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的野蛮一面
2013-05-30李北方
李北方
我们已经谈论过,分工是社会回报体系的一部分,那些身处高位的人没有理由以其所谓“对社会的贡献”作为向社会进一步索取的筹码。但是,历史和现实往往是与道理偏离的,我们得到的总是不完美的结果,“贤能统治”(Meritocracy)虽有缺陷,在实践中已经可以称得上是“最不坏”的机制了。
自从有了人类社会,便有了分工。但恐怕只有在原始社会,分工才保持了其应有的含义,每个人都为群体的生存做出贡献,但并不以付出的多寡作为凌驾于他人之上的资本。在向所谓的“文明社会”转型过程中,分工的社会含义瓦解了,因分工而自然形成的权力关系被固化、被放大,分工转而成为阶级分化、贫富分化的根源。在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我们可以看到对这个历史进程的精彩勾画。
在前现代社会,身份决定一切,而且身份是凝固的,不可变更的,出身哪个阶级就永久地属于哪个阶级。阶级正是起源于分工,当从事强力行业的人群不但把由分工带来的利益变成私有财产,而且把职位本身也当成私有物,连同财产一起传给后代,阶级便产生了,更确切地说,统治阶级便产生了。统治阶级的一个基本特征是不从事体力劳动,这部分工作是由被统治阶级负责的。后者是前者的创造物。
讨论分工导致的野蛮,最极端的例子当属南亚大陆的种姓制度。历史地看,从事政治、军事的集团分化为刹帝利;从事农业、牧业、手工业、商业等的平民集团演变为吠舍;婆罗门相当于知识分子,专事祭祀;首陀罗由奴隶和其他堕入底层的人组成,只能从事低等的体力劳动。各个种姓有严格的从业规定,高于或低于相应的标准就业都要受到惩罚。
这种分工法则在道德上的不正当性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将未来的想象设定为一个更平等、更开放的社会,那么就需要继续推动社会分工回归其本真的含义。
在首陀罗之下,还有贱民,也就是不可接触者,他们被认为是灵魂上不洁的人。但人的灵魂真的天然有干净与肮脏的区别吗?当然没有。贱民其实是随着城市的兴起才出现的,城市需要有人从事清洁工作,这些人因为要接触污秽之物,才被认为是不洁的。我们从这里看到,人的灵魂干净与否,竟然可以取决于他干的工作,贱民的不洁正是高贵者“清洁”的代价。
这种阶级分化以及附带的分工法则在道德上的不正当性是显而易见的。现代社会改变了阶级再生产的方式,以“贤能统治”替代了直接的血亲继承,但附着在分工上的“封建性”仍然大规模存在,所以现代社会并不能消灭阶级。如果将未来的想象设定为一个更平等、更开放的社会,那么就需要继续推动社会分工回归其本真的含义。
可是未来的走向还有一个可能,那就是重归野蛮。在资本主义危机只会越来越重的情况下,这种可能性不能小视。不久前,一位著名的“学者”在演讲时,深情地赞美了欧洲和日本的封建制度,将其美化为进步社会必需的历史基础。当然,他也不会忘了抨击一下中国的科举制度,因为它促进了社会阶层的流动。
如果是向一个更高等的社会形态迈进的目标显得有点遥远,那么当下我们的当务之急恐怕是需要和这种向野蛮回归的倾向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