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管理体制现状的调查研究①
2013-08-13张磊冯素珍
张磊 冯素珍
(1.内蒙古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满族小学 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10)
1 内蒙古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现状
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社会转型为契机,我国竞技体育事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同时,人们对现代竞技体育今后的发展趋势有了新的认识。认为“举国体制”虽然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为我国竞技体育产生重要影响,但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总体实力的提升,“举国体制”已不太适合现代竞技体育的发展。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一些业内人士将目光投向了高校,即开展大学竞技体育。高校有雄厚的专业师资,有较好的场地器材,有强大的科研设备和科技力量为体育做有力依托等凸显优势。经过专家学者多年的论证,1987年4月9日原国家教委发布了《关于普通高校试行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确立了将普通高校作为招收和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主要阵地。内蒙古自治区从1987年,由当时内蒙古师范大学一所院校招收田径、足球、篮球、排球4个项目,发展至今的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大学5所院校,共招收田径、足球、排球、篮球、摔跤、柔道6个项目。开展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管理,对内蒙古这样一个经济比较落后的省份来说,是一项非常系统的、复杂的工程,许多困难和难题在发展中必然会发生。经过20多年的发展,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竞技体育,特别是高水平运动队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和成绩,为内蒙古竞技体育的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我们应清醒的认识到,主、客观因素存在的诸多问题还严重地影响着内蒙古高校竞技体育的健康发展。
2 内蒙古高校高水平运动员管理现状调查分析
2.1 生源类型及管理情况调查分析
内蒙古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运动员的学籍均由所属学校统一管理,但学习、生活、训练等方面的管理,由运动员的现状所决定。5所院校的招生类型一般分为三类:A类是运动员大学生,这类运动员是专业队现役运动员。他们仅仅拥有大学学籍,但没有任何真正意义上的大学生特征。甚至没有进过教室、没有经历过教师授课、没有参加过除比赛以外的任何学校集体活动、没见过同学。他们只是在专业队训练,代表自治区参加比赛,同时完成学校交给的比赛任务。从实质上讲,其真正的身份就是专业运动员,大学只是一个概念。这类运动员在5所院校中占6.5%。从培养人才方面讲,高校没有尽到培养人才的责任。从参赛身份上讲,应受到质疑,因为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存在着,不进行文化课学习,只参加比赛的大学生;B类是大学生运动员,属于专业队退役运动员。他们的学籍、学习、生活、训练等内容都由学校各部门分散管理。这类运动员的运动潜力往往已无处可挖,从高校为国家培养、输送高水平运动员的培养目标看,没有培养价值。但从培养体育专门人才角度看,这类运动员有多年的运动经历,有很强的技术、技能。进入高校进行理论深造,既解决了退役运动员的工作压力,也为今后工作打下基础,有一定的社会培养价值。但问题是,由于学校培养方向的偏差,有一部分退役运动员没有机会进行与专业相关的理论学习和深造。这类运动员占2.4%;C类是校园大学生运动员,这类运动员包括业体校运动员和普通高中学生运动员。他们的学籍、学习、生活、训练等内容都由学校各部门管理。这类运动员有较好的文化基础、符合国家招生主方向。从运动潜力上讲,虽然运动成绩较前者差,但年龄小,接触专项的时间较短,只要基础扎实,就有可能完成向国家输送高水平运动员的任务。这类运动员占91%(表1)。
表1 生源类型调查结果
2.2 内蒙古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学习管理现状
对运动员的学习管理内蒙古5所院校有两种形式:(1)随班学习,体育部单独管理。(2)跟班学习,联合管理。但从实践效果来说最合理的还是第二种形式,跟班学习,联合管理,原因在于运动员在班集体中会受到一定的约束,专业也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学习气氛可以较浓厚的感受到。运动运在班级体中感受到了关怀、温暖,集体荣誉感也会增强,有利于他们在各方面都提高。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才能完成这种管理方式。在教育厅体卫艺处对5所内蒙古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各自的高水平运动队领导小组。虽然领导小组涉及到分管各个部门,如教务处、校领导、学生处、体育部、后勤处等,但高水平运动队没有受到五所高校针对专门制定政策性文件、管理办法。管理领导小组即不配合也不分工。高水平运动队遇到的,如专门器材的购置、奖励措施、课程的减免等相关问题的出现,竞训部门还需去各部门协商解决。因为管理办法和政策性文件没有出指导,意见不统一,立场不一致的情况屡次在各部门出现。问题不能在最需要的时候解决,致使延误解决问题的时机,高水平运动队的工作效率降低。调查得知,学校自己办队为主,体育系统联合办队为辅是五所院校办队的主要模式和办队方式。平时对运动员的管理过于分散,办队的模式过于单一,运动员的学习由各院系分散管理,训练由教练员分散管理,住宿由后勤公寓管理科分散管理,医务监督、伙食处于无管理状态。合理化管理制度没有形成,管理体制均不完善。
2.3 学分管理
据调查了解,学生的学分管理均由各学校教务部门统一管理,毕业标准采用学分制。A类运动员的学业成绩由运动员“在校”期间为学校做出的贡献大小、运动等级等因素决定。B类和C类运动员的学分要求与普通学生相同,只是获取学分的难易程度上有所区分。目前分为两种获取方式,一般采用在实际考试分数上不同程度给予加分;另一种做法是参赛的运动员及格分+成绩分=学业成绩。内蒙古农业大学的做法是,参赛运动员实际参加考试成绩开根号×10+10=学业成绩。不管哪种方式,对高水平运动员的学习都给予适当的倾斜。
2.4 管理人员对高水平运动队持有态度调查分析
管理人员对运动队的总体评价能够折射出领导阶层对高水平运动队总体管理水平的认知程度。在对待训练重视程度中调查得知,5所院校都表示重视整个训练周期,但在实际实施过成中,只是对赛前集训期和竞赛期进行营养、伙食等方面的投入,对准备期没有任何形式的经费投入。准备期是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根本,准备期的训练质量直接影响或直接决定着比赛成绩。准备期是年度训练计划中最重要的环节,但为什么5所院校在这个重中之重的环节没有任何投入,原因很简单,准备期周期长,在经费极度紧张的情况下,没有能力重视。
在调查结果中显示,5所院校中只有内蒙古农业大学偶尔对教练员小范围的有过培训,且没有短期或长期的培训计划。其余的4所院校从未做过培训工作,也没有短期或长期的培训计划。所以在内蒙古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训练中还延续着原先上学时老师教给的训练知识,再加上没有机会外出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形成近亲繁殖的恶性效应。面对这种局势,主管部门没有给教练员创造进步和提高的机会。各高校主管部门对教练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关心程度不够。
5所院校中,只有内蒙古农业大学偶尔对运动员有过医务监督,其余4所院校没有采取过任何形式的医务监督措施。可见,学校为教练员制定训练计划提供的资料和依据几乎为零。管理者对教练员总体评价上看,还是比较满意的。对运动员的学习问题上,5所院校均表示加强监管,说明院校主管领导对运动员的学习持有正确的积极态度(见表2)。
3 结语与建议
(1)招生渠道单一、招生质量偏低、招生范围小、没有生源培养机制等问题限制着内蒙古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竞技水平的发展。(2)内蒙古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缺乏一套较为完善的运行机制和科学的管理标准,不科学的宏观调控影响着内蒙古高校竞技体育的发展。(3)内蒙古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经费来源单一,经费的匮乏满足不了维持运动队的基本需要。经费问题成为了内蒙古高校竞技水平发展的巨细瓶颈。(4)内蒙古4所院校均没有长期训练的后勤保障、医务监督、运动员伙食、运动损伤医疗等基本条件。是影响内蒙古高校竞技水平整体不高的重要因素。(5)内蒙古高校尚未具备自身办高水平运动队的基本条件。必须重新研究、制定并切实落实保证4所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达到预期和长远目标的各项措施及其管理办法。(6)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强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培养机制的建设,把握全局。切合实际的制定内蒙古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目标。落实能够保证4所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达到预期目标所需的各项措施及其管理办法。(7)建立有教育系统特色的训练基地,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加入到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链条中,建立学校系统的后备人才,并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培养真正的大学生运动员。(8)落实后勤保障工作,有条件的高校长期设立运动员灶,保证运动员的训练营养保障。(9)建立医务监督服务部门,定期对运动员进行常规检查,为教练员制定训练计划提供科学依据,同时确保运动员的伤病医疗。
[1] 刘海元,胡永南.再论开展大学竞技体育的意义[J].体育学刊,2004,27(4).
[2] 王亮,裴伟民.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学训关系”的研究[J].军事体育进修学院学报,2007(1):17-19.
[3] 方奇,周建社,李吉雄.普通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军事体育进修学院学报,2007(4):21-23.
[4] 池建.美国大学体育联合会的指导原则[J].中国体育科技,2003(3):17-19.
[5] 张明强.美国高校竞技运动运行机制研究[D].河北大学硕士论文集,2004(1).
[6] 王波,陈杰.中美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外部领导和内部管理体制的比较研究[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1997,20(1):26-31.
[7] 王永盛.《美国、中国大学校际体育竞赛制度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的比较研究》第五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R].
[8] 郁庆定,吴昕.中美普通高校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比较[J].中国学校体育,1998(5):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