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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能像你,爱恨都随意

2013-06-11苏子午

爱人坊·金版 2013年5期
关键词:蓝鸟目击者手臂

苏子午

他们都说那个叫蓝鸟的发帖者不过是借用死者的尸体制造看点,纯粹炒作而已。可是当这件事上升到了惊动警方的程度,更多的人便开始偏向于同情这个痴情的男人。

现在的问题是,死者家属已经不能容忍他们女儿的尸体继续留在太平间苦等,要求迅速安排火化,蓝鸟则为了保证女友全尸下葬而在继续苦苦寻找那只在案发现场遗失的女友的断臂。

他的坚持惹恼了死者家属,他们报了警,让警方来干预死者的后事。

车祸现场:死者费少冰在地段极为僻静的砂石路上遭遇车祸,整个人被撞得支离破碎,面目全非。

清理现场时警方发现死者的半截手臂不见了,因而推断极有可能是肇事者或途经现场的人,看到了死者腕上的名表,动了贪念,连同手臂一起带走了。肇事者案发后逃逸,没有目击者,没有监控设备。

蓝鸟继续发帖:你穷疯了我不怪你,现在我只想让我的女友全尸下葬。请你带着那只手臂来找我,我不但不会报警,还会重金酬谢。否则等我找到你,就不是坐牢那么简单了。

很多人开始猜测蓝鸟的身份:富二代?企业老总?海归博士?那个叫费少冰的姑娘,也一定很美吧!他们的感情一定好到令人艳羡的程度,否则蓝鸟怎么会为找到她的残肢而和她的家人反目?

除了帖子,还有微博。

在这个无事不欢的年代,你想高调叫嚣或者吸引眼球太容易了。只要有人对你感兴趣,就不愁各大新闻媒体和网络论坛没有你的名字。

没有人比我更了解这件事的真相。因为,那只据说由专业钟表师加工改造,表带处暗设机关的劳力士就在我手上。我一手掐住瑟瑟发抖的大腿,一手以差不多每分钟3次的频率刷新微博,旁边是我女朋友孔琳那张惊恐万分的脸。

她怕。

自打我壮了狗胆带回了那件恶心的东西,她就再没出过门。她说我穷疯了,鬼迷心窍了,连死人的断手也敢往家里带。我说孔丫头,你瞅准了,这是手么?这是财!一笔你想都不敢想的横财!

她不知道,这么多年来我常常穷得连杀人的心都有。我买彩票从来就没中过;做小贩不是被城管查处就是赔得血本无归;工作了两年连个像样的窝都租不起,还要靠孔琳跟她爹妈伸手要钱才能勉强度日。

等她一毛钱都要不到的时候,我就不再让她回家了。

我怕她跑。我连她家在哪儿,有些什么人都不知道。

孔琳早就嫌弃我了,要不是我隔三差五就举着刀子说些敢分手就宰了她全家之类的话,她一准卷铺盖溜了。

我穷,穷得想抹了孔琳的脖子再破釜沉舟地去勒索她的家人,或者干脆抢银行。

想抢银行的不止我一个,还有朱七和郝三。他们真的约了我去抢劫,不过不是银行,而是一户他们已经踩过点的人家。说是因为那户人家住得偏远,比较容易下手。

途经一条坑坑洼洼的砂石路,路况很差,通行的车辆寥寥无几。

我们在车内发生了口角,差点儿动了手,他俩一合计将我踹下了车,我顺地滚了几圈,手脚都蹭破了。

我拾起砖块儿追了几步,无济于事,只能对着空气抡拳。

然后我就想拉屎,钻进路旁的一个草堆里抽起了闷烟。

我听到有车驶过来,就探了探头,看到了一辆急速行驶的奔驰。问题是,车行驶得歪歪扭扭,有点酒驾的意思。等车靠近我才看到,原来是开车的男人和副驾驶的女人在激烈地厮打,男人控制不好方向盘,导致车身像条乱扭的蜈蚣。

接下来女人做出了一个极度危险的动作:跳车。

她刚落地,在接连翻滚的过程中,男人一脚踩了刹车,停了下来。

然而,只停顿了2秒,男人就挂了倒档,随即,从车窗伸出头来观察左右,向女人碾过去……

不怕你笑話,我直接就拉裤子里了,连手纸都省了。我怕呀,汗珠儿哧溜哧溜地顺着眉心滑下。我想跑来着,一看周围,没车;想报警或者打给朱七跟郝三,手机没电。哦,有电也没用,我没钱交话费,停机了。

只犹豫了3秒,我就提溜着裤子走到那堆血肉模糊的尸体旁边,探了探她的鼻息,看到了劳力士。

我摘了半天,这天煞的破表还是紧紧地缠在这具死尸的手腕上。没办法,我只能咬牙将整个已经断掉的手臂带走了。

我踉踉跄跄地跑回家,本就又慌又怕,孔琳还尖着嗓门冲我瞎嚷嚷,一个劲儿问我干吗去了。我火大,就冲她吼:“去杀你爹妈了?手臂是你妈的?你再啰嗦,老子连你也砍了!”

我在论坛上发私信给蓝鸟,问他女人火化了没有。

也许我是第一个私信他的,他立即回复:“没有,我已经说服少冰的父母了,他们也希望女儿能够全尸火化。你是谁?”

我给他发过去一部微电影,《微博有鬼之寻找目击者》。

这部电影孔琳也看过,当时房东敲门催租,我将电视机静音,和孔琳就窝在床上边吃泡面边无声地看完了这部片子。我一下子就猜中撞死人的就是那个寻找目击者的女人,孔琳还说我厉害,连这也能猜得到。

我说这叫厉害么?这是你他妈的没脑子!

其实我并不能肯定发帖的蓝鸟就是那天撞死人的主儿,所以就把这部微电影发过去试探他一下。

孔琳还在哭哭啼啼:“你要不就摘了表拿去卖,要不就扔了……”我嫌恶地扔过去一只臭袜子:“扔?现在这只手比表贵,你叫我扔?”

我猜得透蓝鸟的心思,如果那天真是他撞死了自己的女友,他一定最想搞清楚现场究竟有没有目击者。如果只是一般经过的路人看到路上躺着个死人,一定吓得不敢靠近。可现在手臂被带走了,极有可能就是目击者所为。

“你看到了?”

“我看到了。”

“我怎么能相信你?你说你当时在哪儿?”

“我说我当时在草堆里拉屎,你信么?”

他信,必须的。

现在是没人怀疑到他,所以他可以风平浪静地通过网络赚取大家的同情和赞许。他这一折腾,费少冰的家人和亲属少不了会对他另眼相看。好处多多的不是?

只要稍微下点功夫,不难知道费少冰家世显赫。老头子之所以把事儿闹大,也是不忍看到这个痴情种因为痛失所爱而失去理智,让尸骨未寒的独生女儿得不到安息。

这起码证明了这个男人对自己的女儿是真心实意的。

老头子甚至因此收了蓝鸟做义子,将来遗嘱上面也肯定会有他的名字。所以说,很多事情不能光看表面。

我按照蓝鸟教给我的方法摘下了表,并拍下手臂和表,发给了蓝鸟,让他赶紧拿钱来。

蓝鸟说手表归我了,他的目的就是要找出我这个人,花钱堵嘴,免得夜长梦多。他要求先见个面,否则一切免谈。

我很快就会有钱了,人一旦有钱,他那条贱命毋庸置疑就变得金贵了。我不敢去,我怕蓝鸟像做了他女人一样做了我。

孔琳看出我不对劲,问我怎么了。我就把车祸的经过告诉了她,说如果她能把这事儿搞定,我立马挖个坑埋了那脏东西,以后真心实意对她好。

孔琳说,好!

在我安排孔琳去拿封口费的时候,我们那儿又一起重大案件浮出水面:抢劫杀人。

抢劫案和费少冰的车祸发生在同一天,受害人是两个上了年纪的老人,独居。店铺的租客上门交租时才发现了两具房东的尸体,当即湿了裤子报警。

警方根据现场情况初步判断劫匪不少于俩,不用说就是朱七和郝三了。他俩的胆子还真够肥的,就不怕案发后我一个电话将他们赶尽杀绝?如此说来,我一个人攥住了同一天发生的两桩命案。

他们果然联系了我,意思很简单,他们也不想杀人,还不是老东西太拧了,不得已而为之?现在既然发生了,我要么就死,要么就闭嘴。他们已经做了两个,不在乎多加一个。

我说我也不想送他们死,想活命的话就拿钱来。

他们答非所问:“你女人是不是叫孔琳?”

那天孔琳回来得很晚,半夜才提溜个箱子进门,张嘴就哭,吓了我一跳。我问她怎么了,是不是蓝鸟不给钱还欺负她什么的,她就塞给我张报纸。

我一眼看到了劫杀案的大标题,顿时浑身发凉。

户主姓孔,死的就是孔琳的双亲!

孔琳一边抽泣一边打开箱子,说有10万,是蓝鸟给的。可在一沓钞票下面竟藏着把水果刀,她抓着刀子就向我扑过来,声嘶力竭,问我为什么对她父母下狠手。我说我没有,可她根本不信。

怪我,那天不该告诉她去了哪儿,更不该有事儿没事儿说要宰了她全家的话。现在她爸妈真的遇害了,我还要背这个黑锅。

我解释不清,只将她打晕绑在床上,嘴里塞只破袜子。

我又在論坛上私信了蓝鸟:“你他妈的打发叫花子?我说了20万,你才给10万?”

蓝鸟没有回复。

两天后我才得到了蓝鸟被捕的消息。蓝鸟在见过孔琳的当晚,就去费家的豪宅和费少冰的父母谈及尸体火化的事。

他大概以为目击者已然找到,这场痴情秀也差不多做足,可以完美谢幕了。不料费太太无意中发现蓝鸟脖子上有几处很明显的抓痕,当机立断报了警,结果法医在费少冰的指甲里找到了蓝鸟的皮屑。

一旦有了嫌疑,查证就变得简单了。

蓝鸟被捕,我开始冒冷汗:一旦他认罪,必定会交待出我拿断臂敲诈勒索他的事。

我心乱如麻,不知道该静观其变还是自首认罪。

好在敲诈勒索和知情不报并不会判重刑,我一定要在被捕之前拿到朱七和郝三的那笔巨额封口费。我给朱七打电话,接听的是他老婆,哭哭啼啼:“朱七被警察抓走了……”

“朱七被抓走了,那,郝三呢?”

“他们是一起被带走的……”

我是真的哭笑不得了。

我原本指望通过这两起命案发一笔横财,不想等待自己的竟会是牢狱之灾。

蓝鸟会抖落出我向其敲诈勒索的事,而朱七和郝三也会供出我是参与制定抢劫案的共犯之一。

双重目击,双重敲诈……

“怎么办,孔琳你说我该……”我问了半天,孔琳竟然没作声,该死,孔琳还被我结结实实地绑着呢。

(责任编辑:九公主jinbanairenf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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