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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边缘的反思

2013-07-05张宁

检察风云 2013年13期
关键词:张娟正义生命

文·图/张宁

生死边缘的反思

文·图/张宁

《杀戮的艰难》

作者:张娟芬

出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作者简介:

张娟芬,丹麦阿胡斯大学、德国汉堡大学新闻学硕士。参与社会运动多年,深度关注性别与死刑议题。

对于中国内地的法治建设来说,本书的镜鉴意义不仅在于其对死刑制度的反思,还在于它对台湾地区司法审判制度的拷问。死刑的存废实际上关涉正义观、人性论和生命的价值判断等诸多问题。对于个体读者而言,我们至少还能得到这样的启示:一个人的思维永远具有局限性,只有不断使激情趋向冷静,人才能守住生命的尊严。

死刑是自古就有的最原始的刑罚之一,我国先秦史籍中已有相关记载。据清代《历代刑法考》,商朝已有三十多种死刑。当年刘邦入关,与咸阳百姓约定“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俱悉除去秦法”,是为“约法三章”,尽收关中百姓之心。所谓“杀人者死”即通常所说的“杀人偿命”,是中国传统社会朴素正义观的一种体现。然而当时间进入21世纪,当世界上已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法律或事实上废除了死刑,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的问题:在中国,死刑何去何从?

2010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因其涉及若干有关死刑条款的修改,在学术界和社会上引发了关于死刑存废问题前所未有的关注与讨论。该草案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最终取消了13项死刑罪名。同样是在2010年,台湾发生了一系列与死刑有关的重大事件,死刑亦迅速成为台湾民众热议话题。作为台湾“废死联盟”成员,张娟芬女士不仅积极参与其中,而且用文字记下了台湾死刑制度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的焦点争议、热点案例和关键事件,对死刑制度进行理性剖析,对公平、正义等一系列终极命题进行敏锐而深刻的思考。她给自己的定位是思考者、行动者、记录与见证者,《杀戮的艰难》便是以此为纲。

在这本被媒体称为“中国第一本拷问死刑的书”中,张娟芬尽管明确宣示了自己的立场,但她的写作尽可能保持着理性与冷静——对杀人者“同情不能过量”,否则对被害者无法交代。张娟芬并非专业法律学者,早年获得丹麦阿胡斯大学与德国汉堡大学联合授与的新闻学硕士学位,并且多年来积极参与社会运动,关注司法、人权问题。这样的身份和阅历使得她的文字真实生动,而且没有晦涩艰深的学术气。

书中记述了许多真实案例,让我们得以走近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真正以换位的方式去思考犯罪与刑罚的辩证关系,如“邓武功杀妻案”。邓武功曾经是一个事业有成吃苦耐劳深爱妻子的男人,他的罪行是怀疑妻子出轨遂将其杀害,自杀未遂后被捕并判死刑。在等死的日子里,邓武功写了一份长达1.3万字的自传。他说:“我想透彻了解爱是什么?我爱我的子女,爱我的家庭,日夜奔波于高速公路,南北驰骋,为我仅有的家庭去营建,我尽心尽力付出着。有人道‘节妇失足,半生坚贞(贞,本文作者注)无助,妓女从良,一生烟花无碍’。生平无不良之前科,岂是恶性重大之徒?连鸡都不忍宰杀之人,为何竟然杀了人?伤心吗?后悔吗?——‘在不知不觉中,泪已成行’。”张娟芬去狱中探访他,与他进行了90分钟的谈话,而后为我们刻画了一位死刑犯的立体肖像。当我们读到这个一直用“爱”来解释自己罪行的男人,在生命的尽头发出“我想透彻了解爱是什么”的疑问,不禁欷歔叹惋。

此书在内地出版时,正是张高平叔侄案的大转折引发舆论哗然的当口。张娟芬在书中提到1998年台湾发生过的卢正案,与张高平叔侄案极其相似。歹徒绑架被害人詹春子后勒索其夫,其夫报警,歹徒遂撕票弃尸。警方仅凭当日卢正到过詹春子的公司而认定其为作案人,尽管经检验指纹、毛发和血液都不是卢正的,但最后卢正还是写下自白认罪,因而被判死刑。就在其家属控告警员私刑逼供时,卢正被迅速枪决。张娟芬在《杀戮的艰难》中评议卢正案说:“‘国家’的司法权与死刑令不是用来实现正义,而竟然是用来‘灭口’的。”相较之下,不幸的张氏叔侄的确是幸运的,他们的生命等到了沉冤昭雪。然而这种幸运是不是偶然的?其几率又能有多大?

除了这些案例,作者还借用一些经典文艺作品参与论证,适当的修辞和独特的视角不仅使文章具有很强的可读性,而且更能使读者理解其观点所指,如对电影《朗读者》的分析和评论。那是一个法律学者麦克与纳粹战犯汉娜之间的情感故事,纳粹战犯汉娜诚心悔过,在重获自由那一天选择自杀。张娟芬认为,她的醒悟“来自获得知识启蒙之后的内心谴责,而不是外加的重刑”。因此,“这个故事犀利地呈现出刑罚与审判的有限性”。

作为半路出家学习法律、参与政法工作的业余人士,笔者也曾经一度认可“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的民间正义观。然而读到张娟芬的这本书,我至少发现原来的我面对如此严肃的与重大的命题还是不够理性。她说:“对于一个向往正义的人,死刑多少构成一种诱惑。”是的,抛开情绪色彩冷静思考,死刑确有许多可疑之处。诸如,死刑其与正义究竟在何种程度上能画等号?死刑除了假以宣泄复仇的激愤还有哪些实质意义?真正被死刑所惩罚的是被惩罚者还是他的家人?死刑对于犯罪是否真的具有震慑作用,会有人因为杀人不判死刑而去杀人吗?如果杀人是不对的,我们是否有足够的理由用犯罪者的犯罪方式惩罚他?我们能够确保我们的司法机器一定公正有效吗?所有的罪应该都由犯罪者一个人承担责任吗?“如果您还没决定要支持还是反对死刑,如果您心里还是有七个支持与八个反对死刑的理由,老实说,我觉得很正常。但是下次舆论又喊杀的时候,我们至少可以停下来,想一想。”张娟芬如是说。不知人们是否还记得“恶人”药家鑫,如果说他致命的错误在于“想当然”,如果我们自认为不是恶人,那就应该“停下来,想一想”,而不是“想当然”认为谁该死。

对于中国内地的法治建设来说,本书的镜鉴意义不仅在于其对死刑制度的反思,还在于它对台湾地区司法审判制度的考问。死刑的存废实际上关涉正义观、人性论和生命的价值判断等诸多问题。对于个体读者而言,我们至少还能得到这样的启示:一个人的思维永远具有局限性,只有不断使激情趋向冷静,人才能守住生命的尊严。

栏目主持人: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

点 评

台湾地区民主化二十多年,我们太需要重新理解人权、正义与罪恶到底是什么,太需要认真反思“人”的意义。尤其在“杀戮的艰难”之外,在台湾还有“讨论死刑的艰难”。还好,我们有娟芬一路坚定地用清晰的思考与动人的文字,跟我们说故事,讲道理。

——张铁志(《号外》杂志主编)

当托尼·朱特呼吁,让政治讨论回归公众生活时,即使我们赞同他的看法,也不免迷惘。讨论以什么方式进行,是可欲的,进而是有效的?本书作者给了我们示范。

——刘苏里(万圣书园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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