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能否饮一杯“红豆牌”废水
2013-06-24王石川
王石川
河北沧县张官屯乡小朱庄的地下水因工业废水污染而变成了红色,近800只鸡喝后死亡。然而当地环保局长竟称,红色的水不等于不达标的水,用红小豆煮出来的水也是红色的。
拿红色工业废水与红豆水作类比,这名环保局长不“走红”才怪,难怪不少网友称其为“红豆局长”。按照“红豆局长”这种神一般的逻辑,黑米煮出的饭是黑色的,而多数污染严重的水通常是黑色的,难道那些污染水也是无毒无害的?如果愿意的话,局长大人,你胆敢品尝一杯“红豆牌”的工业废水吗?
事情的可怕之处不只是局长的轻描淡写,更在于当地环保部门涉嫌乱作为。据报道,当地附近一家名为建新化工厂的企业每天直接排出的废水至少有数吨之多。而建新化工厂一负责人称:“环保部门每年对我们的检查都是合格的。”此非虚言,因为当地环保部门确实为建新化工厂出具了排放物许可证,这也意味着当地环保局认定建新化工厂排放达标。一方面环保部门认定污水达标,另一方面污水足以毒死家禽——这种吊诡的对立足以说明,当地环保部门在污水认定上存在造假或失职。
环保部门负有监管职责,如果与污染企业眉来眼去、沆瀣一气,或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污染怎能不盛行?《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从“红豆局长”的怪论,到沧县环保局的荒诞认定,这是偶然吗?相关责任人是否涉嫌失职?
记得不久前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在回答有关水污染治理问题时,提出了“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官,治官先治人”的铁腕治污措施。从“红豆局长”的怪论看来,治污先治官确实颇有必要。如果官员特别是环保部门的官员缺乏守土有责的意识,尸位素餐甚至肆意胡来,治污就是一句空话。
(摘自《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