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3茶叶标准变化
2013-06-14霍江莲
霍江莲
与其被动挨打,倒不如主动出击,详细了解国家的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样也能做到心中有数,面临突发问题时,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也可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近年来随着政府及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对相关的食品标准要求也越来越严格。根据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中对标准的定义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标准宜以科学、技术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共同效益为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手段加以实施的标准就称为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具有法律属性。一经颁布,必须贯彻执行。对造成恶劣后果和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受到经济制裁或承担法律责任。食品标准是我国食品行业进行生产、检测及规范化管理等活动的依据与准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推动着我国食品相关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的进程。
食品标准涵盖内容很多,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
1.食品安全标准如最新更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GB2763-2012)等,此类标准中几乎涵盖了我国所有食品类别,各类食品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2.食品产品标准,如《地理标志产品 龙井茶》(GB 18406-2008)规定了龙井茶的定义、产地、生产工艺等,即详细说明了龙井茶应该符合该标准要求,否则便不能称之为龙井茶。
3.食品检测标准。此类标准主要规定了检测食品中某些指标应采用的方法、仪器及操作要求等。此类标准的实施使检测过程规范化,避免了由于采用方法不同造成结果之间的差异,可以使相关检测机构或者部门更好地发挥作用来监控食品的质量及安全情况,进一步指导生产或为相关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4.食品管理标准及其他。如《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08)是为了使我国预包装食品的标签更加规范,使消费者更明确、清晰地了解所要购买食品的相关信息,同时便于政府监控食品质量、打击假冒伪劣。
在我国茶叶行业同样也要遵循相关的标准,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生产制造工艺已经发生了改变,茶叶产品种类与名目逐渐增多,很多产品出现了无标可依的情况,茶叶行业中存在着很多2002年制定的标准,标龄过长,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的需求,因此需要更新并且制定新的标准。
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茶标委)是我国茶叶专业领域非法人的技术组织,主要负责本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和本专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自2011年以来,茶标委对我国茶叶行业的相关标准开始进行了修订及更新,现将变动部分相关名录列出,以方便读者查询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