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价值观的基本内核
2013-04-29肖新发肖潇
肖新发 肖潇
摘要: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价值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丰富的思想内涵。按照这一价值观,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价值目的、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的价值取向、社会和谐是制度优势的价值体现、执政为民是权力运行的价值定位。所有这些,不仅丰富了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思想宝库,而且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提供了正确的思想指导。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马克思主义;价值观;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中图分类号:D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3)05-0054-05
价值观是人们关于价值即某种事物有无意义或作用的观点和看法,它反映的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满足关系。当代中国共产党人认为,广大人民群众是价值主体,而执政党自身则是价值客体,必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过程中,当代中国共产党人自觉践行这一价值观,并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不仅在理论上丰富了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思想宝库,而且在实践上引领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健康发展。
一、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价值目的
目的是价值关系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它规定着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前提和指向。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断、关于先富与后富关系的揭示等,坚定地贯彻和生动地体现了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价值目的。
什么是社会主义?这是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之首要和基本的问题。然而,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并没有完全搞清楚。其表现之一就是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对立绝对化,以为资本主义的特点是富。而社会主义的特点则是穷。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一段时间内甚至出现了“宁要社会主义的穷,不要资本主义的富”等奇谈怪论。其结果,不仅在理论上完全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而且在实践上颠覆了社会主义的价值目的,给社会主义事业造成了极大危害,使广大人民吃了很大苦头。邓小平拨乱反正、正本清源,郑重地提出:“没有贫穷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他还说,“我们不要资本主义,但是我们也不要贫穷的社会主义,我们要发达的、生产力发展的、使国家富强的社会主义。”其实,“富”与资本主义并无直接同一性,并非所有资本主义国家都达到了富裕的程度;“穷”与社会主义更没有直接同一性,如果社会主义不能摆脱贫穷,不能使广大人民逐渐富裕起来,也就不能彰显社会主义的本质。
中国是在贫穷落后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的,旧中国留下的是“一穷二白”的基础。针对改革开放前夕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十分缓慢的状况,邓小平以其超凡的求实精神和政治智慧,从社会主义的应然着眼,表达了改变落后面貌、走向共同富裕的坚定信心。他在20世纪80年代就明确指出:“我们坚持社会主义,要建设对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穷。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只有到了下世纪中叶,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才能说真的搞了社会主义,才能理直气壮地说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环顾世界,包括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是在贫穷落后的基础上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由于物质技术基础薄弱、社会主义经历时间不长以及体制机制的缺陷等原因,社会主义国家大都还没有彻底摆脱贫穷落后的状态。于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从社会主义本质出发,确立了消灭贫穷、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目的。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这个“根本原则”规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然而,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目的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国幅员辽阔,地域之间、城乡之间在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并且社会群体之间、个体之间在资源占有及素质能力等方面也不尽相同,因而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不可能整齐划一,必然会形成先富与后富的不平衡态势。对此,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保持着高度的思想自觉,并及时地进行了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即提倡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是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正确选择。如果用平均主义的思想理解共同富裕和指导发展实践,非但不能达到共同富裕,反而会导致共同贫穷。邓小平在总结经验教训时提醒人们:“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由部分先富带动共同富裕,“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
不平衡性是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由不平衡走向相对平衡也是事物发展的规律。从社会主义发展的进程看,不平衡性一旦达到某种程度,比如出现贫富悬殊,就必然要求协调利益关系,平衡利益矛盾,这正是由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价值目的决定的。其实,邓小平在提出部分先富的大政策后反复强调:“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好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好起来,目的是更快地实现共同富裕。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他还警醒全党同志:“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必须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规定,部分先富只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具体步骤,或者说是实现共同富裕历史过程中的阶段性目标。如果把部分先富绝对化,使之脱离共同富裕的价值目的,就有可能导致贫穷与富裕的两极分化,背离社会主义的本质。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准确把握先富与后富的辩证关系,在基本实现小康社会后,把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价值目的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和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从而正确引领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
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价值取向
以人为本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批判地继承了其中的合理成份并赋予新义,使之成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和科学发展的价值取向。科学发展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正确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速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但是,相对于人来说,发展并非目的,而是手段;发展不能以物为本,而要以人为本,即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就是说,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的价值取向。
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的价值取向,突出了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根本地位,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早在改革开放的初始阶段。邓小平就明确指出:“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从主要矛盾的地位和作用看,解决主要矛盾尤其是发展生产力成为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看,解决主要矛盾必须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使发展落实到满足广大人民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上来。改革开放也好,小康社会建设也好,都在于满足人民需要,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正如江泽民所说: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使全国人民过上小康生活,并逐步向更高水平前进。邓小平、江泽民关于主要矛盾和发展目的的重要论述,为科学发展观确立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的价值取向,正确反映了当代中国广大人民利益关系和需求结构变化的客观实际。当代中国,广大人民的利益需求呈现出多元化态势,如物质的、政治的和文化的需求等等,而所有这些需求又是与人们的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相对应的。按照唯物史观,人类生活必然遵循由生存到发展、由物质到精神、由低级到高级的内在逻辑。物质生活需要是基本的首要的需要,但并非人的生活需要的全部。随着我国小康社会的基本实现,人们在物质生活需要基本满足后,已经形成政治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的新需要,并追求自身的新发展。基于对广大人民利益需求结构的整体把握和动态考察,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在科学发展的价值取向上确立了两个主要目标,即不断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对于这样两个目标,胡锦涛在阐释科学发展观时有几次代表性的论述。一是2004年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二是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三是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要求:“把以人为本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不断在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取得新成效。”纵观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轨迹,满足人民需要和促进人的发展始终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推动科学发展的价值取向。
在人的需要方面,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基于基本实现小康社会的现实,突出强调丰富广大人民的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价值追求。胡锦涛指出:要“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满足人民政治生活的需要,也就是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情,实现自己的愿望和利益,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现实表明,中国广大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充满着向往。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成为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必然要求。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精神文化生活在人的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明确要求“不断开创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进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的新局面,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在人的发展方面,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主张在推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同时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是广大人民利益需求的根本,广大人民物质、政治和文化等的需求实质上都是自身发展的需求。人是社会的主体,社会的发展必然以人的发展为终极目标、终极价值。面对改革开放的深入、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国际交往的扩大,当代中国共产党人越来越认识到人的全面发展在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中的重要地位,越来越自觉地把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适应社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就人的全面发展提出了许多新思想和新举措,不仅要求学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而且高度重视提高国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所有这些,不仅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科学发展的价值取向。
三、社会和谐:制度优势的价值体现
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相对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比较优势,因为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具有化解各种矛盾的共同经济基础、不竭动力源泉和统一价值目标,从而能够通过发展增加社会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价值体现。
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价值体现首先在于它具有基础性,能够为社会和谐提供前提条件。社会制度能不能保障社会和谐,首先要看其是否有利生产力的发展。我们之所以对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作出肯定性的价值判断,是因为它具有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本质特征。邓小平指出:我们反对旧社会、旧制度,就是因为它是压迫人民的,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我们革命的目的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所以,“讲社会主义,首先就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主要的。只有这样,才能表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对于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认识,要正确把握“应然”与“实然”的关系。邓小平指出:“我们相信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的制度优越。它的优越性应该表现在比资本主义有更好的条件发展社会生产力。”“比资本主义有更好的条件发展社会生产力”,所指称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应然”,揭示了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重要价值内涵。虽然由于种种原因,社会主义的“实然”与其“应然”的确存在一定差距,中国仍然还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但从“归根到底”的意义上说,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必然“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在60多年里走完了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上百年甚至几百年的路程,社会生产力空前发展。国家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从而为形成社会和谐的生动局面提供了前提条件和奠定了坚实基础。
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价值体现又在于它具有整合性,能够凝聚人心,集中力量办大事。邓小平说过:
“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和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是整合社会力量、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保障。因此,“发挥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既具有现实基础,又具有广阔前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基础设施建设、高科技发展、应急救灾、改善民生等方面办了许多让广大人民群众越来越满意的大事、实事。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有机结合,充分调动了不同主体的积极性,也充分调动了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使各个区域的经济呈现出各显其能的繁荣局面。这些,既是社会和谐的生动体现,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重要标志。
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价值体现也在于它具有公平性,能够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诚然,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收益分配上存在不公平现象,因而引发了许多利益纠纷和社会矛盾。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及时总结经验,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摆到了重要位置。在思想层面上明确提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属性;在制度层面上强调“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在实践层面上注重“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对于推动社会和谐、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价值体现还在于它具有包容性,能够吸收资本主义的合理因素发展自己。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虽然具有对立的一面,但在经济社会发展上也存在某些共同点,因而应该对话和交往。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价值体现只有在开放的系统中才能更加充分。这种开放,包括向资本主义国家学习那些有益于社会主义发展的东西。邓小平指出:“资本主义已经有了几百年历史,各国人民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所发展的科学和技术,所积累的各种有益的知识和经验,都是我们必须继承和学习的。”不独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科学技术、先进经营方式和先进管理方法。由于反映了现代社会化生产的规律因而值得我们学习,即使是资本主义国家中的某些不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文化也是我们应当借鉴的。“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题中之义。
社会主义制度并非尽善尽美,其中有些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影响着经济社会发展,甚至造成了社会发展的某种不和谐。社会和谐作为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价值体现,有赖于“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只有建立和完善更能彰显社会主义生机与活力的体制机制。尤其是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形成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才能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和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四、执政为民:权力运行的价值定位
权力运行的价值定位是区分政党和国家性质的一个根本问题。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根本宗旨、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出发,对公共权力运行作出了准确的价值定位——执政为民,并就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进行了系统的探索和明确的规定,从而使权力运行的价值定位具有思想的、组织的和制度的保证。
社会主义国家公共权力的归属和行使是由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的。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权力运行必须始终坚持执政为民。胡锦涛明确指出:“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因此,必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表达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权力观的核心内容,突出了权力运行的人民取向。公共权力来自于人民的让渡或授予,人民是公共权力的最终来源,离开了人民群众的社会活动、社会关系以及人民群众所创造的公共资源,公共权力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所以胡锦涛说:“行使权力就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
权力运行是否坚持人民取向,关系着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的兴亡和命运。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亡党亡国,固然有许多原因,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权力异化,公共权力变为权力主体谋取私利的手段。当今社会主义运动的实践证明了一条真理:要巩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领导地位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就必须在权力的运行上始终坚持执政为民。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转型时期。利益主体呈现多元化格局,不同利益主体都有理由争取和实现自己正当的利益。但是,权力主体则必须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首先要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而不是考虑自己的利益,更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不正当的个人利益。
权力本身是一柄双刃剑,它既可以服务于社会和人民,使权力主体大有所为。也可能用以谋取私利,使权力主体走向堕落和腐败。防止权力腐败,保证公共权力的行使真正有益于公民权利的实现,就必须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监督是公共权力良性运行的重要保证。现代国家尽管性质不同,但建立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则具有普遍性。改革开放以来,当代中国共产党人高度重视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逐渐步入法制化轨道。@胡锦涛指出: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是要推进权力运行的公开化,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让人民监督权力,以最大限度地压缩权力滥用的空间,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充分体现执政为民的价值定位。
保证权力运行的价值定位,他律固然重要,但自律更不能忽视。社会主义国家的权力主体只能是人民的公仆,而不是人民的“主人”,其作为、不作为以及如何作为都必须也只能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因此,权力主体需要时刻保持自律,自觉树立公仆意识。胡锦涛告诫领导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为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作出表率。”对于公共权力主体而言,是否滥用权力,是否以权谋私,关键在于自律。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面对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同样的社会环境,一些领导干部能够经受住金钱、美色的考验,大公无私,清正廉洁,而少数领导干部则以权谋私,贪图享受,甚至堕落腐败。由此可见,自律是保证执政为民的关键。
综上所述,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关于社会主义的价值目的、科学发展的价值取向、制度优势的价值体现和权力运行的价值定位的新思想新观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不仅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正确的思想指导,也为马克思主义价值观丰富了理论内涵。
作者简介:肖新发,男,1953年生,湖北天门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政法系教授,湖北武汉,430205;肖潇,女,1981年生,湖北荆州人,法学博士,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政法系讲师,湖北武汉,430205。
(责任编辑 刘龙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