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行业协会的能量
2013-07-12受访程皓上海华皓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受访/程皓(上海华皓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采访/本刊记者 成韵
释放行业协会的能量
受访/程皓(上海华皓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采访/本刊记者 成韵
业内声音
《检察风云》:您如何看待我国目前的政府采购现状?
程:我用一句话评价:看似公平,实则不合理。
我从业已经16年了,在这个过程中看到过很多竞标。招投标的方式是比较好的,它比较公开公平,但是在这公平下面,隐藏的一些内容就未必合理了。从我们会计师行业来说,要约的规定就很不合理。
它规定了一个价格。高于这个价格,这个标书是无效的。它会逼迫事务所为了取得这个标书,把价格往下走,走进了恶性循环,虽然财政能省下一部分钱,但是大部分做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会觉得压力很大。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个中介服务机构,竞争优势应该是资质、品牌、专业能力和职业态度,而不是价格。但现在招标过程中,最多的内容是人数(要多少人来做这个业务)和价格。
此外,招标要约也很“糊涂”,很少会去明确某块业务想怎么做。碰到一些新兴业务,原先的会计师事务所可能从来没有接触过,像绩效考核、绩效评价、医院的审计、事业单位的审计,这在传统的审计当中是没有的。那要怎么做?要约中不说明,也没有标准。只是看似公平地划了一个标准:20个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年收入是多少,价格合适了就给做。这其中的道理呢?
我认为,对职业会计师来说,如果这个业务我们从来没做过,那能去做吗,能做好吗?这才是我们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
然而我看到的很多会计师事务所,它不是这么想的,先拿下来再说,然后在做业务过程中,发生很多问题,比如对医院的审计,财政说我要这个报告格式,会计师事务所说这个我做不出来,然后商量好做出来的格式给医院,医院说我们从来不按照这个做的。这样一来,效率低,做的人苦,效果也不好。原因就是,我们在这种专业领域的招投标中采用了价格和人数的选择标准。但是忽略了职业能力。
而且现在又加了一条标准:前几年曾经做过相同业务的,并拿出证明。这时候就会有一个问题,一些小事务所之前没做过,那就永远不能做了。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重视,,政府在招投标过程中不规定时间段,这会造成一个很大的风险。比如要20个人来做,为什么?如果是有20家要做,每家要做一星期,现在这个业务半个月就要完成,所以要20个人,这样它一招标,其他事务所看后,马上会考虑自己的工作安排,不行就不投了。
《检察风云》:您觉得哪些改变能让专业服务方面的政府采购变得更为合理?
程:对于专业服务机构,你根本不应该拿价格作为竞标的内容。财政部、中注协有一个行业诚信公约,我们每个会计师事务所、每一位会计师都签约的。公约当中最主要的一条就是价格,我们有行业最低价。但是反观世界各国,从来没有一个会计师事务所要去认定最低价。在某些竞争范围当中,本来没有价格指示,报物价局就可以了。定了最低价后,有些事务所一报价就是这个数字,于是最低价就变成最高价了。
我们一直认为,招投标应该放的是职业能力、胜任能力。但是,这又与我刚才提到的一个标准矛盾了,你没做过就永远不会胜任。中注协也想到了这个问题,于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组织了很多次的培训,如对医院或事业单位的审计、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对社保的审计、对司法部门的审计等培训。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方式。从来没做过的人,通过培训考过了,取得了资质,那就能做了。招投标的时候如果把这块结合进去,就合理了。
另外,不同行业有不同标准,这个标准谁来定?怎么定?需要政府和我们行业协会一起协商。而且应更明确,更细化。
《检察风云》:只要是采购,价格总无法绕开,若不放在招标要约中,如何体现?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个中介服务机构,竞争优势应该是资质、品牌、专业能力和职业态度,而不是价格(图/CFP)
程:由我们行业协会牵头和政府来谈,签订一个价格。我可以把我认为理想的模式勾勒给你看。我们注册会计师行业现在在管理上,采用的方式叫ABCD四类管理,同时又把事务所分成大中小,标准是:20个会计师以下是小型事务所,20-100个是中型,100个以上是大型。这样一个分类,再结合ABCD(每一栏都会有),如果把这块机制引入上海的招投标,就很合理。
因为在招投标过程中,你就会看,这个项目到底是选择人多的,还是专业能力好的或者诚信度高的。大型事务所A类的,筛选出来的就这些,然后选一到两家出来做,如果不愿意,那就把这个项目分成两个包,发给中型事务所A类。这样大家也会更积极来做,而行业标价由我们行业协会牵头和政府商议、签订,不用我们大打价格战,不考虑业务能力,把行业越做越小。
《检察风云》:那你们行业协会目前是如何做的?成效如何?
程:目前我们行业协会完成了分类管理和大中小事务所划分。至于作为理想模式的推手,也在做,但很难。
因为现在很多招投标不看这个,要约上就写B类以上,上海B类以上有70%,A类只有16%。如果他能用一些分类标准来约定,比如只有A类事务所能投,那就鼓励大家往A类事务所发展,但是B类以上,就等于是表态大家及格就可以投。这并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我希望,我们行业协会充当工会的角色,选出代表和政府谈:给出质量标准,包括专业能力、完成时间、具体形式等,价格可以谈。这才是我们行业协会应该做的,真正体现我们行业标准的。但是现在没有,也不可能,因为我们行业协会是属于财政局下的,一个处室怎么去和局长谈?怎么和政府采购办谈?不对等。
而且,它也不能让财政局的采购方式按照我们的模式来。因为其他涉及政府采购的行业也有协会,他们有没有这样做?如果没有,那这种创新,政府是要冒风险的,如果没有不追责的承诺,这个尝试没人敢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