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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

2013-04-29宋子豪

商·财会 2013年6期
关键词:信息披露上市公司

作者简介:宋子豪(1991—),男,汉族,河南信阳人,单位: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专业,研究方向:非财务信息质量和信息质量披露。

摘要:基于我国上市公司涉及业务复杂化和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的现状,仅依赖财务信息难以为投资者做出的有效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非财务信息作为财务信息披露的补充,受到投资者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以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的界定为出发点,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信息披露

一、 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概述

现阶段,学术界和实务界对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的界定尚未达成统一的意见。将现有研究成果归纳整理,涉及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界定的文献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排除型的界定。譬如唐素华(2008)认为非财务信息是指与财务信息相对应的,不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与利益相关人决策相关的信息。另一类,举例型的界定。为明确研究范围,多数学者会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将非财务信息枚举。这一类以中国社科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和证券时报中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将非财务信息披露界定为企业主动披露除财务信息以外的社会、环境信息与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论改进企业报告》的企业报告中提供如:公司股东与管理层信息、企业战略、竞争对手等非财务信息的举例为代表。

二、 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

(一)利益相关者有效需求不明确

包括股东、债权人、潜在投资者和政府在内的利益相关者对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都有不同程度和不同侧重点的需求,但不同利益相关者并没有明确提出非财务信息的需求范围。故管理层只需凭借主观判断公司内部的非财务信息是否对会外部利益相关者产生的影响,即可决定是否披露相关信息,并可在事后公司因相关信息未予充分披露面临危机时,以维护商业机密作为逃脱责任的依据。

(二)企业的非财务信息缺乏实质性内容

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在年度财务报告中并没有充分披露,通常出现本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独立董事建议公司在加强内控规范管理的同时,注重发展,储备资源,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等缺乏实质性内容,且多数措施是为应对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建立,非企业自愿构建,不能给投资者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

(三)不存在确保持续披露同类信息的长效机制

涉及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环境信息等的部分非财务信息,特别是对上市公司市值存在不利影响的信息,年报没有持续予以披露或只披露同行业难以比较的有利信息,并仅在某一年度或间隔数年进行简要的说明,其经济效应和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不能及时、准确和有效的反映。这势必会对利益相关者,尤其是缺乏专业知识的中小股东的决策判断造成误导,造成处于信息弱势投资者的巨大损失。

(四)监管部门对非财务信息披露关注不足

目前,中国证监会更侧重于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无论是对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内容,还是形式都没有具体的规定。仅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0号)提出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其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行业趋势情况和市场竞争情况等进行充分披露,做到财务信息披露和非财务信息披露相互衔接。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审计报告、保荐机构在出具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时认真分析公司经营的总体情况,将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进行相互印证。这充分体现监管部门对非财务信息披露关注不足。

三、改善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的会计准则和规范

监管部门可通过向社会各界征求建议、针对不同利益相关者发放调查问卷和涉及非财务信息投资者保护的研究,明确利益相关者对非财务信息披露的主要述求。并在此基础上,参照现有较为完善的财务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涉及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的会计准则和规范,实现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进行充分衔接,进一步推进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

(二)完善上市公司声誉机制

上市公司管理层不愿将实质性的非财务信息可能出于成本效益原则,即披露非财务信息信息可能涉及行业数据、竞争对手策略和商业机密等需较高成本的特殊数据,且公布这些数据可能给上市公司的融资和运营带来不利影响。故若想激励上市公司管理层披露实质性的非财务信息,可采用完善上市公司声誉机制。通过较高声誉为企业带来超预期的收益,推动上市公司管理层自愿性披露有助于决策的非财务信息。

(三)建立统一的非财务信息披露质量长效评价机制

在完善上市公司声誉机制的基础上,利益相关者也要警惕部分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以次充好和同行业难以比较的弊端,建立统一的非财务信息披露质量长效评价标准显得十分必要。监管部门可参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分行业建立统一的非财务信息披露质量长效评价机制,并定期发布各行业非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评价,促进各行业非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不断提高,进而实现上市公司质量的持续提升。

(四)强化对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的监管

现阶段,证监会联合其他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财务欺诈和财务舞弊进行严厉打击,这迫使部分上市公司管理层在利益的驱动下创造更加富有欺骗性的手法逃避监管。作者认为目前非财务信息披露既没有相应的会计准则和规范,又不存在统一评价标准,很有可能成为部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财务欺诈的有效方式,故强化对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引导和监管,预见性的规范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可杜绝部分缺乏职业道德的职业经理人非财务信息造假,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陈吉庄. 非财务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J]. 金融与经济,2008,02:80-82.

[2]关辉. 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J]. 合作经济与科技,2006,14:69-70.

[3]唐素华. 谈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J]. 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14:112-113.

[4]张萌. 论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现状及改进措施[J]. 中国证券期货,2011,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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