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贪官掩饰腐败的三张底牌
2013-08-15罗满元罗梅
□罗满元 罗梅
第一张底牌:“表演牌”
但凡贪官都会演戏,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有些贪官不仅是演员,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影帝。
他们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台上满嘴清正廉洁,台下却比谁都敢贪敢捞。他们台上是人台下是鬼,人前是佛人后是魔,其花样之多,演技之高,常常令人折服。“摆脱自我,进入角色”对许多演员来说都是难题,但对贪官来说却是驾轻就熟。善于表演的贪官都机敏过人,他们能够根据周围的环境随时转换自己的角色,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看什么碟下什么菜,他可以“住破瓦房”藏富、“穿烂袜子”装穷、“骑自行车”亲民、“晒荣誉证”炫功,等等。这样看来,贪官的贪腐还是个“表演活”,但是,打“表演牌”搞腐败说到底还是靠不住的,最后的结局肯定是败局。因为,不管哪个贪官靠打“表演牌”来忽悠民众掩饰自己,可以蒙蔽一时,但都不可以使贪污腐败之举得以长久隐蔽,不可以使贪污腐败之举得以逃避法律的制裁。我们应当坚信,欺骗党与人民的贪官,终会露出破绽,终会受到人民的审判,也终会为自己的“表里不一、欺世盗名”的“表演”付出代价,并成为老百姓的谈资与笑料。
第二张底牌:“技术牌”
但凡贪官都深知腐败有风险,而且深知近年来反腐力度在不断加大,腐败的风险也会越来越大,因而贪官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也越来越强,腐败手段也在不断“升级换代”,技术含量也越来越高。
第一种“游戏”是“牌贿”。牌桌上收钱,已成为贪官的通用手法。官场牌局,十之八九与腐败有关。牌桌上,贪官们往往都是无往不胜,只赢不输,输赢金额少则几百几千元,多则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这种将正常休闲娱乐异化为腐败的手段,挂羊头卖狗肉,事后认定受贿也比较困难。
第二种“游戏”是“雅贿”。“雅贿”,即行贿人不再送官员真金白银、香车豪宅和有价证券,改而送天价香烟、名家字画、珍奇古玩、周鼎宋瓷,或者请官员题字给高额“润笔费”,买官员著作给高额“图书费”,请官员讲座给高额“讲课费”,邀官员当评委给高额“评审费”,等等。
第三种“游戏”是“色贿”。“95%的贪官有情妇。”这是一个被广泛认可的结论和现象,由此可见贪官的色情腐败已经疯狂到了何等令人发指的地步。
诚然,贪官玩的“游戏”当然不止这三种。如今,腐败新花样不断出现,贪官对付反腐败的水平也越来越高,而制度法规和技术手段一时跟不上,腐败与反腐败赛跑,腐败跑在了前头。这既在客观上延长了贪官的“潜伏期”,又在主观上刺激了贪官的新欲望,促使他们更“技术”地开发腐败的新“游戏”。这样看来,贪官的贪腐还是个“技术活”,但是,打“技术牌”搞腐败说到底还是靠不住的,最后的结局肯定是败局。因为,不管哪个贪官靠打“技术牌”来忽悠民众掩饰自己,不管玩什么腐败“游戏”曲径通幽混淆是非,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深知“戏法人人会变,万变不离其宗”的道理:不管贪官怎么“玩”,他们都是在玩“贪”——贪权贪钱贪色。因为,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贪官的腐败“游戏”玩得再精再巧再有技术,最后都会被反腐败的法纪一一破解,贪官落马是必须的,也是必然的——只是迟早而已。
第三张底牌:“集团牌”
但凡贪官都外强中干,他们渴望得到一种力量的支持与庇护,这样腐败起来才有一种“安全感”,或者至少有一种自我设定的“心安理得”。通过许多贪官的“共同努力”,他们发现还是“集团”的力量最大最可靠,于是他们总是想方设法从思想和行动上寻求团结与协作,合力打造一条条“腐败链”,结成“腐败同盟军”,逃避和反抗反腐败的正义斗争。在这种“集团化”腐败的实践中,一些贪官甚至已经渐渐感觉到“腐败有理”了,而且“创立”了一些“理论”。下边这三大腐败“高论”就很让人匪夷所思。
第一大腐败“高论”是“圈子论”。一些位居要职的贪官,任人唯亲,结党营私,网罗一帮“小兄弟”,建立自己的“小圈子”,在关键部门安插自己“信得过的人”;甚至“非我同类,其心必异”,在其势力范围进行“逆淘汰”,千方百计地去扼制反腐败的力量。
第二大腐败“高论”是“倒霉论”。绝大多数贪官因为心理已经阴暗,以为腐败已成官场“潜规则”,以为其他官员也是贪官,所以自己腐败起来已经没有羞耻感,最后被查处时反而觉得只不过是自己“倒霉”罢了。持这种“倒霉论”的贪官,平时就充分利用当今社会事实上存在的人们对某些腐败特别是“集团腐败”的某种“容忍”与“同情”,来最大限度地获取腐败利益,即使“栽”了,也还在想着用一种集体“抹黑”与集体“捆绑”的办法,来为自己的腐败辩护,为自己的腐败开脱。
第三大腐败“高论”是“温和论”。一些贪官经过腐败实践的反复“锤炼”,已经不再那么明目张胆,不再那么明火执仗,不再那么“有来不往”,而是变得更加精明更加温情更加“讲信用”,使腐败双方“友好共赢”。其实,腐败没有“温和”与“暴力”之分,祭出“温和”的大旗,只不过是想为自己的腐败蒙块遮羞布而已。
诚然,贪官“创立”的腐败“高论”当然不止这三种。如今的贪官,都深知“法不容情”的“刚”性,也深知“法不责众”的“柔”性,所以他们为了更安全地腐败起见,一方面从“组织上”打造“集团化”背景,一方面从“理论上”利用和“培育”社会文化背景,如此“上下一勾连,相互一影响,彼此一包庇”,逢事有人关照、升官有人提携、出事有人摆平,一般的小风小浪,很难掀翻贪官的大船。这样看来,贪官的腐败还是个“集团活”,但是,打“集团牌”搞腐败说到底还是靠不住的,最后的结局肯定是败局。因为,“堡垒最容易从内部突破”,不知哪一天这个本不坚固的腐败“堡垒”就会因一个贪官的“落马”或“叛徒”的出现,这个腐败集团的多米诺骨牌就会倒下,贪官依靠的“集团”力量再大,也大不过党和政府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大不过人民群众反腐败的斗志和意志,大不过反腐败法纪的权威和威力!
当今中国,腐败现象还很严重,贪官也越来越有“智慧”地搞腐败。反不反腐败,攸关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惩不惩贪官,事关人民政府能不能得到人民拥护。面对如此严峻的反腐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一定要警醒起来!面对贪官的腐败“智慧”,我们也要告诉全体国人:一定要擦亮眼睛,识破贪官的一切伪装,揭穿贪官的一切底牌,决不能让贪官因为“智慧”腐败而逃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