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面清查餐饮单位肉品经营等
2013-06-09
食品与生活 2013年6期
近日,上海市食药监部门出动执法人员4 700多人次,对上海市3 000多家与肉类制品有关的餐饮单位开展了全面清查专项行动,其中包括对1 000多家火锅店的全覆盖检查。
检查发现,300多家餐饮单位存在肉品原料采购控制、索证索票不符合管理要求以及不能提供肉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上海市食药监局对其中180余家立案,将予以严惩重罚;对150余家责令限期整改;对2家购用掺假羊肉制品的单位(虹口区嘉麟阁酒楼、金山区渝东树火锅店)和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闵行区“川妹火锅城”和“今招鲜火锅店”责令停业整顿。
防控禽流感,上海严查餐饮服务单位
为防控禽流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13年4月3日和4月9日下发通知,要求上海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做好餐饮服务单位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工作。
通知要求,上海市餐饮服务单位禁止采购、饲养、经营活禽;餐饮服务单位在加工禽类产品时,要防止食品及食品原料的交叉污染;禽类、蛋类的清洗必须在粗加工区域操作,严格做好生熟食品分开操作和贮存,避免交叉感染;禽肉、禽蛋等应当烧熟煮透;餐饮单位要做好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制度,做好个人卫生,接触生食后应洗手,有发热等病症人员应立即停止上岗。同时,监管部门加大巡查频次和监督执法力度,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经营来路不明或不能提供检疫证明的禽类产品。
截至4月10日,上海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共出动监督员5 310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4 438户次,未发现有加工、饲养活水禽、野禽的现象。但检查中也发现个别餐饮服务单位在采购禽类产品时存在未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制度的情况,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约谈了企业负责人,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