红安县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及对策探讨
2013-08-15胡启明陶国齐叶桃英石和波吴文昌
胡启明,陶国齐,叶桃英,石和波,吴文昌
(1.湖北省红安县永佳河镇林业管理站,湖北 红安438400;2.湖北省红安县林业开发服务中心,湖北 红安438400;3.湖北省红安县城关镇林业管理站,湖北 红安438400;4.湖北省红安县觅儿寺镇林业管理站,湖北 红安438400;5.湖北省红安县林业局,湖北 红安438400)
1 引言
红安县属大别山南麓低山丘陵地带,县境内主要山峰有201座,均系大别山脉及其支脉。东北部崇山峻岭,地形较复杂,是低山区属大别山脉,大部分是20~35°的陡坡,有些地方坡度达36°以上。最高处老君山海拔840.5m,相对高差740m;西部是丘陵地带,属大别山支脉,坡度一般在15~20°;南部是低丘山岗,坡度5~20°。县西、县南还有少数河谷平原,全县最低处是太平桥镇倒水河边的杜家湾,海拔仅26m。南北高度相差814.5m,坡度相对差15~20°,形成了由北向南逐渐倾斜的低山丘陵地貌。
县内有2km以上长度的河流100条,其中一级支流2条、二级支流44条、三级支流54条,总长为817.7km,属间歇性河流,主要有倒水、举水、滠水三大水系。
红安地下水资源贫乏,但地表水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全县有大型水库2座(金沙河库容1.677亿m3,尾斗山库容1.08亿m3),中型水库4座,小(一)型水库22座,小(二)型水库106座,总库容5.6亿 m3,塘堰2.91万口,库容1.1亿 m3,干、支渠、引渠152条,总长1193km,提水工程216处。
根据2009年第四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红安县总版土面积为179383.5hm2,其中林业用地面积88547hm2,占49.4%;非林业用地面积90836.7hm2,占50.6%。非林业用地中四旁树折算面积2340.7hm2。全县活立木蓄积量3198431m3,全县森林覆盖率44.5%,林木绿化率46.3%。
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58921hm2、疏林地面积1299.7hm2、灌木林地面积21670.8hm2、未成林地面积3313.6hm2、苗圃地面积 63.1hm2、无立木林地面 积393.6hm2、宜林地面积2867.7hm2、林业生产辅助用地面积17.5hm2。
2 红安县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
红安县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是从2004年开始的,当时区划界定了26667hm2申报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但由于不符合《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最后根据《湖北省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规定,确定红安县省级公益林建设面积为17600hm2,其余的9067hm2划定为县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从2006年开始实行生态补偿,其中2006年补偿面积1333.3hm2,2007年补偿面积4000hm2,2008年补偿面积7333.3hm2,到2009年补偿全部省级公益林面积17600hm2。县级公益林没有生态补偿。
2.1 省级公益林区划落界情况
按照区划落界要求,红安县省级生态公益林区划落界共区划了3231个小班,面积17600hm2,其中国有林面积7321hm2,集体林面积9709hm2,个人林面积570hm2。
(1)红安县省级公益林涉及13个乡镇137个村,6个国有场圃47个林班。按地类分,有林地16227.42hm2、疏林地186.54hm2、灌木林地796.88hm2、未成林地375.66hm2、其它林地135.hm2。
生态区位为江河两岸(倒水、滠水)、湿地与水库(金沙河水库、尾斗山水库)、省投资的生态公益型林场和森林公园(老君山林场、天台山林场、大斛山林场、紫云寨林场、游仙山林场、天台山风景区)。其中江河两岸7297.82hm2、湿地与水库2175.72hm2、省投资的生态公益型林场和森林公园8126.46hm2。
(2)权属分国有、集体和个人。其中国有7321hm2、集体9709hm2、个人570hm2。
(3)保护等级为一级和二级。其中一级3979hm2、二级13621hm2。
2.2 省级公益林管理情况
红安县高度重视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强调保护森林、维护生态的重要性。县林业局积极做好各项管理工作的落实,并督促各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从而使红安县的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1)大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主导媒体,广泛宣传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政策及其重要意义;在村庄、路口等醒目处刷写标语、开办宣传栏;在入山口建立封山碑,划定封山育林区。
(2)落实管护责任。由县林业局与各国有单位签订管护协议,林业局委托林业站与所辖乡镇各村签订管护协议;再由各管护单位与责任人签订管护合同。
(3)组建护林队伍。对全县17600hm2生态公益林管护区均配备了专(兼)职护林员,加强山林巡护;还对其中林地相对集中的林业大村配备的护林员由县颁发护林员证,并从县财政拿出资金专项负担护林员工资。
(4)细化管理办法。根据管护效果来核定护林员待遇,对管护效果明显的进行奖励,对管护不力,责任心不强的进行通报批评及经济处罚,对管护不称职的予以辞退,并在年终通过组织检查对管护效果进行评定。
3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加快公益林发展,加大公益林建设力度,有利于保障长江流域生态安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深入探索红安县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新对策,为新阶段建设美丽中国提供经验,实现国家总体战略布局和全面建设生态安全的奋斗目标。
红安县公益林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是少数地方对生态公益林建设认识不足,重生态补偿轻管理,部分地方护林网络不健全。因此,特提出如下对策。
(1)继续加强宣传与学习,进一步提高对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认识。
(2)健全护林网络,配备好专(兼)职护林人员,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巡护,防止乱砍滥伐,森林病虫害及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生态公益林不遭受破坏。
(3)各级财政要加大生态补偿力度,主要是扩大生态补偿范围,逐步提高补偿标准。
(4)加强公益林技术管理,充分发挥其生态效益。对公益林要按不同生态区位、不同地类、不同优势树种,加强技术管理措施,提高生态效益。主要技术措施有封山育林、补植补造、抚育、更新、低效林改造等。
(5)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公益林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公益林的统一管理。
[1] 国家林业局.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资发[2009]214号)[R].北京:国家林业局,2009.
[2]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鄂林资[2005]194号)[R].武汉:湖北省财政厅,2005.
[3]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益林区划落界操作指南(湖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2012.9.6)[R].武汉:湖北省财政厅,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