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驱动发展突破——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政策综述
2013-08-15房延辉
文房延辉
2008年11月,辽宁省提出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省委、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和政策措施,营造了突破辽西北良好政策发展环境。
推动突破辽西北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
辽西北地区包括阜新、铁岭、朝阳三市,是辽宁区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地区。为了加快这一地区的发展,省委、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一是全省动员,出台重要文件。2008年11月,省委、省政府召开突破辽西北工作会议,标志着突破辽西北战略全面启动。出台了《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特别是提出了突破辽西北“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变样”的总体目标。二是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由省委书记、省长任组长的突破辽西北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突破辽西北战略实施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辽委发〔2008〕19号文件工作分工的通知》,围绕加快发展特色产业、开发矿产资源、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创新、农村劳动力转移、完善扶持政策、建立帮扶机制等8项重点工作,明确了省直有关部门和阜新、铁岭、朝阳三市政府的责任分工、具体任务和目标要求。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实施重点项目工程。近些年来,省财政每年都筹措专项资金,实施系列重点项目工程。如支持辽西北的“东水西调”供水工程、总投资2500亿元的100个资源开发利用和深加工项目工程、百万亩设施农业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及辽西北边界防护林、三北防护林、荒山荒地造林、封山育林和防沙治沙等五大重点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等。四是建立帮扶机制,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开展了以扶持辽西北为重点的“党员干部走进千家万户”活动。特别是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辽西北调查研究,访贫问苦、现场办公,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支持辽西北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
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来,省委、省政府曾先后下发支持辽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政策文件,从税收返还、资金投入、项目安排、土地使用、矿产资源开发、转移支付补助、银行信贷扶持、技改项目贴息、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科技、教育、卫生和人才开发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含金量较高的六项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支持辽西北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勘查、职业教育培训、荒山荒地造林,以及省财政专项资金倾斜、增加转移支付补助等。同时,省直有关部门还相继出台了许多配套政策,如《关于辽西北荒山荒地造林绿化项目及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关于加快辽西北现代畜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关于突破辽西北人才整体开发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这些系列政策和措施为辽西北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政策驱动效应已开始全面显现。辽西北已经顺利实现了“三年见成效”,正在向“五年大变样”目标迈进。
实践证明,省委、省政府关于突破辽西北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实施的各项政策措施针对性强,含金量高,作用突出,成效显著,不仅激发了辽西北发展的内在活力,而且也为全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辽宁全面振兴提供了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