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之外与字里行间
2013-07-07王雍尔李佳健
文/王雍尔 图/李佳健
千里之外与字里行间
文/王雍尔 图/李佳健
因为一次偶然的失足, 17岁的乐乐涉案成了刑事犯罪嫌疑人;又因为检察官和学校老师、亲人的共同悉心帮教,他重新站了起来。鉴于他的悔改表现,今年二月,黄浦检察院依法对他作出不起诉决定。
“俞老师,有人曾说我像一把锈迹斑斑的刀,遇到您这‘磨刀石’不断打磨掉我身上的锈迹,让我的内心深处看到光亮。是远方的您和身边的老师同学一起彻底改变了我 ,改变了我的心境,我的认识,我的向往,您成了我心中的太阳,期盼永远从您这儿得到阳光,得到温暖……”
这段话摘自一封远方来信,写信人是安徽一个小县城的高中学生,名叫乐乐。收信人是上海市“十佳检察官”——黄浦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科的俞国花。
因为一次偶然的失足, 17岁的乐乐涉案成了刑事犯罪嫌疑人;又因为检察官和学校老师、亲人的共同悉心帮教,他重新站了起来。鉴于他的悔改表现,今年二月,黄浦检察院依法对他作出不起诉决定。
“苹果”遮住了太阳
回想起那段难堪的经历,乐乐觉得脸红,并且后悔。
他说,因为自己成绩一般,初中毕业后就不想再读书了,觉得反正将来考不上大学,读高中没意思。
2011年3月,乐乐通过亲戚介绍,到上海市中心一家花店打工。同年四月的一天中午,他在为一家酒店养护花卉时,看到二楼工作间的柜子上躺着一部心仪的苹果手机(价值人民币3120元)。见四下无人,他就伸手拿来藏在裤袋里悄悄离开现场。
当天下午,乐乐得知被害人已经报警方知事态严重,就匆匆携窃得的手机逃回家。他对明知事发却不去归还手机的解释是“太想用那个手机玩游戏了”。
玩网络游戏是乐乐的最爱,可惜家里没有电脑。他的父母来沪谋生多年,父亲在一家企业打工,母亲在一家小饭店帮厨。父亲平时对他管教严厉,只是从来不曾走进过儿子的内心世界。当他得知儿子偷拿他人手机时暴跳如雷,好一顿责骂。第二天,他代儿子把手机送还被害人,数日后又陪同儿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于是,乐乐被取保候审。
2012年8月中旬,公安机关将此案以盗窃罪移送黄浦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时,乐乐已被安徽老家的一所高中录取。
这起案件的办理是沿着刑事诉讼程序继续走下去,还是暂缓一下给涉案的未成年对象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黄浦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经过仔细审查,认为尚未成年的乐乐是因为一时贪念实施了盗窃犯罪,但他的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能够投案自首,而且有认罪悔罪表现,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于是,该院从着力教育挽救出发,对其作出诉前考察三个月的决定。
因为这个诉前考察的决定,让跌倒的乐乐看到了重新站起来的希望;也因为实行诉前考察,专职从事未成年涉案对象帮教工作的俞国花检察官与乐乐结缘。
第一次约见,乐乐穿着时尚的休闲衣,一头染成黄色的长发,眼神中透着迷茫,神态拘谨。
简短的对话之后,俞检察官拿出了一张白纸、一支铅笔和一块橡皮:“请你用铅笔在这张白纸上,任意地画一幅包括房子、树木、人物在内的画,想怎么画就怎么画。”俞检察官亲切柔和的声音让乐乐的神态放松了一些。他迟疑地拿起了铅笔……
从乐乐完成的房、树、人绘图心理测验表明,他的性格偏内向,心智不够成熟,自我方向感缺失。但是,俞检察官注意到,他这张画的右上方有一个太阳,尽管光芒淡淡的,却显示他内心渴望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有希望就有救!”俞检察官在和乐乐一番长谈,详细了解他的个性特点、成长环境、目前心理状况之后,与本案的承办检察官莫苇菁一起仔细分析,拟定了详细的考察帮教方案。
考察于千里之外温暖在字里行间
因为乐乐将回老家上高中,怎么将暂不起诉的帮教考察落到实处是关键。
然而乐乐的父母为生计将继续留在上海打工,经与乐乐父亲反复商量,决定请乐乐在老家当教师的伯父为临时监护人。在征得他伯父本人同意后,又通过他请乐乐就读学校的班主任和数位任课老师一起帮助乐乐成长。
开学前,俞检察官与乐乐话别。乐乐说,他为自己的罪错感到后悔,如今最担心的是被周围同学知道。俞检察官鼓励他放下心理包袱,把上高中作为一个新的开端,并给了他三条建议:你要从改变发型和穿着开始,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的感觉;每天出门上学前,对着镜子说:“新的一天是美好的,我是一个好学生”;挤时间多阅读课外读物,充实自己,提高素养。同时,俞检察官还向乐乐提出了每月参加一次公益劳动、写一份书面思想汇报的要求。乐乐一一答应。
半个月过去了,俞检察官惦记着千里之外的乐乐,拨通了他伯父的电话,获悉孩子开学后已适应学校生活,学校的相关帮教措施也已落实。乐乐还在伯父的要求下每天写日记,记下自己在学习、生活中的感想心得。
一个月后,乐乐如期寄来了思想汇报,既有自己参加军训的体会,也有重新回到课堂的兴奋;有在伯父带领下照顾独居老人的心得,还有假日回爷爷家参加农业劳动的收获,语言朴实,感受真实。
他写道:“这一个月来我觉得过得很充实,与同学相处很谈得来,见到老师不像初中时那样别扭……开过三次班会了,老师跟大家讲要学会学习,学会生活,更要学会劳动,学会尊重他人。”“我想,要获得什么都必须通过双手的劳动,不劳而获可耻。我肯定会珍惜这三年的高中生活,珍惜身边每个人对我的关心和爱护,继续参加校内外组织的社区公益活动,不怕苦不怕累,做一名踏踏实实的学生。”
乐乐的进步令俞检察官十分欣慰。虽然她从事未成年涉案对象的帮教工作多年,成功帮教的例子不少,但是像乐乐这样实行异地帮教的尚处探索阶段。
俞检察官及时回信,送去肯定和鼓励:“你以实际行动向昨天告别,渐渐走向成熟。真为你感到高兴!”“一个人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为他人服务、为社会奉献的同时,也会从中感受到快乐,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且,这股力量会推动着你从善、向上,就像你在日记中写的那样,当你感觉到他人需要你帮助的时候,你会觉得这是你的一种责任。我希望你能坚持做好事不做坏事,做一个道德高尚、有益于他人的好人!”
有爱,万物随之生长
俞检察官的勉励让乐乐激动了好些日子。他觉得自己正在成为一个好学生。
而在他的周围,伯父经常跟他交流,积极引导,伯父家的藏书更是让他有机会开阔了视野;班主任老师和各位任课老师们悄悄地给予关心和指导;课堂上前后座位的同学都热心帮助,使他自然地融入了同伴学习和班级活动……
渐渐地,乐乐有了自信,学习上自觉刻苦,成绩也进步了。他把点点滴滴都记在日记里,写进了给俞检察官的思想汇报。每次,他都能收到俞检察官热情中肯的指点和鼓励。
转眼三个月的诉前考察期满。乐乐用行动交了一份合格的答卷。学校的班主任和数位任课老师一起为乐乐写了评定: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公益活动,与同学相处能够做到坦诚、互助,有明晰的集体意识;认真对待课程学习,学习成绩较入学时已有长足进步,整体上呈现良好态势;在校内校外都能依约定规范自己的行为,有自律意识。
鉴于乐乐在诉前考察期间的良好表现,而且其家庭和就读学校有一定的监护帮教条件,2013年2月,黄浦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考察期为六个月。
那天,乐乐在父亲的陪同下来到黄浦检察院。“老师好!”俞检察官闻声抬头,眼前一亮:挺精神的黑色短发,牛仔裤、运动鞋,整个一阳光少年!
俞检察官迎上去握住乐乐的手问长问短,乐乐呢,回答时神态还稍显拘谨,不过他的眼神已不再迷茫。他悄悄告诉俞检察官,爸爸对他的态度转变了,现在他们能坐下来平心静气地沟通了。他也体会到父母打工供其读书的不易。
在随后的宣布会上,本案承办检察官莫苇菁向乐乐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和污点封存的决定,俞检察官就六个月的不诉考察期提了具体要求。乐乐父亲感慨不已:“真的很感谢,感谢检察官挽救了我的孩子。”乐乐则表示一定会认真吸取教训,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好人。
(本文当事人系化名)
编辑:成韵 chengyunpipi@126.com
检察官点评
本案是我们对涉案未成年对象在异地帮教的又一次探索。可喜的是实践中得到了帮教对象的临时监护人和所在学校老师的大力支持。正是由于多方合力形成的正向关怀,鼓励失足的孩子勇敢地站了起来。
乐乐的个案表明,对偶尔失足的未成年涉案对象的矫正,能让其回归熟悉的生活学习环境,融入同龄人的常态交流模式中,更有利于其重拾生活信心,重建行为规范,重塑健康人格。
人生的画卷中偶尔抹上一道灰色并不意味着前途灰暗,我们的责任就是让未成年对象在经历挫折跌倒以后,仍然能够看到希望,爬起来站直了,重新出发,走向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