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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嚣下的高密乐土——论民间文化对莫言创作的影响

2013-08-15刘朝晖

创作评谭 2013年4期
关键词:民风民间文化红高粱

□刘朝晖

尽管人们对于诺贝尔文学奖众说纷纭、见仁见智,不过,当瑞典学院决定将这一延续了百余年的荣誉于2012年首次授予中国籍作家莫言时,对于中国当代文学界无疑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莫言为什么能获奖?他凭什么征服了西方的评委?他的文学观是什么?诸如此类的问题,其实表现的不仅是对莫言个人创作的热爱与好奇,而且也透露出人们对中国当代文学的关切与思考,对于中国文学如何走向世界的期盼与愿景。在诺贝尔文学奖颁奖典礼上,莫言被冠以“寻根文学”、“魔幻现实主义”、“感觉主义”、“新历史主义”等各种不同的名号头衔,但是在笔者看来,莫言的小说之所以深受读者青睐,关键就在于作者不懈地对故乡即高密东北乡情深意切的构想,以及对故乡民间文化的不断关注,使他的写作具有鲜明独特的民间特征。

莫言的乡土小说创作与众不同,他既不像茅盾、韩少功等乡土作家侧重于对农民群体的理性审视;也不像沈从文、贾平凹等对农民更多地采取情感上的认同;更不像鲁迅那样在理性上对农民“怒其不争”,在情感上对农民“哀其不幸”那么径渭分明;也没有刘震云式的对农民文化的调侃和戏谑。莫言的特殊处在于,他与农民的关系始终保持在不即不离之中。

莫言笔下的高密东北乡

自从莫言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他的故乡——高密东北乡,火了。由于受作品《红高粱》的影响,高密东北乡大量种植红高粱,据说想要着力打造一个红高粱主题文化园。热爱莫言小说的读者都会明显地感觉到,无论是他的早期作品《透明的红萝卜》、《记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良医》等,还是最新的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蛙》,都有作者家乡的印记。可见,高密东北乡的民间文化对莫言的影响是举足轻重的。

为了了解莫言的故乡,笔者查阅了山东高密的历史。山东高密历史上属于齐国范围,齐地文化喜道教,喜虚荣夸诞,而礼教淡薄,同时很具幻想色彩。因此,它具备了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魔幻般的想象;二是夸大荒诞的风格。莫言的小说创作正是充分地显示了这两个特征。传承是转化的前提,在莫言的感觉和故事类的叙事作品中,正好表现出了魔幻想象的特点。莫言书写感觉是从不吝啬笔墨的,他的作品总能让读者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

从笔者读到莫言的第一部作品——《透明的红萝卜》开始,作者已表现出他的这一特质了。在这篇小说中,莫言塑造了一个具有顽强生命力的黑孩形象。黑孩不怕冻,他的脚掌像铁一样,但他内心深处有着美好的幻象——“透明的红萝卜”。正是“透明的红萝卜”,使得黑孩这么一个瘦弱的小孩子能承受着不堪想象的苦难,抵抗着非人的环境。“透明的红萝卜”只不过是一种美好感觉的象征罢了,却能赋予这个小小的生命以顽强的活力。由此可见,黑孩这个文学形象在莫言的笔下有着明显的山东高密色彩。

莫言,1955年出生于山东高密,在农村生活了20多年,高密东北乡的民风民俗自然成为他创作的重要色彩,他往往在作品中赋予这些生活经历以新的生命。作家自己也说:“我为什么成了一个这样的作家,而没有成为像海明威、福克纳那样的作家,我想这与我独特的童年经历有关。我认为这是我的幸运,也是我在今后的岁月里还可以继续从事写作这个职业的理由。”很显然,家乡的民风民俗强烈地影响了作家的创作。相信他已深切地感受了农村生活,而生活给予他的黑暗与苦难,换个角度说,则是对他文学创作的一种恩赐。

民间文化对莫言的滋养

莫言以高密东北乡这一独特的空间为背景,写下了 《红高粱》、《高粱酒》、《高粱殡》、《食草家族》、《檀香刑》等系列小说。像福克纳营造的美国南部的约克纳帕塔法县,马尔克斯描写的南美乡镇马孔多一样,表现了东北高密乡独特的民风民俗,让世界知道了这样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地方。与此同时,高密东北乡独特的民间文化也深深地滋养着莫言。

这里所说的民间文化指的是以民间的方式保存和流传的文化,更多体现的是民风民俗。在莫言的创作中大多数都是以故乡为背景,中国农村的风俗风情、人情世态得到了尽情地书写。作者把故乡的年画、胶东剪纸、猫腔、泥塑等民风民俗写进了作品中。在《红高粱》中就有“我奶奶”剪“帼帼出笼”、“梅花小鹿”等描写。而《檀香刑》里的“猫腔”也与民风民俗有着密切的关系,给笔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猫腔”乃是一种东北的地方小戏种,热情奔放、放任不羁是它给人最明显的感觉,可以说高密东北乡的老百姓们把精神集于了此处。主人公孙丙以“猫腔”这种比较张扬的方式来张扬自己的个性,在生活中、在面对苦难时,他就用“猫腔”来表达自己的感受,二者合二为一。

除此以外,莫言故乡的民俗民风在他的作品中屡屡出现,让人不禁产生疑问,他的故乡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有着如此丰富的民间文化,充满着传奇色彩,随着莫言知名度的提高,故乡的民风民俗很快被人们所了解,故乡的知名度也海外皆知。这让笔者不禁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鲁镇,沈从文笔下的湘西,陈忠实笔下的白鹿原。

故乡是莫言生于斯长于斯的地方,其丰富的民间文化为作者提供源源不断的创作题材。莫言曾在作品序言中直言不讳地提到自己与故乡的紧密联系:“虽然我身在异乡,但我的精神已回到故乡;我的肉体生活在北京,我的灵魂生活在故乡的记忆里。”故乡就是莫言生命的源泉、创作的源泉。他曾说:“这段农村生活其实就是我的创作基础。我所写的故事和我塑造的人物,我使用的语言都与这段生活密切相关。如果我的小说有一个出发点的话,那就是高密东北乡,当然它也是我的人生那个出发点。”

总之,故乡的民风民俗、民间文化与作者之间有着割舍不了的联系,民间文化不仅在精神层面上滋养着作家,而且也反过来不断赋予自身以新的内容。莫言就是高密东北乡民风民俗的纪录人,作家创作与民间文化相融合反而会出现崭新的灿烂。可以说也正是由于民间文化这样的滋养,才使得莫言笔下的“高密东北乡”有别于沈从文的湘西,也有别于鲁迅批判小说中的农村生活。

莫言的小说之所以深受读者青睐,关键就在于作者不懈地对故乡即高密东北乡情深意切的构想。出身于农村及20多年生活经验的积累,自然使得他获得了如此融汇古今的创作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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