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十里
2013-04-29桃里
桃里
清晨下过雷阵雨,好似朝阳落地。寻人启事,辗转又飘回到我手里。照片里,他穿着白色卡通t恤,面容已经被雨水晕开,再也看不清了。想起去年春天,那些和他共度的日子,好像春风突然又拂面。但我不能哭,因为温柔的春天已经过去。
今天,我又经过地安门。但我已不是一年前,那个喝得烂醉如泥,颓丧在尘世庸碌里痛苦的我。
地安门陈旧、慈祥、充满无限温情。那时候我倒在路边,一双手伸出,将我温柔地扶起。这就是我和他的相遇,人生有时候很真的难预料,最糟糕的也许会变成最美好的,不断登顶然后慢慢坠落。
那的确是我最为糟糕的时期,辞掉家里待遇丰厚的银行工作,执意来到北京当电影编辑,从底层开始最平凡的梦想。当每天对着不同的烂片,为它们写充满色情意味的简短推荐这样的工作维持了半年之后,有一天,我在人潮拥挤的地铁里,突然头晕眼花,我开始后悔。
那个春天里,我连着换了三份工作,从电影编辑到杂志编辑最后是财经编辑,我还固守着一些天真的愿望,觉得人生的铺展要经得起折腾,为了生活得不辜负,我愿意受苦。
直到母亲打来电话,问我吃得可好,睡得可好,什么时候能安稳下来,我看着狭小得不到30平米的出租屋,还有身边荧荧闪亮着的word文档,竟不能发一言。我不能把我忐忑的实话告诉她,于是我欺骗她,情真意切。
打开窗户,在狂风的春天傍晚里写长篇小说,我认为我在干着一件幸福的事,但事实上我痛苦不已。
后来,在地安门,一双扶起我的手,我靠着他,颠簸过了贫穷和绝望。我才意识到,我所痛苦的都来源于孤独,不安是因为无助,就像沙漠里的长途跋涉,一路禁水禁食,始终意志坚定,但不可有队友。妈妈在电话里说,你到现在都还是个孩子。
我把他带回了家,他年纪很小,笑起来是高中生模样,但他说他已经上大学了,因为玩游戏玩到了半夜,所以不能回学校。
男孩子非常不客气,二话不说关掉我的文档,开始下载游戏。我在旁边一身酒气,残存的意识里只有眼泪。所以我开始嚎啕大哭,男孩子背对我玩游戏,我拼命地哭喊流泪。他走过来给我盖上被子,又抽出自己的烟点上了,凑到我的嘴边给我抽了一口,我又是咳又是哭,他也咳嗽,他说,你别哭啊,你哭我也难受。我看着他的脸,依稀间觉得他也在哭,双眼红红。月光凉凉的照进来,我也摸到了月亮的潮湿。
看起来我很依赖他,但其实他也依赖我,我知道他有一个残暴的父亲,所以假期他宁愿端盘子打工也不想回家,那时我连请他吃一顿西餐的钱都没有,更没有钱一起去旅游了。后来他经常对我说起小时候厌恶父亲的情绪,喜欢玩游戏更是因为要跟父亲作对。
我们一起去首都图书馆听枯燥的文学讲座,他耷拉着脑袋睡得前仰后合,但最后却非常英勇地突破重重人潮要到了著名作家的签名。他非常认真,说要把这本书送给我。
我笑,他也笑。
夏天的时候,我的小说写到了柳暗花明的部分,尽管工作的工资少得可怜,但却并不再绝望了,或许真是因为有了他的缘故。就像是一朵葵花,一寸日光,我从没想过有人陪伴是这么的重要。那一段时间,我甚至想过更远的其他的可能,虽然我从没说出过,但却真是做好了付诸行动的准备。
我到他的学校去找他,中午一点了,他蓬乱着头发从宿舍里走出来,眼圈乌黑,我也一脸愁容,他玩游戏玩到半夜,我写小说写到半夜。我并没有生出什么想要照顾他的怜惜之情,我觉得听之任之的放纵未尝不可,我被他深深感染。或者他本来就是我,我们俯仰之间,生活相合,一模一样的心境,看他,仿佛是我在照镜子,剖去了表面上声色的我,看见了肌理下深切的我。
后来他搬来我三十平米的小出租屋来住,秋风飒飒里,他上学我上班,我们干着一模一样的事情,每当我与他对视,我都会觉得,我们其实面容也相似,他说,我也许是你失散了的孪生弟弟。我好希望你是我哥哥,因为那样我就能够换一个父亲。
我与世隔绝的生活好像终于由他打破,从春天到秋天,就像走过一生所有的四季。
冬末,将要过年,我劝他回家,但他与我暴烈的争吵,那时候我的小说也写至结尾,我内心其实异常挣扎,我有一种破釜沉舟的焦躁,好像这就是一个赌局,要到了最后揭晓答案的那一刻。
他与我歇斯底里的争吵,正如我内心的交战,我拖延着,我始终难以抉择,是否要给小说主人公一个惊世骇俗的结局。那主人公就好像是我,也仿佛是他。但我最终还是渐渐的发现,这一切都是一场空幻的梦境。
当我发现从一开始就是走错,当我天真的梦想破碎,这本书永远没法有结局了。
我永远不会让他跟我一起回家,也不会让他交女朋友,因为一切的决定权都在我手。
这与世隔绝的四季里,只有我跟他,并没有任何的旁人,我仿佛一直在照镜子,镜子里有一个与我相仿的我,但却实实在在的,并不是我。
今年春天来到的时候,我换了工作,也搬了家,不再当编辑,回到了老本行,干起了银行业务。春风十里的深夜里,我抽着烟,把文档里的小说一个字一个字的全部删除。那个与我形影不离的小朋友,也就这样突然失踪了。我愤怒悲伤惶恐不已,满世界的寻找他,我甚至将寻人启事贴到了地安门。
但今天,我走过地安门,远远的我看见了他,穿着白色的卡通t恤,干净的脸和干净的眼睛,仿佛永远不染尘埃。
他走的是哪条路呢,路口和转角都那么熟悉,他依然与我进行着相同的轨道,他走回了我三十平米的出租屋,我想他下一刻一定会打开word写小说。
我没有去追他,我远远的驶离了那里。
但我知道——
在春风里,沙尘里,孤独里,梦境里,在地安门,始终有一个他,不可替代的存在,替我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