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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读为敬

2013-06-10

参花(上) 2013年11期
关键词:活生生玩味好友

马虎说来,我跟利君算个好友。然而,跟他的众多好友有别,我唯一看重的是他的作品。一篇篇作品如同一级级台阶,上上下下,月月年年,由好感到喜欢,由喜欢到偏爱,由偏爱到玩味,由玩味到推介……

更形象也更准确的表达叫:“爱乌及屋”。

其实,我不太懂利君,没太想做利君的好友。煮字生涯,见“字”如面。他写,我编,自然是先读为敬。年轻的时候,自作多情,免不了探个究竟。中年相识,人是人,文是文!

而利君的文,介乎于小说和故事之间,介乎于纪实和报告之间。叫它散文吧,又少情思;叫它杂文吧,又欠锋芒。不过,每次读下去,都觉着够味儿。如果就文说文,意义不很大,意趣不很小,见仁见智,悉听尊便。

他镜片后的那双眼睛,只管搜寻或捕捉!

不错,千古文章,无一定法,作者隨心性,读者随雅兴。从前,利君孜孜以求,写下许多感怀,并且出版了《心在流浪》《行走美利坚》两部著作。俱往矣,而近些年的实践方显英雄本色。我不知道他是筹划的,还是即兴的,反正每一篇问世都有反响,有回应。诸如《跟我走吧》《近来还好吗》《昨晚没事吧》《现在阅读短信息》《给你看点儿高兴的》《同班女生今何在》《没意思的人儿有意思的事儿》《说了你也不信》《怎么不接电话呢》《再给你加一点儿》《谁付打车费》《你看我多大》《好长时间没聚了》《有些话还是见面再说》《朋友风一样》等等,光看这些题目,就拽人眼光,欲穷人情世态。我呢,近水楼台,几乎是篇篇从头读到尾,几乎是次次春去春又回。无亲无故的,我这也够可以了吧?

不光是我,我周围的不少人都对利君的作品感兴趣。他们或许以“文”取人,根本不关心利君为何方神仙。在一次编前会上,当我念出《陪不喝酒的女人吃饭》,立时哄堂大笑。第二天上午,好几位同事到我的办公室,纷纷为文章叫好。有兴致的人,不妨再找来读读。

“若被春风勾引出,和葱和蒜卖街头”。利君不以作家自居,他只不过是跟文字亲,并想通过文字与大家交流体会。什么体会呢?无外乎生活,活生生的人,活生生的事。很市井,很平常。闲着的时候,当品酒品茶了,确实有丝缕意蕴。当然,要是找大道理,找大出路,则会失望透顶,因为利君的视野里根本没那些玩意儿。他写乡情、亲情、友情和爱情,一枝一叶,一招一式,特寸儿,看好了则收,看不好则弃。

譬如,他的好些篇什,都源自于独处、办事和再三再四的酒局。我的记忆里,只跟他办过两次事、喝过一次酒。所以,没法断定他的叙述真真假假。不过,他的本腔本调的叙述中流露出的是非曲直,却总是那么浮想联翩,那么耐人寻味……

我甚至以为,利君有意无意的表达中,逐步形成了一种曹氏文体。千八百字,一景一情,杯水风波,峰回路转。读者朋友怎么个领会,随心境吧。我要说的是,有时,一朵花或许就是一个春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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