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设计中空间的艺术价值
2013-06-19白鹏
白鹏
【内容摘要】室内设计作为一门集艺术、技术、科学于一身的综合艺术,根据空间形态与使用功能,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创造功能合理、舒适美观、满足受众心理需求的空间环境,是对建筑空间的再设计。室内空间艺术并不在于形成空间结构的长、宽、高的总和,而在于空间的部分本身,在于被围起来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空间,它才是室内设计的灵魂,只有明晰了空间自身的艺术价值所在,才能使设计的本源真正得到回归。
【关键词】室内设计 建筑 空间 艺术价值
室内设计行业起源于20世纪中叶的欧洲,最初的从业者是由美术工作者和建筑师组成。在我国,解放前的建筑及室内设计由建筑师完成,解放后才逐步有美术工作者参与其中,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才逐渐出现了由建筑师和工艺美术师转型的室内设计师。室内设计作为一门集艺术、技术、科学于一身的综合艺术,根据空间形态与使用功能,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创造功能合理等满足受众心理需求的空间环境,是对建筑空间的再设计,其特征主要体现在从艺术的角度为空间实体、虚体、技术、经济诸方面提出解决美学问题的方案。
室内设计的主题是空间,什么是空间?空,指里面没有东西,无,没有。间,指两个事物或两段时间当中,一定的范围之内。空间在字典中的解释为“物质运动的一种存在形式,由长度、宽度、高度表现出来,是物质存在的广延性和伸张性的表现……具有客观性和无限性,就宇宙而言,空间是无限的、无边无际的,就每一具体的个别事物而言,则空间又是有限的……”可以看出,空间是一种超越确切概念定义的意念,是难以用语言来表达的。荷兰著名建筑师、教育家赫曼·赫茨伯格认为,“空间象征了一切拓宽或除掉现存限制并开发更多可能性的东西,因而空间是相对于确定性而言的概念,这种确定性是封闭的、压抑的、笨拙的、受监禁的,被划分为承载物和分隔物,并被分类建立起来,被预先决定又保持不变,清楚明白。”这里的确定性指的就是围合空间的实体,实体以外的间隙就是空间,它无形且不可见,以不存在昭示着存在。
室内空间源于建筑空间,脱离建筑空间的室内空间环境是不存在的。既然我们建造有形的建筑实体是为了形成围合起来的空间,人们的行为活动也是在“空”的部分中进行,那么室内设计的重点毫无疑问应该是这“空的内部”,但有的人却把室内设计误解为一种“界面设计”及造型处理上的装饰美化,夸大视觉表象的装饰价值趋向日趋严重,缺乏对设计本质——空间的深入理解与探究。在面对一个由界面围合而成的室内空间时,“装饰者”通常的做法是把几个面孤立开来分别进行装饰后再组合形成所谓的室内设计。他们一直在努力创造最漂亮的“盒子”,完全丧失了对内容的控制,形式显得比内容更为重要,像法国建筑师让·努维尔所说的,他们“要创造美学奇迹”。为了实现目的,他们求助于装饰,而不是空间,其结果必将是空洞、表面、浮夸及缺乏根基的。在没有认识到空间意义的前提下,对空间界面做出的任何装饰,只能是徒有其表,不仅会扰乱我们的视觉,还会混淆空间设计的本质。
我们可以把建筑室内空间看作是三向维度下可以利用的几何“实体”,或可以利用的容积。这种思想最早出现在我国春秋时代老子的《道德经》中,“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意思是揉和陶土做成器皿,有了器具中空的地方,才有器皿的作用。开凿门窗建造房屋,有了门窗四壁内的空虚部分,才有房屋的作用。所以,“有”所给人的便利,是“无”发挥了它的作用。这种“有、无”的哲学观正是建筑室内空间意义的写照,如果把“有”界定为具体的物质,即建筑空间的围合物,那么,“无”,即室内空间就是具体物质所存在的结构方式、时空关系、运动和变化形式等。建筑大师弗兰克·劳埃德·赖特的有机建筑理论也主张“建筑的内部空间是建筑的主体,房间本身应显露出来,否则建筑物就缺乏现代感”,“建筑新的实体是在屋顶和墙围护的内部空间”。在他看来“空间并不是一种消极空幻的虚无,而是一种强大的发展力量,这种力量可以推开墙体,穿过楼板,甚至可以揭去屋顶”,“这种内部意义正是我现在所确信的是建筑要表达的伟大事物”。空间艺术并不在于形成空间结构部分的长、宽、高的总和,就像一首诗歌不仅是一些美丽诗句的总和,一幅画作也不仅仅是一些不同色块的组合,它的价值体现在那“空”的部分本身,在于被围起来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空间。室内空间除了仅有的长和宽的空间形式——即供人们观看以外,还给了我们三维的空间,就是我们站在其中的空间,这里才是室内设计的灵魂及其艺术价值所在。
强调空间在设计中的“主角地位”并不是全盘否定装饰的作用。按功能组织空间时也要考虑到装饰的作用,因为单纯的空间是无法让置身其中的人感到愉悦的,那样的空间带给人的将是形式上的单调和情感上的冷漠。如美国当代建筑美学家托伯特·哈姆林所说,“纯物质的功能主义决不能创造出完全令人满意的建筑来”。装饰性艺术表现作为一种传达美的手段,以它特有的方式改变和美化了空间环境,强化了空间主旨,是内部空间合乎逻辑的反映,是合乎人的需求,并与人的审美理想能够产生共鸣的。从某种意义来说,室内空间设计的目标就是要根据空间的功能要求、文化内涵和组合关系来确定其装饰样式,把内部空间和外部装饰协调统一起来,各得其所。但在这里,有一点我们必须清楚,即室内设计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诸要素在系统中并非都处于相同地位和起到同样的作用,如空间相对装饰来说就处于支配地位,影响着装饰及其他因素而成为决定性的要素。
虽然室内设计的灵魂是空间,但强调空间的重要性并未在人们最初的建筑活动中形成共识。古典主义时期,空间尚未得到人们的重视,建造建筑的目的与其说是为了形成空间,倒不如说是为了获得围合空间的实体,空间只是建筑的附属物。如,古埃及时期人们建造体形巨大的金字塔,金字塔与其说是建筑,倒不如说是建筑雕塑,因为相对宏伟壮观的外部形态,其内部空间几乎被忽视了;古希腊时期因其并没有把神庙看作是礼拜的场所,而是象征着神的家,所有宗教仪式都被安排在露天广场举行,所以,古希腊建筑更多注重的是建筑的外观形体设计,而忽视其内部空间;古罗马时期人们才开始真正进入一种空间围合状态,但此时高大、雄伟的建筑空间总是作为国家权威与尊严的象征,完全忽视了人的内心感受。在早期基督教时期,教堂作为一个公众集会的大礼堂,是参加宗教仪式和祈祷的场所,建筑师在设计中依据人的因素开始考虑空间。拜占庭时期因其信奉的东正教宣扬众教徒之间的平等一致,要求教堂体现出向心性和圣坛与教众的接近,所以空间向着更适合这个要求的集中式形制发展。罗马时期则是在教堂祭坛前增建一个横向空间,形成了一个十字形的平面,被称作拉丁十字式,这一直是天主教最正统的教堂空间形制。哥特式建筑是伴随着人们进一步开拓内部空间的需求出现的,建筑师在空间中为人们营造了一个向上和向前的两个空间动势,而且体量空前。文艺复兴时期的创新体现的是一种格律美学的发展与运用,试图在空间设计中寻求一种秩序、一种规律、一种章法。巴洛克时期建筑的内涵非常复杂,有其特殊的开拓和成就,它常采用非理性的构图手法,消解了空间和形体上明确单纯的几何性及逻辑关系,创造了一种新的空间概念,并赋予空间以动感。现代主义时期建筑空间从传统的静态平面布局过渡到灵活、开放和可变的现代平面布局,提倡简洁,将装饰因素减至功能要求的最低限度。而到了后现代时期,建筑空间逐渐从匀质空间发展到多功能的综合,带有明显的逆反性,推崇矛盾性、复杂性、含混性等一系列与传统美学不相容的审美范畴。
从建筑空间的发展演变中我们不难发现,人们对建筑室内空间艺术价值的认知经历了一个从最初忽视到逐渐重视的意识形态的转变过程,但无论怎样,都不可否认空间在设计中所具有的魅力,它是主角,是灵魂,这是合乎历史发展规律的。
虽然我们今天对空间的认知、对室内设计的发展有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无论是设计方式、目标、手段、技术或是理念却从未停止过发展的脚步,正如经济没有了增长就不能运行一样,室内设计如果不把目标瞄准未来就不会有进步。如今,随着人们思想意识与文化素养的进一步提高,对更高品质的生活空间需求欲望不断增强,这就要求设计从业者要不断完善和深化对空间艺术价值的研究,以寻求真正的、本质上的创新与发展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这是空间理论与设计发展最直接的推动力,也是激发空间设计活力的有效手段。
空间的魅力是无法抗拒的,纵使我们可能有时忽略它,但室内空间设计的美感和艺术价值最终还是体现在这个动态的、有生命的“空间”之中。
参考文献:
[1]布鲁诺·赛维.建筑空间论[M].张似赞,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2]赫曼·赫茨伯格.建筑学教程2——空间与建筑师[M].刘大馨,古红缨,译.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4.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责任编辑:贺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