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视野下的临城劫车案
2013-06-08吉铠东
吉铠东
摘 要:1923年的临城劫车案曾轰动一时,中外媒体竞相报道。作为上海三大报之一的《时报》除了密切跟踪报道外,还发表不少针砭时弊的评论,归结有三:一是对政府的批评;二是对中外言论的思考;三是提出治匪之策。透视《时报》的舆论,不难发现其爱国之心及其对民生的关注,但它对当时社会问题的认识尚不全面。
关键词:《时报》;临城劫车案;舆论
中图分类号:K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1-0195-02
一、对政府的批评
1923年的中央政府为北洋军阀把持,是为“武人当权”时期。中央对社会缺乏有效控制,在与地方实力派博弈中尚处下风;在地方,军阀横行乡里,军队扰民不断。抱犊崮山区居民有此怨言:“宁被土匪劫掠,莫被官兵搜查”,可见百姓对地方官兵的厌恶。因此,《时报》言:“匪徒津浦路劫案之发生,不觉为吾国军人羞也,为山东之军人耻。”[1]
地方管理的混乱不堪,软弱的中央政府又在忙些什么呢?在临案发生之时,黎元洪的总统府与张绍曾的国务院之间又在上演另一出“府院之争”的政治戏。此时,对北京政局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是曹锟,身为直系首领,发生于山东的劫车案,正是曹锟的管辖地,而曹却“腐心于最高问题”[2]。当时曹锟为满足其权力欲望,积极谋划废弃黎元洪,欲任新总统。《时报》对此不满:“北方之军阀腐心于最高问题而境内之治安不问,于是临城之土匪劫案以出。”认为当下之急应“宜专心致志于土匪之劫案,以速自解决”。
统治者的相互倾轧以及地方管理的混乱,给社会增添了不安定的因素,匪徒聚众生事自然难以避免。1919年,山东省的土匪已“不下三万余人”[3]。在1923年一年间,外交部记录的有关外国人的绑架案多达92起[4]。如时论所言“吾国匪势之猖獗由来已久”[1],“土匪掳人勒赎……掳去洋人也不自今日始”[5]。而临案并非一般的绑架案,以前的只不过是内政问题,外国人没有理由干涉,“今则外人亦在绑票之列……实将惹起极大之外交矣。”[6]案发后,北京政府收到外国公使团的抗议照会,并附带要求数端。面对列强的责难,北京政府如坐针毡,张绍曾对内采用传统方法,先将田中玉(山东督军)、熊炳琦(山东省长)分别交至陆军部、内务部议处,肇事地点的所有文武官员均撤任[7];对外则顺从列强急切解救外人的心理,承诺“以保全外人生命为第一目的”[8]。
对于政府罢免地方官员的办法,《时报》颇为赞同,认为“一地方出匪案,该地方之文武各官有失察废责之罪,分别惩办之官也”[9]。但同时,又略带忧患地指出,“若仅仅以照例之官样文章处之,是以非常之案视为寻常。”可见,《时报》并不满足政府将临案视为普通案件,认为如果不认真处理好此类“非常巨案”,最后恐怕其余匪徒效仿,反而引起更多麻烦。最后反问到:“政府之处置临城一案,除一纸处罚令外,尚有其他切实之办法否耶?”从此话也反映出北京政府在面对临案这类“巨案”时所表现出黔驴技穷的窘态。
对于政府公开声言以解救外人为第一目的,这话深深刺痛了国人敏感的神经。《时报》愤言:“政府既注全力于营救外人而置同胞于不顾,非谋自救则被掳华人唯有坐以待毙而已。”[10]因此,不少爱国团体“纷纷为筹款备赎之”,不难发现期间夹杂着对政府处理失当的痛恨之情。政府在与土匪且剿且抚的同时达成了某些协议,国人有望随外人一起被释放。《时报》对所谓的“官匪议和”进行了评论:“吾知所有华票将随外票而一同释放矣,幸哉华票。华票何幸,曰幸外票相俱,否则将永无释放之期也。”[11]可见论者对政府视国人生命为草芥的嘲讽,又带有“哀民生之多艰”的悲凉情感。今人读史至此,亦不禁掩卷哀之。
二、对中外过激言行的思考
临案发生后,列强反应激烈,各国公使欲趁机扩大利益。如组织宪兵队,管理中国铁路干线;考虑建议进行联合海军示威;派遣国际武官团赴临城、枣庄调查军情等等。外国媒体与国内的外报沆瀣一气,异口同声地攻击中国政府。英报主张,由各国出兵,国际共管。日报蛮横,其散播美国将撤销承认中国政府之论[12]。而在中国境内的外侨害怕再有类似案件发生,情绪更为激动,扬言“共管铁路”以及出兵“代剿”,并认为此事与庚子事变相类[13]。对于所谓的“共管”,《时报》嗤之以鼻,言:“今之所谓共管则不合并于一国而均平分隶于列国,一言以蔽之,即无形之瓜分是也。”[14]最后深刻地指出:“故共管之日,即我国亡国之日!”
此外,《时报》认为列强及外媒的过激言行是有意将此案与义和团运动相提并论,虚张声势,以便从中赚取更多的利益。有评论谓“此次临城事件虽为从来未有之巨案,然除劫案二字外,不能以其他名目加之。”[15]可见《时报》对列强欲借机武力干涉中国表示不满。《时报》另一篇时评也就此事展开评论,认为临案的发生,既是政府失职,也可以说是军阀养兵为患,如果“必谓与拳匪无异”,“专与外人寻仇”,则未免过于武断,出于激愤了。因为“被掳华人多至二百余,而西人仅十分之一……实无派兵之必要云云”,所以“明眼人自能辨别,固无容记者之喋喋”[16]。
迫于列强的威胁,张绍曾只好向列强承诺“以保全外人生命为第一目的”。这种媚外态度虽暂时缓解列强的外交压力,却惹恼了国人。国人“愤政府之偏重西人,漠视华人,乃纷纷组织救护队奔走营救,以期与外人同时出险” [17]。可见国人爱护同胞的赤诚之心。其中,有因为痛恨政府处理失当者,“主张列强取消其承认”的言论。《时报》对此认为“有商榷之余地”,冷静地分析:“吾以为国人对于政府竭力抨击促其振作也可,或推翻而重行改造之也,亦无不可。若竟主张各国取消其承认,则不可。吾为此非为今日之政府辩护,唯觉此举关系于吾国国际间地位者,至重且巨,愿主张此说者平心静气一思之。”[10]该文从法理的角度冷静地分析“主张取消政府承认”一说的盲目性,发挥了报刊舆论的引导作用,有利于促使人们理性思考。
三、对治匪的建议
官与匪经过几十天的周旋后,临案得到成功解决,人质均被释放。在这段时间里,《时报》提出了治匪之策,有如下几点。
首先,应制定惩治官吏纵匪法。《时报》认为我国匪势过于猖獗,如不严加剿灭,恐怕将来会成为“匪世界”。迫于形势,“宜促国会特订惩治官吏纵匪法”,所有的地方官吏从高级至下,凡治匪不力,保护不周,均须从严撤惩,并以私产赔偿损失[18]。通过立法来督促地方官吏治匪,这理论上是行得通的,只不过当时情况过于复杂,中央难于驾驭地方军阀。而且,从立法到实行,费时颇长,困难重重。因此,《时报》说:“各地之督军能否维持地方治安?苟曰不能,请其早自引退。”[19]不管怎样,《时报》毕竟呼喊出了广大受匪患人民的心声。
其次,呼吁政府裁兵。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军队是各派系争权夺利的筹码,有兵才有话语权,而这些军队的成分则参差不齐,“有前为匪而今为兵者,有既为兵而复为匪者,亦有明为兵而暗为匪,或名为兵而实为匪者,忽兵忽匪亦兵亦匪,匪即是兵,兵即是匪”[20]。由此看来,兵与匪并不是处于绝对的地位,二者的界限也并不清晰。结果,过多的军人在耗费大量军饷的同时又给社会安定构成威胁。因此,《时报》的结论是“不裁兵,匪亦不绝迹”。同时,《时报》也认识到裁兵会产生大量无业游民,也呼吁政府“办理善后”。
第三,应吸取临案的教训。在临案的处理接近尾声时,由于政府拟对匪徒进行收编,《时报》认为土匪劫人已得赎金,现在将其收编,还解决了匪徒的后顾之忧。开了这样的先例,恐怕会有其他匪徒如法炮制,那么“类此之劫案自在人意中事”。所以,政府应该多加防范,吸取临案的教训,引以为戒,“不使再有如临城案之继起也”[21]。
四、结语
综观全文,《时报》评论随着临城劫车案的发展,既有针对性地批评时弊,又提出治国安民之策。从评论的内容看,《时报》的爱国之情流露于字里行间,他谴责政府唯列强是瞻,关注民生、国家与社会的稳定。对于外人将临案与义和团事件相提并论,又打着“维持秩序”的幌子,声言“出兵”、“共管”,《时报》为此撰文驳之。可见《时报》对揭露列强的狼子野心,唤醒国人抵御的努力。在政府处理临案失当时,国人也曾激愤地主张列强取消对政府的承认,《时报》从法理的角度冷静地指出此论不可取。值得注意的是,《时报》提出了治匪之策。认为匪患严重,一是由于地方官员的失职,即“官吏纵匪”,因此希望国会制定法律,严惩治匪不力之官吏;二是军阀为了争权夺利,养兵为患,呼吁政府裁兵,并办理善后。不过《时报》的治匪之策是基于国内思考,认为匪患是出在中国的官与军阀身上,其实这种认识类似盲人摸象,并不全面。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出现的众多社会问题与列强入侵有着莫大关系,但《时报》并无明文斥之,是为不足之处。
参考文献:
[1]青.津浦车掳劫案[N].时报,1923-05-08.
[2]景寒.土匪与最高问题[N].时报,1923-05-26.
[3]一九一九年南北议和资料[M].北京.中华书局,1962:67.
[4][美]菲尔·比林斯利.民国时期的土匪[M]. 王贤知,等,译.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1:300.
[5]独秀.临城掳案中之中国现象[J].向导,1923,(5).
[6]蛰庵.临城案与由来匪案[N].时报,1923-05-09.
[7]胡菊蓉.临城劫车案文电一组[J].历史档案,1982,(2).
[8]临城案之重大交涉[N].时报,1923-05-12.
[9]蛰庵.临城案之办法[N].时报,1923-05-10.
[10]绳.取消承认政府之商榷[N].时报,1923-05-26.
[11]蛰庵.幸哉华票[N].时报,1923-06-03 .
[12]陈无我.临城劫车案纪事.第二编.枣庄十日记[M].长沙:岳麓书社,1987:95.
[13]陈无我.临城劫车案纪事·叙一言[M].长沙:岳麓书社,1987:1.
[14]蛰庵.共管[N].时报,1923-06-24.
[15]蛰庵.临城事件与团匪事件[N].时报,1923-05-11.
[16]青.津浦路劫案之负责者[N].时报,1923-05-12.
[17]绳.将若之何[N].时报,1923-06-14.
[18]记者.国人对于临城案将如何[N].时报,1923-05-14.
[19]景.临城案后之治安[N].时报,1923-06-01.
[20]蛰庵.养兵与养匪[N].时报,1923-05-13.
[21]景寒.临城案之前车[N].时报,1923-05-31.
(责任编辑:杜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