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天下
2013-05-30
@政治观察员范利祥:
每个人都不一定就是纯粹的好人或坏人,但起码,我们都能做到“不损人利己”,这是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别要求每个人如圣人或英雄一样,损己之益利他人,别将最高标准的道德用来宣传拯救当前面临的道德危机,不平常人的不平常行为很难成为普通人的正常行为,所以最终必定无法成为人人自愿遵守的社会道德。
@徐昕:【检察反腐空间有限】面对体制性腐败,检察机关反腐空间相当有限。以举报处理机制为例,是否查处被举报人,是否查处牵连的其他官员,检察机关常不能自行做主。反腐机构的作用大小,虽然与内部机制、配套措施等完善有关,但关键在于权力构架和独立程度。应建立统一、独立的反腐机构。
@忧国忧民王全杰:【民主的缺点】见我鼓吹民主,有学生问民主有无缺点?我说当然有:1、国家决策速度慢,议会争论多,很难特事特办。2、公民自由度高(如持枪权),社会安全度降低。3、集中财力搞大型建设速度慢,如征地拆迁等。4、政府透明度高,国家机密保守困难。5、举国一致万众一心难,总有示威抗议者。总之“不好看”!
@刘胜军改革:【为何改革有名无实?】“改革”两字从未在中国政治舞台消失。可近年来公众感受到的却是“逆向改革”:政府权力越改越大、房价越调越高、腐败越反越多、国企越改越垄断。何也?因为改革方案制订过程缺乏公众参与,最终出台的方案“照顾”了各方利益(除了公众),严重走形,或虽有正确方案却无人执行。
@石述思:当下社会最匮乏的不是道德,而是法治。或者说,法治是道德存续的前提。您如果在中国无比迷恋道德的话,请首先将它用于约束权贵,而非草民。遗憾的是,每年央视感动中国当选者几乎全是无比悲壮的草根,以及个别活在人民心中的公仆。
@朱智勇-:一个人是否有容人的雅量不是自我标榜,而是他人评价的;一个正常的社会,不需要任何人和组织恩赐雅量,批评和反对如同表扬和赞成都来自不可让渡的人权。
@刘墉:如果你辛苦买一堆菜,却不知怎么配,或者没时间做,这辛苦采买又何必?如果你苦读几十年,却不能学以致用,这书读得又有何道理?许多人好像埋首书堆,其实是逃避现实,结果犹豫再犹豫,错过了发挥所学的最好时机。边填子弹!边看猎物!不必等子弹都填满,举枪就要能射。比尔·盖茨如此,乔布斯也一样。
@幸福的曹岫云:打扫上游。河流有上游和下游,人的生命有精神和肉体。如果不清除河流上游的垃圾,只是一味打扫下游,垃圾仍将源源不断。人的生命的上游就是人的精神,而下游则是人的肉体。不驱逐精神领域的负面要素,如消极、卑怯、贪欲、傲慢、恼怒等,不但无法保持肉体的健康,而且不会有生命的光辉和人生的幸福。
@思想聚焦:【每年,他们都像角马一样迁徙】家乡贫瘠土地已养不起老婆孩子热炕头,一亩地收入甚至不够富人抽一包烟。为生存他们每年都要像角马一样向大城市迁徙,那里拿着暂住证,享受不到一丝保险,动不动还被当作盲流……有家不能回,大城市不是家,他们暂住在自己祖国里,他们永远在路上!他们就是农民工!
微话题TOPIC
多地加紧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严控以人查房
2012年下半年以来,频发的“房叔”“房婶”事件令住房信息系统成为一些官员的梦魇。近段时间,福建、江苏等部分地区加紧出台了房屋信息查询规范,这些规范对输入人名查询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专门约束。
@焦点联播:【官员房产信息不算隐私】对百姓来说,房产是很重要的隐私,但官员的财产却应纳入公共监督范围。如官员这类“隐私”不受公众知情权的限制,就无法达到监督效果。另外,官员有多少套房子,涉及公共利益。这就已经不是一个个人隐私的问题了。
@闾丘露薇:如果说限制“以人查房”是为了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对“以房查人”限制过多,那就很难说服公众了。在香港,查册是政府提供的一项收费的公共服务,其实保持信息透明公开,对不动产拥有人和第三方的权利都有保障。
@中青报曹林:“禁止以人查房”的规定本身并没有错。但问题出在,某些政府部门对民众热烈反腐渴求的刻意回避,对公众“公开官员房产信息”要求的假装听不见,让公众产生了“政府在保护腐败分子”的焦虑。
@老徐时评:网络调查显示超九成网友反对严控“以人查房”,普通个人隐私确须立法保护,但官员房产不是隐私。官员财产公开是国际惯例,以保护隐私之名,行隐匿财产之实,是当下官官相护的新形式。财产不敢公布,就是身子不正,所谓的诸如为人民服务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之类的口号,都不过是一个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