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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开埠到改革开放:制度与潮商的共同演化

2013-06-20胡少东林丹明

关键词:汕头场域华侨

胡少东,林丹明

(汕头大学商学院;汕头大学粤台企业合作研究院,广东 汕头 515063)

从开埠到改革开放:制度与潮商的共同演化

胡少东,林丹明

(汕头大学商学院;汕头大学粤台企业合作研究院,广东 汕头 515063)

近代潮商的发展与其所嵌入的制度环境密切相关,采用制度理论视角,从组织场域层面分析了制度与潮商的共同演化,认为150年前汕头开埠为潮商提供了有利的规制性制度。不过,在近代,政府当局并不能为商业活动提供一个较完善的规制性制度环境。经济特区的设立同样给汕头带来了有利的规制性制度,但规制性制度优势在逐步丧失。同时,在转型经济中我们未能建立有利的规范性制度支柱和文化-认知性制度支柱,不利的制度环境制约着现代潮商的发展。

潮商;制度理论;组织场域

纵观自开埠以来汕头商业的发展史,发现制度环境变迁与汕头商业发展息息相关,如果没有150多年前的开埠,就没有近代汕头商业的繁荣,没有改革开放,没有设立经济特区,汕头也不可能率先得到发展,在改革开放初期成为广东经济的领头羊。在这150年间,汕头经济的起起落落与制度变迁有着密切的关系,当地潮商的发展变化决定着汕头经济的发展。因此,本研究试图从制度理论的视角剖析150年来汕头潮商的发展与变化,并揭示制度环境变化对潮商的影响,总结制度环境对潮商发展的作用、意义,为未来潮商的发展提供重要的参考。①

本文建立了理解潮商组织场域与制度环境是如何共同演化的分析框架。通过分阶段的分析,我们描绘了三个时期 (即1860-1912,1912-1949,1978-现在)中潮商组织场域和制度环境的共同演化。②组织场域的形成不是静态的过程,当有重大事件引起场域中成员关系或互动模式产生变化时,场域的范围会发生变化。因为重大事件会改变社会安排,从而影响制度变迁和组织场域的变化。这些分析是建立在制度演变的思想上,包括制度三大支柱的演化,即规制性制度支柱、规范性制度支柱和认知性制度支柱的演化。在制度演化的不同阶段中,某一制度支柱可能会成为主导,但三大制度支柱是共同存在的和相互联系的。

一、理论分析框架

(一)组织场域

严格来说,组织场域是组织的一个社区,在这个社区中,有一套共同意义系统,和场域外行动者的关系相比,场域中的参与者之间更自然而频繁地进行相互作用、影响。[1]

组织场域作为一种分析单位使我们不只是简单地注意竞争性的组织(这正是组织人口生态学的视角),也不只是简单地注意那种实际上相互影响的组织间网络(这正是组织间网络的视角);它使我们还要注意相关行动者的整体性。[2]组织场域的概念使我们的组织研究与更广泛的宏观结构——社会层次、国家层次上的结构联系起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社会与社区变迁研究中,组织场域概念已经成为联系组织层次与社会层次的重要分析单位。[3]

本研究将潮商群体看作一个组织场域。这个组织场域是一个从事商业活动参与者聚合在一起所构成的一种被认可的制度生活领域。在潮商组织场域中,我们不仅仅关注场域中的焦点组织——潮商,还关注与潮商的经营密切相关的利益相关者(如政府、行业公会等)以及他们之间的互动模式。

(二)制度

组织场域是场域中参与者互动或对话的平台,甚至会成为场域权力关系的舞台。[4]在这个舞台上,场域的参与者就问题的定义、引导组织行为的制度形式进行竞争。制度环境对组织最直接的影响是通过组织场域进行的。制度影响组织行为有几种形式,斯科特认为制度包括三方面,即制度三大支柱:规制性制度支柱、规范性制度支柱和文化-认知性制度支柱。[1]规制性制度主要是采用规制形式,它们通过强迫、法律制裁的威胁引导组织行为和方向。组织遵守他们是处于私利的原因,因为他不希望因为不顺从而受到惩罚,如向官府缴纳捐税。规范性制度一般是指规则、标准操作程序、职业标准和教育课程。他们引导组织行为和信仰的能力来自社会责任或专业化。组织遵从他们是出于道德责任或与行业规范保持一致。如近代潮商将个人信用视为其经营规范和道德规范。文化-认知性制度主要指文化规则和框架,文化规则和框架引导我们对现实属性和意义的理解,个人和组织会无意识地遵守这些文化规则和框架。文化-认知性制度形成了文化支持和合法性的正确的概念基础,人们遵守文化-认知性制度是理所当然的。[1]比如近代潮商认为诚信经营、同乡同族的人互相帮助是理所当然的,诚信文化和乡族文化成为近代潮商的信仰和价值观。总之这三大支柱构建了个人和组织对于问题的理解和引导个人和组织的行为。

(三)组织场域、制度演化和重大事件

组织场域不是静态的,它随着某类组织或组织人口的进入和退出,通过互动模式的变化和组织间力量对比的变化而演化的。[4]随着场域轮廓的变化,场域的制度环境也会发生变化,在场域和组织层面,制度会被重新定义,从而反映新形成场域的利益。

重大事件能够影响社会的安排,冲击原来的制度,触发制度的变化。这些事件包括多种形式,Hannigan识别了三种类型:里程碑事件、灾难性事件、法律/管理的发生(如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管理机构的建立)。[5]无论哪种形式,在解释不同组织层面的变化进程中,重大事件处于中心位置。这些重大事件为个人和组织带来了新的不确定性,分化已有的实践路线,推动新的实践的出现。重大事件往往将整个行业扔进剧变的剧痛中,通过重新定位行业的边界和竞争的基础而引起重构进程。[4]采用相似方式,本文识别的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引起组织场域和制度发生变化的事件。

二、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本研究的目标是通过获取纵向的数据资料来描绘三个变量的演变:(1)组织场域,描述潮商组织场域的关键问题是,在潮商所处的商业系统中,特别是在定义潮商经营合法性中,谁是关键的相关者?(2)制度,潮商面临的制度是什么,在潮商的发展过程中,三大支柱制度如何引导潮商的行为?(3)重大事件,什么事件是场域或制度变化的推动力?

为了描述这三个变量,我们通过阅读有关历史资料,这些资料内容丰富,数据客观,通过文本内容分析,我们识别了有关的关键词、主题、某种陈述或者故事描述,从而我们能够识别历史上发生了什么、做了什么、谁做的、在哪里、在什么情况下等信息,这些信息通常具有非常高的客观性。[6]

(一)对组织场域的度量

对于研究组织场域的变迁,最好的指标莫过于追踪场域边界内发生的一定数量与种类的组织变迁及其互动模式的变化。[3]我们通过历史资料,特别是通过潮商商业历史分析,识别潮商组织场域的参与者,特别是推动场域变化的行动者,通过描述场域参与者的种类、数量及其互动模式来描述组织场域的演化。参与者的种类和互动模式(见表 1)。

(二)对三大制度支柱的识别

规制性制度指正式的法律法规,一般有文字资料可查。我们收集了研究期间的有关的法律法规,按照时间序列描述规制性制度支柱的变迁及其对潮商行为的影响。组织场域参与者的对话模式、对话内容和使用的语言反映出了制度,[4]对于规范性和认知性制度支柱的测量,我们对相关史料记载进行内容分析,识别有关关键词,以此描述规范性制度和认知性制度的演化及其对潮商行为的影响。三大制度的内容及其变化(见表1)。

(三)重大事件

历史事件分析是制度和组织变化研究的常用方法,它以事件为研究变量,认为事件记录了某一观察期内一个组织环境中重大活动变化的信息。这种方法要求收集一个时间序列的重大事件数据,包含在其中的事件是独特的社会活动,它们导致了组织环境的重大变化。本研究从国家层面、地方层面收集了研究阶段的重大事件,筛选出影响潮商发展的重大事件(见表1)。

表1 潮商组织场域与制度的共同演化

三、结果分析

(一)阶段一:1860-1912 开埠阶段

1.重大事件

1858年,英法联军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中法《北京条约》、中英《北京条约》,要求开辟潮州(开埠时,潮州口岸设在汕头)等为通商口岸,并允许国人出洋。①1860年前,清政府对外开放的口岸有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中法、中英《北京条约》中开放的口岸有牛庄、登州、台湾(台南)、淡水、潮州、琼州、汉口、九江、南京、镇江。1860年,清政府正式在汕头设立潮海关,汕头开始对外开放,此为里程碑式事件。自此,清政府允许华工出洋,华侨移民合法化,并形成了一股潮流。据统计,从1861年汕头辟为通商口岸至1912年民国建立的50年里,约有200多万人移居东南亚。[7]随着出洋人数的增加(见图1),东南亚华侨汇到潮汕的侨汇也日益增加,大大促进了汕头经济的发展,同时汕头与东南亚的贸易联系越发紧密。

大清政府被迫开放后,随着海外华人财富的增加,清政府为获得华侨在财政上的支持,逐步改变其对海外华侨的敌视态度,并转而对华侨实现保护政策。[7]1893年清政府颁布法令,要求地方官员对归国华侨妥为保护,并鼓励华侨回国探亲和投资。该法令正式宣布了清政府敌视华侨的终结,承认华侨在国内外的地位和合法权益。到1903年,清政府设立管理全国实业的中央机构——商部(1907年改为农工商部),标志着清政府改变以往重农抑商的政策,鼓励华侨和民间投资。[8]

2.组织场域

自开埠后,外国洋行开始进入汕头(如英国的得记洋行、怡和洋行)从事商业活动,成为汕头商业的重要参与者,洋行进入汕头主要目的是倾销洋货(其中鸦片为最大宗)和掠夺劳工。随着进出口人数的增加,汕头港成为联系东南亚的重要港口,海外华侨逐步在汕头投资,主要投资进出口业、侨批局、钱庄、旅馆、航运等,大大促进了潮汕经济的发展,汕头很快呈现一片繁荣的商业贸易景象。

开埠后,汕头的国内外贸易得到蓬勃发展,据《潮海关史料汇编》记载,在1860年,进出汕头港的外国商船就有161艘次,船舶吨位为5.9万吨,进出口货物价值为617万余银元。到1911年,航海轮船达到2618艘次,船舶吨位达303万吨,内港轮船9529艘次,吨位达26.3万吨,加上民船合计44834艘次,吨位达401万吨,进出口货物价值合计为5323万关平两。国内外贸易呈良好的发展态势(见图2)。

汕头开埠后商业的繁荣与华侨密切相关。一是由于有大量移民侨汇的收入,使汕头的对外贸易常常可以维持较大的逆差,保持着对外国商品的旺盛购买力。二是华侨直接经营国内外贸易,控制着汕头-香港-泰国-新加坡国际贸易圈,是影响汕头商业繁荣的主要力量。

汕头开埠后,潮海关管理着贸易活动,但清政府尚未建立管治商业活动的正式结构。商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行业组织随着产生,如万年丰会馆、南侨批业公会。行业公会在维护会员利益、解决贸易争端、规范市场行为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行业公会促进了潮商之间的互动,增加交流和共识的达成,行业组织的出现意味着潮商组织场域的形成。

1903年商部设立,负责全国实业的管理,标志着商业管治正式结构的出现。在商部推动下,创设于1899年的汕头保商会在1905年改称为汕头商务总会商会,商会以图谋工商业及对外贸易之发展增进工商业公共福利为宗旨,是商人为了维护自己利益而组成的团体,是政府与工商界联系的桥梁,众多行业公会加入了商会。商业管治体系和商会组织通过制定法律政策,规范行业行为,为商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环境,促进了潮商经济的发展。

随着汕头的开埠,商业日趋繁荣,商业社区的参与者不再局限于原来的政府、本埠潮商,而是逐步扩展为政府、海内外潮商、洋行、行业公会等组织。不过,潮汕本地尚未出现有较大实力的商人,影响汕头经济发展的力量更多来自华侨、洋行。

3.制度环境

开埠使汕头对外贸易和华侨投资得以合法化,为汕头商业发展提供了有利的规制性制度环境。随着海外华侨财富的增加,清政府试图利用华侨资本以对抗西方对中国的经济掠夺和控制,于1893年颁发法令,鼓励华侨回国探亲和投资,对华侨回乡投资起到重要的作用。[7]为改变传统“重农抑商”的政策,扭转工商不兴的局面,清政府开始改变经济政策,于1903年7月设立专门管理农工商路矿的中央机构—商部,标志着政府正式确立起重商体系,负责管理全国实业,劝办商会,出台了一系列保商、奖商法规,将清政府重商政策法律化和制度化,初步建立了规制性制度体系,促进了经济发展。[8]

虽然清政府出台了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政策,但由于清政府的腐败无能和外国列强的压制,清政府并不能有效地为商人提供产权保护和信用,①如在“保商”的旗帜下仍存在不少苛虐华商的举措。规制性制度未能得到有效实施,[8]商人缺乏必要的商业安全保障,支撑商业活动的制度体系主要来自规范性制度和认知性制度。

在商业管理机构缺位的情况下,公会同时起着商会、贸易局与市政会的职能作用,提供量衡标准,规定对贸易欺诈行为的惩罚。在商业法制不完善的环境下,同业公会起到规范市场行为、建立信用体系的重要作用,同业规范成为规范性制度的重要部分。

恪守诚信的中国传统文化提供了社会行为的文化-认知框架,诚信经营是潮商的共同文化认知,潮商将严守信誉作为其商业道德,指导着潮商的行为规范。[9,10]同时,乡族认同的文化也是潮商信用关系的重要基础,潮商善于利用乡族认同的文化传统,来加强自己的力量,谋取发展。宗亲乡亲之间互相提携的文化行为,促使同乡同族商业网络的自发形成。[9]潮商共享的文化-认知一方面来自恪守诚信的中国传统文化,另一方面来自重视乡族关系的文化。在缺乏商业安全保障的环境下,潮商往往利用家族关系保障其资本的安全与经营的顺利发展,并以家族、乡土关系形成强大的信用体系和团体力量参与商业竞争。[10]

(二)1912-1949民国时期

1.重大事件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建立。民国建立是经济政策的巨大转机,民国之初为资本主义新经济的发展营造了一个比较有利的环境,汕头的商业也得到很好的发展。辛亥革命的成功,对华侨“实业救国”热情的高涨是一股巨大的推动力。同时,广东省政府于1915年颁布了“保护回国华侨条款”,保护华侨权益,鼓励华侨投资。这为东南亚潮商回乡投资营造了较好的环境。

1929年,国民政府立法院制订了《华侨回国兴办实业奖励办法》和《华侨投资国内矿业奖励条例》。同年,陈济棠主政广东,利用广东当时处于半独立的特殊环境,对华侨回国投资兴办实业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对于投资性侨汇的增加起到积极作用。加之受世界经济危机的严重影响,有些侨商携资回国开办实业。广东省政府颁布的鼓励和保障华侨回国投资的政策,对号召海外华侨回国投资有极大的影响。本阶段是华侨投资汕头的兴盛时期,华侨投资有力地促进了汕头经济的发展。

1930年,汕头改市,开始全面的市政建设,城市经济空前繁荣。1932年广东省国民党全省代表大会通过议案,要求政府设法振兴实业,保护侨民,如应豁免地方一切苛捐杂税,保障和扶助人们投资实业等,为商业繁荣创造了条件。到1939年,日寇侵占潮汕后,时局动荡,侨汇减少,汕头商业日渐衰败。

2.组织场域

进入本阶段,汕头对外贸易蓬勃发展,开始进入鼎盛阶段,无论从进出口人数(见图1)、船舶数量、吨位、贸易额来看,均处于近代的最好水平。交通基础设施也发展迅速,铁路、公路建设次第兴建,构成了潮汕商业交通网络。1939年汕头沦陷后,汕头商业一落千丈,对外贸易迅速萎缩(见图 2)。

近代汕头贸易的盛衰明显地反映在商家和商人数量的增减上。据1928年《新汕头》记载,当时英、德、日、美、法、荷等国在汕头开洋行、商店、旅店等共有56家,这时的汕头已成为商务繁盛的商业城市,形成进出口、绸布、日用品、燃料、食品、酒楼、茶楼、旅馆等64个行业,2000多家商号,商业人员19182人,占当时全市居民总人口的23.58%。1930年,汕头改市,开始全面的市政建设,小公园等新商业中心陆续形成,城市经济空前繁荣。1933年汕头市区总人口达19万多人,大小商号共3000多家,商业之盛仅次于上海、天津、大连、汉口、胶州、广州,在全国居第 7位。[11]1937年9月,日寇轰炸汕头,有322家商户停业。1939年日寇侵占汕头,商业一落千丈,货物进出口数量不及战前十分之二三。据1948年调查,当时的商业人员有31982人,只占当时全市总人口的14.38%,比1928年下降9.2个百分点,下降幅度达40%,市场转向萧条。[11]

华侨在近代汕头商业发展中一直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华侨每年大量的侨汇使汕头地区得以在国内外经济不景气时保持强劲的购买力。“潮人仰赖批款为生者,几占全人口十之四五,而都市大企业及公益交通各建设,多由华侨投资而成”。[12]1889-1949 年,华侨在汕头地区投资的企业共4062家,金额约8000万元,占近代华侨投资广东总额的20.70%,占华侨投资国内总额的11.39%。[13]汕头近代的金融业,多为海外潮商所投资经营,海外潮商在汕头创立的钱庄、批局和银行约有178家,主要经营侨汇业务,是影响着汕头市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10]

在本阶段,地方政府逐步建立起商业管治体系,保障私营企业,维护华侨权益,改善投资环境,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参与者,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商业活动的正常运转,促进了汕头经济的发展。不过,由于时局动荡,政随人设,地方政府对商业管治效果有限,[14]随着工商业的发展,行业逐步分细,同业组织增多,大多数同业公会成立于1930-937,至汕头市解放,原市商会所属同业公会共有75个。[11]在商业法制环境尚未完善的环境下,同业公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在维护商人权益、规范市场经营方面继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制度环境

1912年民国政府成立后,开始进行法制建设,大力发展资本主义经济。通过创造有利的宏观经济环境和社会条件,保障私营企业,扶植和鼓励民间自由资本主义的发展,保护华侨权益,鼓励华侨投资,这为东南亚潮商投资家乡提供了有利的规制性制度环境。[15]

民国建立,广东设立实业部,主管农工商事宜。成立于1905年的商务总会因袭下来,至1916改称为汕头总商会,1930年依照工商部颁布的《商会法》改组为汕头市商会。政府通过颁布商会法、公司法、票据法、工会法等,组织整理各级商会、行业公会,整理商业注册和商标注册等,逐步建立起商业管治体系。

到本阶段,潮商经营的规范性制度有了一定的变化,随着商业的繁荣,市场规模和范围的扩大,传统信用关系逐步向近代商业信用转化,之前流行的赊销、口头诺约等建立在熟人关系信用基础上的商业做法已经发生了一定改变,定金、单据等依靠近代商业信用的商业做法开始流行。

民国时期仍然缺乏法制化、规范化的工商业竞争环境,面对强大的西方商人竞争对手,商人多以乡土关系形成互助合作团体,以团体力量参与工商业竞争。近代潮商企业大多采用家族管理模式,以传统家族文化建立企业内部秩序,雇用的员工大多数为同乡同族,传统的乡土关系、乡族文化成为企业凝聚的纽带。以乡族关系建立起来的信用体系和同业规范成为从事商业活动的主要规则,为商业活动提供了保障。

但是近代潮商以传统诚信文化、乡族文化为基础的信用观念与信用关系毕竟落后于时代。传统信用关系只能存在于熟人社会,潮商的信用关系也只生长于潮商群体中,而很难与外界发生信用关系。[10]以乡土关系为基础的信用关系毕竟太狭窄,不可能构成近代工商业发展所需要的巨大信用网络,随着交易范围和市场的扩大,传统信用逐步向商业信用转变。依靠传统诚信道德观念和乡族文化维系的信用关系毕竟太脆弱,缺乏法律保障,经不起商业化浪潮的洗涤,近代潮商的传统信用关系兴盛一时,但也逐渐走向日薄西山,[10]“晚近渐趋浇漓,商场信用保持至抗战期间始告泯灭”。[12]

(三)1978年-现在改革开放阶段

1.重大事件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做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决策,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

1981年,汕头经济特区管理委员成立,汕头经济特区建设正式起步,随着工业加工出口区的建设,“三来一补”企业的发展壮大,汕头经济很快繁荣起来。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推进,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特别是1993年修改宪法明确非公有制经济地位后,汕头的私营企业快速发展,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到2000年,民营工业产值达252亿元,占总工业产值的51%。

2000年汕头“走私、骗税、造假”案震惊全国,不仅给地方经济造成重大损失,也使汕头的信誉和形象受到极大的负面影响,1200多家企业相继撤出了汕头,本地企业的经营也受到很大的影响,产地偏见困扰着企业的发展。

2001年,汕头市重拳整治汕头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半年多的时间内,汕头共取缔“三无企业”3502家,挽回经济损失3.2亿元;查处走私贩私案件130宗,案值1.05亿元;捣毁制假窝点249个,处理各类涉假案件1787宗,开展声势浩大的“重建信用”活动。汕头的经济和信用逐步出现了好转。到2009年,汕头GDP突破千亿大关,经济发展态势趋好。

2.组织场域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性时期,个体私营经济在汕头开始大量出现,民营经济开始萌芽并逐步发展起来。1981年设汕头经济特区后,吸引了大量华侨到汕头投资,公有制企业、民营企业、外商企业成为推动汕头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和汕头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同类型企业的数量逐步发生变化。不同类型企业发展情况(见图3、图4),汕头利用外资(含港澳台)的情况(见图5)。

在1993年修改宪法明确非公有制经济地位后,一些私营企业开始摘掉“集体所有制”的帽子,集体所有制企业数量开始下降(见图3)。而同期民营企业数量不断上升(见图4),私营企业和股份制是民营企业的主要形式。从图3、图4可以看出,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汕头经济社会的发展,国有经济成分逐渐减少,而民营经济成分不断增加,民营经济逐步成为汕头的主要经济力量。

汕头设立经济特区一个主要原因是汕头华侨众多,希望能吸引华侨到家乡投资。在2000年前,汕头利用外资处于最好阶段,1998年利用外资达9.4亿美元,占广东外商直接投资比重的7.83%。2000年,汕头“走私、骗税、造假”案震惊全国,使汕头的信誉和形象受到极大的负面影响,有1200多家企业相继撤出了汕头,其中外商企业约800家,占已建成投产外商的55%。实际利用外资到2000年跌落低谷,此后利用外资保持在一个较低水平,占广东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比重也在1%的低位徘徊。外商投资汕头的意愿已大不如前,汕头投资环境面临严峻的挑战。

经过整治汕头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重建信用,市场环境逐步好转,近年来外商投资有回升的势头(见图5),本土潮商也进入一个快速增长期(见图 4)。

设立汕头经济特区30年来,不同经济成分对汕头经济的贡献此消彼长。从图7可以看出,公有制经济的贡献日渐减少,而非公有制经济贡献不断提高。在改革开放初期,特别是在1993年之前,华侨投资成为汕头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在1993年,外商工业产值占27.13%,民营企业占30.68%。随着汕头经济社会的发展,民营企业工业产值比重快速提升,而外商工业产值比重却呈下降趋势。到1996年,汕头民营企业工业产值所占比重超过51%,到2008年占78.36%,民营经济成为汕头经济的主导力量。

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计划体制及其管理机构逐步取消,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行政机构改革,转变行政机构职能,逐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①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先后在1982、1988、1993、1998、2003、2008年进行了6次政府机构改革,当前正在进行“大部制”改革。

3.制度环境

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重大战略方针。为了加快对外开放步伐,我国政府决定对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并先后开辟了沿海经济特区、开放港口城市和经济开放区,设立了福建台商投资区,开发和开放上海浦东新区,由此就形成了一条从南到北沿海岸线延伸的沿海对外开放地带。汕头是最早对外开放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设立经济特区为汕头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先行一步的优势,为现代本土潮商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规制性制度,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推进,如沿海其他城市的开放,原有的特区优势不断弱化,特区优惠政策优势逐步丧失。

现代本土潮商脱胎于改革开放后的个体经济,在改革开放初期,对于工商个体经济来讲,缺乏有关的市场战略要素,如资金、人员、原材料等,这时,创业者需要利用其个人关系以获取相关资源。许多创业者依靠家族关系开始了创业,从家族、亲戚朋友筹集资金,雇用家族成员管理企业等,乡族关系为潮商的初期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潮商的经营规模和范围也不断扩大,建立在以关系基础上的发展战略也逐步向以市场为基础的发展战略转变,乡族文化在企业经营的作用已逐步弱化,乡族关系已不再是潮商从事商业活动的重要依托。一些潮商逐步采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不断发展壮大。到2010年,汕头市已有16家上市公司。对于数量众多的当地企业来讲,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是制约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本土潮商大多面临着企业规模小、人才匮乏、技术创新及管理落后的挑战。总之,总体实力不强制约了汕头经济的发展。

在转型经济中,企业经营中信用缺失问题日益凸显,这与规范性制度和认知性制度的建设密切相关。一方面是由于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和没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企业违反信用并未能得到应有的惩罚,与规制性制度相应的规范性制度支柱没能及时建立,基于市场关系的信用体系不够完善,为企业的失信行为提供了空间。另一方面,由于忽视传统文化的教育和企业商业伦理道德建设,缺乏对企业员工价值观念的正确引导,适应市场经济的规范性制度、认知性制度建设严重滞后。与近代相比,在本阶段人们的文化价值观发生很大的改变,传统“诚信经营”的价值观受到挑战,“金钱至上”成为部分人的价值观,企业以为市场经济就是赚钱,在这种价值观的支配下,企业唯利是图、背信弃义,通过造假售假、合同欺诈等手段获取利益,毁坏了企业的声誉,败坏了社会风气,使得失信者得利、守信者吃亏,对市场经济和社会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和危害。2000年汕头信用危机就是地方一小撮企业“造假、骗税”而引发的,信用危机给汕头的经济社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使许多信誉良好的企业被迫撤出汕头,外商投资也降低到最低水平,本土潮商发展面临严峻的考验。

四、结论和讨论

1860年汕头开埠后,从本地的贸易投资简况分析,当时的经济有了快速发展。之所以能够有那样快速的发展,得益于开埠提供的有利的规制性制度,规制性制度为潮商提供了合法性,为潮商发展提供了空间;得益于当时独特的信用关系和同业规范构成了有利的规范性制度;得益于潮商优秀的文化价值观构成的有利的文化-认知性制度,即对诚信文化和乡族文化的认同和信仰。在近代商业法制环境不完善的情况下,诚信文化、乡族文化为潮商提供了重要的文化-认知框架,指导着潮商的经营规范,如诚信经营、雇佣同乡同族员工,构建乡族经营网络等,为潮商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重要支撑。

汕头经济特区设立后,刚开始一段时间,也为潮商、为汕头经济提供了相对有利的初始规制性制度条件,但这一优势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弱化,与现代化市场经济相对应的规范性制度建设滞后,如法律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企业行为没有得到应有的规范,建立在个人关系基础上的传统信用体系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面临极大的挑战,而基于市场经济的信用体系没能较好地建立。在转型经济的过程中,我们忽视了对传统诚信文化的教育,缺乏对文化价值观的正确引导,唯利是图、金钱至上等价值观念逐步侵蚀了我们传统优秀的价值观,近代优秀的文化-认知性制度支柱分崩离析,从而导致部分企业伦理道德丧失,企业经营信用缺失问题凸显。

梳理潮商发展轨迹,我们得出这样的启示:近代潮商的发展得益于有利的制度环境,现代潮商的发展受制于不利的制度环境。因此,我们需要重整规制性制度支柱的优势,如增创特区的优势;需要引进大企业、大项目来拉动,也对本地中小企业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加速规范性制度支柱的建设。我们还应该重视潮汕传统文化的教育、训练和振兴,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文化-认知性制度支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近代潮商的制度优势有的趋于式微,如基于乡族关系的信用关系;有的依然存在,甚至有可能强化,如诚信的价值观和商业道德,我们应该继续发挥潮商固有的优势,创造新的发展机遇。

[1]Scott WR.Institutions and Organizations[M].1st ed.Sage Publications:Thousand Oaks,CA.,1995.

[2]DiMaggio PJ,Powell WW.The iron cage revisited:institutional isomorphism and collective rationality in organizational fields [J].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1983(April):147-160.

[3]ScottWR.Institutionsand Organizations:Ideasand interests[M].London:Sage,2008.z

[4]Hoffman.Andrew W.Institutional Evolution and Change:Environmentalism and the U.S Chemical Industry [J].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1999(4):351-371.

[5]Hannigan,J.Environmental Sociology[M].New York:Routledge,1995.

[6]陈晓萍,徐淑英,樊景立.组织与管理研究的实证方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186-187.

[7]林家劲,罗汝材.近代广东侨汇研究[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9:6-49.

[8]郭大松,泮君玲.清末商部—农工商部振兴工商措施述评[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2):86-89.

[9]黄挺.潮商文化[M].北京:华文出版社,2008:459-471.

[10]林济.潮商[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2001:101-176.

[11]王琳乾,邓特.汕头市志[[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9.

[12]饶宗颐.潮州志·实业志[M].潮州:潮州市地方志办公室,2005:1312-1315.

[13]林金枝,庄为玑.近代华侨投资国内企业史资料选辑:广东卷[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92.

[14]张连红.民国时期中央经济机构演变述略[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1):50-53.

[15]陈晋文,庞毅.现代化视阈下的民国经济发展(1912—1936年)[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107-112.

The Co-evolution of Institutions and Chaoshan Merchants:from the Opening of Shantou in
1860 to the Reform and Opening-up

HU Shao-dong,LIN Dan-ming

(Business School;Research Institute for Guangdong-Taiwan Business Cooperation,Shantou University,Shantou,Guangdong,515063)

Modern Chaoshan merchants grew up from the opening of Shantou to foreign merchants,and contemporary Chaoshan merchants rose in the era of special economic zones after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in China.The development of Chaoshan merchants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which they are embedded in.This research employs institutional theory to analyze the co-evolution of institutions and Chaoshan merchants on the level of organizational field.Its results show that the opening to foreign merchants constructed a advantageous regulative institution.However,in modern times the government could not construct a favorable regulative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for the commercial activities,which were supported instead by the normative and cultural-cognitive institutional pillars.The establishment of Shantou special economic zone brought an advantage in regulative institution for Shantou city,which,however,is gradually weakening.Meanwhile,we have not constructed favorable normative and cultural-cognitive institutions,which constrains the development of Chaoshan merchants today.

Chaoshan merchants;institutional theory;organizational field

F127

A

1001-4225(2013)02-0049-09

2012-10-19

胡少东(1973-),男,广东揭阳人,经济学博士,汕头大学商学院副教授;

林丹明(1962-),男,广东汕头人,管理学博士,汕头大学商学院教授。

广东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1JDXM63005);汕头大学科研启动经费资助项目“从开埠到改革开放:制度变迁与潮商演化”(STF12012)

(责任编辑:佟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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