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得好的政治
2013-05-30周保松
周保松
自由主义最基本的原则,是确保每个公民享有一系列基本自由去追求自己想过的生活。在这样的社会,公民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信仰和生活方式,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只要这些选择不伤害他人的权利或违反公正原则的要求。不少人认为,这是自由社会最大的好处,因为它容许每个人根据自己的性格喜好能力来活出自己的人生。这样多元的社会,不仅对自己好,也对每个人好。
批评
但自由主义这种制度安排,却遭到不少挑战,尤其是文化及政治上的保守主义和精英主义。他们认为,自由主义之所以拥抱多元和自由,不是基于什么正面价值,而是因为它承认和接受,在关乎一己人生安顿的宗教、伦理和意义问题上,不可能有客观的人人接受的答案。于是自由主义唯一可做的,便是尊重人的主观选择,并在“人该怎样生活”这个根本问题上保持沉默中立。
批评者认为,自由主义在这里,实际上接受了凡是个人选择的,便是好的。个体的主观喜好,成了价值判断唯一的和最后的标准。但一旦承认这点,自由主义遂进一步滑入价值虚无主义之境,因为每个人的喜好不同,而即使同一个人的喜好也会因时因地而异。既然理性无法为选择提供任何客观判准,所谓生活的好與坏、高与低和对与错,也就无从谈起。政治生活的底线,于是只能调到最低:彼此尊重各自的选择,只要选择不伤害别人即可。这样的底线,或许有助于和平共处,但却绝对谈不上高尚高远。政治的目的,不再是实现人的至善本性或社群的共同利益,而只是满足个人的主观欲望。说得不好听一点,这是堕落的政治。
批评者声称,自由主义强调的什么政教分离、公私领域二分、正当优先于善好,乃至国家对不同人生观保持中立等,说到头,背后其实是接受了价值虚无主义。自由主义作为现代性的代表哲学,对虚无主义不仅不予抵抗,反以各种道德包装暗里承认其正当性,遂导致现代性危机。要彻底解决这场危机,便必须在理念上和实践上拒斥自由主义。这种批评近年在中国知识界颇为盛行,其中包括一些曾是自由主义坚定捍卫者的学者。
我认为,这种批评并不成立。以下我将从两个方面来谈。
自由主义不接受虚无主义
第一方面是如果这种批评成立,批评者将会面对一些难以解释的事实。我这里集中谈三点。第一,在真实生活中,极少人会是价值虚无主义者。我们从出生起,便活在道德社群之中,学会使用道德语言,和他人建立道德关系,并在生活中作出大大小小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行动。可以说,我们被抛掷成为道德人。而当我们在做道德判断(尤其当这些判断受到他人挑战)时,我们必须提出辩护理由,证明自己的判断是对的。这些理由,是我们所相信的价值。这些价值往往不是可有可无,而是我们为人处世及存在意义的基础。它们在最深的意义上,界定我们的自我,限定我们看世界的方式。
更重要的是,一旦我们进入这种有形或无形的道德对话,我们必须假定这些价值,原则上是对话者可以理解并能够接受的。如果我相信思想自由是对的,奴役是错的,专制是不好的,我必须同时相信,支持我的判断的理由,是别人可以看到并同时有理由接受的。我的信念可能会错,但证明我为错的,必须是更好的理由,而这些理由不能表述为纯粹的个人喜好。
没有所谓限于一己的私人的道德理由,所有道德证成都有公共性的一面,而这和我们的道德语言及实践理性的性质相关。也就是说,一个逻辑上一致的虚无主义者,不可能同时是个道德存有,因为他不能接受有任何跨主体的道德理由(或更广义的价值理由)的存在。问题是,事实上,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是道德存有,也理解和期许自己成为道德人。自由主义作为一套政治道德理论,自然也预设了人是具有理性能力和自由意志的道德能动者。因此,自由主义不可能接受虚无主义。
第二,如果自由主义真的直接导致了虚无主义,那么愈自由愈多选择的社会,人们理应生活得愈失落,愈不在乎真假对错,甚至道德愈败坏。但实际情况似乎并非如此。观乎许多发展得已相当成熟,公民权利受到充分保障的社会,并没有出现所谓虚无主义危机。恰恰相反,这些社会往往文化昌盛,民风良善,公民之间有很强的道德信任。倒是在发展得不那么成功、公民权利保障不充分的国度,自利主义、犬儒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盛行,整个社会的道德规范陷于失序边缘。那些以重建政治道德之名批判自由主义的人,当然不可能为这样的国度辩护。既然如此,什么样的制度安排,能够较自由民主制更能实现他们的理想?这个问题似乎一直悬而未决。
第三,我们都知道,自由主义有许多价值坚持,而且被广泛视为普世价值,包括自由、平等、权利、民主、法治、宽容和社会公正。这些价值构成自由社会的基础。如果自由主义接受价值虚无主义,它怎么可以为这些价值辩护?它岂非自相矛盾?有人或会说,那是因为自由主义将这些价值纳入正当的领域,而其他价值属于“善好”的领域,前者客观后者主观。这种说法毫无道理。如果价值虚无主义为真,那么所有价值的客观普遍性都将无从建立。既然自由主义声称它所主张的价值具有客观普遍性,那它自然不可能接受虚无主义。
如果以上三点成立,以虚无主义之名批判自由主义,看似深刻,其实在攻击稻草人。但许多人会有一疑惑:既然自由主义不接受虚无主义,那么它为什么如此重视个人选择?如果自由主义知道什么是好的生活,为什么还要给予个体那么多选择自由?这个问题至为关键。以下我将指出,自由主义和其他政治理论的分别,在于它对于什么是好的生活有其独到之见,而不是没有见解。
重视选择
自由主义在乎每个人活得怎样,并希望每个人活得好。我们甚至可以说,自由主义对社会制度的构想,是在环绕如何令自由平等的公民活得好活得有尊严。举例说,自由主义主张保障人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自由、言论思想和信仰自由、集会结社和广泛参与公共事务的自由。为什么呢?因为没有人身自由,我们将活在恐惧当中;没有思想自由,我们的知性能力将无从发展;没有政治自由,我们将难有机会过上真正的公共生活。自由主义认为,这些都是好东西。又例如自由主义主张国家有责任为所有公民提供基本社会保障,为孩子提供义务教育,为有需要的人提供医疗服务,为老弱伤残者提供各种必要支持。为什么呢?因为没有这些保障,许多人将活在贫困无助绝望之中。
批评者或许没有留意到,自由主义在这些问题上,一点也不中立,且毫不含糊地告诉我们,活得好需要怎样的制度和物质条件。不少人以为,自由主义主张正当优先于善好,因此体现道德正当的政治原则必然不能诉诸任何善好的观念,因此这些原则必然无根云云。这是极大误会。政治原则背后是一组价值,这组价值之所以值得支持,必然是因为它公正地保障及实现了人的根本利益。而这些利益之所以被理解为根本,又必然和该理论特定的对人的理解有关。也就是说,自由主义的正当原则,不能离开某种对人如何才能活得好的理解。罗尔斯所说的正当优先于善好,是说经过合理证成的正义原則,将应用于社会基本制度,并以此约束人们对善好生活的追求。但这并不表示,正义原则本身不能或不应基于任何活得好的理念。
有人或会问,既然如此,自由主义为什么容许人们自由选择自己的信仰和人生观?那是因为自由主义相信,一个好的生活的重要前提,是所过生活必须得到当事人的真心认可。这里有几个重要的道德前设。一、我们都是自由独立的个体,有能力为自己的生命作出理性选择,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二、我们是自己的主人,不是别人的附庸,我们希望活出属于自己的人生。三、要活好自己的人生,很关键的一点,是在关乎一己生命安顿的信仰和意义问题上,必须要得到我们自己的真心认可。它不是别人强加给我们,而是我们经过反思,认为值得追求并因而自愿认可和选择的。四、这并不意味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较别人更了解自己,也不意味我们所做的选择就必然是最好的最正确的。但正因为我们在意自己的生命,在意自己做出对的和好的选择,也正因为我们意识到在生命历程中,我们有机会犯错或改变想法,我们才如此重视选择的自由。
由此可见,不少批评者犯了一个基本错误,便是以为由于在各种选择之间没有所谓好坏对错,自由主义才迫不得已给予人们选择自由。其实恰恰相反。正因为自由主义相信有好坏对错,所以才如此重视选择。这点其实不难理解。以职业选择为例。如果所有职业的价值都是无法比较的,选A和选B是没有分别的,那么我们就无法解释,为什么我们在选择时会如此慎重,如此反复比较,如此努力追问不同职业对一己生命质量的影响。
外在权威
有人或会追问,如果有一个外在权威,它较我们所有人更清楚什么是好的生活,而现实中许多人的理性能力是有限的,意志是薄弱的,为什么不可以由这个权威代我们做选择,并为我们安排好生活的一切?这是典型的家长制思路。即使有这样的权威,选择依然是重要的,因为选择的过程本身,是构成美好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不仅在于选择的过程有助于我们更有效地实现人的理性能力,更在于选择的过程,彰显了我们是独立自主的自由主体。所谓好的生活,不只是从第三者的观点看,罗列出一张想要的清单,然后要求每个人一一加以实现;更要从当事人第一身的观点看,让她实实在在感受到,这个活着的生命是“我”的,不是别人的。
如果我以上所说有理,即可以回应一种十分流行且杀伤力颇大但实质却是错的观点,即自由主义骨子里接受了虚无主义,或自由主义导致了虚无社会,因此自由主义根本不在乎人们是否活得好活得幸福。真实的情况是,自由主义一直在努力追求的,是自由平等的主体如何能公正合理地走在一起好好活且活得好的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