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自主招生应重新设计程序
2013-04-29熊丙奇
熊丙奇
始于2003年的我国高校自主招生改革,已经进行整整10年。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近日表示,各试点高校要尽早制定2014年本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方案和招生简章。他强调,与《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有明显不一致做法的试点高校,如果因为调整不到位而引起社会强烈反应,按照动态调整和有进有出的管理原则,2014年将退出试点高校范围。
教育部已经注意到当下自主招生存在的问题,比如,自主招生变为学校“抢生源”的手段、自主招生笔试演变为“小高考”等,可是开错了“药方”。自主招生的变异,关键在于自主招生的整体程序设计错误。要让自主招生改革深入推进,必须重新设计自主招生的程序。
从2003年开始,我国有22所学校试点自主招生。根据国家的规定,所有参加自主招生获得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高考,要把相关自主招生高校填报在第一志愿或者A志愿位置,分数达到录取优惠条件方可录取。这样的自主招生程序设计,把自主招生与集中录取嫁接在一起,所谓的自主招生不过是高考录取优惠。这样的自主招生,首先没有打破高考单一的分数评价体系,学校还是关注学生的学科成绩,同时,学生的选择权并没有增加,在高考中只能获得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这和学生、学校双向选择的自主招生相距甚远,只是给予高校有限的自主权。
这样的自主招生程序设计,从根本上说,还是在维护高考的权威地位。在这一程序框架下,自主招生改革出现严重变异,推进十分艰难。比如,2011年,自主招生出现“三大联考”,这本来是符合改革方向的,可是,相关高校把联考和学校绑定,这背离了联考是社会化考试的本质;“三大联考”把考试时间放在同一天,这非但没有扩大学生的选择权,还逼迫学生“三选一”;联考的内容,不是学术能力水平测试,而是与高考科目对应的学科考,这就把联考变为“小高考”。虽然教育部今年要求各校自主招生只考两门,但由于学“考”的性质未变,这种调整价值不大,反而引来决策随意,制造新的不公平的质疑。
为什么会如此?关键在于教育主管部门在自主招生改革过程中不愿意彻底放权,包括把招生自主权全部交给学校、把考试组织权全部交给社会机构、把选择权交给学生。由于教育主管部门不愿意放权,大家所见到的是,2011年北京大学多名教授曾提议,将自主招生移到高考之后,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学校公布复试分数线,接受学生申请,再对入围的学生进行面试考察,结合高考成绩、中学学业成绩和大学面试考察录取学生——这是与香港地区高校在内地自主招生一样的方式,如果实行,不但把自主权完全交给大学,把高考从资格考变为评价考,还扩大了学生的选择权,促进了高校之间的竞争——遗憾的是,北京大学的设想遭到教育主管部门的否定。此后,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等新建学校的招生,也被全部纳入集中录取,被安排在提前批,而不是采取像香港地区高校在内地的自主招生方式,这摆明要求所有考生在高考中只能获得一张录取通知书,而不是可以获得多张录取通知书再做选择。
这样的自主招生改革,显然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对于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来说,并没有建立市场竞争机制,促进大学重视人才培养质量;对于大学来说,所谓的招生自主权,只是高考录取优惠而已,由于办学自主权缺失,学校没有清晰的办学定位,也无法知道自己究竟想要怎样的学生,于是所有高校的自主招生,强调的还是学生的学业成绩;对于考生来说,自主招生则变为“鸡肋”,很多家长、考生觉得负担进一步增加,进而抱怨还不如不改。
我国自主招生改革的用意,是为了扩大学校招生的自主权,让学校招到适合自己办学定位的学生,同时打破一考定终身的考试框架,引导基础教育突围应试教育。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如果只是有限扩大学校的招生权力,对于招生学校而言,自主招生就成了“抢生源”的手段。而令人不解的是,学校抢来生源之后,并没有对原有的教育教学体系进行改革,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这背后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学生没有选择权,由此出现两方面问题。首先,与其说是学校“抢生源”,不如说是学校“抢政绩”——对于大学来说,政绩是学生的高考录取分数;对于中学来说,政绩则是招收到多少获奖的学生,以及这些学生今后会给学校带来怎样的名校升学率。与大学抢到生源之后就无所事事不同,中学由于面对高考的压力,还是比较重视教育教学的。其次,学校并不重视学生权益,而是“以我为主”开展活动。自主举行考试、把考试时间放在同一天,对所有入围学生都进行面试,都体现了学校这方面的意识。而真正的自主招生,由于学生有选择权,所以,学校对自主招生的笔试、面试的理解都不同。
在国外,自主招生的笔试,通常不由学校自行组织,而是由社会第三方机构组织,学生自主选择参加,学校自主认可。学校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笔试只是评价学生的一个指标,用不着学校花精力在笔试上,而且,学校认可权威的社会考试,也扩大学生的申请机会——学生参加这一考试,就可以拿这一考试成绩去申请多所学校,而无需一校一校的去考试。
同样,面试也不是每个学校、招收每个学生都必须经历的。在国外,大约只有40%的名校是进行面试的,面试的对象,也只是少部分学生。对于那些通过提交的材料就能判断能否录取的学生,根本无需再面试。另外,面试还可有电话面试、社区面试、委托(校友)面试、校园面试多种情形,尤其是校园面试,由于耗费成本大,要十分谨慎。——如果所有学生都要求面试,就可能出现有的学生因家庭困难,无法支付面试费用(交通、食宿),而放弃面试机会的问题。鉴于面试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海外一流学校在要求学生进行校园面试时,大多会为学生提供交通、食宿费用。如果说“抢生源”,这才是真正的“抢生源”。
这并不是说这些学校有多么爱学生,而是他们在制度安排下,只能如此,才能吸引优秀学生。以美国为例,大学入学实行申请入学制度,学生可以自由申请多所学校,获得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再做选择;进入大学后,还有自由申请转学制度,学生对学校、专业不满,可以随时申请转到另外一所学校(只要另外一所学校愿意接收)。在这一制度下,如果哪所大学要求学生只有参加本校组织的考试,才能申请本校;而且把本校的考试时间,故意与其他考试撞车,那无疑是“自杀”。再就是,学校必须在办学过程中,尊重受教育者的权益,时刻为受教育者着想,否则就面临被“抛弃”的危险。
高校自主招生的实质,就是建立教育的市场竞争机制,实现学生和学校的双向选择。针对我国高校自主招生出现的乱象,教育行政部门和自主招生学校都应该反思其中的问题。简单地说,我国是在计划制度框架之下推进教育市场机制改革,这就让自主招生不伦不类。推进真正意义的自主招生改革,必须打破计划制度框架,推进考试社会化。
其一,取消自主招生和高考集中录取的嫁接。我国考试升学制度问题的关键在于集中录取制度,只有打破集中录取制度,高考改革才能推进,否则,在一名考生只能拿到一张录取通知书的录取制度安排下,任何改革都会无疾而终。此前的高考科目改革、课程改革、春考改革,都遭遇失败,就因录取制度未变。眼下,教育部又在推进一年多次考改革,在笔者看来,前景也不乐观。对于自主招生改革来说,当务之急,必须取消与集中录取制度的嫁接,真正实现学生和学校的双向选择。
其二,推进考试的社会化改革。一方面,将现行的高考由行政主导的资格考,变为社会评价考试,中高考结束后,学校可自主提出申请的分数要求,达到分数要求的学生可自主申请多所学校,学校独立进行录取;另一方面,在高考之外,再推出第三方考试,学生以参加这一考试的成绩去申请学校,第三方考试与目前的高考自由竞争,谁的质量、水平得到认可,谁就更权威。这也是提高考试评价质量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