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暴力执法问题的原因及对策探析
2013-08-15■李娜
■李 娜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中国城管队伍即是战斗在城市管理第一线的卫士,他们肩负着城市管理的使命,改善着市容市貌,维护着城市社会稳定,保护着城市形象与国家的形象,本应得到人们的理解与支持、尊重与赞扬,然而现如今,“城管”这个词却往往更多地出现在一些负面新闻中。与此同时,暴力抗拒执法问题也屡见不鲜,这些事件不是发生在同一城市,但却反映出共同的问题,即城管暴力执法问题已经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激起了极大的民怨、民愤,损害了政府形象,威胁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消除城管暴力执法已成为亟待解决的课题。对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城管执法人员整体
首先,要提高门槛,完善录用制度,招收高素质人才。要强化用人管理,严把进人关,严格按照公务人员录用标准和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考执法人员,公开竞争,择优录取,让那些素质高、懂法律专业知识的人进入城管队伍中,以逐步提高城管执法队伍整体的法律素质。其次,要加强执法人员的职业能力培训和道德培训。在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上岗前,要对其进行专门的业务知识与执法理念的培训,在履职过程中,也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执法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着重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品格修养。要有针对性地培养城管执法人员的道德意识、道德理想、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责任,通过对城管执法人员进行崇法尚礼的思想道德教育,建立一支知法懂法的崇尚文明礼貌的执法队伍,从而提供真正高质量的文明的服务。
转变城管执法理念 促进文明执法
城市管理人员应该改变以往将自己放在与被管理者对立的位置上的传统思想,明确自己的职责是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而不是用管制犯罪的观念和手段来管理普通民众,将暴力型执法理念向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理念转变。与此同时,倡导文明执法,推行人性化执法及亲民型管理。人性化执法,就是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充分尊重其人格,切实维护其权利,给予其人文关怀,促使其自觉自愿参与城市管理。亲民型管理,就是以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为出发点,以一切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为工作方法,在争取大多数群众支持和认同的基础,秉公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规范城管执法程序
直至目前,全国还没有一部关于城管执法的专门法规,现在城管执法的依据仅是《行政处罚法》中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这就导致了没有法律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法定职责以及履职范围等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得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被城管执法者任意使用。由于相关法律规范不明确,存在法律空白地带,处罚设定宽泛、法律规范实效性不强等诸多问题,急需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一部专门的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压缩自由裁量权弹性,避免出现随意收费、任意罚款、滥用职权的现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的质量和水平。同时要不断完善监督机制,避免超范围执法。应当考虑建立一个第三方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既便于群众投诉,又便于纠正执法不公、执法不当行为以及解决非行政诉讼的纠纷,使政府的行政行为更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