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萨丕尔一沃尔夫假说对外语教学的影响
2013-08-15刘念
刘 念
(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江苏 徐州221011)
萨丕尔一沃尔夫假说是20 世纪语言学上具有重大意义的理论,该假说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语言决定论,即语言决定思维、信念、态度等。语言不同的民族,其思维方式也不同。它是这一理论的最初假说,即强调语言在塑造人的思维方式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第二,语言相对论。即思维相对于语言,思维模式随着语言的不同而不同。语言反映思维、信念、态度等,但语言并不完全决定思维,而在实际上影响人们的认知和思维方式。它是对于语言决定论这一强式假说的修正,即认为语言影响思维,语言不同的民族,其思维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差异。语言相对论这一弱式假说也更为目前大多数学者所接受和认同。北京大学英语系辜正坤教授在他的题为《中西语言文字比较与中西文化走向》一文中有这么一段话,“一旦你学会了一种语言,这种语言的语音天天都会打击着你的耳鼓,不断地作用于你的感知器官,你不知不觉地受到这个种因素的熏陶,一天到晚地说它,想它,从你出生的那天起就要接受它,它等于时刻都在模塑你的语音感知能力模型,也在模塑你的思维模式,日久天长,就等于教会了你一套用语音来认知这个世界的方式。一整套语言就是一种世界观的认知模式。所以你学到一种崭新的语言,等于学到一种崭新的看待世界的方式。”
笔者认为,假说固然有其可取之处,但不免存在不足之处:
(1)对语言缺乏历史观点: 语言是经历过漫长的岁月形成的,语言是随着社会的产生而产生的。连萨丕尔自己也承认,在远古的时候,文化现象决定了某些语言形式。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应该是社会及其文化决定语言,客观的社会环境(包括文化和语言)对人的认识能力的发展都产生重大的影响,但起决定作用的绝不是语言。
(2)语言不能决定世界观。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决定人们的意识的首先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在阶级社会里,人们按其经济地位的不同而组成不同的社会集团,形成不同的世界观。如果语言真的可以决定世界观的话,世界上就没有阶级,阶级斗争也就自行消灭,自然也就不会有什么劳资的纷争。这种推论与现实社会的情形是完全不相容的。综上所述,萨丕尔—沃尔夫的假说,尤其是语言决定世界观的极端主张是站不住脚的。
尽管如此,这种理论对于我们今天的外语教学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近年来,英语学习在中国的热潮一浪高过一浪,但萨丕尔一沃尔夫假说中的合理成份对外语教学的作用一直未受到学界的重视。鉴于此,本文试图从语言影响思维的角度探讨萨丕尔一沃尔夫假说对外语教学所具有的指导意义并给出一些建议。
(1)必须区分作为不同系统的母语和第二语言
不同的语言系统,不论在词法、句法上都是有一定的差异的,在进行外语教学时,作为教师,要能够清楚地把握母语与外语之间的这种差异,从而达到认识所学的语言系统不同于母语的地方。只有这样,才能通过比较,让学生把握两种语言的相同点和不同点,才能真正地驾驭这种语言。
(2)识别母语与外语的不同的认知角度
由于汉语与英语在认知角度上不同,因此教师在讲授英语时,必须把握二者的区别,从认知的角度上选择适合于英语教学的方法,从认知的过程与角度上把握如何学习英语,从应该切入的认知特征上培养不同语言学习者的思维样式、思维惯性,从而达到既有语言形式的理解,又有认识本质的把握的目的。
(3)把握不同的文化背景
学习外语,不仅仅是学习纯粹的语言,还要学习蕴藏在语言之内的文化背景知识,文化背景知识把握的多少,说明学习外语者对外语的把握程度,只有把握了文化背景知识,才能说是真正地把握了一门外语,而这也正是外语学习的真正内涵所在。学习外语的过程就如同个体掌握母语一样。
(4)倡导“用语言思维”
我们倡导学习外语应该语言优先,兼顾思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掌握一门外语,才能使外语学习由门外汉而成为入门者,也才能登堂入室。
综上所述,对于萨丕尔沃尔夫假说,我们要放出眼光,先行拿来,再行扬弃,取其合理、科学的成份为我所用,促进我们的外语教学更上新台阶。
[1]Cutler, Anne. On saying what you mean without meaning what you say[R].In M.W. Lagaly, R. A. Fos and A. Bruck, eds., papers from the Tenth Regional Meeting,Chicago Linguistic Society,1974.
[2]褚孝泉.语言哲学从语言到思想[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
[3]桂诗春.心理语言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5.
[4]辜正坤.中西语言文字比较与中西文化走向[Z].1992.
[5]章丽萍.中西思维模式的差异研究及其在语言表达形式中的体现[J].文教资料:中旬刊,2009.
[6]刘润清,封宗信.语言学理论与流派[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