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代过剩”释放出的信号
2013-07-05林海
文/林海
“保代过剩”释放出的信号
文/林海
自 2008年以来,保荐代表人(下简称保代)这一行就吸引着无数投行人士。这群低调、忙碌的保代人综合承担证券发行、承销项目的开发及执行,并需要与项目相关机构的主管部门进行沟通,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其2010年度平均年薪,根据某媒体测算,已达600万左右。一个保代一年的收入=150万元基本工资+签字项目个数×40万元+当年参与项目的总承销保荐收入总和×(1-25%)×50%×15%。根据上述模型,在国内1864位保代中,选出最具代表性的100位IPO最活跃保代,对其2010年的薪酬做出估算。则这100位精英保代2010年平均年薪为608万元,其中共有41位保代年薪超过500万元,最低也有258万元。
但是,保代并不是“新股发行”产业链中收益最高的环节。他们虽然全程负责着包括培育上市需求、具体辅导筹备以及最终IPO过会的全部流程,但从根本利益关系来看,他们仍然是“打工一族”。真正从上市获利的,首先是通过上市“圈钱”的企业,其次则是保代所服务的券商,毕竟保代所获得的高额收入,是建立在他们为券商及相关客户创造更大额度价值的基础之上。
然而,自2011年底以来,保代的收入大幅降低,似乎“好日子过去了”,折射了投行产业的整体利润下降的不争事实。据统计,国内某券商投行部门推出降薪举措,签字费和津贴各降50%,引发了该部门保代团队的大地震。另一家券商更是将保代的基本工资自150万元降至70万元。另一方面,为了刺激保代主动出击,亦将每个项目的签字费提高到70万元。用该券商投行部门负责人的话说:“薪资结构调整的目的就是鼓励保代多干活,多到一线去抢项目。让项目多、多干活的保代多拿钱,没项目的保代就少拿钱。”根据2011年证监会保代信用监管数据库的信息来看,主板保代利用率仅48%,创业板保代利用率仅20%。未来几年内保荐人数目的远远过剩将成为定局。“保代过剩”的现象背后,是投行业务量的直线减少,和券商对于股市的悲观预期。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出台的保代新规,重新调整了保代监管体制。2012年3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向社会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实施“2+2”模式。所谓“2+2”,实际是放松了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保荐项目家数的限制。在现行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一家发行人的保荐工作,可同时在主板(含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各有一家在审企业的基础上,调整为允许同时在主板(含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各有两家在审企业。
一家大型券商的总裁表示,加大放开保代制度力度对于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此举将促进保荐代表人尽职履责。他指出,保荐代表人的稀缺致使很多保代在公司上市中发挥作用不足,所承担的风险与高收入极度不匹配。保荐质量的低下也导致“问题公司”的层出不穷,对资本市场带来不良影响。改变单个保代人只能同时保荐两个项目的规定,向允许单个保代同时保荐四个项目的局面转变,意味着保荐通道的翻番,致使保荐代表人群体的高薪将呈下降趋势。这将使保代利用率降得更低,增加保代闲置的情况。那些有实力、经验丰富的保代,将获得更多项目资源,从而从整体上,降低券商“供养”保代的成本。
所谓“大河满则小渠溢”,反之亦然。保代人薪金待遇和供求关系的变化,正是一个对整体投行业未来走势的暗示。保代签字权的放开,很可能是股票上市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的一个过渡信号。对此,业内人士预测,如果IPO流程的过会环节,自实质核准审查转向注册制的形式审查,那么公司上市对于保荐的需求会相应降低,特别是如果只需在证监会聆讯注册,便可过会上市,那么保荐人和券商在新股发行流程中参与程度和重要性都将随之下降。考虑到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继续深化发行体制改革、完善新股价格形成机制、使新股定价与发行人基本面密切关联”、“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事前准入和审批”等政策导向,在新股发行体制领域内,发生以保荐改制为撬动点的一场重大变革,或许已为期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