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标哥”
2013-05-30李北方
李北方
每遇灾害,前线总能看到陈光标的身影,他身体力行,出钱出力。平日里,陈光标也闲不住,或秀“钱墙”捐款,或改名倡导环保。总之,他的形象已经和慈善这个行当紧密联在一起。
围绕陈光标,争议不断。很多人赞赏他,称他为“标哥”,赞赏的理由是显而易见的,不必赘言。也有些人批评他甚至诋毁他,这些人主要是涉及慈善公益的富人以及这个行业的从业人员,当然也少不了大小公知和预备役公知的附和。这倒应了郭德纲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只有同行之间才是赤裸裸的仇恨。
慈善被许多人视为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既然是财富的再分配,自然应该是指资源从有钱人流向生活在匮乏中的群体的过程,而不是“损不足而补有余”,也不是让穷人节衣缩食去帮其他穷人。那么,对比一下陈光标和站在他对立面的那些“慈善家”们,高下一目了然。陈光标在救灾第一线挥汗如雨,将个人的真金白银拿出来捐赠给穷人,而其他的“慈善家”呢,要么是自己住着城堡却拿着其他人凑起来的钱去“行善”,要么以各种方式搞救灾表演,要么整日出入各种会议论坛只动嘴皮子。
值得深思的是,那些伪“慈善家”哪来的底气,不但不觉惭愧,还给陈光标贴了一个“暴力慈善”的标签?这迫使我们思考慈善的本质,以及“慈善家”们希望通过“行善”达成一个什么样的目标。
正如专偶制婚姻是以通奸和卖淫作为补充的(恩格斯语),慈善公益则是资本主义的补充。巨大的贫富差距源于对自然资源的不平等控制以及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剥削关系,在生产资料公有的条件下,差距是不可能被拉大到我们在现实中看到的惊人地步的。在唐山大地震发生时,中国就没有慈善这个说法,那时候讲的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慈善对资本主义而言,至少有两重功用:一是缓解因巨大的贫富差距而引起的社会矛盾,消除潜在的社会矛盾;二是给富贾巨商们增加一抹人道的色彩,強化统治阶级的合法性。资本主义意味着经济权力对社会的压倒性支配,它分配给慈善的任务是帮忙巩固经济权力的地位,而不是通过行善使经济权力消散。所以,陈光标的“裸捐”做法遭到了中国富人的一致批评。
从另一个角度说,“慈善家”们希望通过“行善”强化既有的社会制度。“慈善家”们最喜欢谈论的是推动公民社会的成熟,什么是公民社会呢?在黑格尔和马克思那里,公民社会就是资产阶级社会,也就是恩格斯所说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的社会。只有这样的社会形态,才最符合资本累积的需要,它既能无限地为资本提供劳动力大军,也不断地再生产一种认同资本宰制的社会文化。
故而,只有服务于这样一种社会形态的创设和巩固的行为才能被“慈善家”们认可为“善举”。老洛克菲勒说过:“在慈善事业上,考虑到作为上帝的一名合格的受托人,我有责任把每笔钱都用到恰当的地方,因此不会随便给人一点好处,除非我能完全保证这是我花钱的最好方式。”所谓“恰当的地方”就是培养资本主义的螺丝钉的地方。因此,陈光标那种直接发钱的慈善方式是不可接受的,是“暴力”的,对“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是具有破坏作用的。
陈光标是富人,他赚钱得益于资本至上的机制,但他的头脑中不具备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于是,围绕他的争议便无可避免了。
对于反对资本主义的人而言,慈善这个行当本来就是不该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