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价值的鉴定原则探析
2013-08-15郑绪霞
郑绪霞
(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政府 黑龙江 大庆 163512)
在档案价值鉴定过程中消除主观因素的干扰,需要建立起一种制约与平衡机制,这就是档案鉴定原则体系。各原则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成为制定档案价值鉴定标准、实施鉴定行为的指南和“纠偏”法则。当然,这一法则本身也是需要不断发展和进步的。
一、档案价值特性的关系
档案价值有何特性,对此认识也经历了“实用性”→“记忆性+实用性”的历史性转变。
档案价值“实用性”,就是把档案仅仅视为一个历史经验基因库,这一认识建立于粗放型经验管理阶段的实践基础。在全宗理论(来源思想)产生以前,人们大多是从借鉴历史经验、查找办事凭证等实用角度来感知档案价值的,并对档案价值的感知也仅停留于实践经验表层,尚未形成明确的档案价值鉴定概念。这种基于实用感觉的潜在的价值鉴别意识,却不自觉地帮助人们把档案整理从实践经验上升到理论认识,实现了对档案整理认识的飞跃,产生了档案整理的事由原则。
档案价值“记忆性+实用性”,则把档案视为一个历史思想基因库,这一认识建立于精细化智能管理阶段的实践基础。全宗理论出现以后,人们发现社会的发展变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历史过程,这一过程又具体反映在每一个组织机构的历史沿革、职能活动的有机联系之中,而不是反映于一个个独立的社会事件。因此,作为记录社会发展过程的档案,从宏观上来看,应该以一个组织机构为一个最大管理单位(即全宗),通过反映每一个组织机构的来龙去脉来维护整个社会的历史全貌,而不应以一个独立的社会事件为一个最大管理单位,因为一个个独立的社会事件只能维护社会的一个个历史片段,难以维护社会的历史全貌;从微观上来看,应该以一项具体业务(问题)为一个全宗内最小管理单位,通过反映一项项具体业务(问题)的来龙去脉来维护整个组织机构的历史全貌。基于此,人们先在档案整理,后在档案鉴定中,选择来源思想作为宏观策略,选择事由思想的合理成分作为微观战术,逐渐脱离了档案价值“实用性”的片面认识,形成了档案价值“记忆性+实用性”的全面认识。
二、关于鉴定原则的总体描述
(一)主体原则
主体原则表明,鉴定绝不仅仅是对档案自身属性下判断,具有深刻意义上,它首先包含着对主体本身以及需要的分析。在档案价值客体及客体属性既定的情况下,鉴定的关键问题是要弄清主体及主体需要。这就有赖于对社会活动历史和现实的科学认识。一个阶级、一个民族、一个团体、一个机关及其一个人对于自己的社会活动过程究竟需要什么和能够实现什么,常常有一个以不自觉到自觉的认识过程,这也是科学的档案价值社会鉴定标准逐渐形成和完善的过程。
“主体原则还意味着要尊重档案价值的主体性、独特性和多样性。科学的档案价值鉴定标准并不是提供一套适用于一切客体、所有时代、一切人的绝对普遍的、永恒不变的单一标准,而是牢牢把握一定价值主体的现实的具体特征,对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承认因主体的多样性而存在的档案价值的多样,这种鉴定标准是客观的;反之,就会使档案价值鉴定标准带有片面性。
总之,主体原则要求在制定鉴定标准和开展鉴定活动时,要把主体需要放到一个重要的位置,同时要把某种主体需要放在整个社会需要当中去分析、衡量和评价,以便把真正符合国家和社会公众需求的档案保存下来,让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综合原则
综合原则也可称全面性原则,这是建立在档案价值多维性基础上的原则,即必须实行多视角、多层次鉴定标准的辩证综合。
综合原则要求在档案价值鉴定及其标准中,具有全面性和整体性,反对片面和剖裂,由于鉴定是一种主体性的价值意识活动,主体内部的差别能够造成同样都符合部分现实的意见彼此对立,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都有理,不是一个理”的情况。对于“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种情况,不应有“仁”的取“智”或舍“智”而取“仁”,正确的结论只能是综合两者。这种综合必须以两者的统一为根据来进行。
(三)效益原则
在鉴定活动中遵循效益原则,有两方面的含义:
第一,鉴定档案价值必须以一定档案价值关系中现实的或必然的客观结果为依据,以实践为最高标准形式。这时效益原则就表现为实效原则,即注重实际效益的原则。
实效原则要求在鉴定中,特别是对档案的社会利用性的鉴定中,要注重实绩、实践的结果和发展需要,要反对脱离实际的、空想的鉴定活动和鉴定标准。讲究实效,也意味着追求最佳结果。每一种效益都有一种量的优化形态,即指获得效益成果与付出之间的最高比值。最深刻而普遍的社会效益性质和最佳的效益比例的统一,是实效原则科学化的表现和标志。
第二,在鉴定时以适当注意档案保存的成本,这时的效益原则表现为经济效益原则。保存档案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档案潜在的现实的价值,但并非只要还有一点利用价值的档案都要保存下来。保存档案有时必须考虑在经济上是否合算。即只有当档案发挥作用所带来的利益超过因保存档案后付出的代价时,才具有保存价值,否则,人们保存档案就很可能得不偿失,要为保存过多过滥的档案而不胜负担。
三、结论
总而言之,档案价值鉴定是一个主体对客体的认识与判断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掺杂有主观因素的影响,因而对此要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并在此认识的基础上制定档案价值鉴定的依据,具体编制档案保管期限表,避免在档案价值鉴定过程中产生狭隘的“为我”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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