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深化制度自信
2013-07-12文/张静
文/张 静
在实践中深化制度自信
文/张 静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九十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凝结历史选择、体现国家性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作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党的领导下,围绕改革发展的大局,始终不渝地坚持、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深入学习、切实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要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切实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民主权利。宝山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在区委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全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示范区、推动城市转型发展的最佳实践区,率先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主线,在实践中着力于“三个坚持”,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有效履职、坚持完善机制,不断深化制度自信。
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加强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人大工作的首要任务。首先加强学习。针对换届后新代表多、新委员多的情况,常委会及时组织委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中央、市委关于人大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学习人大工作的相关知识,帮助常委会组成人员尽快进入角色,形成做好人大工作的共识。其次坚持制度。常委会始终自觉把人大工作纳入到党的领导下,保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三项制度”,即每年两次向区委常委会报告工作、每月专题沟通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人大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向区委专报的制度,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能始终得到区委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发挥作用。区人大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区人大党组会议制度,重视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代表、区人大机关中的党员队伍建设,确保党的主张和意图在人大得以贯彻执行。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区人大三支党员队伍的作用,才能更好地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才能更好地使区委的意图依法转变为人大的决定和决议。
坚持有效履职,积极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作用
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神圣职权。如何行使好这个职权、如何提升监督工作实效,实践中,我们始终抓住三个环节。第一,依法按程序。《监督法》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无论是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审查和批准预(决)算,还是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等,都有明确的程序要求。因此,常委会在各项监督工作中都要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例如审议财政预(决)算工作,常委会财经工委在充分专题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并就有关问题与财政局作专题沟通,然后提交主任会议研究,在主任会议形成一致意见后,再提交常委会进行审议。在人事任免工作上,人事代表工委坚持工委会议初审、提交主任会议研究、再提交常委会审议表决;坚持拟任命人员在常委会上分别作任前表态和任职发言,以进一步鞭策被任命人员树立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第二,务实讲规范。人大的监督工作,要在严格执行《监督法》等法律法规下,根据区情实际,按照区人大制定的《议事规则》实施推进。2012年1月,宝山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加快完善宝山大型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及后续管理”的议案(11号议案)。对此,区人大常委会从我区大居建设实际情况出发,按照区人大监督工作的规范性要求,研究做好对该议案的审议和办理推进工作。一是深入调研。为了提高对该议案的审议质量,提出有针对性、且具有操作性的审议意见,先后多次深入到顾村、罗店大居实地进行视察、调研,听取当地一线管理者与居民群众意见,摸准情况。二是深入切磋。由于该议案涉及部门多、时间跨度长,常委会有关工委多次上门与办理部门进行沟通,对区政府拟提交常委会审议的办理方案进行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三是建立推进机制。为了推进议案办理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制订了《关于跟踪、推动11号代表议案办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常委会副主任为组长,城建、内司、财经、教科四个工委联合组成的11号议案督办工作小组,对该议案的办理进行实时的跟踪和推进,使得将持续三年的议案办理取得了预定的阶段性成效。第三,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发挥人大制度的功能优势,这就要求人大在党的领导下,围绕中心工作,在履行职责、依法监督的同时,督促“一府两院”更好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从而进一步提升区域发展合力,共同推进宝山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一方面,我们区人大常委会加强与政府的沟通,每年区“两会”后,人大常委会即与“一府两院”举行联席会议,就人大常委会的年度监督重点和重要工作部署作充分沟通,并进行会议协商达成共识;另一方面,区政府对于一些重点工作,还主动提请人大监督支持。如今年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创建工作进入到关键的冲刺阶段,区政府主动提出请区人大常委会对该项工作加大监督,帮助挑“毛病”。对此,区人大常委会给予大力支持,对全区创卫工作进行明察暗访,组织代表进行视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政府提出来,还在常委会会议上专题听取区政府关于创卫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审议,以此推动创卫工作的深入开展。
坚持完善机制,不断扩大对人大制度的共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保证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依法行使人民权利的国家政体。一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充分尊重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我们把增强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自信贯彻于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在代表的学习培训上,在增强代表自豪感的同时,不断提高代表对法定职责的认识。区人大常委会将加强代表培训工作为首要的常项工作,实行年度集中脱产培训。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设;从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到代表的权力和义务,以及代表怎样履行职责等,逐步提升培训的系统性。同时,培训中注重代表学习的主体性与能动性,在老代表的交流传授、新代表的相互切磋、现场授课互动提问中,使代表充分感悟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把履行职责作为一种自觉追求。二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紧扣大局,有效作为。人大的各项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来开展,必须在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下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地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将人大工作置于全区“一盘棋”之中,找准定位,增强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同时,把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体现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全过程中,体现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之中。一年多来的工作实践,我们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经济发展好、民生保障好、社会管理好、文化建设好、生态改善好”的总体要求和“建设全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示范区、推动城市转型发展的最佳实践区,率先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总体目标,积极推动经济“调结构、促转型”工作,重视推进民生持续得到改善,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高度关注城乡环境、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推动南大地区综合整治工作,提前介入樱花节等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监督,把政府依法行政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有效地发挥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促进宝山经济发展中的功能作用。三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上下合力,扩大共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性质、特点和优势。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可以更好地把党的意图通过人大的法定程序,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可以依托人大的监督支持,更好整合资源,突破瓶颈,攻克发展的难点;可以不断促进和完善“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可以有效地促进市、区、镇三级人大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地区民主政治建设。在实践中,我们注重调查研究,加大工作的上下联动;注重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制定年度工作指导性意见,召开季度街镇人大工作例会,探讨实践中共同面对的课题,交流人大工作的经验,形成推进宝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合力。我们还组织市、区人大代表联系社区、联系村(居)、联系下一级代表,听取基层情况反映,让代表充分了解群众的心声,及时反映群众诉求。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可以充分地凝心聚力、集中民智,协调各方利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可以更好地激发起全区人民参与建设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扩大社会各方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共识,提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根本政治制度,对于改革发展所具有的最根本性的支撑与保障的自信,为宝山现代化滨江新区建设贡献力量。
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我们人大工作者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就是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持围绕改革发展的实践,坚持、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制度自信。 (作者系宝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