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实践的特性
2013-04-29冯海燕
冯海燕
[摘 要] 教育实践的特性即教育实践内在的特有的性质,认识教育实践的特性对整个教育研究的开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从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者——教师与学生两个角度出发,通过对其实然的存在状态进行分析,探讨教育实践的特性及其启示。
[关键词] 教育实践的特性;教师;学生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4634(2013)05-0010-05
教育实践的特性,即教育实践所特有的性质,是教育实践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的特殊的品质。认识教育实践对整个教育研究的开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整个教育研究的起点。只有真正了解教育实践的特性,才能把握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关系,探索出真正科学的教育理论,从而更好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1 对教育实践认识的几个误区
以往,人们谈论教育实践时往往陷入以下几个误区:(1)“教育实践”往往被当做一个自明的概念来对待,人们往往误认为教育实践的意义是直接的清楚的,因此,当在教育中因争论而引用这一词语时,只是依赖于常识性理解[1];(2)在目前以教育实践为中心话题的研究中,人们往往是在与教育理论相对的位置上来谈论教育实践,忽视了教育实践本身的特性与逻辑,忽视了对教育实践的研究在于教育实践本身,在于教师与学生的行动与体验;(3)也有学者以实践者作为入口来理解教育实践的特性或逻辑,但是其所谓的实践者仅仅是指教师、校长、家长、社会教育工作者等,而忽视了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学生。
实践是实践者的实践,对教育实践特性的认识,离不开对教育实践者存在状态的分析。笔者认为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实践者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教师为代表的包括校长、家长、社会教育工作者等在内的起主导作用的教育者,一类是教育活动的主体——学生。本文力图克服上文提到的误区,从教育实践的参与者——教师与学生两个角度出发,分析他们实然的存在状态,来探讨教育实践的特性,以期破除常识性的理解,使教育实践的特性清晰起来。
2 从教师的角度来探讨教育实践的特性
笔者主要从教师的身份、教师的教育教学两个方面来诠释教师的存在状态。在“规范论”的视角下,提到教师人们往往想到教师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在“存在论”的视角下,教师作为“人”是一个具体真实的生命,不再是抽象的集合体,它要求教师首先成为一种生命性存在,其次才是技术性或功能性存在[2]。过去往往从“规范论”的视角来定义教师,忽视了教师首先是一个人、一个独特的个体,然后才是一个教师,是“作为人的教师”和“作为教师的人”的统一体。
2.1 教师的身份
要弄清教师的身份,首先要回答这样几个问题:教师是一种什么样的身份,其规定性是什么?这些规定是如何影响教师的教育实践的?对教师的这些规定是如何形成的?
对教师身份的规定几千年来一直有各种说法,繁衍至今主要归结为以下几点:(1)职业道德上,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2)专业知识上,要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广博的文化修养、丰富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3)专业技能上,课程开发的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学术研究与教学研究能力等;(4)职业心理健康方面,高尚的职业道德、愉悦的情绪情感、良好的人际关系、健康的人格特征等。
这些行为规范给教师带来的影响是:当一个人成为教师的那一刻,他就会用这些标准来要求自己,会有一种身份意识,常会想“作为一名教师,我应该从形象与为人上都做到为人师表,有精深的知识与广博的学识,有反思研究能力,与学生在一起时要保持愉悦的情绪”。教师会无形之中,将这些规范与自身相对照,要求自己按照这些标准来开展实践活动。
教师的职业规范是如何形成的?石中英教授认为,教师的身份内涵是社会区分的结果,而这种社会区分又有显性与隐性两种方式。明文的规定形成于几千年来社会对教师身份的较为明确与一致的看法,一直影响着教师形象的形成与塑造。然而,对教师起主要影响的往往是历史悠久但又存在于显性制度之外的教师文化,布迪尔称之为“习性(habitus)”——一种历史生成的、持久的、社会的“潜在行为倾向系统”,一种先于个人而存在并赋予个人以某种社会身份的文化系统和心理习惯[3]。习性也被称为惯习,惯习是个体内化后的习惯,体现出经验性行为,也即是外在性“习惯”的内在化结果,它可保持实践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4]。这两个定义分别对习性或惯习的内涵与作用做了精辟的阐述。习性往往表现为潜意识、理论图式、实践智慧等较为本能的状态,赋予教师自动的最本初的实践技巧,使得教育实践活动在遇到特殊情境、缺乏系统理论指导的情况下也能连贯稳定地进行下去。总之,无论是明文的规定还是隐性的规范,都是教师文化在社会与历史中长期积淀的结果,它们生动地诠释了教育实践的历史性与社会性。
但是,社会与历史赋予教师的身份规范是从“作为教师的人”的角度出发的,而无法顾及“作为人的教师”的独特个性与需要,导致教师难以充分发挥自身的个性与创造性,使得教师承受过大的压力,忽视或者不敢维护自身的需要与利益,带来各种问题。教育理论界以及教师本人都应意识到关注教师个人生存状况的重要意义。
2.2 教师的教育教学
1)教师的教育目的。目的性是教育实践的本质属性,任何教育实践活动都是以一定的教育目的为出发点与归宿的。广义的教育目的是指国家机关、教育工作者等期望受教育者接受教育后身心各方面产生的积极变化或结果。而狭义的教育目的是指一定社会(国家或地区)为所属各级各类教育人才培养所确立的总体要求[5]。在现实的教育实践活动中,教育目的往往不是教师能改变的,它是国家赋予教育的,其对实践活动的价值即在于实践活动要始终遵循教育目的来展开。但是,从广义上来讲,教育目的往往既包括服务于社会发展的实际的教育目的,又包括学者们所追求的理想的教育目的。如,教育家提出教育的目的在于让学生的身心自由愉快的发展,摒弃利益性的目标。而实际生活中的教育目的却是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人才,为提升升学率而不惜一切代价。这样一来理想与现实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在“学生的考试成绩直接关系着教师的业绩、经济利益”等行政权力资本价值取向的指引下,任何教育理论的先进性在权力资本面前也必将黯然失色[4]。
2)教师意图。“意图”是行为人主观发起某个教育行为的“直接原因”[3],它体现了教师的思想品质、心理素质、人生追求等。与目的相比,意图是教师主观的产物,它更内在、更贴近人性与实践行为,因而也更有分析价值。如,一位教师一直比较关心班上的一位学生,因为这位学生是校长的孩子。在这个例子中,该教师关心校长孩子的行为并非出于某种教育目的,而是意图通过对校长孩子的关心换来校长的好感、提拔或其他对自身有利的教育之外的目的。但是,他的行为很显然已经影响到了班上其他学生的思想与学习。
教师行为的意图是复杂多样的,影响教师行为意图的深层原因主要在于教师的心理与道德素质。一个心理与道德素质高的教师必然会意识到不应该通过对校长孩子的偏爱去换取校长的赏识,会自觉杜绝不良意图。教师的情感、个性等心理因素是影响教师意图与实践活动的重要因素。同时,教育实践活动的主导者——教师本人就是一个伦理道德的综合体,承载着历史与社会赋予的伦理道德理念,用自己的言行去影响学生,使得整个教育实践活动都打上了伦理道德的烙印,这也是教育实践活动区别于其他实践活动的一个最显著的特性。教师教育目的与教师意图是“作为教师的人”与“作为人的教师”的统一。
3)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教育教学是教师的本职,“作为教师的人”在此处凸显出来。这个环节主要探讨教什么、怎么教、如何给学生带来正面的影响。教学的内容是由国家与学校规定的,教师往往没有选择权,但教师对教学方法的选择则具有较大的能动性。如何给学生带来正面的影响是教育教学中最重要的一点,涉及到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行为习惯的养成,需要家长、学校、社会三方合作,向学生传达一致的正确的观念。教师不仅要面对教育教学活动的理想追求,还要面对家庭背景、学习基础、需求、爱好等条件各不相同的学生,以及家长、学校、国家与社会施加的压力。教育实践活动充满了不确定性与复杂性。
此外,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常常会面临一些让人无法预测、措手不及的教学事件,教师必须在当时针对此情此景并联系事发背景来解决问题,这使得教育实践具有强烈的情境性。
教师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主导,作为知识的传授者、学生心灵的培育者、教学活动的设计者、组织者和管理者,他们除了要按照既定的教学规划前进之外,还拥有丰富的创造性。他们能够创新教学方法,选择自己的问题处理方式,拥有独到的教育理念。正是创造性与主体能动性让实践活动充满了灵性与生命力。创造性是教育实践活动的最重要的特征,教育实践活动本身也是“作为人的教师”的一种充满创造的存在与生活状态。
3 从学生的角度来探讨教育实践的特性
教育实践是学生个体在其身心发展过程中来自环境方面的最主要的影响[6]。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展开也是围绕学生来进行的,学生就是目的。因此,探讨教育实践的特性,不仅不能忽视了作为教育实践活动主体的学生,还要把学生的体验作为教师了解教育实践特性的最珍贵的途径。从学生的角度来探讨教育实践的特性,是一个新的探索,目前教育研究中对这个问题的探讨寥寥无几。本文从学生身份、学生对上学的体验这两个方面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初步的分析尝试。
3.1 学生的身份
与教师类似,要了解学生的身份,首先要回答以下问题:学生是一个什么样的身份,这一身份有哪些规定性?这一身份是如何影响其实践活动的?学生身份的规定是如何获得的?
学生往往被定义为一个学习者——专心致志、遵纪守法、尊敬师长、求知探索的形象。在长期的教导与感化之后,学生们开始遵守这些身份规定。他们往往要求自己,“我是一名学生,我上课要认真听讲,多问几个为什么,要尊敬老师同学,要遵守纪律,不穿奇装异服,不早恋,不打架斗殴”等等。但是这只是设想的理想状态,在正常的教育实践中,往往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迫于外在的压力,在学生的概念中,最重要的就是成绩,成绩的好坏对他们来说就意味着成功或者失败。成绩较好的学生,往往达到了自己在这一时期的目标,有时也会陶醉在学习的快乐之中。而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往往会厌学、想要逃避学校与学习,他们常迫于舆论压力而日复一日地参与教育实践活动,对学习根本提不起兴趣。但整体上来说,当被问起是否喜欢上学时,学生们往往都会生出一种无奈感,上学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压力与义务,而非乐于从事的事情。
学生身份的这些规定性及其带来的问题是由社会历史发展对人才的利益化需求与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所决定的。如专心致志、求知探索、尊敬师长是两千多年来中国社会对学生最重要的要求。但学生们尚处于发展期,身心各方面都不成熟,缺乏判断力与自制力,爱好玩乐,若是一味地向学生灌输知识,要求学生长期静坐学习,只会引起学生的厌烦与反感。
这涉及到学生观的问题,尽管当今社会已经越来越重视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主体性地位,但过去几千年历史对学生的看法、当今社会对人才的迫切需求以及社会发展水平仍然较低的现状,掩盖了“学生”这一身份的本来含义。学生缺乏自由与主动性是一个长期的问题,它的解决依赖社会的发展与观念的变革。
3.2 学生对上学的体验
要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的特性,就要回到学校的日常生活世界,关注学生本身以及学生在具体处境中对其行为自身的体验。大部分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对教育本身没有概念,他们听从家长、教师的安排,进入学校,周一到周五每天要待在学校至少7个小时,有的学生要寄宿在学校,上早晚自习。他们要学习规定的知识,做一个遵守规则的学生,努力学习以取得好成绩,从而获得家长、老师与同学的好感。常常会听到学生的心声:“我不喜欢某某老师的脾气,我不喜欢某某科目,我跟不上老师的步伐,我和某某同学有矛盾,我害怕考试,我希望这次能考第一名,我更加喜欢自学,我习惯默读,我喜欢上了某某”等等是教育实践最真实的状况。在日常教育生活中,学生有他们的目标、理想、期望、担心的、害怕的、快乐的。总之,学生的真实体验说明,教育实践即是他们的日常生活,或者说是他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他们的一种存在方式。
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学生会逐渐地产生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识。他们认识到了学习知识的重要性,开始主动学习,并在学习中体会到了快乐,找到了自己的目标与希望。有些学生可以根据已有的主体条件(能力、愿望、态度)和环境提供的支持度来选择教育影响。同时他们也可以在教育活动中超越教师与时代的认识,超越实践的局限,科学地提出不同的观点、看法,并创造具有成效的观点与方法。这时,教育实践是学生主体的创造性实践。
4 教育实践的特性及其启示
通过上文的分析,笔者接下来将对教育实践的特性进行梳理与总结,从教育理论者及以教师为代表的教育主导者的角度出发,谈谈教育实践特性带来的启示。
1)教育实践的社会历史性。实践过程,不是个体接受和实施某些规定其实践目的的理性陈述的过程;而是永远存在于由传统所遗留下来的知识、理解与信仰中,总是在传统中行动的过程[1]。实践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教育实践活动是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展开的。教育实践的社会历史性让教师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建构教育理论、进行教育改革时有律可循,但同时也使得这些教育工作由于历史的负重而困难重重。不论是教师与学生的身份,还是教育目的与教师道德,都是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面对其中的问题时,要在遵循历史轨迹的基础上进行更高的追求。
2)教育实践的目的性。在我国,教师所必须认可和接受的教育目的,是由国家或地区为各级各类学校确立的在历史发展长河中逐渐形成的培养人才的总体要求。但是,历史并不总是正确的,因此,拥有科学的教育目的与合理的运用这一教育目的至关重要。教育理论工作者应努力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目的,并为如何实施这一教育目的建言献策。制定教育目的既要考虑社会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作为个体的教师的生存状况,更要考虑学生身心自由愉快发展的需要。要恰当处理好理想教育目的与实际教育目的之间的矛盾。国家或地区应积极采纳教育理论学者所提出的科学的教育目的。教师应充分运用自身的智慧与创造性,结合国家规定与教育界的观点,内化并努力践行这一教育目的。
3)教育实践的伦理道德性。教师的伦理道德形成于社会历史的传统之中,人们也一直不断地追寻着教师伦理道德的更高的理想。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教师的伦理道德素质直接影响着教师的意图与教育的效果。因此要求教师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杜绝不良意图,注意言传身教对学生的影响。对教育理论工作者来说,探讨教师意图包括哪些方面,教师意图会对教育教学产生什么影响,教师应该具备哪些良好的伦理道德素质,以及哪些伦理道德应该被传达给学生,以什么样的方式传达给学生等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4)教育实践的心理特性。教师心理同教师的伦理道德观念一起成为教师意图的影响因素。良好的心理素质是教师入职的基本条件。不难想象一个心理不健康的教师会带给学生怎样的影响。同时,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是教师开展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依据,因此,教师要拥有丰富的教育心理学知识,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教育理论工作者与心理学家要为教师提供科学的理论支持。
5)教育实践的情境性。教育实践的情境性使得教育实践难以控制,要求教师具有较高的教学机智与丰富的教学经验,即要求教师提升自身的专业化水平。一千个老师会有一千种处理应急教学事件的方式,对应急事件的处理主要靠教师的“习性”。此处教育理论出现真空,理论建构的难度增加。理论工作者可以深入到教育教学实践中去,通过案例搜集的方式来建构教学事件应急处理理论。
6)教育实践的创造性与生活性。教育实践活动是由个性不同的学生与教师共同演绎的真实生活,它富于生活性与创造性。创造性的教育实践对于教师来说,是复杂的难以操控的,也是丰富的具有生命活力的,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要善于激发并鼓励学生的创造性,这对教师的整体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同时也要求教育理论工作者正确看待自身的研究成果,跟上实践的步伐,与教育实践者保持紧密联系,尊重并借鉴教育实践者的智慧与创造。生活的教育实践启示教师与教育理论工作者把“作为人的教师”与“作为教师的人”二者统一起来,既要关心教师专业水平的提升,又要关心教师的生活与成长。同时,也要求教师与教育理论工作者真正站在生活的角度去欣赏、体谅、尊重每一位学生。
总之,教育实践的特性较为复杂,很难对其进行简单的概括总结。在对教育实践特性的分析中,发现对社会学、历史学、心理学、伦理学等知识的了解对教育理论工作者来说至关重要,是建构教育理论的理论基础。而对于教育实践者特别是教师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提升自身的专业化水平,同时,做一个有着自身的追求与思想的身心健康的人。对教育实践特性的分析还存在很大的完善空间,任重而道远。教育理论者与实践者应紧密配合,立足于教师与学生的真实存在状态,为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充满科学素养与人文意蕴的事业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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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atures of education practice
FENG Hai-yan
Abstract The features of education practice is the internal and unique character of the education practice.Understanding the education practice characteristics is important in the whole education research.In this paper,we started from the practitioners who are teachers and students of the education practice,analysed the reality of their state of being,and discusse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ducation practice and its reve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