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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成本补偿与质量控制

2013-07-20

关键词:看病贵医疗保障服务质量

孙 敏

(大连市委党校 市情研究中心,辽宁 大连116013)

新医改实施3年来,中国医疗改革成就斐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成就更是世人瞩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3项制度不断健全,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合计已达到12.95亿,覆盖了全国95%左右的人口,全民医保体系初步形成。诚然,我们的保障水平还很低,不过对于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来说,这个覆盖率是来之不易的,也是值得自豪的。然而面对这样的成绩,我们的国人仿佛并没有感到应有的轻松和欣慰,因为“看病贵”的问题并没有随着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的扩张和保险支付比例的提高而有所缓解。相反,基本医疗保险在某种程度上促使看病更贵,患者从中得到的实惠并不像改革设计者设想的那么大。如何根治“看病贵”顽疾,让全体人民享受经济发展与改革带来的成果,提高全体人民的健康水平,将是“十二五”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期内中国医疗改革的核心问题。

一、医疗保障制度的作用:治理“看病贵”顽疾的有效路径

(一)中国的“看病贵”现象

“看病贵”不是中国的特色,而是一个全球普遍性问题,只不过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超级人口的发展中国家来说,“看病贵”问题略显突出而已。过去,很多低收入群体,尤其是贫困山区的农民,面对疾病无钱求医问药,往往选择默默忍受病痛的折磨,直至生命消失。即使在中国GDP总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位的今天,也不乏这类悲惨事例。“看病贵”已经成为影响农村人口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农村人口中,相当大一部分人口因病致贫和因残致贫。不仅农村人口如此,即使在繁华的大都市,也有部分城市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受其影响的公立医院公益性日渐淡化,医药费用高速增长。2010年,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166.8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9.7%,按可比价格上涨6.2%;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达6 193.9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9.0%,按可比价格上涨5.5%[1]。2009年,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152元,按当年价格比2008年增长9.9%,医院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比2008年增长8.6%[2]。如此高的增长幅度,大幅弱化了医疗保障制度分担机制的作用,看病贵自然就在所难免。医疗费用增长速度过快,医疗费用支出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沉重负担,让人们不堪重负。虽然“看病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医疗服务供需不均衡的问题,但与此同时它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我国长期存在的医疗体制机制的弊端。如“以药养医”,管办不分,公立医院公益性弱化,等等。“看病贵”已经成为社会的一个顽疾,引起民众强烈不满,人们怨声载道,政府当前必须更加重视这个问题。

当然,中国政府长期以来一直都致力于攻克“看病贵”这一世界性难题。2009年,中国政府实行新医改,其中一项最重要的改革内容就是实施广覆盖的医疗保障制度,目的就是保障全体人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保障,减轻患者医疗支出的经济负担。到目前为止,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近13亿人,覆盖面已经超过95%。除了实现广覆盖外,3年来,政府对医保的补助也大幅提升。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政府补助从2009年的每人80元提高到2011年的每人200元。同时住院报销的比例也从改革前的50%提高到了60%。不难看出,国家在解决“看病贵”问题上的努力,并且随着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和推广,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很多大病患者“看病贵”的问题。但是相对于中国目前的医疗价格,医疗保障制度的支付比例,以及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很难大幅度地缓解“看病贵”,如住院才能报销,事实上有些小病不需要住院,但是医疗费用对于很多低收入者来说也是一笔不菲的开支,而住院部分,即使是患者自费部分,医疗费用仍然偏高,加之医疗过程中的诱导消费、过度医疗等现象的顽固存在,确实让部分患者,尤其是享受较低保障水平的城乡居民和农村居民仍然感到看病费用负担过重。如何根除“看病贵”的顽疾,提高全体人民健康水平还面临着众多挑战。

(二)医疗保障制度在缓解“看病贵”问题中的特定作用

攻克“看病贵”难题,医疗保障制度非常关键。医疗产品是一种非常缺乏需求价格弹性的产品,换言之,医疗产品对于患者来说是一种必需品,非常重要,没有医疗产品,患者会活得很痛苦,活得没有尊严,甚至不能活。因此,从理论上而言,无论医疗产品的价格发生多大变化,需求不会发生太大变动。那么对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医疗机构来说,降低医疗产品价格只会无利或少利,相反维持医疗产品高价则会获取高额利润,这就是医疗产品维持高价的理论逻辑。而现实中,我们看到的则是,随着医疗产品价格上升,不少低收入患者放弃求医问药。之所以理论结论与现实情况相背离,在于医疗机构的理性计算没有考虑患者的实际支付能力。在现实生活中,患者的收入预算难以满足高昂的基本医疗费用支出,因此对于部分低收入患者来说,小病靠忍,大病靠等就不足为奇,放弃求医问药是在“看病贵”这一现实面前的无奈选择,而不是病人真的降低了医疗服务需求。此外,不同收入水平的患者,其需求函数也不一样。在某个医疗服务市场,高收入者的医疗服务需求水平刚好处于医疗机构利润最大化的均衡点,那么医疗机构就会缺乏提供多余的服务给低收入患者的激励和动力,低收入患者也就无法享受到医疗服务的权益。国民身体健康与否不仅关系到一个国家、民族的长远发展,还关系到国家在世界范围内的民族竞争力,更关系着公民的人身健康权益。医疗保障制度就是国家保障国民身体健康的一种有效途径,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也都通过以国家为主导的医疗保障制度来保障其国民享受最基本的医疗服务,提升其整体国民的身体素质。中国新医改中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其目的也在于此。

医疗费用上涨时,医疗保障制度通过费用分担功能缓解“看病贵”非常必要,不过,医疗保障制度是否有效缓解“看病贵”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因为经验事实已经证明,医疗保险能在多大程度上缓解“看病贵”,依赖于医疗保险的支付比例、覆盖范围、支付方式以及医疗周围环境。如果风险分担机制设计得不合理,医疗保险不仅不能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缓解“看病贵”,反而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快医疗费用上涨的速度。例如医疗保险的支付比例过高就会促进全社会整体医疗费用上涨过快。因为随着医疗保险支付比例的提高,虽然患者的医疗费用支出压力会降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患者本身“看病贵”的问题。但是,高比例的保险支付,价格不再是患者购买医疗产品时着重考虑的因素,患者可能会主动要求消费更高水平的医疗产品;而医院也不再担心患者的支付能力,可能会诱导消费,出现过度医疗的现象。显然,如果医疗保险促进了医疗服务的升级,那么有医疗保险后患者负担的费用就可能比以前还要高[3]。结果,不仅没有缓解患者“看病贵”的问题,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整个社会“看病贵”,资源严重浪费。Chalkley和Malcomson的研究也证明,医保承担医疗费用的比重越大,不仅医生会诱导患者消费,而且消费者主观上也有消费的欲望,在一定程度上会刺激医疗费用的增长[4]。同时,医保付费比例过高,患者大病小病都要到大型公立医院看病,必然导致大型公立医院门前长队等候。最终结果要么是等不起,转诊高价私立医院,个人医疗开支增加;要么是无钱转诊高价医院,只能排队等死。有学者就认为,全民免费医疗服务不仅会造成医疗资源的过度消耗,也可能造成“有病要排队等死”的怪象。

很明显,医疗保险支付比例过高会对医疗供需双方缺乏有效的费用约束,1994年以前的公费医疗制度、劳保医疗制度便是如此。医疗费用失控,不仅严重浪费了医疗卫生资源,同时也不利于医疗基金可持续发展,过快增长的医疗费用会使得财政不堪重负。因此,解决“看病贵”不能单纯地解决个人“看病贵”,还得从社会整体出发,控制整个医疗费用的过快上涨才是关键。

尽管医疗保障制度有可能助长医疗费用的上涨,但是同时医疗费用也有可能有效遏制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首先,医疗保险通过广覆盖把成千上万的患者结合成一个大型团体,与医疗机构签订大额订单,大额订单无疑会增强医疗保险机构的价格谈判力。当然,医疗保险覆盖范围越广,医疗保险订单越大,医疗保险机构谈判能力就越强。但是这个结论的前提是医疗产品卖方市场是一个有效竞争的市场,而且医疗保险机构确实能够监督医疗机构的行为。其次,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也是影响医疗费用支出的重要因素。多数学者认为,按照项目付费这样的后付制方式可能会诱发过度服务,可能会导致医疗费用失控,而总额预付、定额预付的预付制方式,则能限制过度服务,有效控制费用。

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困境:信息不对称下费用与质量的取舍难题

毋庸置疑,医疗保障制度作为一种费用分担机制,确实在缓解患者个人“看病贵”方面发挥着特定的作用。然而,如果医疗保障制度设计不合理,使用不得当,反而会制造“看病贵”问题。中国在过去3年的医疗保障制度设计中非常重视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的扩张和报销比例的提高,而对医疗保障制度实施的周边环境考虑欠佳,配套政策和制度设计没有同步跟进,导致医疗保障制度在缓解“看病贵”问题方面作用有限,效果不理想,甚至可以说由于缺乏配套的政策和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在控制医疗费用,缓解“看病贵”问题方面,仍然面临着一些困境和难题,尤其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医疗保障制度如何有效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同时,又不损害医疗服务质量,是当前面临的最大难题。

医疗费用的控制可以说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在大多数发达国家,医疗费用占据总卫生支出的一半左右[5],而美国2007年的医疗费用占据总卫生支出竟然高达84%,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已经成为许多发达国家多年的重要任务。同样,在经济高速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中国的医疗费用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卫生部综合医院的人均门诊费从1990年的10.9元增加到2009年的159.5元,年均增幅达15.2%,而住院人均费用从1990年的473.3元上升到2009年的5 951.8元,年均增幅达14.3%。从医疗保健支出比例来看,同期医疗保健支出也明显高于人均年消费支出。见表1。

表1 城乡居民医疗保健支出 元

表1显示,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城乡居民医疗保健支出占消费性支出比例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尤其是进入21世纪后,城乡居民医疗保健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例一直保持在5%以上。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部分原因是人民群众对身体健康的重视,疾病谱系转变,社会老龄化,推动了医疗需求增长,导致医疗费用节节攀升。但是缺乏医疗费用监管,导致供方诱导需求问题的大量涌现,也是医疗费用急剧膨胀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因为医疗消费是一个被动消费,消费者本人对预算支出和服务项目选择缺乏决策权,决策权往往掌握在拥有专业技术知识的医务人员手中,他们最清楚购买者的信息,他们也最清楚其提供的医疗产品的功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作为医疗费用支付者的医疗保险机构不能有效监督医疗机构的行为,医疗保险无疑在一定程度上激励着医院和医务人员诱导病人消费和过度医疗,从而对医疗费用控制起着逆向激励作用。事实的确如此,中国的医疗保险机构在监管医疗费用方向上一直存在偏差,总是严格限制患者报销的额度和范围,而不是严格监管医疗机构的诊疗项目和诊疗方案。这种监管偏差抑或监管错位,不仅无法有效保护患者利益,而且还会放纵医疗机构诱导消费和过度医疗的行为。尤其是在中国“以药养医”的体制下,医院的大部分收入依赖于药品销售和医疗服务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医疗现象显得更加突出,虽然随着国家医疗改革的推进,药品费用支付得到一定控制,但是药品费用所占医药费用比重仍然超过50%。即使近来国家频频采取措施控制药品费用,但是医疗服务的其他费用却在大幅增加,好比按下葫芦浮起瓢,患者支付的总体医疗费用有增无减。如果不加强医疗保险机构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不仅难以巩固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成果,而且也难以促使医疗机构控制医疗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更严重的是会带来一些社会问题,如开大处方、滥检查等,必然导致医患关系更加紧张。因此,研究医疗费用支付的第三方——医疗保险机构如何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已经成为中国当下迫在眉睫的任务。

关于医疗保险机构如何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问题,国外一些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Ellis and McGuire认为预付制可能是一个较好的工具[6],因为预付制是预先定价,患者的医疗费用支出是在一个预先设定的范围内,医疗机构根据预先设定的价格提供治疗方案,如果真实成本超过预付费用,由医疗机构自己承担,而结余则由医疗机构保留,这样可以控制医疗机构过度医疗,严格控制医疗成本,同时还有利于促进医疗机构提高内部管理效率和医生的生产力,促进医技进步,提高整个医疗行业的服务水平。但是Einthoven[7]、Kessler和 McCleallan[8]Biglaiser.G和C.A.Ma[9]则认为在竞争水平相当低的情况下,尤其是预付机制的采用,将进一步增加医疗费用,不利于医疗价格的降低。因为预付制的核心是预先定价,保险机构通常根据医疗行业往年的历史成本来确定价格,在竞争水平相当低的情况下,历史成本往往也是较高的。而且由于采用平均成本,必然有一部分医疗机构的成本会高于平均成本,如果这部分医疗机构接受预付费用,必然会亏损,医疗机构可能会退出市场,导致医疗产品供给不足,供给缺口会增加“看病难”,而“看病难”再次促使“看病贵”。即使医疗机构不退出市场,为了保证医疗机构的正常盈利,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产品质量水平可能无法保障。因此,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即使预付制能够限制过度医疗行为,抑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医疗服务质量的下降和医疗行业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

在中国,关于医疗费用控制这一问题的研究,是随着近几年媒体对“看病难,看病贵”的追踪报道,引起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并逐渐成为学者研究的课题。就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他们多认为依据服务项目收费,而不是依据病种收费是中国医疗市场诱导消费,过度医疗,进而导致医疗费用失控的主要原因。因此,中国医疗费用控制的关键是转变付费方式,即把项目付费转为病种付费。很多地方也早已进行了病种付费的实践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不过,在医疗生态环境不改变的情况下,单独推出按病种付费,医疗机构照样可以利用其私人信息优势获取信息租金。因为同一病种,病情有轻有重,其诊疗成本也有高有低,医疗机构可以总是声称其诊治的病人都是重症患者,而医疗保险机构和患者并不清楚这些信息。更关键的问题是,患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在项目收费制下,医务人员做的项目越多,使用的设备越昂贵,医院和医务人员个人收支结余越多;而在病种付费制下,医院和医务人员收入与项目和诊疗设备无关,只与工作量有关。当然医院的单位产出越高越好,同一张病床的流转率越高越好,平均住院日越短产出越高。在这种情形下,必然会产生不充分医疗或医疗不足的现象,例如医疗机构可能会尽可能地压缩住院时间,该用的药不用,该服务的却不作为或者拔高诊断。因此,按病种付费并不能确保医疗的质量。

除了按照病种付费外,还有不少基层的医疗机构已试行总额预付制,如江苏省无锡市、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上海仁济医院等,这些试点的运行结果表明,预付制确实对于控制医疗费用具有较好效果,但是由于中国现有的医疗行业结构缺乏有效竞争,同样面临着成本虚高的问题,以及医疗服务质量的潜在隐患。

因为医疗成本与医疗服务质量密切相关,较高的医疗服务质量必定会产生较高的医疗成本,如果只一味地强调医疗费用控制,服务质量也难以保障,毕竟只有医务人员最清楚病情和对症的药方,再加上医疗服务质量不像医疗费用那样容易量化和观察,缺乏专业性知识的普通患者根本没有能力评估医生的决策和行为的恰当性及其提供服务质量的高低,如果大幅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与此同时没有对医疗机构和其成员利益损失采取相应的补偿机制,不仅无法缓解“看病贵”难题,还会带来一些严重的负面影响,如阻碍医疗行业高水平发展。医疗费用的控制肯定会影响到医疗设备、环境、技术的改善,当然也必将影响科研能力,科研能力的薄弱则会阻碍整个行业的可持续高水平的发展,长期而言,对患者和整个医疗行业都不利。医疗费用的控制必定会使得医务人员的收入大幅减少,如果收入损失不能通过其他途径弥补,将会严重挫伤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憧憬,从而影响医务人员提供服务的质量。因此,无论是医疗行业的低水平发展,还是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都会严重影响医疗服务质量。虽然有些学者认为市场的有效竞争可以改善医疗服务质量,但是在预付制下,医疗价格是一清二楚的,而质量则不能被患者观察得清清楚楚,竞争引发的价格优惠只可能是降低质量[10]。

三、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出路:激励与约束机制设计是关键

综上所述,仅仅依靠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支付比例,以及转变保险支付方式,而不改变医疗生态环境,是无法实现医改宗旨,缓解广大公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不仅如此,从短期来看,费用控制还会导致医疗服务质量下降,给患者就医安全造成威胁;从长期来看,费用控制可能会阻碍医技发展,阻碍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如何通过设计配套政策、制度,重构医疗生态环境等一系列措施来激励和约束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也是医疗保障制度下一阶段改革的核心任务。

(一)改革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加强成本管理

改革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是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根本措施。长期以来,中国的医疗费用按照项目付费,这种付费模式是根据患者诊疗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诊疗成本支付,医疗机构缺乏控制成本的激励,相反会激励医务人员诱导消费,过度医疗,不仅给患者带来过度用药的负面作用和造成社会资源浪费,而且成为推动医疗费用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改变对医院的激励机制,把医院诱导消费的激励变为成本控制的激励。在这方面,医疗保险的作用非常关键,保险机构比单个患者更具谈判能力,可以改变支付方式来约束医疗机构的行为。传统的按照项目付费的后付制,医疗机构缺乏成本管理的动力,而预付制则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激励医院控制医疗成本,因为在预付款项一定的情况下,医院提供诊疗服务的成本越低,其结余就越多。当前中国的很多基层医疗机构正在采用病种付费、总额付费、定额付费等预付机制,在抑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无论采用何种预付形式,都必须有一个合理的参考依据和调整机制,也就是预付标准以什么为标杆的问题。一般情况下,预付标准是根据前一年的平均成本计算。但是对于中国来说,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医疗资源分布不均,一个全国通用的标杆恐怕不行。而根据各个地区宏观经济指标、物价指数、医疗行业供需等因素制定与其相符的标杆是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预付制的首要任务。同时中国公立医院一统天下,缺乏竞争必定导致成本虚高,因此促进医疗行业竞争也至关重要。

(二)推进医院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市场竞争

很明显,以成本为导向的预付制,可能会带来另一问题,医院在降低成本的同时也降低了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比如缩短住院时间,使用一些价格较便宜药效较差的药品。虽然医疗服务数量和质量在很大程度上难以观察和证实,但是患者可以通过选择不同医疗机构主观感受到服务数量和质量的差别,并且保险机构也有能力聘请专业人士对服务数量和质量作出评估。在医疗数量和质量可以被专家评估和被患者比较时,医疗成本与服务质量之间的矛盾就可以化解。在这种情况下,保险机构或患者的选择权会对质量产生反应,在预付费用一定时,保险机构或患者会选择质量较高的医疗机构。而为了吸引更多患者就医,医疗机构会提供更好的服务。所以说一个有效竞争的医疗市场是预付制顺利运行的重要保障。因此,中国应该加快推进医院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医疗市场有效竞争。

虽然,医院产权制度不是医疗市场有效竞争的充分必要条件,但是事实已经证明,公立医院一统天下肯定不利于有效竞争格局的形成,而逐利的民营资本进入医疗市场,必定会加强医疗机构的经营管理,严格控制医疗成本,这对于激活医疗市场竞争活力非常有益。因此,应该通过调整税收政策,设置医保定点,提供融资贷款优惠等政策,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医疗市场,推进医院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

(三)推进医院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强化绩效考核

当前,我国公立医院的医生属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政府部门统一确定,账面工资较低,而奖金额度也受到国家严格控制。与此相反的是,医务人员的工作强度、压力、风险却较高。收入与付出比例的严重失衡,导致部分医生收受红包和吃药品回扣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应该把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作为新一轮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给予医院较大的人事管理自主权,可不受国家工资标准和人事管理制度的限制。这样一来,医院利用人事方面的自主权采用新的人员聘用制,在医院和医务人员之间实行双向选择,促进医务人员在不同医院之间流动。这样做对于医院而言,可以吸引与医院发展方向和科室设置相匹配的优质医生;对于医生而言,也可以选择与其能力、专业相匹配,薪酬满意的医院。而且为了获得效益较好医院的青睐,或者不被现有医院解聘,医务人员必定会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吸引更多的患者来医院就诊治疗,给医院和自己创造更多的价值。对于在岗医务人员的考核指标和奖金制度不应与其给医疗机构带来的经济收入来衡量,而是根据其工作任务的轻重、工作的复杂性、职称级别、门诊量以及其工作岗位上可以量化的其他工作量来确定。强化绩效考核,坚持能者多劳,多劳多得的原则,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提高其生产力。

(四)加快电子诊疗档案建设,促进信息公开

扩大医保覆盖范围和提高医保付费比例是解决当前公众看病贵的一个方向。与此同时,还必须通过一些机制来约束医疗机构的行为,控制诱导消费和过度医疗所造成的医疗费用增长。许多政要和学者一致认为破除“以药养医”体制 ,实施医药分离能够有效抑制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但是实际经验证明医药分离不一定能够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原因在于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大幅度提高诊察费用,使用高耗材设备等来弥补药品方面的损失,结果患者承担的总体医疗费用不降反增。因此,控制过度医疗,关键在于医保机构和患者对病情和诊疗过程的确切了解,也就是说必须解决医患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信息技术可以说在这方面大有作为,如加快推进电子医疗卡的使用。电子医疗卡在发达国家早就实施了,美国的实践证明电子医疗卡可以很好地控制医药成本和服务质量。因为电子医疗卡通过数据库录入医生诊疗内容,包括诊疗医院、诊疗医生、病种、处方、价格等信息,这些信息的标准化保存从两个方面保证了医疗服务价格和服务质量,一是医保机构和患者通过对医院和医生提供服务的价格和质量进行比较,作出下次的诊疗选择;二是医生通过查看电子医疗卡,对患者的病史一清二楚,并对历史诊疗内容进行评估比较,为了吸引患者下次就诊,医生必定会总体权衡医疗费用和服务质量。为了促进信息更大范围共享,监督医疗服务质量,政府部门应该制定一个统一的网站,发布不同医院的各种医疗服务价格,而且让患者实名对医生的服务态度和诊疗效果加以评价。可以想象,这样完全的信息披露,医生“自由裁量权”空间必将大大减少,医药价格还敢虚高吗?同时,医院之间为了争夺病人,提升服务质量就一定会成其重要的竞争策略之一。

(五)转变政府部门角色定位,强化监督职能

当前公众因一些医疗事故、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对医疗机构和政府部门信心日益下降,医患暴力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正常秩序。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评价和改善服务质量,政府部门,尤其是卫生部必须加快职能角色的转化,由“办医院”转变为“管医院”,而地方政府也应尽快由提供医疗服务转变为购买医疗服务,使政府部门把更多的财力和精力放在追求医疗服务的社会公平性和可及性上。此外,有必要成立独立的专业的医疗质量管理研究机构和评估机构,对临床实践效果及其成本进行深入研究,通过临床管理评价以保证、监督并改善医疗服务质量。英国在这方面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为了加强对医疗服务系统的管理、评价和改善服务,英国成立了国家临床质量管理研究所(NICE)和健康促进委员会(CHI),这两个机构都是非常专业并且独立运作的单位。NICE通过广泛的咨询和对临床实践效果及其成本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全国的服务质量标准,向病人、卫生专业人员和公众提供权威的可行的临床质量指导原则;CHI以事实为基础向公众提交评估报告,在出现严重医疗事故时,CHI将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查。同时,CHI将对国家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研究,并推广一些好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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