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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燕卜荪对瑞恰慈诗学思想的继承、偏离与创新

2013-04-29秦丹

江汉论坛 2013年5期
关键词:文本细读理论

摘要:作为20世纪英国文学批评史上最为重要的理论家之一,威廉·燕卜荪深受其导师艾·阿·瑞恰慈的影响。燕卜荪对瑞恰慈诗学思想的接受,经历了一个从全盘继承到逐渐偏离再到独立创新的过程。正是在对瑞恰慈诗学思想的继承与不断偏离中,燕卜荪逐渐形成了极具个人特色的诗学理论。燕卜荪文学批评思想中的“含混”概念就是他逐渐走出瑞恰慈的诗学思想语境,实现理论创新的显证。

关键词:瑞恰慈;燕卜荪;文本细读;“含混”理论

中图分类号:1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3)05-0095-05

作为20世纪英国文学批评史上最为重要的理论家之一,威廉·燕卜荪从其求学到专攻文学批评一直深受其剑桥大学时代的导师艾·阿·瑞恰慈的影响。1930年,年仅24岁的燕卜荪发表了其首部文学批评著作《含混七型》。正是在这部著作中,燕卜荪开创了一种能够揭示文学文本丰富内涵的文学批评方法。在瑞恰慈看来,从没有哪种批评像《含混七型》这样“有过如此持久而重大的影响”,并且“改变了人们的阅读习惯”。也基于此。该书一直被文学批评界视为里程碑式的著作。其实,燕卜荪并非横空出世的天才,其诗学思想的形成与瑞恰慈密不可分。燕卜荪于1928年在剑桥大学由数学专业转入文学专业学习后就师从瑞恰慈,同年开始着手写作《含混七型》。而当时,瑞恰慈所著的《美学基础》(1922)、《意义的意义》(1923)、《文学批评原理》(1924)和《科学与诗》(1926)等一系列学术专著已经奠定其在文学研究和语义研究领域的前沿位置。尤其是瑞恰慈率先致力于“用某种更精确的”批评取代当时仍盛行着的“随意的、含糊的赞扬式批评”,以及将“心理学应用到创作和欣赏文学作品的过程中去”的努力,对燕卜荪早期诗学思想产生重大影响。但燕卜荪并不只是“述而不作”的追随者,其批评生涯恰恰是在对瑞恰慈的不断质疑中度过的。燕卜荪在其著作《复杂词的结构》的献词中写道:“献给艾·阿·瑞恰慈,他是此书中所有思想之源,甚至细微的想法都是通过与他的分歧获得。”来自学生燕卜荪的质疑,也引起导师瑞恰慈的高度重视,他在1930年以后的许多论著中,回应了燕卜荪已发表的和未公开的观点,并对自己的观点作出了调整。而燕卜荪正是经历了与其导师诗学思想的继承、不断偏离、再到创新的几个阶段,才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学术思想,跻身为20世纪英国文学批评史上的代表人物。由此可见,耙梳燕卜荪与瑞恰慈之间的学术渊源和分歧,无疑有益于对燕卜荪诗学思想的准确把握。

燕卜荪早在剑桥大学莫德琳学院攻读数学专业之时,就已读过瑞恰慈《意义的意义》、《文学批评原理》、《科学与诗》等著作。而且,从本科阶段到《含混七型》的正式发表,燕卜荪似乎都是瑞恰慈诗学思想的忠实拥护者。

1926年6月,燕卜荪在《格兰塔》杂志上发表文章,说赫伯特·里德的美学理论“大体上”是“真实的和有价值的”,但这一点却是“瑞恰慈先生已经阐明过了的观点”。燕卜荪这里所提及的正是瑞恰慈著名的“价值理论”。瑞恰慈的“价值理论”在其《文学批评原理》中有专门论述。该理论一直围绕着“借助协调的系统组织达到最高限度的满足这一努力”而展开。这里所谓的“系统组织”指的是“冲动的系统组织”。瑞恰慈一直视正面的“冲动”为“欲念”,也就是说,只有满足欲念的东西才是有价值的。要过上惬意的生活,拥有幸福的人生,必须最大限度地获得各种各样的满足,而将压抑和牺牲减低到最小限度。在瑞恰慈看来,这种生活就是“诗的经验”,并只有在“诗的经验”中才能获得。诗歌自然就成为“重新组织我们的一种方式”。如此一来,诗歌必能促生一种“最好的生活”,也就是“可能形成的个性的生活”。总而言之,诗歌本身的美所可能催生出的精神和谐,或者善,突显出其为现代社会所肩负起的宗教作用。

早在1922年与奥格登、伍德合著的《美学基础》中,瑞恰慈就采用“综感”这一心理学术语来指代产生美的均衡状态。在他看来,一个完整的系统必须采用一种协调形式。才可能在完全避免受挫的前提下,确保每个冲动都能自由发挥作用,并能在“任何这种形式的平衡中”,“体验到美,即使是瞬间的”。瑞恰慈认定,只有这种综合的、动态的均衡原则才能调动我们所有的才能。没有其他的经验能使人们意识到所处环境的丰富性和复杂性。

瑞恰慈在心理学基础之上建立了自己的价值理论。他将艺术作品看成是一个由冲动组成的系统组织,各种对立性冲动的平衡依靠想象力来实现,并且艺术的价值在于对冲动的满足。瑞恰慈的这一理论自提出之时就受到诸多批评家的质疑。譬如约翰·李约瑟就指出瑞恰慈将价值理论应用到诗歌上的缺陷:当瑞恰慈描述他的一般价值理论时,他说的是“欲念的满足”,但当他将这应用到诗歌时就不是“满足”,而是像“平衡”、“调合”、“调节”、“解决”等词。在李约瑟看来,“冲动”之所以对瑞恰慈而言是一个有用的术语,原因在于这个概念的所指能够从刺激滑向反应,需要时再返回来;但这会将瑞恰慈带入无法忍受的麻烦中,即随着其对诗歌语言复杂性认识的深入。他必须依据思想创造性的描述而不是刺激一反应的描述来重新论述复杂性的一般理论。瑞恰慈的传记作家罗素对此也存有异议。在他看来,作为瑞恰慈的一个常用术语。“冲动”可指事情的整个范围或许多独立事件中的任何一个,甚至是许多其他要素,如感觉、形象、情感、参照等在脑海中穿过的片段。由此,罗素认为,瑞恰慈系统中的冲动影响力似乎是“从原始感觉到文明自身背后的驱动力”,而这就如同“费力地尝试将宇宙万物塞入一个小球中去”一样不可信。

事实上,瑞恰慈认为文学批评只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瑞恰慈习惯性地将心理学术语用于文学分析,而这些术语的双重用途使其在心灵和诗歌中摇摆。可以说,瑞恰慈构建科学化文学批评的努力,最终把文学价值简单地归结为心理的冲动。尽管如此,作为学生的燕卜荪还是对瑞恰慈的这一探索给予高度认同,甚至认为瑞恰慈创造了一种“可行的审美价值理论”。

尽管燕卜荪在学生时代就接受了瑞恰慈的审美价值理论,但他对瑞恰慈将心理学和神经生理学引入文学批评的做法是心存疑虑的。1933年燕卜荪开始对瑞恰慈的理论产生质疑:“我不明白冲动是否为生理学上的定义。如果是,我就不懂它满足的是什么。”燕卜荪在1950年写的《语词分析》中质疑更加明晰化。在燕卜荪看来,即使承认将人类经验的宏大综合应用到所有艺术作品和人类处境的单一连贯的价值理论,是一件“了不起的事”,但是在当今的形势下,似乎没有理由抱怨没有人能提出这样的理论,如果这个确实存在的话,就“明显是哲学的而不是文学的”。

自1925年开始,瑞恰慈开设了一门名为“实用批评”的课程。在课上,他做了一个著名的实验,即将若干首隐去作者姓名的诗歌发给120名来自不同专业的本科生研读,并让他们作出评价。结果非常出乎意料,学生们对有些著名诗人的作品评价很低,反而对另一些不知名诗人的作品评价很高。瑞恰慈收集了1000份这样的案稿,并将其中的387份收录于1929年出版的《实用批评》一书中。瑞恰慈分析了评论者产生误读的原因,如先存反应、滥用感情和教义附着等,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文学文本分析法,即细读法。

燕卜荪只听了瑞恰慈在1928年开设的一至两次讲座。并且认为这些试验中所采用的诗歌作品原稿是“不好的”,并解释说,他明白这些作品原稿“并不能给鉴赏型批评家带来快乐,他们需要保护私人的敏感性。原稿是乏味的,有时是滑稽的;它们展示到最后的结果是会被更宽容地藏起来”。燕卜荪坦承自己没能参加所有讲座主要是因为其发现整个主题是“令人尴尬的”。之所以有此感觉,是因为在燕卜荪看来,文学批评分为两种,一种是鉴赏型的批评,即以更易理解的形式再现效果的批评;另一种是分析型的批评,即假设效果已产生并着手解释如何完成的批评。而所有的批评家都必须具备鉴赏和分析这两种能力,因为文学批评是“这两类批评交替,或相互对决的”过程。燕卜荪认为,“只要一个批评家使自己对诗毫不动情,只要他压抑情感共鸣而保留好奇心,他就使自己失去了研究诗歌的能力”。正如同自己所界定的,燕卜荪也是一位欣赏型和分析型兼备的批评家。大卫·福勒甚至认为,燕卜荪的特点就是“将合理的清晰与他正在分析的诗歌所激起的感情一致的联想结合在一起”。

瑞恰慈是非常关注诗歌批评的方式的,他在《实用批评》的前言中曾提及,“讨论诗,并且处理、鉴赏、评价诗的方式,当然是首要目的”。但瑞恰慈只在该书中提出了理论,并没有用实际的例子来加以论证。针对《实用批评》一书,约翰-李约瑟曾不无遗憾地说:“均衡原则阻止了瑞恰慈作品中诗歌语言问题的丰富发展。”而这留给燕卜荪极大的进一步思考的空间,并促其用对诗歌的细致实用批评即语词分析来弥补。他甚至提出,自己对诗歌的“深度分析”实践“或许是走出受局限的批评困境最好的出路”。

瑞恰慈将语言分为两种,一种是以诗歌为代表的情感语言,另一种是以科学为代表的符号语言。随后,他又把符号语言明确称作科学语言,并与诗歌语言相区别。在他看来,诗歌语言完全是由“伪陈述”所构成的,与科学语言的指称“陈述”相对应。关于“上帝、宇宙、人性,心灵与心灵的关系,灵魂及它的等级与命运”等等的“伪陈述”是“心灵组织之关键点”,并对“心灵之安乐”极其重要。这样,诗歌就被赋予了心灵救赎的功能。只有“将伪陈述与信仰截然分开”才能发挥诗歌抚慰心灵的作用。瑞恰慈还有意识地降低诗歌中意义的可变因素,并强调情感语言优于科学语言。他在《科学与诗》一书中提及,对于诗歌而言,“思想不是最重要的因素”,而“误解诗歌与低估诗歌,主要是由于把诗中的思想看得太重”,也就是说,在瑞恰慈看来,决不是诗歌所说的一切都重要,而仅是“诗歌本身重要”。

燕卜荪认为瑞恰慈的这种理解是违背常理的,故而加以反对。在燕卜荪看来,文学中的“手段”接近“推理论证”。并且“将其分开是不符合自然规律的”。随后,他在《复杂词的结构》一书中提出,问题的关键在于瑞恰慈“将给定用法的词义设想为某种单一的意义”,虽然是“精巧的”,并且因此认为任何除此之外的意义都必须根据感觉来解释。但在燕卜荪的理解中,“作为‘感觉,实际上完全会是相关意义的一个精巧结构。事实仅是我们能直接交谈并且遵循语法,我们一定做关于交谈过程的更多理性的计划而不是必须注意到细节”。其实。燕卜荪这种理解在此之前就已露端倪。早在1930年5月针对约翰·斯帕洛对瑞恰慈的攻击而为之辩护的文章中,燕卜荪就已经含蓄地表明,其寻求的是“有机的一致”。也就是说,就内心而言,燕卜荪早就感觉到。意义和感觉是不可分的。用他自己的表述,即“感觉和思想不是独立的客体;在它们众多的意义中它们更像一个正面一个反面”。

瑞恰慈的理解明显异于燕卜荪。他在《实用批评》中早已对诗歌语言给予界定。在瑞恰慈看来,诗歌语言“有不止一个而是许多任务去同时完成”,至少同时起着四重作用,即意义、感觉、语调和意图。而读者要理解作品的意义,必须从这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具体采取的方法有两种,分别是“展示诗的含义”和“描述其感觉”。但具体到这个所谓的“感觉”,瑞恰慈却又认为“仍不知道如何分析”,因为语言自身是感觉的“仓库、记录”,并且“阐释包含在词语中的心理记录的能力在增强”,因此,最终瑞恰慈得出结论,要达到分析的目的,唯有“将心理学与文学分析,或文学批评联合或协作似乎是最有希望的”。由此可见,瑞恰慈将无法解释的部分归为不能解答的神秘,并寄希望于未来心理学知识的高度发展。

与瑞恰慈的界定相区别,燕卜荪在《含混七型》的第八章中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即试图分开意义、感觉、语调和意图的努力是徒劳的,这样的划分只会破坏整体性,会曲解其意。在燕卜荪看来,诗歌的分析理解过程根本不是像阅读一张名单,他解释说:“人们将一个复杂的概念作为包含事实和判断的一种感觉记住……但作为两个不同却又紧密相关的事实和判断(思想和感觉),分开陈述并不是一个解释它们如何结合的好办法。”事实上,瑞恰慈的做法恰恰使得读者将本来作为一件来理解的事物当作两件来理解了。为反驳瑞恰慈的观点,燕卜荪进一步说:“这种细致的分析作为心理学来说是极好的,但不可能是文学批评。”他强调的是同时性而非分裂性,即“把一个事物分成两个部分来陈述完全不同于将它作为一个整体来陈述”。

作为瑞恰慈的高徒。燕卜荪曾得到过导师的高度赞扬。但在《语义拓荒者》的文章中,瑞恰慈对燕卜荪的赞扬开始变得闪烁其词。瑞恰慈虽然承认燕卜荪的《含混七型》和《复杂词的结构》确实是为“文学的阐释评论”“提高了标准”。但这样的赞扬是有前提条件的:“我不是说人们一般在研读他的作品后在此方面会做得更好——变得更加有胆量和有效。……并且我不是说燕卜荪所有的阐释是在这个新的高度。我只是说他在最佳状态时能够指出、描述,使得某种范围内的意义之间产生明显的配合和相互的作用,并且具有在以前批评家们身上没有的精细与机敏。”

虽然燕卜荪作为一位批评家缺少约翰逊和柯勒律治那样的“重新组织和有巨大影响的力量”,但也并非像瑞恰慈所声称的那样,《含混七型》和《复杂词的结构》中的许多例子只是“释义的实验”。其实,对燕卜荪来说,他所做的远不仅仅是遵循瑞恰慈在《实用批评》中所给出的建议。

对此,罗素曾有较为明确的认识,他在论述瑞恰慈对燕卜荪诗歌含混理论的影响时说:“《含混七型》包含了瑞恰慈对于其核心思想、结构、方法、术语和结论的影响。核心思想是将语境论与含混‘表明逻辑混乱逐次递增观念结合起来。这超越了瑞恰慈探索了十年的见解,还有瑞恰慈在《实用批评》中的简述:‘含混事实上是系统的……瑞恰慈在定义‘情感、‘美和‘意义上所尝试的方法,燕卜荪用在定义含混上”,“在《实用批评》中提出的含混的每一方面在此后的数年中都得到了广泛的阐述。首先,寻找多重含义和它们‘系统的互相连接的含混成为‘细读和新批评的标志……瑞恰慈将含混由次要的推进为主要的——文学手段成为批评中的一个历史时刻”。

然而,事实真的如同罗素所说的那样吗?

首先,瑞恰慈与燕卜荪在对含混的界定上不同。瑞恰慈在《文学批评原理》中称:“一首诗中的歧义”“可能是诗人的或读者的过错。”而燕卜荪在《含混七型》第二版的序言中对含混的定义是:“会给同一段语言造成不同反应的任何细微的语词差别。”燕卜荪列举了大量的英语诗歌经典之作,通过实例分析来说明他所关注的诗歌中的含混现象。在《文学批评原理》的附录《托·斯·艾略特的诗歌》中,瑞恰慈在谈及米德尔顿·默里抱怨艾略特的《荒原》违反了优秀写作最基本的准则即“直接的效果应该毫不晦涩”时,他评论说:“事实是大量的优秀诗歌就其直接效果而言必然是晦涩的。即使细致入微、反应敏锐的读者也要反复阅读而且用心钻研,然后全诗才在头脑里形神毕现,清清楚楚,毫不隐晦。”显然,瑞恰慈所强调的最终效果是“解决含混后的明晰”。而燕卜荪不是期待含混的解决,他通过大量的例子来展示含混的存在,并使用语词分析来展示含混的文学效果是如何产生的。燕卜荪所说的含混代表的是诗歌的难解性,目的是为了“展示诗歌语言的多义性”,意义混合的复杂性。瑞恰慈所说的含混并不是燕卜荪所指的意思。

其次,瑞恰慈与燕卜荪对含混的应用范围也不同。瑞恰慈将含混应用到批评语言而不是应用到诗歌语言。在《实用批评》中提出“含混事实上是系统性的”。读者要深挖出隐含着的不确定的意义。“每个有意思的抽象词”是“必然含混的”:抽象的含混是“无处不在”的:许多包含着意识形态的立场的含混是“所有思想的枢纽”,因此需要多重定义。瑞恰慈在《实用批评》中承认他没有找到一种完全弄清诗歌中含混表现的方法:“词语在感觉上的含混和在意义上的含混是一样的;但是,尽管我们能找出在某种程度上含混的意义,但是我们对词语感觉上的含混相对来说是无能为力的。”

燕卜荪认为“含混的机制是处于诗歌的根基之中的”,诗歌的多重解读由此成为可能,这种可能在于细察诗歌语言中的一词多义或同形同音异义词;双重句法或非正常句法;非常规标点或省略标点;声音结构、韵律;词语和句子的上下文或误导人的语境;描述性或情感性的内涵;使用含糊或宽泛的词;同义反复、相互矛盾、反讽和双关等等。这些“多重解读意义之间的关系也是错综复杂的”:它们可能是同等重要:其中一层意义仅仅是暗示或隐射:意义之间相互补充,共同融入更大的意义整体;或者相互冲突;或许产生复调或不协调,借助这些手段使得分析意义的细微、广度和深度成为可能,这样一首诗也成为了多重意义的混合体。

最后,燕卜荪在对含混的认识上体现出与瑞恰慈完全相悖的思想。燕卜荪强调对立意义的并置,而瑞恰慈更注重矛盾意义的调和。以第七类含混为例,燕卜荪对这类含混的定义是:“词语的两种意义,含混的两种价值,是由语境定义的两种对立意义,因此整体效果显示了作者头脑中的根本分裂。”燕卜荪分析了赫伯特《献祭》一诗:爱和复仇的“矛盾冲动处在均衡中”,被视为“清楚的并置”。他认为这首诗的特别之处在于赫伯特在“神学系统”中同时煽动起上帝之爱和没有言说的惩罚。“替罪羊”和“悲剧英雄”的对立形象结合在一个“完整的”基督中,“因为被恨而被爱:因为同神一般所以被恨;因为受折磨而免受折磨之苦:因为仁慈而折磨拷打他的人;因承认夸大人们的弱点而成为他们的力量之源;因被驱逐而创造了组建社会的可能性”。燕卜荪称赞赫伯特这首诗“在关于献祭的基督教教义中形成多样的冲突,陈述得确定又简单明了,值得信赖又低调庄严,这在任何的素材中都是了不起的,而接连出现的矛盾对立,并且思维的极具跳跃性所取得的效果就是独一无二的”。

而瑞恰慈无法接受诗歌中冲突所造成的矛盾对立。他说:“一个词语的效果随着把它置于其中的其它词语而变化。单独看来十分含糊的词语,置于合适的语境之中就变得明确了。”瑞恰慈相信无论其中的冲动怎样不可控制,真正的诗必须最后产生一个那些冲动的“协调的系统组织”,而一个完整的系统必须采用一种调整形式,将“确保每个冲动都能自由起作用”。谈到诗歌中的“调和”问题,罗素说燕卜荪像瑞恰慈一样表明“客观文本在形式和主题上有协调性能为引起的冲突提供解决之道”。但这毕竟不是燕卜荪的意思。对他来说,诗歌中的含混若陈述了两个或更多的内容,或表明了两个或更多的态度,它们之间是不可能调和的:获得镇定和均衡状态的诗歌将“意味着回避、改善或缓和”。在《我的信条:语词分析》一文中,燕卜荪解释说,他的批评只是为了表明“机器是如何工作,因此依次展示所有运行的部件”。

综上可见,正是在与瑞恰慈不断的学习、讨论中,燕卜荪形成了一套极富个人特色的诗学理论。燕卜荪揭示了诗歌语言中的含混现象,开创了一种不遵循准科学模式分类法的诗歌分析方法,发展了通过语词展示来分析含混的方法。其所创造的发掘文本中的多重意义的文本批评方法,打破了语言意义的一元性,赋予其丰富的多义性。这不仅恢复了语言的生命力,也增强了文学作品的表现力。在西方文学批评史上,燕卜荪是第一个对诗歌语言的含混进行如此深入细致研究的批评家,他使得含混由负面的意义转变为正面的意义,并成为现代文学批评中的一个核心概念。除提供独特精妙的语词分析的例子,燕卜荪的批评没有提供能被学习和模仿的技巧,他是一个以自己特立独行方式出现在英国诗学批评道路上的榜样。

作者简介:秦丹,女,1980年生,湖北武汉人,湖南师范大学、英国剑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湖南长沙,410081。

(责任编辑 刘保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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