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仪式
2013-05-23撰文摄影蔡荣章
撰文/黄 震 摄影/蔡荣章
3月28日上午,杭州西子湖畔,春花烂漫,山青水碧。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室里,回荡着《走向复兴》的铿锵乐曲。这里,正在举行一场特殊的仪式——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仪式。
深色的西装,素净的衬衫,明亮的眼神,26位新一届省政府组成人员精神抖擞地列队候在常委会会议室的门口,等待接受任命。
向被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是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一项重要程序。28日上午10时不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茅临生宣布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名单。随后,26位被任命的同志伴随着热烈的掌声依次步入会场,在所有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见证下,从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手中接过任命书。此前,这些被提请任命的省政府组成人员已集体在常委会上亮相,并接受常委会组织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据了解,此次获得任命的26位省政府组成人员中,省林业厅厅长林云举、省商务厅厅长周日星为新提拔的干部,其余均系留任或平职交流。
省政府秘书长李卫宁代表刚接受任命的26位同志,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从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同志手中接过任命书的同时,也接过了为民履职、依法履职的责任,我将始终保持赶考的心态,抓实事,改作风,守纪律,认真履职,决不辜负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的重托与期望。”李卫宁道出了大家的心声。
最后,夏宝龙向受任的同志提了4点要求:以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以实干的精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以改革的勇气推进各项工作的拓展,以过硬的作风引领干部队伍建设。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权。为了有效行使好该项职权,省人大常委会一直坚持任前介绍情况、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表态发言等做法。
“人大常委会行使任免权,既要注重任免程序的合法性,又要教育、督促被任命人员履职尽责。颁发任命书,不仅仅是一种形式,而是有着深厚内涵的政治仪式,这既是政治文明的一种体现,也是民主政治的一种体现。能有效增强被任命者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更加有效地督促、鞭策他们履职尽责。”一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颇有感触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