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制度变迁理论视角下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的研究
2013-06-04贾飞
作者简介:贾飞(1983.4~),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讲师,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读博士。
【摘要】辅导员是推动我国高校学生工作发展的有生力量,历经几十年的发展,我国辅导员制度日趋成熟,但随着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辅导员所面对的工作对象、工作内容、工作方式都在变动,因此辅导员制度受到挑战。本文拟从制度变迁理论出发,利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对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进行研究。文章首先对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进行梳理,其次用制度变迁的理论框架分析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随后对比中美两国的辅导员制度,最后提出相关对策。
【关键词】制度变迁理论;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中美辅导员制度比较;对策
1、引言
近期网络上盛传一则文章“你辅导员是谁”,“学生被打,保卫处问:你辅导员是谁?学生盖章找错部门,领导问:你辅导员是谁?学生毕业之前在楼上大喊大叫,领导问:他们辅导员是谁?学生不上课?找辅导员!……几乎所有与学生相关的工作都压给辅导员!”通过这篇文章,可以清晰地看出辅导员工作体系的不规范。在笔者所做的辅导员工作课题研究中,大概近九成的辅导员都表示由于工作内容没有明确界定,凡是与学生有关的事,学校众多部门都会对辅导员进行工作摊派,致使辅导员工作繁杂任务重。本文中笔者将利用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来解释此问题。
2、概述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
诺斯认为制度变迁是对构成制度框架的规则、准则和实施机制的结合所作的边际调整,是以一种效益较高的制度取代一种效益较低的制度的过程,是一个制度由不均衡向均衡转变的周而复始的过程。他将制度变迁的方式分为渐进性和革命性,其中渐进性制度变迁是一种连续的变迁,并被诺斯认为是制度变迁的主要方式。那么制度变迁之所以是渐进发生的一个因素就是路径依赖的存在。所谓“路径依赖”,是指由于报酬递增和交易费用过高,使得制度变迁沿着一条低效率的路径进行,进而被“锁定”,难以退出这条路径。初始制度的创制会产生许多配套组织和规定来加强这一制度,初步形成的路径会逐渐产生一种意识形态植根于行为者头脑中,一旦陷入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情形,就算行为者的目标在于提高生产率,也不能保证这一目标能够实现。路径依赖有可能导致制度变迁进入良性循环轨道并迅速优化,也可能顺着原来的错误路径往下滑,这便解释了为什么有些高校的辅导员可以从日常繁杂的事务性工作脱离出来,走自己的专业化发展之路,但有些学校的辅导员却长期陷在事务性工作的困境中。诺斯把竞争性制度的存在看作是摆脱“路径依赖”困境的条件,那么解决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发展的办法又有哪些呢?
3、分析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变迁
纵观中国高校辅导员制度发展60年的过程中,变化巨大。1952年10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有重点的试行政治工作制度的指示》中首次提出了辅导员的概念,并明确了辅导员的主要职责是在政治辅导处主任的领导下,辅导学生的政治学习和社会活动。在1995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卷》中对“政治辅导员”的解释是对学生进行政治教育,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2004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出台的十六号文中则指出,辅导员是高校教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因此可见我国高校辅导员的工作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和学生发展指导三个方面。
虽然关于辅导员的工作职责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的运行操作中却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因为我国高校辅导员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两级管理”的体制,学校一级接受学校党委领导,校党委下设学生工作处,对辅导员工作进行直接部署和考核,同时,院系一级设立学生工作办公室,由院系分党委书记直接领导,下设分团委书记和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直接领导辅导员。也就是说,在工作中辅导员不仅要接受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就业指导部门、心理咨询部门等学校职能部门的领导,又要接受院系党总支、行政的领导。面对这样的“多头管理”现象,就会出现文章开头时提到的“你辅导员是谁”的局面,只要是涉及学生的事情,无论大小,所有的部门都找辅导员,导致辅导员疲于应付。因此会导致辅导员的工作内容越来越庞大,而在内容壮大的同时辅导员也越来越偏离于自己的本职工作,而是花费大量的时间应付繁杂的事务性工作,甚至一度使得找学生谈心都变成一种奢侈。而恰恰是由于这样,人们在意识形态中就认为只要跟学生相关的事情,都应该找辅导员解决,这就导致辅导员制度建设陷入“路径依赖”的困境。
事实上,近几年来国家是大力培养辅导员的,上海辅导员制度的建设也是有目共睹的。辅导员培训基地的建设,辅导员宣誓活动的开展,上海市首届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的举办,大力推行辅导员走专业化、职业化道路,要求辅导员考取就业指导证书、心理咨询师证书,甚至辅导员包涵、洪汉英当选十八大代表的事情都让我们可以感受到国家大力培养辅导员的力度和决心。然而正式制度的时滞性,让非正式制度的重要性得以凸显。意识形态的习惯惰性,让广大高校辅导员在无法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挣脱出来的同时,再被赋以以上所说的种种“力度”,那么结果就有可能是更加的苦不堪言,假设此情况处理不当,就会引发辅导员队伍的不稳定,或者是辅导员的消极怠工等等不利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局面。
4、中美两国辅导员制度建设之比较
美国关于辅导员制度建设,更准确地说应该是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发展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它在关于学生事务管理这方面的研究和实践颇具规范性和专业性,已经走在了世界的前列。通过借鉴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运行机制和工作内容的成功做法,对比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的问题和不足,将有助于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发展。
美国学生事务管理制度的诞生,是社会性需求的自然内生过程,它区别于中国辅导员制度来源于政治需求导致的制度设计。该制度的工作理念以学生为中心,不仅关注智力发展,更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美国招聘的辅导员大多具有教育学、教育管理学、心理学、学生事务管理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而目前在中国只有极少数高校开设了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并且在入职时必须通过辅导员协会举办的从业资格考试。美国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内容很多,分工非常细,尤其突出学生事务管理人员工作的专业性,每个人只从事自己熟悉的领域,比如让心理学专家从事心理辅导,职业规划专家开展职业辅导,教育学专家开展学习辅导,营养学专家进行营养指导。既有全职的学生事务管理员,又有兼职人员。学生事务管理员的工作方式是服务性的,只有在学生有需要的时候,会通过预约的方式向学生辅导中心提出申请,请管理员给予帮助。
相较于美国,我国的高校辅导员的工作理念强调学生的集体意识和思想政治责任,强调学生的服从意识,目的是为了维护高校稳定,不过目前工作理念正逐渐转变为“培养学生全面发展”。我国没有专门的辅导员从业资格考试,在招聘辅导员时仅要求必须是中共党员,目前有些“学历至上”,倾向于招聘211或985高校的硕士生,甚至有些学校还要求博士生,但却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背景无严格要求。我国高校辅导员采用“党委领导、两级管理”的方式,辅导员不仅要接受多头领导,且工作内容繁杂,以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学生发展指导为主,包括就业指导、心理咨询、党团建设、学生资助工作、奖惩工作、素质拓展指导、社团活动、住宿服务、维护校园秩序稳定等内容,面面俱到,涉及多个领域。但是缺乏学习辅导、营养辅导的专门人才,在职业辅导上多采用课堂教学,缺乏针对性。
5、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变迁的对策
通过以上对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的梳理,并结合对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制度的借鉴,可以得出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变迁的路径正面临着坚持“政治化”前提的基础上,逐渐增加“社会化”内容的变迁趋势。针对这种变迁趋势,笔者试提出几点对策。
5.1 完善辅导员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目前制定的辅导员制度,没有明确规定辅导员的具体工作内容及辅导员的角色定位,因此人们才会认为凡是跟学生有关的事情都归辅导员管理。所以,必须完善辅导员制度,将辅导员的具体工作内容、辅导员的职业生涯规划、准入机制、考核与激励、职务职称都写入制度中去,以帮助辅导员树立职业认同感,保证辅导员队伍的稳定性,要把辅导员工作当做一项事业长久地做下去。
5.2 严格准入制度,优化辅导员素质结构:我国在辅导员选聘问题上,应该建立详细的辅导员选聘体系标准,严格准入制度,但不应该走入“学历至上”的误区,应该更多地考虑应聘者的专业背景,以推动辅导员专业化的发展,并且借鉴美国学生事务管理制度的成功经验,要求辅导员在应聘前必须通过从业资格考试。
在严格辅导员准入制度的同时,还要注意“专兼结合”的问题。目前各大高校都存在兼职辅导员,但是兼职人员的层次比较复杂,有本校高年级学生、专业教师,甚至还有聘请退休党政人员。这样的兼职辅导员队伍的组成难以达到服务学生、教育学生的目的,所以应该在确保全职辅导员素质的同时,聘请社会各类专业咨询机构的专业人才做兼职辅导员,以优化整个辅导员队伍的素质结构。
5.3 创新辅导员制度的运行机制:借鉴美国学生事务管理制度的扁平式、条状运行机制,我国高校可以在校园里设立学生事务管理中心,该中心的组织机构独立设置,功能高度分化,同时在校领导中设有专人担任学生事务中心负责人,以保证中心受学校党委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可以派人常驻学生事务管理中心,设立专门的办公室,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将与学生有关的服务项目设立“大厅式、一站式、程序化”服务。
5.4 全面推进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道路
(1)构建高校辅导员的学科支撑体系:伴随高等教育逐渐大众化,高校学生工作的内容、目标、对象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传统的行政式工作模式已经过时,人性化、专业化、服务型的咨询辅导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可见,学生工作是一门科学,需要一支高素质、相对稳定、专家型的人才学者去终生从事这项职业。在美国,各州至少有一所大学设立高等教育行政专业,开设《大学生咨询工作实习》、《大学集体活动》、《家庭关系心理学》等课程,这些专业的毕业生是美国高校辅导员的重要来源,正因为此,美国高校的辅导员被认为是“专业人士”而受到学生的尊重。而我国高校辅导员的所学专业五花八门,给人一种“辅导员工作一学就会”的感觉,无形中弱化了学生工作者的地位,也否定了学生事务管理的科学内涵。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有些高校已经先知先觉地开展学科体系的完善工作,比如山东大学2008年在全国高校中率先开设了“学生事务管理与发展指导”的专业,上海师范大学也设有职业生涯指导专业,但是普及度远远不够,许多二、三类大学,尤其是高职类学校、民办高校在该类学科体系建设上至今仍处于空白。
(2)强化辅导员培训机制:目前我国在大力加强高校辅导员的培训机制建设,有计划的组织辅导员进行岗前培训、专题培训、日常培训、职业化培训,增加辅导员培训基地,成立辅导员研究会,推动辅导员培训工作的快速高质发展。上海辅导员培训机制的建立也是可圈可点,比如作为年度考核指标辅导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培训;培训时间在一周左右;允许辅导员报考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博士;要求辅导员考取就业规划师证书和心理咨询师等职业资格证等等。然而笔者认为这些远远不够,应该将辅导员细化为生活辅导员、学习辅导员、心理辅导员、就业辅导员、营养辅导员,真正地做到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化。事实上各地高校辅导员工作已经在大踏步迈向专业化、职业化的道路,但在培训学习辅导员和营养辅导员的方面,还很缺乏。
总而言之,高校辅导员制度建设是一项长远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付出巨大的努力。本文结合制度变迁理论框架对辅导员制度进行分析,虽然视角比较独特,但因为时间仓促,该研究还存在许多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进一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