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主任 “潜规则”系列案
2013-07-12正裕
文·图/正裕
车间主任 “潜规则”系列案
文·图/正裕
从2012年3月份起,浙江省绍兴县的不少印染企业都悄然发生着“人事地震”。陆陆续续有企业的车间主任因拿业务单位的回扣,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
2013年4月,从绍兴县人民检察院传出消息,已经有一百三十多名车间主任(或主管)被提起公诉。涉及九十多家印染企业,总案值达一千二百余万元……
回扣祸及印染企业
在全球最大的纺织品批发中心——浙江省绍兴县柯桥,每天有着大量与布料有关的交易往来。这里商家云集,各类布料琳琅满目,令人眼花缭乱。据绍兴县人民检察院披露,从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4月,该院共办理了169件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涉案的169人全部来自当地的印染企业,80%以上是车间主任。
此外,笔者从绍兴县警方了解到,此案的起因是上海一家公司为拓展印染原料的销售业务,指使其驻绍兴办事处业务员陈某等人,向绍兴地区业务单位相关职务人员支付回扣,诱使采购单位以较高的价格购买印染原材料。
“涉案的169人中,有80%的人是印染企业的车间主任(或主管),在企业日常生产中有一定的话语权和控制权,因而给他们受贿创造了‘空间’。”检察机关有关人士说,从受贿数量上看,从2万元到五十多万元不等,持续时间最长的从三四年前就开始拿回扣了。有的已经拿了三四年,是隐藏很深的蛀虫。”办案检察官揭露说。
从2013年3月中下旬开始,这批系列案件已陆续被提起公诉,总案值高达一千二百余万元,其中部分涉案人员已被判刑。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除了本地印染企业,还有上海、江苏等地三家业务单位的14人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控制。
车间主任两年受贿52万
老莫是萧山人,今年50岁。2004年,莫某进入绍兴县滨海工业区某印染厂上班。由于技术不错,工作也较认真,第二年他就被提拔为制网车间的主管,除了各种福利,年薪6万元以上。然而,在薪水之外,这两年,他的银行账号里,隔三差五会收到钱,只是最近,这笔神秘的钱一直没有打进来。“会不会出事了?”老莫有了不祥的预感。
一般来说,印染企业除了染色,还有印花业务,而制网是印花中必不可少的前道程序。所谓制网,就是给印花图案制造模板。审讯期间,莫某向警方交代说,他刚当上制网车间主管时,厂里用的制网原料比较杂,并没有统一的牌子。
2009年,上海一家公司绍兴办事处的业务员廖某找到他,声称只要多使用他们的产品,就会给“好处”。起初,莫某并没同意,他也明白这样做有损厂里的利益,但后来,莫某发现有些同行也这么干,于是答应了廖某的要求。
“反正不直接拿现金,好处也是直接打入我的银行账户,老板应该不会发现。”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莫某就时常向老板美言,说上海这家公司的原料不错,建议可以持久使用。
自此,莫某的银行卡上也隔三差五收到钱,这些都是廖某所许诺的好处费。经过警方调查了解,从2009年9月至2011年12月,两年多的时间里,莫某一共收到廖某汇来的25笔好处费,共计52万余元,其中最多一笔有3万多元。老莫就这样一直心安理得地笑纳着……
“80后”主任拿回扣毁于一旦
小郭是安徽人,1985年出生。初中毕业后,小郭就来到绍兴打工。由于年龄太小,那时都没有企业愿意接收,后来在老乡的介绍下,到绍兴县一家印染厂做制网学徒工。
凭借不断努力,小郭从学徒、正式工一路发展,2009年他被提拔为制网车间主任,年薪六七万元。由于工作较为认真,每次生产过程中感光胶、补网胶等原料出了问题,小郭都会主动跟上海的供货商联系,希望他们派技术人员前来指导。就这样,小郭跟供货商周先生熟悉起来。但在周先生看来,小郭的要求有些苛刻,于是他找到小郭“谈心”,“你帮我在厂里说说好话,让厂里多用用我们的产品,这样我可以把业务做下去,而且业务做开了,一定会好好感谢你。” 小郭心里很清楚这件事的性质,但他还是鬼使神差地答应了。
之后,他给周先生一个私人账号,从2009年10月开始,每次厂里采购了上海这家材料厂的原料,小郭也就会收到一条短信。短信是周先生发来的,告诉小郭好处费已打入卡中。从2012年2月份开始,小郭就没有收到周先生的短信,慢慢的,他知道许多同行正在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当年4月,小郭主动投案。经调查,他一共收受6万余元的回扣。而这6万元毁了小郭的美好前程,令他后悔莫及。
车间主任的“潜规则”
绍兴县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表示,这次涉案的人员,基本都是制网车间主任,他们拿回扣的现象也不是偶然的。
首先是这些车间主任在厂里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从涉案印染企业看,其生产规模并不算大,因此制网车间员工人数并不多,有的主任加上普通员工总数也不足十人。虽然这些车间主任文化水平不高,但他们在这个行业打磨十多年,经验丰富、技术成熟,因此在生产上均是直接接触印染原料并对原料采购有一定影响力。“一般我们说哪个产品还不多,直接告诉老板,老板也就相信了,就会按照我们的要求,采购这一产品。”一位涉案的车间主任如此表示。正因为这样,原料供应商看中了他们的话语权,也给车间主任提供了一定的职务便利。在这次涉案的车间主任中,基本上是在制网车间任职。那么,小小的车间主任,为什么能轻易拿到回扣?
“老板一般都相信我们的话,我们说哪个产品好用,老板也不会反对,他管不了那么多,就会按照我们的要求采购产品。”数位涉案的车间主任直言不讳地表示。正是这个原因,原料供应商看中了他们手中的权力,这给车间主任拿回扣受贿也创造了一定条件。
其次是缺乏监管。在许多车间主任看来,行业都这个样,大家都在拿,我不拿就是傻瓜,反正拿的也是对方的钱,这也就是所谓的行业“潜规则”。
再次是侥幸心理。在这批案件中,所有的车间主任所拿的回扣,全部由供货商打入其银行卡账户上,他们并没有直接拿现金。这些在车间主任看来,他们拿的相当于业务提成,也就是自己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属于劳务费,天经地义。
回扣明码标价,支付一律打卡,行贿者的“腐蚀攻略”值得警惕。在这批案件中,除了收回扣者的贪婪之外,与行贿者有一套完整的“腐蚀攻略”也分不开。
从调查情况看,三家涉案的公司分别制定了销售回扣政策,且明码标价。比如有的公司规定每年拿出150万元用于支付回扣,有的则拿出业务量的10%~15%。虽然回扣的结算方法略有不同,但一般都按销售业绩来。莫某在接受调查时回忆说:“感光胶每公斤是三元回扣,补网胶每公斤是五元回扣”。
为了消除这些车间主任的顾虑,供货商工作人员就要走他们的私人银行账户,并统一上报给公司。每次印染企业采购了原料后,供货单位就会按照业务量的多少,让公司财务人员统一给车间主任账户上汇入回扣,这一支付方式比较隐蔽,也让不少车间主任心存侥幸。
2012年3月,绍兴县警方发现上海一家原料公司的资金进出频繁,有些可疑,警方随后进行了深入调查,并成为公安部督办的特大商业贿赂案。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
检察官点评
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领域和行业滋生繁衍并有愈演愈烈之势,既损害了公司企业的根本利益,也破坏了正常的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危害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体到这批商业贿赂案,车间主任们受贿之后,不仅提高了企业生产成本,还让一些品质更好的原料无法进入,不利于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在这批受贿案中,涉案人员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对所涉及的法律大多一无所知,当然这也是我国对非国家工作人员相关行贿受贿方面法律宣传不到位的结果。另外还有重要一点是,从涉案的印染企业看,大多是民营个体企业,且许多企业采购权由老板自己说了算。但老板精力毕竟有限,因此对车间主任的生产建议言听计从,从而给车间主任受贿提供了职务便利。
检察官提醒印染企业应尽快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要害部门的监管。
相关法律
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刑法》第163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刑法第385条、第386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