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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脱离群众危险的五个关键环节

2013-06-02胡跃忠

唯实 2013年6期
关键词:纠纷矛盾利益

胡跃忠

脱离群众是党执政面临的“四大危险”之一,其危害不仅割裂和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使党渐失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进而动摇和瓦解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和社会基础。透析脱离群众的祸因,有的是主观主义作祟,喜好个人说了算,不愿听取群众意见,缺乏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诚意;有的是官僚主义作怪,凡事认为自己最高明,听不进群众意见,深入不到群众中去;还有的是形式主义作秀,决策服务政绩,不把群众意见当回事,不把群众诉求放在心上。如果为官一任、主政一方的施政理念和结果不在安民抚民而在劳民伤民,不在为民谋利而在与民争利,不在集聚民智而在长官意志上,就势必造成党群干群关系的疏远、紧张和破裂,给社会和谐稳定埋下“定时炸弹”。对此,务必引起高度警觉。

不可否认,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社会矛盾具有“触点多”、“燃点低”、“涉面广”、“突变性强”和“易爆性强”等特点。但矛盾交织点仍是利益驱动,深层次原因还是发展速度、改革力度、政策适度和各方面承受程度没有统筹好、处理好,也是公权力与私权利,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没有协调好、解决好。笔者认为,对于当前基层信访、维稳工作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领导者应更多地反省自身,而不是眼睛向下,更不可把矛盾的焦点和责任压给基层、推给群众、算在当事人身上。事实上,信访矛盾也好,群体性纠纷也好,多数因征地拆迁、改制转制、重大项目引发,许多是历史遗留问题,客观上是服务发展大局的需要,是推进经济建设、城市化进程的需要,只有极少数受经济犯罪或别有用心的人蛊惑、煽动。利益纷争的主导方、控制方或受益方往往在投资主体、融资集团或经济实体一方,而不在基层,也不在当事人。基层更多的是被动担当调处矛盾、化解纠纷之责,当事人同样也是被动卷入利益纷争。从这个意义上讲,上级对下级、领导对基层、干部对群众要更多一点包容理解,少一点求全责备,并勇于为基层撑腰,敢于为群众说话,主动为当事人服务,保障和实现其应得的利益。

第一,经常“扪心三问”。一问发展理念、工作思路、思想作风、决策做法以及在日常工作中,有没有遵循和把握好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最大实际;二问制定的政策是否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三问规划或在建项目是否既合法、又合情、更合理,并严格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自觉纠正超越国情、省情、市情实际,脱离群众和不顾群众利益的观念和做法。总之,领导者的理念、思路、决策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变得更加理性、更加科学,使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关系更加统一和协调。

第二,力戒空谈泛论。密切联系群众不是“标签”,防止脱离群众危险,切忌空谈。“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重在行动,贵在坚持,关键在落实。对于哪些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哪些事情处理不好最容易加剧社会矛盾、引发群体性纠纷,领导干部既要“心中有数”,更要从自身做起,化作行动、实干亲为。群众“无求”要未雨绸缪做在先,群众“有求”更要千方百计、立断立行做到位。要善于在调处矛盾、化解纠纷中尊重群众利益、放大群众利益、维护群众利益,通过一项项民心工程、一件件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好的政策、得到更多的实惠、实现更美好的愿景。

第三,“新官要理旧账”。领导干部要具有敢负行政之责的勇气和底气。从政一任不仅要担当本届行政之责,还要担起历任行政之责,这是展现人民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之要旨。“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该交的“学费”要交,该付的“成本”要付,该买的“单”要买,切不可把本届或前任决策失误、政策失范、工作失职之责任推诿或转嫁到群众身上。加重群众忧虑和负担,后果将是简单问题变成复杂问题、个性问题变成共性问题、潜在问题变成现实问题、可控局面变成难以收拾的局面。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第四,锤炼领导者“人格魅力”。实践证明,做好群众工作,既要有领导能力,更要有人格魅力。群众对干部的尊重、敬重,不在于职务高低、权力大小,而在于干部的品行和老百姓的“口碑”。一定程度上讲,“魅力”优于“能力”。要以人民公仆焦裕禄为榜样,培养和锤炼领导干部对人民群众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的“人格魅力”,多行亲民爱民为民之举,多办便民利民安民之事,以人格力量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取信人民,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获得群众工作的最大效益。

第五,创新利益调处机制。平等是利益调处的通行原则。要探索建立政府与群众、企业与个人和社会组织第三方介入的平等对话、平等协商的利益调处机制。要把调处矛盾、化解纠纷过程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性因素干预,最大限度地增加非权力性因素的调解,尽量少用、慎用或不用强制力处理信访矛盾和一般性群体性纠纷。与此同时,要充分相信基层、依靠基层做工作,既要放心放手,又要减政放权,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做群众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并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以人为本”是什么?“执政为民”干什么?习近平同志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与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将其概括为“十个更”:“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这一连串的“更”和中央政治局新出台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最能折射和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人民利益举过头顶”的历史观、群众观和发展观,也是告诫和警示全党时刻防止脱离群众的危险,时刻不忘人民群众是衣食父母,不断筑牢和固强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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