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基层民主建设路径探析
2013-08-15李义男
李义男
(西安政治学院 陕西西安 710068)
1 956年,党的八大正式提出了执政党的民主建设问题,并做了具体的部署。但是由于“左”的错误路线的干扰,党内民主一度遭到破坏。1978年改革开放后党内民主逐步受到重视,并且将党内民主建设的重点放在党的基层民主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强调“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这充分说明了党内民主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党的全面建设中,党内民主处于一个极其关键的地位,是保持和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和促进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而党的基层民主建设又是党内民主建设的基础工程,也是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重视党的基层民主建设是由我党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性质所决定的,也是当未来发展所必需的。因而必须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认真查找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促使党内基层民主更加活跃,党的基层组织更富有生机活力。
一、强化“党的生命”意识。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必须从端正思想认识人手,切实强化“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意识。一是要认清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性。通过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回顾和分析党内基层民主在凝聚全党意志、发挥组织功能、调动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等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到,党要保持创造力和凝聚力,关键在于发展党内基层民主。二是认清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必要性。党委(支部)决策的正确与否和党内基层民主实现的好坏有着必然的关系。要引导党员充分认清发扬民主与科学决策的辩证关系,明确开展党内民主的基本要求、深刻反思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坚持不好导致决策失误的沉痛教训,切实打牢广大党员坚持和发展党内基层民主的思想基础。三是要认清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紧迫性。要教育引导党员改变以往存在的民主意识淡薄、思维观念落后、决策独断专行等不良情况,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紧迫感,大力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增强党委(支部)的创新活力和领导效能。
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等制度,推行党员旁听基层党委会议、党代会代表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等做法,增强党内生活原则性和透明度”。这在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方面,既给我们指明了方向,也给我们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一是要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充分认清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推进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坚决克服落实党员“四权”会引起思想混乱的错误认识,消除让党员参与党内事务会削弱党委(支部)领导权威的顾虑,牢固树立起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有利于促进党委(支部)决策科学性和准确性的思想观念。二是要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利用支部党员大会、党内情况通报、民主评议党员等时机,及时公开党委(支部)的建设规划、用人标准、党员发展对象、决策结果和经费使用等多方面的内容,注重通过会前预告、民主评议、座谈了解、个别谈话等途径,广泛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党员参与其中,发挥作用。三是要积极构建良好环境。好的党内环境不仅有利于党员认知体系的完善,而且能够起到增强党性、维护原则和广开言路的作用。要通过营造民主讨论、坦诚相见、畅所欲言的浓厚氛围,激发党员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内在动力;要通过营造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组织环境,鼓励党员讲真话办实事,促使党员勇于直言、敢于监督。
三、提高党员民主素养。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加强,有赖于党员民主素养的提高。一是要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新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一系列条例法规与指示精神,把党内民主教育纳入党员的经常性教育。通过党课教育、专题培训等形式,不断增强党员的民主意识、平等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党员发挥主体作用的能力和素质。二是要创新党员活动载体。根据党员专业和岗位特点等情况,为各类党员搭建提升素养和发挥特长的有效载体和活动平台。通过大力推进“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制”等活动的深入开展,引导党员在联系服务群众的实践中发挥主体作用,彰显主体形象。三是要加大对党员的激励关怀力度。通过创建党员活动场所,建立完善党员服务中心,探索形成以关爱党员、帮扶党员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党员工作新平台。要采取多种形式为党员学习、工作、生活等提供服务和帮助,在工作上关注、发展上帮助、生活上关怀,并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党员积极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四、完善党内民主机制。制度机制是发展党内基层民主的重点所在。一是要落实会议制度。重点落实和完善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健全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等制度,保证代表充分行使各项权利、充分反映党员意见和建议;强化全委会的领导监督功能,真正使全委会成为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的权力机构;理顺支委会与支部党员大会的关系,尊重和支持支部党员大会行使规定的职权。二是要完善意见征求制度。坚持党内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推行意见征求制度,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使党员意愿得以充分表达和体现。高度重视来自基层党员的意见,使其参与共同讨论,共同思考,有助于整合党内意志,防止党员由于级别地位差异而导致对党产生疏离感。三是要创新党内民主监督制度。通过利用民主管理监督意见箱、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网络交流等形式,不断创新党员广泛参与监督的载体。重点突出对正副书记行使权力的监督、对党员干部“八小进以外”的监督,加强对党员民主监督权利的保护,确保党员拥有对重大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推行领导示范机制。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关键在于正副书记作用的发挥和推行民主的执行力。正副书记要带头发扬党内民主,自觉把自己置于组织之下,善于听取各种意见,坚决克服和防止独断专行等错误倾向;要带头执行党内民主的各项制度规定,并检查督促党内民主制度的落实,切实增强党内基层民主的贯彻力和执行力。五是探索党内互动机制。建立不同职务级别党员之间、干部党员与战士党员之间的交流互动机制,有利于促进党内基层民主的深入发展。要做到重要文件、重要情况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实施党内先发动,充分调动党员参与党内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构建党内平等交流的平台,进一步畅通党员表达意愿、反映情况的渠道,保证基层党员的意见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到党组织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