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一体 保驾护航推动企业风险防范系统建设
2013-04-29丁宗庭
丁宗庭
为全力做好后金融危机时期船舶企业风险防控工作,2010年开始,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要求各主要权属船企加紧建设“四位一体”风险防控责任体系(下称“风控体系”)。通过近几年来的运行和在实践过程中的完善,风控体系在船舶生产经营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基本实现风险全程可控,未发生重大法律风险。一、集团公司风控体系基本特点
(一)“四位一体”责任明确
风控体系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营和法务部门、单船项目经理、集团主管部门四方面的责任主体所组成的、相互分工、协同配合、制约监督的体系。
1.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承担企业风险防控责任体系建设的领导责任,对本企业风险防控工作负总责,及时指导完善风险防控工作制度,调整、充实风险防控力量,借助“四位一体”风险防控小组,落实本企业的风险防控工作。
2.企业经营、法务部门分管领导及部门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担负“承上启下、主动落实”的工作责任,要“抓早、抓实、抓主动、抓具体”。经营、法务部门在经营接单过程中从源头防范风险:在项目建造过程中要配合项目经理处理好与船东之间的各项事务,并将发现的风险点及时记录,汇报分管领导及企业法定代表人。
3.单船项目负责人是“前沿阵地”的第一责任人,在生产部门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通过生产、经营、技术、物资、质检等部门单船项目负责人的分工与协作,共同承担项目建造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工作的具体责任。
4.集团公司法务、船贸、企管部门是督查责任人,督促检查各权属企业风险防范工作的落实情况,帮助指导和提供风险应对意见,必要时协调联系专家“会诊”处理权属企业的疑难问题,组织经验交流,同时试行风险防控考核结果与企业高管薪酬挂钩制度。
(二)各环节全程控制机制
风控体系基于集团公司各权属企业的经营业务特点,将生产、经营各环节紧紧相扣,解决当期问题,力争实现针对生产经营风险的事中过程控制。同时,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旨在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一个全面、规范、动态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将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延伸到经营管理由始至终的各个环节,将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的职责落实到集团公司及权属企业的各部门、各岗位,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合力,最终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有效防控机制。
(三)设定风险等级,强化实时预警
集团公司每个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手持订单履约风险分析会,必要时邀请律师参加。各个船企介绍履约情况、履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采取的解决办法,由律师进行风险诊断并提出风险防控建议,对于律师提示的重大风险及其防控建议,集团公司将下发书面通知,要求权属船企落实。集团公司每季度对各船企出现各级风险的订单进行统计,并发出预警通知(突发风险适时通知),提醒各船企关注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四)法务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集团公司出台了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覆盖合同管理、案件管理、外聘律师管理、法律咨询管理、法律事务备案与审核管理、法律培训与教育管理、法务工作监督与奖惩管理、重要决策法律审核、规章制度法律审核等13个方面的法律事务工作规章和制度,形成了集团系统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体系。
二、马尾造船风控体系建设情况
在集团公司指导下,所属单位马尾造船通过细化责任、分解责任、明确分工,分别针对船舶建造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记录、梳理、协调,最终实现建造风险的整体可控。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
马尾造船成立了“四位一体”风控体系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挂帅,由经营、技术、物资、生产和质量等分管领导,以及各项目经理和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风控小组,从组织管理上明确、细化了责任体系。
(二)法务与经营合署办公
建立了法务与经营合署办公体系,即负责经营法务审核的一名人员在经营管理部门办公,在原法务纵向梯队建设的同时,拓展法务与各部门的横向联系。法务与经营合署办公的模式,一方面有利于风险控制信息沟通的顺畅,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向集团公司及时寻求帮助。
(三)夯实基础制度
按照集团公司部署,马尾造船推行了风险防控月例会、现场工作记录、月度建造报告、单船建造总结报告等制度。同时,针对造船进度等问题,对原报告制度做了细化、改进,主要是:各部门每月填写《造船合同月度履行情况表》、《生产问题月报表》、持续更新《手持订单履约情况汇总表》、每月上报《手持订单履约风险分析报告》。
(四)借助信息化手段建设履约风险预警体系
2013年,福船集团结合“精细管理年”活动,借鉴台塑管理经验,开展精细化风险防控工作,在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中逐步实现管理制度化、制度表单化、表单信息化。
马尾造船结合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和风险防控机制创新工作的要求,引进了售后服务管理软件,为保修项目的接收、内部协商处理、设备问题的处理跟踪和汇总、成本汇总和分析、索赔和反馈提供了一个高效、稳定的处理和交流平台,提高了售后服务的管理效率;同时,在OA系统上开发了《造船合同月度履行情况表》的信息化表单流程,将风险防控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个部门,进一步固化职责,提高效率。
三、马尾造船风控体系运行情况
当前,世界经济不景气,造船市场持续低迷,船东违约的现象严重,船企面临的风险日益加大。马尾造船利用风控体系的不断成功实践,规避了数起船舶建造风险,2010-2012年共化解风险项目合同金额达10亿元,未发生被诉案件,实现造船合同履约风险总体可控的既定目标,企业管理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实际运行情况是:
(一)履约情况表单化、履约风险报告化
1.合同生效后,由经营部的单船项目经理于每月下旬发起表单流程,由设计、物资、财务、生产、质检等部门的单船项目经理(或相关负责人),填写本月该造船合同项下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需要协调的事项等,各部门填报完毕由经营部送呈“四位一体”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及下设的办公室各相关成员阅示,并在月度履约风险分析会上对存在的问题及需要协调的事项进行协商解决。若有重大生产问题,则提交领导班子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制定措施,下达执行。
2.经营部经理根据所有手持订单的《造船合同月度履行情况表》所收集到的信息,填写《手持订单履约情况汇总表》,根据延期天数占弃船期总天数的比例设定五个风险等级,对出现五级、四级、三级、二级及一级风险的订单分别以蓝色、绿色、黄色、橙色和红色予以标识。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3.由经营部经理负责、法务人员协助撰写《手持订单履约风险分析报告》,针对手持订单履约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采购、融资、生产、船东付款及现场配合等方面的问题。综合考虑市场、船东资信等情况,分析可能对造船合同的履行造成的风险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二)具体案例——集装箱船新规范风险应对
IMO组织要求2012年7月1日以后交付的船舶必须满足PSPC(涂层性能新标准)。此标准的实施不仅涉及到涂料和涂层本身,更涉及到造船硬件设施、造船模式和造船工艺流程、涂料及涂装工艺、实验测试设备、涂料和涂层检验及认可、验证及检查机构、检查人员资质及其认可机构等诸方面。
鉴于马尾造船该批集装箱船在签订时并未有PSPC的要求,建造时也未按照PSPC的要求来执行,如果此批四艘集装箱船不能在2012年7月1日前交付,将因不满足规范要求而无法拿到船级社证书,最终导致无法交付船舶。
马尾造船将该批船舶列为2012年的创新管理年活动的重点推进项目,由生产部门牵头,物资、技术、质量等部门全力以赴,确保生产节点。一是在每月的风险防控会月例会上及时通报并分析该系列船当月遇到的问题,协调各部门提出解决措施。二是由生产部门牵头有关部门,每周一、三、五下午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提前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质量和节点。三是前移总体生产计划,以避免台风天气、物资损坏等突发事件所带来的影响,并提高下水完整性及码头调试项目完整性。四是制定“确保生产节点应急预案”,由造船事业部部长为总指挥,定期每周六上午9:00召开项目组和各作业课课长(主持)参加的专题会议,针对本周生产节点脱期的情况进行分析,找出补救措施。五是项目组(包括各作业课单船主管)每天早上上船巡查,及时发现现场问题,当场安排整改工作。船台码头阶段每天召开项目协调会,邀请物资、技术、质量管理部等部门参加,共同讨论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科学的调整生产计划,确保生产的质量和节点。
通过上述风险防控措施的有力实施,此批4艘880TEU集装箱船(最后一艘于6月26日签字交船)全部顺利交付,避免了7月1日PSPC规范正式生效后给我司带来严重的商务风险。(编辑/黄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