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雄住在迷路之城
2013-05-14李维北
李维北
爱丽丝推荐:哎,真是让我好感同身受的一篇文章哟,尤其在从小被同学们嘲笑的这个点上……哎,从小家里穷,总是被人嘲笑,常常一毛钱买的泡泡糖嚼了一整天睡觉前小心翼翼的用糖纸包起来,第二天继续嚼……(宁为玉:够了,别演了……)
虽然为玉老是嘲笑我的评语写的木有深度木有内涵木有体现《花火》的大牌风范,但是,我还是忍不住要说,这篇文章真的好好看哇!推荐你们看哇!
可是我已经永远迷不了路,每一栋房子,每一小道都和阿药连在了一起,整个城市都是她的影子,她相机的咔嚓声。
1. 大雄等来了哆啦A梦。
我从小方向感很差,加上有较为严重的健忘,哪怕呆了十几年的城市也会迷路。受到同学们的嘲笑是经常的事。阿药总爱戳我的头“有一天我不在你旁边了,你怎么办喔?”为此我紧张了很长一段时间,因为能包容我的这个毛病而不厌其烦陪我回家的只有她而已。
阿药叫甄阿药,比我大一岁。她让我叫她阿药姐,她说这样感觉有跟班的样子很帅,可我从不说,打死不说。
和阿药认识的时候年纪还比较小,年龄大了是很难对同龄人服软的。当时我还是个有些害羞的内向小鬼,远没有如今的自大嚣张。那种想要融入各个小团体而又被各方拒绝的心情,就像一直让技安欺负的野比,苦苦等待自己的哆啦A梦。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哆啦A梦始终也没有出现。我鼻青脸肿地告诉自己,不再回头,哪怕一直孤身一人。我坚持倔脾气,一条路走到死。
而阿药像一阵风,你看不到,她已经在你身边,她一直在。
晚自习下课,我独自一人在回家路上无聊地踢石子。因为父母新买下的房子在一个很小的小区,并没有直达的公交车,路痴的我只好随着记忆小心翼翼地靠着沿街商铺走。
转到一个拐角,我愣住了。
一排巨大的蓝色钢板堵满了整个路口。按照上面的提示,道路整修,需要绕道。可是,除了这条路,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走,城市里的小巷道纵横交错,不熟稔的话很容易迷失在交叉的小路口中。
昏黄的路灯下,我拖着肩包,真是沮丧到极点。
“喂,你迷路了吗?”一个极为干脆的声音。
穿着格子衬衣白球鞋的甄阿药大大方方站在我面前,干净利落的短发,秀气的脸庞,说话她习惯性微微扬起下巴。在我后来的记忆中,她一直都奇妙地保持那个姿态,干净的衬衣和球鞋,双手不是插兜就抱在胸前。
我点点头。
她明显惊讶了一下,“还真迷路了……你家在哪啊?”
我告诉了她地址,以及我印象中的大概位置。没想到我们两家相距不过一条街,她豪迈地拍了拍胸口,示意我跟着她走。
“你是新搬来的吗?说起来,这一片地方的确不好找,上次为了一碗凉粉我跑了好久。”
我心虚地点点头。
“不过即使新搬家,找不到地方也太弱了。你肯定是路痴对吧。”她数落起人来一本正经,毫不尴尬,“男孩子要运动嘛,多运动才会感觉敏锐,看你腿比我还细!好恐怖!”
我默默点点头。
“篮球之神迈克乔丹超帅的,The shot懂吗!罗伯特巴乔很有忧郁气质,可惜天妒英才……作为男生你应该选择一个方向才对嘛?”
我无奈地点点头。
半个小时后,我们还在蓝钢板一带打转。阿药红了脸,手指胡乱比划:“我也是昨天才搬来!昨天。”
“呀!我知道了,跟着我走!”就像遇事不决扣脑门的一休,她打个响指,突然拿定主意,自信满满带着我往前走。我们拐过小巷,穿过街道,弯弯绕绕,最后真的找到了我家。
“你是怎么办到的?”倘若我也能学会这一招那就太好了。
“居民小区外围一般都是小商贩的聚集地,主干街道他们是不敢去的,所以跟着烧烤摊走就对了,哪里比较多朝哪走,再排除一下那些不可能的地方。搞定啦!”阿药说得气势十足,仿佛这种烂理由真的具有某种真理一样。说到底,只是运气吧,运气而已。
道别后,我忍不住笑出来。
2. 篮球之神的逆转。
很快我开始试着学打篮球。迈克尔·乔丹的球赛是电影,哪怕前面再多的困难,即使前二十次他都投不中,最后一秒,the shot必定是篮球之神的逆转表演。他离得我们太远,看起来总像是开了挂的电动游戏,让人望得脖子都要酸掉。还是KG、卡特、科比、AI、马布里离我们正常人近一点。
纽约尼克斯队的独狼斯蒂芬马布里说“当我在场上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就投篮。这就是我的哲学。”真是非常棒的信条,找不到路的时候就一直朝前,只要还在走,就有可能找到迷城的出口。
随着肌肉一点点鼓起来,身体里有些锁链慢慢断裂。没有变的是,我依然找路困难,某些东西一旦成为习惯,就很难改变。
按照现在的说法,阿药是个吃货,并且有着吃不胖的傲人体质。她总喜欢带我走小道,找寻新的路边摊美味,逗弄猫猫狗狗。甄阿药不是一个安分姑娘,她的不安分甚至比我的固执更胜一筹。
有次她拉着我去体育馆看球,清一色一百八十公分以上的壮汉在球场上绞肉。她居然要和我一起加组一起玩对抗赛。
面对大叔们的嗤笑,她毫不介意,我反倒像是个扭捏的姑娘。或许是觉得有趣,他们居然真的让我们加了组。 一群烂大人。
甄阿药是一个理论专家,打起球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各种双手拍球脚踢球抱球六步上篮,不过乐在其中。在身体一次次撞击、篮球击打球框发出的砰砰声中,我第一次热血到浑身发抖。篮球代表了竞技,你可以击败我,但我会一次次站在你投篮的路上,绝不屈服。真是男子汉到不行的运动。
对方有个青蛙男,很喜欢炫耀弹跳,能跳八十公分绝对不会只跳六十。连续被他火锅六七个之后,我怒到不行,假如能变身赛亚人的话他已经死了十次。
绝对不可以认输。这是我脑子里当时唯一的信念。
那一瞬间我绝对是迈克尔·乔丹附体,不要笑!至少也是科比附体!运球一向很烂的我居然突破了两个人,离球框真的只有两步而已,只需要轻轻地抬起手指……一个背心男挡在了我面前——青蛙男。
不破开这道坎是绝对无法取分的。我一个假突破,果断撤步到边角三分线,屈膝,挺腰。妈的完全可以拍成耐克的励志广告!
篮球晃晃悠悠,擦着篮网而过。不过是下篮网的篮外空心。只差一点,一点点的运气都不给我。老天爷给的变身时间也太难掌握了。
“刘正男,你打球很帅啊!就差一点点了。”甄阿药用力拍着我肩膀,眉飞色舞的样子让我稍微不那么难过。
“不错哦,要不要继续?”青蛙男挑了挑眉,用鼻孔对我说。
“再来。”我扭了扭脖子,回应一个“比赛才刚开始”的动作。
开挂也是有限度的。被强行挂了一串零蛋后,我们俩灰溜溜地撤离,一前一后蹬自行车。
天色暗淡,路灯朦胧。车很少,行人都看不到几个。
“我们来玩丢双手骑车,先用手的请吃冰。”不等我反应,她眉飞色舞地扬起双手,像要拥抱夜风。隔了几秒,她似乎觉得还不过瘾,又说:“闭眼,先睁眼的请吃冰。”
她闭上眼,侧脸很美。阿药没有一点害怕,在她脸上只有莫名兴奋。如果是现在的我,肯定会睁大狗眼守着女孩子,可当时我很笨,笨到她说什么我就会想努力做到。
然后我摔进了水沟,不算深,但很臭。
她捏着鼻子把我捞出来,气鼓鼓地说:笨蛋。
女孩子说话你不能全信,我不知道她是说我不该闭眼,还是说我笨到栽水沟。我就像一条淋湿的小狗,被她牵着,一瘸一拐走回家。
真是非常非常漫长的一条路,我脑子被阿药的“笨蛋”塞满,心里一点也不讨厌。
3. 少女有种特殊的魔力。
你知道,男生和女生走得太近,就会引来嫉妒。
因为自己没有得到,所以不开心,这就是大多数人的想法。可那个年纪有多少人会想到‘为什么呢,他们理所当然地或表露脸上或埋藏心底。
我本来对于周边同学就不感冒,倒是阿药的无所谓姿态让我很意外。当然,是好事。我放心下来,继续上课攻读《灌篮》,下课练习投篮运球。那段时光真是过得无比充实,我真切地体会到,一个人的努力,全世界都看得到。
我被邀请加入班篮球队,不用再独自打球。
放学的时候我们用不着谁约谁,自然而然地在回家路上遇见,一起离开学校,刮在脸上的风都变得好舒服。
折腾姑娘甄阿药对篮球的热情慢慢降落,她揣上从家里偷偷带出来的相机,开始爱上了爷爷辈的老房子。青砖红瓦,绿柳荫荫,又是一段旅程。
甄阿药天生就有一种感染人的魔力,和她一起,事情就变得有趣。
讨厌的班主任在校门口斥责迟到的同学,眉头皱紧,一手做挥斥方遒状。
咔嚓,她躲在一边偷偷地按下快门,连同班主任牙齿上的菜一起定格。
课间,陈胖子双手各拿一个鸡腿,皱眉考虑先上哪一个。
咔嚓,她笑嘻嘻地躲在我身后偷拍,陈胖子的沉思者模样让无数人笑岔气。
“我一个个给你拍下来,这样你就永远不会找不到路了。我实在太聪明了。”
阿药再聪明,也有搞不定的事。
好像从我懂事以来,就总有老板嚷嚷“老板娘跑了,泣血大甩卖”,如果是真的话,商人真是一种非常高离婚率的职业。
“这家老板以前在东区和北郊都说老婆跑掉了,也不知道血流干了多少次?”我打量着眼前的甩卖铺子,不禁为老板的遭遇唏嘘。
“笨蛋,他是骗人的嘛!”阿药愤愤地说。
我当然知道,但是我不愿意相信有人用这种类似诅咒的东西来赚钱,那样家里的小孩老人就太可怜了。
“做事就做全套,骗人也一样,这么没有诚意的骗子,简直就是不断复制粘贴的把戏,绝对不能让他嚣张下去。”她昂首挺胸迈步进去,我根本拉不住。
但是当看到老板的样子,她气势为之一滞。
那是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男人,穿着泛黄的旧背心,身材壮硕,坐在塑料板凳上发愣,面前摆放了一瓶喝掉半数的二锅头。有个助手帮助收钱,他就闷在那里,仿佛雕塑。
我努力去想以前这个老板的样子,他会手持喇叭,语气激昂地招呼大家“过了这村没这店啰”“清仓大甩卖,不求利润只求少亏”,完全不是这样子。
这种程度的作假也太逼真……要是骗局的话,真的足够有诚意。
阿药努了努嘴,暗示我跟着她朝几个老太太处移动。
说实话,老太太的嘴里藏不住东西,各种奇奇怪怪的事情都知道,你无法想象她是如何获取信息的。
“我就说,有的事情说不得,你看这小王老板,贴了两次说老婆跑了,这次就真的跟人跑了……”
“谁说不是。”老太太们挑选着商品,嘴上也不停。
“他真的好可怜哦,我们也买一点。”阿药脸露不忍,眼神柔和了很多,全然未觉刚才自己正准备给对方一点厉害看看。
“我要这个篮子。”说是篮子,她手却抓向了篮旁边的马克杯。
“其实这个也不错。”阿药纠正道。我也选了个魔方,和她一起付了账。
老板的目的达到了,我们的确被吸引进来,把钱放下,买些根本用不上的东西回家。但是现在他能和谁诉说喜悦呢?
“也算自食其果,怪不得别人。”我对于投机取巧的人总是没有好感。
“有的话真的不能说,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灵验。”她闭上眼,嘴里默念着什么。
“笨蛋你也是,不要再说‘反正就是找不到路这种气话。”
“大家都要好好的,平平安安。”她虔诚地双手合十祈福。
我偷偷给她拍了一张,祈愿少女有种特殊的魔力,令人不由自主。
在短暂失落后,阿药很快再次恢复成元气少女,干劲满满。
她兴致勃勃地拍回家路上的林林总总,公园,电杆,鸟,地砖,蚂蚁,乌龟,大便的凶恶大狗……
“这个表情太到位了,给他来个特写。”我指向左手边。
牙科医院透明的玻璃墙里,里面一脸苦色的小胖子被逼着拔牙,当爸爸的生气又担心地守在一边,嘴里轻轻祈念。
小胖子眉毛皱紧又舒展,变成一条不断起伏的波浪,看看老爸,又看看医生手中转动的器械,意识中不断激烈地斗争。最终还是怕疼的小胖子击倒了勇敢的小胖子,他不顾男子汉形象地大哭大嚎,拼命要逃跑,却被老爸孔武有力的手抓住。
“快抓。”我急急提醒阿药。她却不理我。怎么回事嘛,女孩子真是让人费解。
“不要。”
“真的很有趣,你看。”
“不要。”
我想到一个可能。
“原来你也怕医院啊!”
是不是也被打针拔牙吓哭过呢,真是让人非常意外。一副巾帼模样,却惧怕白大褂,食物链真是奇特。
“你不觉得医院的病人很可怜吗?”她停下脚步,看向小胖子,没有一点笑容。
“明明要忍受痛苦,在医生看来觉得麻烦,亲人们又要担心,实在是累赘。所以才说,生病时候的人最脆弱,因为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人总会生病,又不是变形金刚。”我看着小胖子犹带泪痕的脸,自然而然地说。
“所以才说,医院真是不详之地。拍它干什么。”
从来没对医院有其他想法,说起来还真是。慢着……差点被她故作深思的脸给骗了,说到底——
“你明明就是怕医院!”
她收起了严肃的脸,吐了吐舌头,“被你看穿啦。”
4. 只要有一个理由就够了。
我们收尾的模特一直是食物。
臭豆腐和凉面摊喜欢联合出击,几片臭豆腐后用凉面的辣味去去臭,一冷一热交替进攻实在让人难以拒绝。大概拍的时候阿药是捂着鼻子,所有东西都在晃动,主角变成了黑黝黝的油锅和她的细长食指,其他东西都只抓出个轮廓。
然后是烧烤摊。她对烧烤有一种说不出的狂热,豆腐干、海带、鹌鹑蛋、韭黄、排骨、鸡翅……阿药拍一张,吃一串,直到我再也摸不出一张纸币。
“我一个个给你拍下来,这样你就永远不会找不到路了。我实在太聪明了。”在拍完回家街景后,甄阿药再次说出这句话,让我有点不开心。
“看到了没有,你先啊,沿着右,过电线杆,过牙科医院,对面就是百花潭公园……”她讲得很仔细,并且一个个标上编号。
“你要搬家吗?”我忐忑地问。
“没有啊。”她在地砖上走猫步。我推着两辆车跟随。
“如果有一天你迷路,我不在旁边怎么办?”
我一听之下恍惚了一秒,心里默默念,你不在旁边我怎么办。我也不知道。
“所以多记一下很有必要嘛。再说,有这个。”阿药晃了晃手中新买的翻盖手机。
“你知不知道为什么女生都喜欢翻盖手机?”
“谁知道哦。”
“因为这样翻开不会靠着脸,手机挨着脸脸会变大你不知道吗?”
“不可能!”我吓了一跳,三星真是害死人。
她叉着腰,笑得一点也不淑女。
“当然不是啦。”
“因为啊,有不想别人知道的信息,就可以盖上。”又是这种烂理由。
“直板和滑盖也可以啊!”我当然不服。
“那我问你,为什么那么多人买汽车?”
“比较帅啊。”
“不是,因为比较快。很多东西,只要有一个理由就够了,因为翻盖可以盖上,所以我买翻盖,因为汽车比较快,所以很多人买汽车。”
我被击败了,明明毫无道理却可以睁眼说瞎话到这种地步,细细想来,似乎真的有道理的样子。
“刘正男,你知不知道自己的优点是什么?”
“篮球厉害啊。”
“错,你比较傻。”
……
“因为你有时候傻,我喜欢和你呆在一起,可以很放松,所以很开心。”
妈的要不是开头那一段铺垫,我几乎以为自己被表白。不过显然不是,这种‘喜欢仍然停在朋友的范围里,哪怕它有一只脚已经迈入了不可明知的领域。
她突然抢过我的手机,哔哔叭叭输入一段数字。
“以后找不到路了,就打这个号码。是你的话,我一定会接。”
我木木地点头。
“要不要再来一次放开双手?”
“开玩笑,我可是以迈克尔·乔丹为模板的,放双手都不敢还怎么去打NBA。”少年人最不缺的就是吹牛皮和赌气。
我一马当先,闭眼蹬踏,撒开双手往前冲,证明自己可以挑战整个世界。
“你慢一点。”我听见阿药在后面喊。这一声成了助推器,让我小腿全部燃了起来,每一根肌肉都在爆炸。结果十来秒后我就摔了狗吃屎,脚崴了,车坏了,丢脸到家。
阿药破天荒没有笑我骂我,她把我扶起来。
“痛不痛。”
“痛。”
嘶——
她一脚踩在我肿成包子的脚踝处。
“慢慢来,比较快。知不知道?”真是冷血地安慰。
照例到了我们该分开的那个路口。
“我可不可以去你家……那边看看。”我忍着痛说。
“不行。”
“为什么。”
“我爸给我取名甄阿药,因为算命先生说我天命缺火。”
所以呢。
“所以你就不要去。”
完全,是两码事吧。不过我没有再提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就像我,宁可找不到路回家也不愿意把这些毛病告诉家里人。只是不想说而已,不想说的时候,哪怕牙医也不能撬开我的嘴。
我故作潇洒地摆摆手,其实心里超级介意。
就像打篮球一样,明明最后一投想投得要死,可有更好的投手守在旁边,只能大度地让出出手权。最后一投,如果是甄阿药,我可以让给她。
“刘正男。”阿药穿着粉色衬衣,红色帆布鞋,举起相机对着龇牙咧嘴的我咔嚓一声。
照出来我肯定一脸苦瓜。
5. 眼睛,眼睛。
我第二天想要回来那种照片,可阿药死不松口,敷衍我说照得很帅。
第三天考试,她没有来。
第四天休假。
第五天没有来。
第六天依然。
第七天依然。
她来得毫无痕迹,走得悄无声息。在整个班上,介意的只有我。
我终于明白内心那股隐隐不安是怎么回事。壮着胆子我找到班主任,他给了我一个地址,看起来很熟悉。
是很熟悉,因为就在离我家不远的地方,在我和阿药分开的路口。
那是一所医院,整体雪白,浑身散发出浓烈的消毒水味,巨大的红十字像是某种宗教符文,让人一靠近就心怀敬畏。问过护士之后,我跑了两楼,推开单人病房的门。
“又要换药了吗?”声音来自一个身穿白病服的女孩,头发披散在肩,她的眼睛被厚厚的绷带缠住,但我认得出,那种带着跳跃调子的声线再熟悉不过。
“你是谁?”她撑起身体。
“我是刘正男。”
她理了理领口,一本正经地说:“没有走光吧?”
“我的家就是这里,每天上完学,晚上都睡在这里,接受观察,看眼睛有没有恶化……其实有人说观察我就知道,早晚的事,他们只是在看是什么时候恶化……”
“明天我就要飞到另一个国家去治疗,好像是个很著名的专家。”
“很早眼睛痛的时候,我就不停地说,不如瞎掉好了,瞎掉就不会痛了。说了不该说的话,果然是要被诅咒。”
“病人真的很可怜。”她平伸双手。
“周围一片空白。”
“你会好起来的。”我说出踏进门的第一句话。
“你怎么知道?”她抬起头,透过纱布和我对视。
“因为你是无敌的甄阿药。”我关上门,听到细细地抽泣。但我脚下不停,再停留的话……肯定会做出不符合男子汉风格的事。
阿药的字典里没有常理的说法,所以她一定能击败眼魔,夺回光明,对不对?
眼睛,眼睛。
我一点也没有察觉异常,一点都没有。很多事,只需要一个理由。因为不想我知道她住在医院的困境,所以不允许我跟去,要痛苦很久,所以阿药要提前刷爆快乐。她在用瞳孔记住这一切。
走在宁静的街头,我闭上眼睛,每一栋房子都在脑子里清晰地展露出面貌。校门口左手边常年遮一半露一半的下水道井盖,右手边的电线杆,街头转角对面的儿童牙医,公园,烧烤摊,大厦,被蓝色钢板堵住的路……
从家到学校大概两公里,最短路线要走半个小时,而每一次我们都要走上一个钟头。因为,因为路上实在有太多可以消遣时间的东西。
埋藏在巷子尽头的祖传面人摊老板可以做出卡卡西鸣人我爱罗;第二个路口,穿过某家人的车库有家凉糕凉虾店,红糖可以黏住舌头;凉糕铺子后面有个废弃花园,里面住了五只猫,四胖一瘦,老好猫瘦子总是把自己找到的吃的先送给其他几个胖子;临街守车棚的老太爷才讲到他光荣从军史之武汉之战,有太多太多,需要我们一起做的事。
很多东西有一个优点就够了。
我的优点是固执,或者傻。所以我能够和阿药成为朋友,让那一段阴霾的时间吸满了阳光。也正因为我笨,所以我不会做阿药不想的事,她说对,我一定不会说不好。因此我被她瞒着,一直不知道她住在充满消毒水的大厦里。
傻瓜的我永远猜不透阿药的想法,我只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每个人需要自由,被束缚的画眉永远无法如电线杆上麻雀一般欢快大叫。
6.迷路的城。
阿药走了。
在这座迷路之城里,我又要孤身一人上路。
阿药说,以后找不到路了,就打她电话,是我的话,她一定会接。可是我已经永远迷不了路,每一栋房子,每一条小道都和阿药连在了一起,整个城市都是她的影子,她相机的咔嚓声。
我不能打她电话了。
我站在学校楼顶用力往前望,看到一片密密麻麻的方格子,格子里满满的回忆正在一点一点溢出来,一块一块,散发出好闻的甜味。可惜糖再甜也粘不住时间。
我想我再也不会遇到比阿药更好的女孩子了。她是一团火,在一个潮湿雨夜让我看清了路,告诉我,哦,原来还可以这样子。
我祈愿有天能再次忘记所有的路,呆呆站在十字路口受到大人小孩的笑话,不等我按下那个从来不敢拨的号码,穿衬衣白球鞋的姑娘就走到我身边。
喂,你说我不在你身边怎么办喔?
她扬起下巴,笑嘻嘻地背着手说。
编辑/爱丽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