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不起的小股东
2013-04-29迟忠波
迟忠波
2013年4月,沈文和张喜来到贵阳市工商局,调出贵阳市盛德杰饮料公司的工商档案。俩人一看就傻了眼:公司档案显示,公司现在只有两名股东,一位叫徐东,占有公司51%的股份;另一位叫苏林,占有公司49%的股份。而正在查工商档案的两位,谁也不是股东。
沈文和张喜肺都快气炸了。两人对记者说,他们不仅是公司股东,而且还是公司的大股东。明明各自占有公司30%的股份,现在却一点儿都没有了,股份全变成曾经的合作伙伴徐东和苏林的了。“肯定是这两个人搞的阴谋!”
往事如烟
沈文、张喜和苏林都是山西人,三个人是非常好的朋友,早年都在做煤炭生意,赚足了钱。有了钱以后,三人也一直盘算着做些实体产业的投资。
2010年4月,正是樱桃成熟的季节,三个人一起到贵阳玩,负责接待的是苏林的朋友徐东。徐东是贵阳本地人,也在经商,对三人的到来给予了热情接待。吃饭时,沈文看到,窗外大片的樱桃树,因为没人采摘,很多成熟樱桃掉落在地上烂掉了。一直在北方生活的沈文备感可惜,要知道这个时候的樱桃在山西要卖到每斤30多元!
徐东看到沈文感到惋惜,笑着说:这樱桃漫山遍野都是,就是因为摘下来的保质期只有一天左右,加上运输困难,所以大部分都浪费了。
沈文有非常好的商业敏感,当年就是他最早敏锐地察觉到了煤炭生意的前景,所以才轻而易举地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而且还是一大桶。这回,他灵机一动:如果把这些樱桃就地制作成饮料,保质期的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四个人一拍即合,成立了贵阳市盛德杰饮料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其中,沈文、张喜和苏林各出资300万元,分别占公司30%股份。徐东出资100万元,占公司10%的股份。公司没设董事长,考虑到徐东是本地人,为了便于工作,法定代表人就由徐东担任,公司的印信也全部由徐东掌管。
公司成立以后,从选址、租赁厂房到购买设备,徐东都尽心尽力、忙前忙后。沈文和张喜都夸苏林给找了位非常棒的股东。
公司投产以后,沈文、张喜和苏林就回到了山西,公司的一切事宜都交给徐东来掌管。作为一个小股东,却能掌管公司,徐东也信誓旦旦,表示自己一定不辜负各位大股东的信任,把公司经营好,让大家年底多多分红。
“平地”生雷
这之后,沈文和张喜就很少过问公司的事情,期间只去贵阳看过两次,公司生产红红火火,让两人很高兴。可是,当两人提出要查看公司账目的时候,徐东却遮遮掩掩,说到了年底一起查就行。
转眼一年过去了,沈文和张喜高高兴兴来到贵阳,以为肯定能够分不少红利。可是,徐东却说:公司兴旺只是表面现象,其实一直在亏损,根本没有利润可分!
沈文和张喜这时才感到问题的严重性:他们对公司失控了。两人提出聘请职业经理人来管理公司,扭转亏损局面。可是,遭到徐东和苏林的坚决反对。无奈,沈文和张喜提议召开股东会,在股东会上,两人提议免除徐东总经理的职务。可两人的股份加起来只达到60%,没有达到公司章程里规定的,至少要有代表2/3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所以他们的意见无法形成决议。加上公司的所有印信都在徐东手里,徐东又是法定代表人,沈文和张喜根本无法收回公司的管理权。
扫地出门
沈文和张喜实在没有办法了,就去找苏林,希望他看在都是朋友的份上,一起把徐东踢出局。但是,遭到了苏林的反对。无奈,沈文和张喜又提出,既然合作不成,干脆就散伙对公司进行清算。苏林和徐东都不同意,认为这样大家损失太大,而且公司经过一年多的运行,马上就会盈利,现在解散太可惜了。
很明显,苏林是站在徐东这边的,四个股东分成了两派,由此冷战了将近一年。沈文和张喜觉得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经过朋友从中间调和,苏林和徐东同意,各给沈文和张喜1000万元,买下他们的股份,并弥补后期的所有投入。虽然觉得有些不甘心,但是,沈文和张喜觉得对公司已经基本失控,早点退出来也是好的,于是就同意了。
双方约定,1000万元分3年支付,3年后,沈文和张喜将手里的所有股份转给苏林和徐东。签署协议后,2012年1月,沈文和张喜各自收到300万元。可是,到了2013年1月,苏林和徐东却拒绝支付第二笔300万元的费用。沈文和张喜找过两人多次,但没有任何进展。有一次,沈文、张喜和苏林吵急了眼,苏林说了一句:“公司是我和徐东的,与你们两个没有关系!”这句话引起了两个人的怀疑。两人这才想起来,应该到工商局调出公司的档案进行查看。这一看,两人傻了眼。原来,苏林和徐东已经背着两人,把公司股份转到自己的名下,沈文和张喜在公司已经没有了任何股份了。
他们被扫地出门了!
沈文、张喜找到工商局工作人员质问,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当时,苏林和徐东拿着沈文、张喜的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来办理的股权变更手续。
沈文、张喜找到授权书一看,都是伪造的!两人立刻要求工商局把公司股东恢复原登记。但是,工商局工作人员说,自己是按照程序做的,要想恢复原来登记,只能通过司法诉讼来解决。
不构成犯罪?
在沈文、张喜看来,苏林和徐东用欺骗的手法把自己的股份转移到了名下,这肯定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于是,两人到当地公安局报案,可民警经过审查,却给下达了不予立案的通知书。
这让两人大为不解。
民警解释说:按照法律规定,苏林和徐东不构成犯罪。因为股东的股权是一种特殊的权利。股权是出资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所有权转移至公司,作为丧失对财产所有权的对价而取得的一种权利,它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财产,很难直接定义为被诈骗的财物。
如果苏林和徐东的确有伪造签名来骗取财产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只能定义为职务侵占。但是,在这里定性为职务侵占有一个前提,就是侵占了股东分红的红利,而且要达到一定数额。可是,盛德杰饮料公司成立以来,就没有分过红,所以很难定义为职务侵占。至于苏林和徐东是否构成伪造印章罪,因为两人只是伪造了签名,并没有伪造公司或者是国家机关的印信,所以,也很难构成伪造印章罪。
民警告诉沈文、张喜,苏林和徐东两人的做法应该是一种侵权行为,是一种对股东权利的侵犯,建议两人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
起诉工商局!
现在,沈文、张喜两个大股东要回自己股份的唯一办法,就是通过诉讼程序。他们首先要起诉工商局,通过行政诉讼将公司的股权结构恢复。
可是,两人也很清楚打官司需要一定时间,他们担心苏林和徐东在打官司期间,将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别人,那样即使自己能打赢官司,但是,因为购买的人是善意第三人,他们也将无法获得公司的股权。
两人还担心,在诉讼期间,苏林和徐东把公司的设备进行变卖。于是,有人给两人出了一个主意:申请公司财产保全。但是,财产保全需要提供与诉讼标的同样额度的担保,考虑到徐东是贵阳本地人,两人根本就不敢再将任何资金转到贵阳。
目前,沈文、张喜已经将贵阳市工商局起诉到法院。
而其实,沈文、张喜还面临着一个尴尬,因为不是所有人都信两人的话。苏林和徐东也在到处说,是沈文、张喜将股份转给了自己,看到公司现在发展得好,起了贪心,才一口否认当初股权转让的事实。
股权问题,对于外人来说,就是一场罗生门。如果和工商局打的这场官司输了,那么,将意味着沈文、张喜是在说谎,也意味着他们将无法要回股权……
(本文人名、地名、公司名皆为化名)
责任编辑:李 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