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要求加强监管打造“阳光央企”
2013-08-15(新华)
支部建设 2013年29期
(新 华)
最近,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对中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的汇报。他指出,加强国有企业监管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中央企业要用改革的办法和调结构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建设“阳光央企”,在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中发挥骨干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决策层反复强调,要在稳增长、保就业的下限和防通胀的上限的合理区间内,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调整结构的措施,统筹施策。在这样的背景下,央企必须提高对于自身的要求,加强和创新监督方式,切实让监督落到实处,这样才能更充分地发挥国民经济的顶梁柱作用。
当前央企正处于“爬坡”阶段,并且是在“爬大坡”、“爬陡坡”。要想“爬上去”,就需要转型升级、清理包袱、深化改革和提升管理,最终实现从注重规模扩张向注重质量效益、从国内经营向国际化经营、从过度延伸产业链向专注高端的三大转变。
此次会议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推行由事后监督到当期监督、由境内监督延伸到境外监督的有效做法,在完善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方面走在前列,为转变政府职能积累经验。
只有加强国有企业监管,建设“阳光央企”,只有通过完善制度保障,让制度发挥作用,只有强化当期监督,真正做到各级央企、境内外资产监督全覆盖,才能在最大的程度上帮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才能让央企在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中发挥骨干作用,才能让央企真正在市场化的浪潮中引领中国经济“乘风破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