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的纠葛与启蒙的困境
2013-04-29李德南
李德南
王十月是近年来颇受批评界关注、拥有较多读者的作家,尤其是自《国家订单》以来的一系列作品,大多是刚发表就受到各方面的关注。这自然与他在坚持文学探索的同时,不忘关怀社会现实、常常能切中社会重大问题有很大的关系。中篇小说《寻根团》的发表,也一度聚拢了文学界的眼光。在我看来,这一文本的内部叠加了多重的历史经验与现实问题,也糅合了几种不同的文学话语,我们只有获得一种“大历史”的视野,在思想史、政治史和文学史的多重视野中对它进行细读,才能真正通晓这一文本的叙事奥秘。
一、城乡纠葛的新发现与新阐释
对于《寻根团》,我倾向于从城市化、现代化的背景去理解它。也就是说,我首先把它看作是一个关于城市化、现代化的“故事”。
在中国当代文学中,类似的主题其实并不鲜见,早在1980年代中期就已经得到不少关注, 进入“新世纪”以后更是蔚为大观。这和当代中国开始实行城市改革、走向现代化的政策是分不开的。不少当代作家也正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中确立他们的写作主题与叙事立场的,张炜就是一个重要的代表。在1990年代初,他以《九月寓言》的发表为标志,提出了“融入野地”的生活理想和写作理念。在这之后,对现代都市文明的厌倦与拒绝,对传统的乡村(乡土)生活的执迷与追寻,就始终是张炜小说创作最重要的尺度。也是从《九月寓言》开始,张炜以“融入野地”这一核心理念为基础,以诗性语言为材料,构造起了一个具有源始性质的心灵世界。在这一元气淋漓、自由自在的心灵世界的映照下,我们所置身的现实世界越发显得苍白、贫乏。张炜站在“保守主义”立场而发出的中国人也要“诗意地栖居”的呼声,也越来越得到人们的认同。然而,理想和现实,在很多时候总是背道而驰;历史和伦理之间,也正如李泽厚所讲,存在着二律背反。当我们越来越深地意识到城市生活,特别是现代大都市的生活会对个人存在造成戕害的时候,以城市化为中心的现代化进程也正在广阔的中国大地上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并且愈演愈烈。越来越多的人,无可避免地被卷入到了融入城市这一过程中,由此而欠下了一笔又一笔的“孽债”。那么,到底是融入城市,还是融入野地?是拥抱摩登中国,还是留守乡土中国?若是仅从现实的角度而言,这已经不是可供选择的问题。现代化进程已然是一种无可逃脱、无可扭转的“历史必然性”,不管是走向城市还是退守乡村,我们的生活都面临着新的可能与挑战。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后发国家而言,在各种压力和竞争中推进现代化进程,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尤其是考虑到地方的差异,问题就显得更为复杂,正如社会学家费孝通所指出的:“任何对于中国问题的讨论总难免流于空泛和偏执。空泛,因为中国具有这样广的历史和这样广的幅员,一切归纳出来的结论都有例外,都需要加以限度;偏执,因为当前的中国正在变迁的中程,部分的片面的观察都不易得到应有的分寸。”①如果说社会学、哲学、政治学等对城市化、现代化问题的思考和观察因难以落实到具体而注定要流于“空泛”、“偏执”的话,那么文学作品,尤其是小说,恰好能传达那些最为细微的差异。这和小说的文体特征有很大关联,小说的话语方式是充满弹性的。它既可以是一幅地方风俗风情画,一种“地方性知识”,也可以是一幅存在的地图;既可以讲述“原乡神话”,也可以描绘“都市风景线”;既能面向时代主要的真实,也能进入个人心灵最幽暗的角落。加之小说这一文体偏于通俗,容易为读者接受,用小说的形式来展现、思考现实问题,自然就更具有独特的优势,也容易引起关注。
另外,由于我们所面对的现实总是在不断地变化,类似的主题也往往包含着众多的差异,关于城市化、现代化的叙事可以说是常写常新的。不用作长时段的分析,单是在最近两年出版的小说中,刘玉栋的《年日如草》、田耳的《韩先让的村庄》、王十月的《寻根团》这些以城乡纠葛作为书写中心的中长篇小说,就形成了一个可以互为参照的序列。《韩先让的村庄》主要写城市人对乡村的“好奇”与“向往”,使得作为“栖居地”的乡村慢慢地变为“旅游景观”意义上的乡村,这是城市对乡村进行“改写”的一种形式。《年日如草》以乡村少年曹大屯融入城市的过程为主线,展现了曹大屯等不再属于乡村、也未能真正融入城市的痛苦。《年日如草》主要写的是由乡入城的困难,《寻根团》所展现的却是由城返乡的困境。在返乡的过程中,那个原本和个人存在无法截然分割的乡村,也变成了一个可以分离、可供观察与反思的“对象”。
《寻根团》也写城乡的纠葛,在这一早已是老生常谈的主题里却有新发现与新阐释。小说以记者、作家王六一为主人公,王六一今年四十岁,二十年前从楚州来到广东的打工,吃过许多苦,受过许多罪才有了城市户口,得以在城市立足。由于经济原因,王六一有十年时间没有回家。关于父母的一个梦唤醒了他的思乡之情,但是,“来回一趟,一个中篇的稿费没了”。为了积累钱买房,王六一压抑住了还乡的念头。正当此时,楚州市长来粤,点名要见他。市长在饭局上的一句“希望各位常回家看看”,再度点燃了王六一心底那团思乡的火焰,他与朋友冷如风决定组织一个“楚州籍旅粤商人回乡投资考察文化寻根团”,以“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名义寻找故乡之根。这得到了不少楚州籍商人的响应。老板们开着奔驰宝马衣锦还乡,“警车开道,五套班子出面接待”,既缓解了思乡之情,也满足了炫耀的欲望,更有不少人获得了经济上继续发展的机会。这次回归,却让王六一发现,自己早已陷落在无乡可还、无根可寻的困境中。王六一的家乡烟村,曾是楚州最美的村庄,如今已是物是人非:父母早已离开人世,原本的家也只剩下断壁残垣;招商引资建造的化工厂,让村里的生存环境遭到巨大的破坏,青山绿水不再;人心也早已荒凉暗淡,乡邻满足于打麻将度日,过一天算一天;乡土中国的道德礼仪,亦被功利主义和拜金主义彻底破坏。王六一就像鲁迅《故乡》中的“我”一样,陷落在归来/离去的困境中:“我的古琴镇,我的烟村,我要再一次逃离你了。落叶归根,将来我是无根可归的。” 海德格尔曾说过,“故乡是灵魂的本源与本根。”②在《寻根团》中,还乡正是为了寻根,是为了接近灵魂的本源与本根,王六一却觉得,“此次回家寻根,根没寻到,倒把对根的情感给斩断了。”他彻底地成了“ 一颗飘荡在城乡之间的离魂,也许,这一生,注定了要这样离散、漂泊。”
仔细打量一下王六一就会发现,他和《年日如草》里的曹大屯有一种神奇的对应关系。这两个人,都是以“城市化进程中的‘历史中间物”这一形象出现的。多年的乡村生活,已经给他们设定了一种评判事事物物的价值尺度。他们的一言一行,常常在这种尺度中展开;而城市生活总是意味着另一种规则。从农村到城市,很多时候并不只是规则的简单更替,往往还意味着心灵的煎熬。尺度总在心中,和人心是紧密相连的。规则或尺度,可以让人心变得开阔、浩瀚;固有规则或尺度的丧失,也会让心灵变得茫然无助,有如迷途的羔羊。转变的过程无疑最为难熬,就如批评家陈劲松在分析《寻根团》时所指出的:“‘留不下的城市与回不去的故乡,这既是他们此时悲怆的生存状态,也是他们最终无奈的人生归宿。”③留不下,回不去,进退两难,正是王六一这些“中间物”的主要困境。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解读《寻根团》,不该仅仅把阐释的目光放在王六一身上,还要能通晓王十月的写作奥秘,以一种整体的眼光去把握王六一和小说中其它人物的关系。
“王十月是一个真正的现实主义者。他的小说和散文,无不饱含着他对自身经验的确证,以及他对现实的观察、对他人的同情。面对现实,他有严厉的审视,也有精微的雕刻,他渴望介入当下社会的一些侧面。现实主义是作家的生存处境,也是他所无法选择的语言处境……他是现实主义者,但他身上间或焕发出来的理想主义精神,常常令我心生敬意;他也写自己的经验,但他的心事,通向的往往是这个时代‘主要的真实。”④这是批评家谢有顺对王十月创作特色切中肯綮的概括。在阅读《寻根团》时,我甚至觉得,他是按照“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这一现实主义的“经典原则”来叙述故事,完成人物形象的塑造的。尽管在行文中,他也借鉴了中国古典小说的艺术手法;小说中三个梦境的叠加,也颇有现代主义小说的味道。很显然,《寻跟团》采用了中国古典小说中“衣锦还乡”、“南柯一梦”的叙事模式,在遣词造句上对中国古典叙事文学也有不少借鉴,又将“故事”放置在一个现代性的背景中,从而形成新与旧、常与变的对比。小说中人物形象的搭配与塑造,显然经过精心的考虑与规划。王六一是记者、作家,马友贵是一个原本体格健壮、如今却被职业病舔干了生气的民工,王六一记忆中的夏子君是仁义的地方知识分子,王六一的堂哥则是受了现代自由思想烛照的“意见领袖”。参加寻根团的老板中,也有各式各样的:有在地方官场竞争中失势“一气之下办了停薪留职闯广东”的(邹万林);有蔑视文化、把“作协”误为“做鞋”的;有尊重文化与文化人、但对商业规则也未能免俗的(毕光明)……这些都是“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而值得注目的地方,不单在于王十月塑造了这些人物形象,更在于他有能力在对典型人物和典型环境的提取中展现自己对当代中国的社会等级关系的精到观察。在1990年代以后,中国就开始由政治社会朝商业社会转型,消费俨然成了最大的现实,王十月却告诉我们:“再有钱的人,在权势面前还是底气不足的。”“这世界,文化人总是依附于有钱人,而再有钱的老板,见了政府官员,又要在权势面前低头。”民工不如文化人,文化人不如商人,商人不如官人,这就是当代中国的权力等级关系,也是最为重要的“中国经验”。
二、启蒙话语的困境
《寻根团》还是一个关于启蒙者的故事,是一个讲述启蒙话语困境重重,濒临瓦解的故事。
《寻根团》分为上下两部,上部主要讲述的是“寻根团”还乡途中的事情,下部则以王六一返回烟村为主线,展现烟村的内部真实。小说的下半部,是在乡土小说的框架中展开的。
在二十世纪,乡土叙事是中国小说的主流,也形成了几种不同的书写乡村的形式。其中鲁迅和沈从文的乡土叙事,是较有代表性的两种形式。鲁迅的乡土叙事是一种典型的启蒙叙事,“鲁迅是以其特有的强烈不安的现代性焦虑,把批判锋芒直指所谓中国传统文化的‘封建性和‘民族劣根性,来建立中国现代文学史‘改造国民性的主流型文学叙事”,“沈从文则反其道而行之,他激烈地批判‘现代文明对中国乡村社会的破坏、扭曲和改造,通过‘寻根的文学途径重返那种精神意义上的湘西,在现代的废墟上重建带有原始意味和乌托邦色彩的‘古代文明。”⑤从这一视野来观察《寻根团》,我们可以发现,这部小说的内部,叠加了上述两种不同的乡土叙事话语。程光炜曾指出,“这两套知识话语,是很难放在一起来谈的。把它们整合到同一个小说的叙述之中,就更难了。”⑤可是在《寻根团》中,王十月似乎找到了一种较为灵活的整合方式:把沈从文式的诗意乡村安置在记忆中,把鲁迅式的颓败乡村放置在眼前。“王六一的家乡烟村是楚州最美的村庄。他读诗,读到‘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觉得就是写烟村的,读到‘漠漠水田飞白鹭,阴阴夏木啭黄鹂,也觉得是写烟村的。”如此美丽的乡村,是在王六一的记忆中存在的。王十月还采取了区分主次的方式:更多是从鲁迅式的立场去写烟村,沈从文的那种乡村叙事则是不连贯的、局部的。他还肯定,鲁迅式的乡村才是真实的,记忆中的沈从文式的烟村不过是世外桃源,是乌有之乡:“王六一突然觉得,这么多年过去了,故乡终究是落后而愚昧的,当年逃离故乡,不正是向往着外面世界的文明与先进么,怎么在外面久了,又是那么的厌恶外面世界的复杂与浮躁,在回忆中把故乡想象成了世外桃源。”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寻根团》的下部和鲁迅的《故乡》几乎有着相同的结构。它们都有一个“归来—离去”的叙事模式,都有一个“弱者受辱”的表现模式,王六一和《故乡》中的叙事者“我”(“迅哥儿”)一样,是一位受过现代文明熏陶的启蒙者,都从启蒙者的视角与立场去确认故乡的“性质”。在《故乡》中,叙述者“我”所要返回的乡土是封建的、贫穷的、愚昧的,烟村也同样如此。“迅哥儿”让少年时的好友闰土挑选器物时,闰土选了两条长桌,四张椅子,一副香炉和烛台,一杆抬秤。与“香炉和烛台”可形成对比的是,烟村农民们“迷信”鬼神,为了不让高拉线从神庙上面过、以免触怒众神而和政府对抗。马老倌一家用桃木桩钉坟头、以败坏别人风水的细节,也能看出烟村百姓的封建与愚昧。
类似的例子还可以举出很多,但是我更感兴趣的是,小说中两种启蒙话语的差异。细致地比较两个文本的话,我们可以发现,在《寻根团》里,传统与现代的冲突显然更为激烈。较之于鲁迅所生活的时代,现代文明对今日烟村所带来的冲击要更为激烈,更为远大,由此而造成的问题显然也更复杂,更暧昧。在这方面,王十月也有新发现与新阐释:面对当下的现实,那种进步战胜落后、光明战胜黑暗、二元对立式的启蒙主义话语早已陷入困境,濒临瓦解。
这种困境可以在小说中的几个启蒙者身上看出。王六一的堂哥王中秋是启蒙者的代表之一。“最是聪明,心性又高”的王中秋本是一位乡村教师,学校没有了以后,他成了“告状专业户”、“意见领袖”。他拒绝现代工业体系对乡村世界的入侵与污染,也反感于乡村政治集团的徇私舞弊,不惜挺身而出,以笔为旗,进行堂吉诃德式的抗争。被派出所抓进入以后,王中秋却很快就退却了。他承认自己缺乏“三个勇气”,也就是和政府打官司的勇气,一辈子受穷的勇气,众叛亲离的勇气。这样一个启蒙者,不但缺乏勇气和信念,在坚固的现实面前也显得无能为力。在回望自己被抓的经历时,王中秋说:“我就特别佩服当时那些闹革命的共产党员,坐老虎凳灌辣椒水拿烙铁烙都不招供。当时我就想,要是把我搁在那革命年代,一烙铁烙下来,什么都招了……我以为我是个有信仰的人,没想到,我的信仰是如此脆弱,不堪一击。”一旦启蒙的信念被瓦解了,王中秋就不再做“告状专业户”、“意见领袖”,而是“不要脸了”,愿意给毕光明打工,希望有朝一日能成为另一个毕光明。
王六一也是启蒙者之一。他年轻时也和王中秋有着一样的脾气。有一年村里修堤,为了抢进度,上面号召家家户户带上稻草填在堤里,王六一也去告了状,结果村里修的那段堤被勒令返工,他因此得罪了全村的人。后来村干部到他家来,吓得他父亲不停地给村干部赔罪,又让王六一给村干部赔罪。他死活不肯,父亲就骂他是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操起了一把椅子朝他劈过来,王六一还是不服,说:“我没有错,你们打死我也不认错。”后来多年的打工生活,“却磨去了他性格中的棱角与锋芒,他早已成为一块圆滑的卵石。”王六一当了记者以后,王中秋曾希望王六一能为民请命,却被王六一拒绝。这次还乡见到村里的情况以后,王六一似乎重又成为一个启蒙者,把这次回乡寻根的经历如实记录在案,写了一篇题为《寻根团》的长序。可是在小说中,王六一这位启蒙者的故事是留了空白的。小说并没有告诉我们,王六一这篇具有批判色彩的见闻录(序),是否真会发表。小说里的百姓们认为王六一是记者,“见官大一级”。可是文化人总是依附于有钱人,而再有钱的老板见了政府官员,又要在权势面前低头。王六一同样如此,他写这篇序,还需要拿毕光明的一万块钱“润格”。在“救”被抓的王中秋时,面对权势,面对周镇长这样的政府官员,他不是早已“低头”了吗?即使能发表,这篇见闻录,又能对现实起到多大的作用?王六一是否会和小说里曾提到的《世说新语》里的人物一样,崇尚“清谈”,却无力改变现实?虽然在小说行将结束时,王六一的嘴角泛起了“一丝狡黠的笑”,这会不会只是一个姿态?即使他真的敢于对权势和金钱说不,这种“说不”的立场又能维持多久?所有的这些,其实都是悬而未决的。
小说里的周镇长也可以说是一个启蒙者。“这个周镇长,最是百里挑一难得一见清政廉洁一心为民的好官,毕业于名牌大学,放着大城市的单位不去,一心到基层做实事的。”可是,比之于王中秋和王六一,这位启蒙者的身份更为暧昧。他本身就是权力阶层的一员,是体制中的一员,缺乏独立性。而他的“启蒙话语”,和王六一、王中秋的都不一样,是最为暧昧的。这种启蒙者内部的分裂,或许也说明了一点:在严峻的现实面前,启蒙者是无能的;五四时期从西方引进的启蒙话语早已被复杂的现实瓦解了。而这样的处境,或许可以作为今日的知识分子反思自身的起点,借此找到更合适的介入现实的路径。
注释:
①费孝通:《中国社会变迁中的文化结症》,《乡土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41页。
②[德]海德格尔:《追忆》,《荷尔德林诗的阐释》,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109页。
③陈劲松:《留不下的城市与回不去的故乡——评王十月中篇新作<寻根团>》,《作品与争鸣》2011年第7期。
④谢有顺:《现实主义者王十月》,《当代文坛》2009年第3期。
⑤程光炜:《文学讲稿:“八十年代”作为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49页。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中文系)
责任编辑 杨晓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