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南郊区农村水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对策
2013-07-20李建平
李建平
(大同市南郊区马军营乡水利水保站,山西 大同 037006)
1 概况
南郊区地处大同市近郊,四面环城,新旺乡、水泊寺乡位于市区东,西韩岭乡、口泉乡地处城南,马军营乡、平旺乡、鸦儿崖乡、云冈镇、高山镇座落城西,城北是古店镇,全区现有10个乡镇,190个村庄,30.25万人口,耕地面积2.36万hm2,其中水浇地1.4万hm2,现有水井1034眼,小型电灌站6处。年平均降水量为393mm,年平均降雨日数为32d,最多达40d(1965年),降雨集中在每年的6—8月,7月份最多。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区人均可利用水资源量仅900m3,且分布极不均衡,是一个干旱缺水严重的地区。
降水量的稀少,水资源的严重短缺,成为困扰全区经济发展的瓶颈。日趋严重的水污染不仅降低了水体的使用功能,还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的矛盾,严重威胁着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
缓解全区严峻的水形势,首先要节水优先,严格控制需求,创建节水型社会,杜绝水资源浪费。农村必须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手段,充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积极发展农业节水技术,控制水资源在生产生活中渗漏现象。其次要治污为本,由过去的从末端治理转向从源头控制和全过程控制及治理。第三要多渠道开源,充分利用蓄水工程积蓄雨水、生产生活中的可利用废水,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促进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使全区的水资源得到科学开发、合理利用,让其发挥最大效益,以充分解决水源缺乏的现状,缓解全区水源紧缺趋势。
2 水资源利用现状
目前,全区的水井、小型机电灌站大多兴建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由于地下水位的严重下降,基本处于干枯状态,水井由20世纪70年代末的1183眼下降到目前的1034眼,小型机电灌站由70年代的113处下降为6处。新打井静水位由20世纪70年代的100m之内可见到20世纪90年代100m之外,2000年增至200m左右,21世纪达到200m之外。例如,马军营乡阳合坡、白马城两村过去曾各有一处泉水,阳合坡村位于村西北的雷公山脚下,流量达30~40m3/h;白马城村位于村北,原通往古店镇路东马站湾地,流量达20m3/h。早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曾是村民们生活饮用水的地方,90年代初相继发生断流,90年代末2000年初全部干枯。地下水位的急剧下降,造成水井的逐年干枯或漏斗,农村生产生活用水受到了严重影响,水浇地逐年减少,灌溉面积日益减退,生活饮用水得不到保障。据统计,全区10个乡镇、190个村庄就有18个村庄、5600多人、210头大牲畜出现饮水困难,缺水村庄占全区村庄总数的9.5%,鸦儿崖乡有2个村庄用供水车每天向1500多人口运送供水。生产生活用水的严重短缺,导致村庄不得已进行水井更新和新打井,而新打井只有提取深层水才可有使用价值,且基本以供生活和大棚、蔬菜为主,对大田作物灌溉寥寥无几,以地下水为主的小型机电灌站基本因水源短缺而失去灌溉功效。
2.1 盲目开发利用
全区人多地少,人均耕地面积仅0.07hm2,大多数村庄为了加快发展农业生产,建设绿色基地,确保农民增产增效,解决农民用水难、灌溉难的问题,村集体想方设法,筹劳筹资,为农民打井、配套,尽可能用最快最短的时间使新建井投入到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中去,从而忽视了申请审批、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利用环节,造成了只顾建井提水保灌溉,毫不考虑有限的水资源如何分配,出现了越开发、水源越短缺,水源越紧张,越忙开发的恶性循环局面,从而加大了建井成本,致使地下水位平均每年以1~3m的速度迅速下降。特殊的地理位置,工业的迅猛崛起,农业的迅速发展,城市供水水源井又大都分布在区境内,导致用水量逐年增长,成为全区水源短缺的首要因素。
2.2 水源污染严重
在南郊区境内主要有4条河流,即十里河、御河、口泉河、甘河,这些河流及一些河沟、山沟等变成了倾倒城市垃圾的地方。以御河为例,因其位于市区中心,由北向南直通市区汇入桑干河,周边向河道倾倒垃圾现象十分普遍,垃圾中的一些污染气物随着雨水慢慢渗入地下,河道内的工业污水排放随处可见,如十里河有一电厂、二电厂及城市污水排放等。加之农民环保意识不强,特别是在干旱季节,为了保产保收,利用这些污水进行农田灌溉,严重影响着人们的饮食安全。环境的严重污染,成为河流、泉水、地表水消失、地下水严重短缺的根源。
3 水资源保护对策
水资源的保有量、水源是否污染,直接关系到全区的经济发展及人民的生活生产水平。面对当前农村日趋严峻的缺水形势和河流、河沟污染严重的局面,水资源的保护和水污染的治理成为现代社会最为关注的问题。要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系,坚持用水和谐,统筹兼顾,协调好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保护饮水、供水安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提高用水效率,应从两方面做起。
3.1 严格审批,强化节水
首先要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要量水而行,因水制宜。需要重新建井,提水灌溉或供村内人畜饮水时,应首先向当地乡政府水利水保站提出打井申请,经乡镇水利水保站落实后,报请区水务局批准,经专业技术人员勘测确定可开发利用后,方可进行开采。严厉杜绝过去那种先开发利用、后报请审批或不审批就开发利用的不规范用水行为,对已建成后审批或未审批的用水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决不允许过去粗放的管理形式。在用水方面,要以水定需,节约用水,根据当地实际水源情况,制定用水计划,按水量分配用水需求,实行以水办事制度。有条件的村庄,应以户安装水表或收费供水,在农田灌溉中加大“U”型防渗渠、管灌、喷灌等节水工程建设投资。同时,加大节约用水宣传力度,增强村民节水意识,从生产生活用水做起,积极发展农村生产生活节水技术,推广科学规划,合理开发,节约用水。
3.2 保护环境,全力治污
要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在河道、河沟、荒地、荒坡等严禁倾倒生活垃圾,并派专人长期进行看管。如在马军营乡的白马城村成立了综合执法队,既确保了严禁在河道乱倒垃圾,又保障了一方社会平安。条件成熟的村庄应成立综合执法队,人员设置在10人左右,主要维护本村的公共秩序及环境保护。城市环卫部门应积极主动将市内生活垃圾送到垃圾发电厂或规定的垃圾点,决不能在运送途中将垃圾随意倾倒在城市近郊或接壤村庄的河道、河沟、荒地、荒坡内。河道、河沟治污要从源头抓起,区一级的环保部门应在乡、村两级配合下,对该乡村所属河流、河沟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污摸底,针对排污情况,由区一级环保部门上报省、市环保部门后,对向河流、河沟排污的厂矿单位进行排污治理,乡村两级对河流、河沟的排污只能从末端治理,治标不治本,只有靠省、市、区三级加大治污排污力度,从源头抓起,才能确保河流不受污染,河沟没有混水流窜。
有限的水资源是保障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根本,是治国安邦的大事。要使全区农村环境水源不受污染,河流、河沟恢复大自然原貌,水资源得到科学开采、合理利用、以水供需、节约用水,必须严格实行水污染治理制度及水资源开发审批制度。充分发挥多渠道开源,回收利用工业及生活废水进行农田灌溉,确保有限的水资源用在无限的全区农村生产生活、社会服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