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绝处”方可“逢生”
2013-06-22戴丽
文 本刊记者 戴丽
能源“绝处”方可“逢生”
文/本刊记者 戴丽
能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在国民经济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战略地位。在当今世界,能源的发展,能源和环境,是全世界、全人类共同关心的话题,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能源问题对国际政治的影响也日渐上升,世界各国在制定外交战略和处理对外关系时越来越注重能源因素。
40亿吨标煤
2013年1月,国务院下发了《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中明确提出要严格用能管理,到2015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和用电量分别控制在40亿吨标煤和6.15万亿千瓦时左右。
“十二五”时期,世界能源市场复杂多变,能源资源竞争日趋激烈,能源生产供应及利益格局也正在发生深刻调整和变化,由此全球能源市场波动风险加剧,将给发展中国家带来风险和压力。能源的战略属性、政治属性更加凸显,世界政治经济形势更加复杂严峻。
另外,从国内来看,节能减排形势严峻,能源资源对外依存度快速攀升,资源制约日益加剧,能源安全形势严峻。能源发展的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相互交织,资源和环境约束进一步加剧,生态环境约束凸显,绿色发展迫在眉睫。
在这种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下,《规划》限定全国能源消费总量在40亿吨标煤,既是形势所迫,同时也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很大的压力,面临一个严峻的考验,不亚于将我国的能源消费总量推向于一个“绝境”。但是俗话说的绝处逢生、置之死地而后生是不无道理的。因为当能源消费总量限定了以后,如果要想继续取得经济的发展,必然要通过其他的方法和途径来实现,所谓压力出动力。既通过不断开发新能源来“开源”,同时也通过合理利用、节约能源来“节流”,前所未有地开发能源的各方面潜力。
“开源”
《规划》中提出,加强国内资源勘探开发,安全有效开发煤炭和常规油气资源,加强页岩气和煤层气勘探开发,积极有序发展水能和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规划》中把这项工作作为一个重点任务提出,预示着我国新兴能源开发将步入快车道。
《规划》指出了新兴能源优先发展的领域和战略任务。在世界能源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对新兴能源主要品种从技术、经济、市场、安全、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遴选出我国近中期新兴能源发展的优先和重点领域,比如将风电、光伏发电、洁净煤技术等列为重点开发的能源领域。
预计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煤炭仍将是我国的主要能源,而我国50%的煤炭是用于火力发电,因此如果通过大力发展水电、风电、太阳能电和核电来替代火电,这将对我国能源结构改善有着重要的意义。
《规划》中也提出,优化风电开发布局,有序推进华北、东北和西北等资源丰富地区风电建设,加快风能资源的分散开发利用。协调配套电网与风电开发建设,合理布局储能设施,建立保障风电并网运行的电力调度体系。积极开展海上风电项目示范,促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加快太阳能多元化利用,推进光伏产业兼并重组和优化升级,大力推广与建筑结合的光伏发电,提高分布式利用规模,立足就地消纳建设大型光伏电站,积极开展太阳能热发电示范。加快发展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应用,鼓励太阳能发电、采暖和制冷、太阳能中高温工业应用。有序开发生物质能,以非粮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为重点,加快发展生物液体燃料。鼓励利用城市垃圾、大型养殖场废弃物建设沼气或发电项目。因地制宜利用农作物秸秆、林业剩余物发展生物质发电、气化和固体成型燃料。稳步推进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到2015年,实现风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100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300万千瓦,其中城市生活垃圾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
另外,核电是最有潜力的一种清洁能源。2012年10月国务院常务委员会提出,要提高准入门槛,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电项目,在安全第一的基础上稳妥恢复正常建设,合理把握建设节奏,加快建设现代核电产业体系,打造核电强国。到2015年,运行核电装机达到4000万千瓦,在建规模1800万千瓦。
《规划》中也提出,要加快建设山西、鄂尔多斯盆地、内蒙古东部地区、西南地区、新疆五大国家综合能源基地。
“节流”
《规划》中也明确提出,要全面提高能源开发转化和利用效率,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这意外着在不断开发新能源的同时,我国也提倡能源的合理消费,抑制能源消费无序过快增长。要实现能源资源的永续利用,必须走节约能源的道路,也即对我国的能源消费要进行“节流”。
据了解,中国能源利用效率与世界先进水平相差甚远,节能潜力巨大。第二产业特别是高耗能工业能源消耗比重过高,钢铁、有色、化工、建材四大高耗能行业用能占到全社会用能的40%左右。如果通过有效的节能手段,这些高耗能行业每年节能潜力将超过3亿吨标准煤,相对于40亿吨标准煤的总限量,3亿吨实在是一个非常可观的数量。
前面所说,我国50%的煤炭都是用于火电,因此提高火电的清洁高效发展,推动燃煤发电技术进步就格外重要了。我国发电用煤数量大约接近20亿吨,如果在火电领域推行煤热解制油气系统,在发电的同时可以制成4300亿立方米合成天然气;如果用来制油的话,可制成1.9亿吨燃料油,而且可以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清洁化高效利用。
另外,由于全国能源消费总量限定在40亿吨,这就要求各个省份控制甚至减少能源消费总量,因此需要根据各地情况,合理分配地方目标,统筹考虑各地发展条件,将该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省(区、市),列入各地综合评价考核体系。
限定能源消费总量,必然会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如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优化能源密集型产业布局,促进产业梯级有序转移;完善政策和标准,加强工业、建筑、交通重点领域用能管理,形成保障基本、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制度环境;强化用能管理,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调节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倡导合理用能方式和消费模式。
能源运输通道体系的建设也直接影响能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规划》指出应该加强铁路、公路、港口、输油(气)管道、超(特)高压输电线路等建设。加快既有铁路干线扩能改造和新建铁路煤运通道建设,提高煤炭跨区运输能力。重点建设内蒙古西部地区至华中地区的北煤南运战略通道,优化煤炭跨区流向;建成山西、陕西和内蒙古西部地区至唐山地区港口、山西中南部至山东沿海港口西煤东运新通道,缓解现有通道压力;结合兰新铁路扩能改造和兰渝铁路建设,形成疆煤外运新通道。建设沿海配套港口码头,完善内河水运通道。
另外,《规划》提出我国将推进电力、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构建现代能源市场体系。改革是推动能源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当前,我国能源发展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必须通过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改革加以解决。
总之,《规划》中限定能源消费总量,在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压力的同时,更加创造节能动力,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做好“开源”和“节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