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过渡仪式”中冠帽的象征性符号意义
2013-04-29姚玮周莉英朱梦迪
姚玮 周莉英 朱梦迪
摘要:冠帽是物质生产的产物,在特定情况下作为一种文化习俗的载体,具有象征性符号意义。对“成年礼”“婚礼”“丧葬礼”三个特定时期的“过度仪式”中的冠帽所传达出的精神文化内涵进行探析。
关键词:冠帽;符号语义;过度仪式
1.引 言
德国学者阿诺德范盖内普在人类学理论中提出的概念“过渡仪式”,它指人从一种社会角色地位通过生物性事件进入另一种社会角色和地位,因此他总结出出生、成年、婚嫁及丧葬等仪式,研究其符号意义。而在人被整合到社会这个仪式过程中冠帽作为服饰文化的一部分,成为“过渡仪式”中最重要的载体和角色转换最直接的视觉性非语言符号系统。
在这每种“过度仪式”中独有的服饰套件里,冠帽不再是不可或缺的物质需求,而是极其重要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礼仪习俗,出于礼仪的需要,蕴含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和伦理常规。
2.“过度仪式”中具有符号属性的冠帽
中国素有“衣冠王国”的美誉,有一套完整的服饰制度,要求符合社会规范和社会习俗,在人际礼仪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也反映了中国“礼”占主流的人文体系。
2.1成人礼
服饰中的帽子在古代作为头衣,通称为“冠”,在上古服饰文明里,就是古人表达身份地位或象征礼仪的装束,冠与今天的帽子有一定的差别,冠更多的作用是束发与装饰。在中国传统礼仪中,汉族孩童十二岁要“总角”,二十岁左右举行郑重的冠礼仪式,这一行为活动中最重要的物质表达形式就是“冠”,在古时冠小只能戴住发髻,所以戴冠必须用双笄从两侧插入固定,所以成人礼也可称“冠礼”“笄礼,”广义的冠礼包括了与戴冠相关的礼仪和笄礼,贵族的成人礼要“淄布冠”,致“冠辞”,经过成人礼的称为“冠士”“冠子”“冠者”,而没身份的庶人则裹巾称之为“帻”。
成人礼不只是一个生理过程,更是一个社会过程,经过冠礼,有了一种新的身份的认定,被当做成人来行使社会权利,履行社会义务,冠礼是成人之资,未行冠礼“不可制人也”,《礼记﹒冠义日》曰“冠者,礼之始者”,冠礼成了获得社会身份认同的符号,是成人的象征。传播学认为信息表现为符号,符号是信息的外在形式和物质载体,冠礼中的“冠”就是这样的一个文化象征符号,冠从一个物质形式,一个氏族社会盛行的成丁礼到后来的成人仪式,再到它在以礼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中的精神内涵,人们通过这个符号来认同和获得作为成人该拥有的人生权利和义务,“冠”成为了成人的象征符号。
2.2婚礼
2.21凤冠
凤凰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是多种祥瑞动物的集合体,是一种瑞鸟,是吉祥、高贵的象征。以凤凰作为装饰是权力的象征,在汉代以前,形成以凤簪、凤冠为主的凤凰装饰风格,宋代以后,才正式将凤冠纳入礼服,但凤冠一直是权利的象征,有“非赐不能服”的严格等级要求,是只有高贵的皇后与妃嫔在随皇上祭祀或朝会时的装束,皇后在接受册封或者重要性活动的时候也戴凤冠,皇后与不同等级的妃嫔在凤冠的形制上也有严格的区分,普通命妇所戴的凤冠只能用花簪、珠翠装饰,不能用凤凰。但凤冠依然逐渐在民间的婚礼习俗中占主导地位,究其原因一是一些达官贵人或富贾商人为了显耀自己的地位和
财富,也会为自己的妻子和母亲置办各种各样的凤冠,慢慢得到了默许;其二是在中国古传统礼仪中,在祭祀、婚姻、丧葬等大礼中可摄胜,不属于僭越的行为,于是慢慢的演变中,渐入民间,直到南方资本主义的萌芽,凤冠逐渐在民间大行其道,成为女子婚礼服饰中最重要的象征性的装束,是最华贵最喜庆的盛装。
2.22盖头
盛世的唐朝物质丰富,国家强大,与外族交往密切,对外来文化采取包容开放的态度,其中服饰文化也在保持自己的基础上吸收融合外来的服饰,不断推陈出新,幂篱便是起源于西域地区的少数民族,在唐代是妇女出行时遮蔽脸容的首服,幂篱的帽群长可障身,后渐短称帷帽,帷帽的四周也渐渐的考究的用珠翠装饰,华丽无比。到了宋代,幂篱的遗迹便是“盖头”的出现,在形制上,比幂篱小,可直接盖在头上,也可将其系于冠上,遮颜挡风,在婚礼上也以此蒙面,多由新郎挑开盖头,这种习俗一直延续到近代。各地习俗不同揭盖头者也稍有差异,盖头的叫法也有多种,幪巾、障面、羞巾、面红、红幂、戴头帕、蒙头红字等,形制、颜色、装饰手法也各不相同,有麒麟送子、鸳鸯戏水、龙凤牡丹、彩蕙等的装饰。
凤冠与盖头在婚礼中具有角色象征性意义,是以前身份的结束,新身份的到来,打开新娘全面的社会生活符号的象征,除了物质功能,它的文化意义赋予了其不朽的生命力,功能使用符号演变成一种功能性识别符号,受到遵行。
2.3丧葬礼
中国素来被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在中国古代,礼是一种社会思想,礼是决定人伦关系,制定仁义道德的规范。在为亲者去世而改变服饰来表达某种禁忌和悼念的的文化中也形成了一套严谨的、系统的丧礼制度,这是在中国出于“礼”的宗法制度里产生的特有的文化现象。
其中丧服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亲亲”“长长”“贵贵”的观念,来表示宗族亲疏的血缘关系以及社会政治等级。周代服饰制度里,吉礼应穿15升以上的(升是指纺织品经线的密度)细纺织品所制的吉服,丧礼只能穿15升以下的粗纺织品所制的凶服。在五服制度里,冠所用的粗纺织品因血缘的亲疏而有所差异,“五服斩衰三年冠六升、齐衰三年冠七升、齐衰三月冠八升、大功九月冠十升、小功五月冠十升、缌麻三月冠同十五升抽其半”,这里,服饰作为一种物质载体,经过符号的转化,可以将自己与已故之人的亲疏的信息通过冠帽的形式表达出来,将主观的情感需求与客观的服装符号表现出来,也有自我约束和禁忌的作用,通过服装来实现互动的关系。
除此之外,清代俗称“小帽子”的便帽有“结子”,一般用红色丝线所制,有丧的时候则用黑色或者白色;民族学中排湾人,卑南人妇女用挑织的头巾盖头作为丧服,也有径约20公分的丧笠等。这些冠帽都是礼仪性的精神指向,是亲疏远近象征性符号的表达,受到人们的遵行,通过视觉经验和视觉联想表达出这一符号所负载的信息。
3.结语
在重大的人生礼仪中,冠帽作为服饰文化的一部分,使用功能减弱,表征功能不断增强,通过冠帽这一符号负载了与外界相交流的精神内容信息。(作者单位:陕西科技大学设计与艺术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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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丁鼎 试论中国古代丧服制度的行成和确立[J]社会科学战线,2002.
[3]黄能馥 李当岐 臧迎春 孙琦 中外服装史[M]湖北美术出版社,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