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益事业的制度问题探究
2013-04-29沈雅梅
沈雅梅
【摘要】现阶段,我国公益事业的管理体制和机制还面临着很多问题,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与效率,完善公益事业的发展、监督和评价体系是我国改善社会生活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前提。
【关键词】公益事业;制度问题;对策研究
我国的公益事业发展是由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带动的。由于经济不断提高,以及国际化水平的逐步深化,国际民间组织融入中国,使得中国的民间组织发展壮大。同时,也促进了人们道德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推动了中国公益事业的发展。然而,中国公益事业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面临着很多不足和弊端,例如,政策和法规不健全、公益事业发展的研究不能适应实际需要、公民社会意识不强、很多地方不能落到实处,以及来自公益事业组织内部的挑战。
一、公益事业的相关定义
所谓公益事业是说政府之外的社会法人组织为满足公众需要实现共同利益而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活动。按照我国捐赠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事项,具体如下: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二、公益事业的主要特性
1、具有公益性的特性。公益事业的最基本目标就是不断满足公众需要实现公共利益,为社会未来的进步和发展创造发展条件,这是公益事业最根本的特性。
2、是一项非营利的事业。公益事业既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其成员也不以利益分配为目的而活动,这是与市场资源配置的其他活动最重要差异特性。这项特性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由于市场竞争而产生的为了谋求利益而进行的投机及欺骗行为,从而提高了服务质量。我国相关法律也规定,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为获取利益而兴办学校、教育等活动。
3、具有组织特性。公益事业的顺利实施,与合法组织架构师紧密相连的。随着公益事业的发展,我国相继公布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多项管理条例,来对公益事业进行管理、监督和约束。由此证明,从事公益事业活动必须是履行合法手续的法人实体。
4、具有基础的特性。公益事业是和社会生产与生活非常密切的活动,非常多具有基础性作用的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学校、医院等都展示了一个城市文明发达程度,同时,也是显示当地居民生活水平主要因素。只有四通八达的交通及优美的环境,完善的设施等便利条件,才能引来更多的投资者投资。也只有崇高的人文素质,才能使得公益事业健康、顺利发展,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三、目前我国公益事业制度存在的问题
1、公益事业的组织人员缺乏责任观念。公益事业组织活动应该接受外部环境的监督。这种监督是指政府的法律框架及社会环境的监督。现阶段,规范我国公益事业活动的管理,针对公益事业组织的外部监督,尚不完善、不健全。
2、公益事业领域垄断局面很难打破。中国的公益事业也经常遭到消费者的投诉,我国城市公益事业长期应用的组织架构是区域性垂直一体化结构。地方公益事业管理部门所属企业行业对于本地区的公益事业产品及服务的所有环节实现垄断。公益事业一般是按照低价格高财政补贴的机制,价格不会因为供求关系和成本变动而发生变动。尽管我国已经对相关的体制进行了深化改革,但是依然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同时,更多的公益事业企业凭借垄断优势,危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
3、机构不健全,官本位思想、官僚作风严重。目前,从事公益事业的单位,机构臃肿,架构不完善、不健全,他们不仅规模庞大、分布广、数量多,而且人浮于事。同时也有一些从事公益事业的部门官僚主义色彩严重,政事不分,缺乏独立性和自主性,甚至缺乏合法性且透明度很低。所以,公益事业活动的非产业化,事业主体的国办化,机构的行政化,资源配置的非社会化,目标的计划化,运行机制的非效率化,管理的非法制化以及职能范围的扩大化等问题严重阻碍着公益事业前进方向。
4、经费、资金不足。由于城市公益事业价格机制的原因,宏观经济调控和城市居民收入水平的影响,使得传统的公益事业通常存在亏损问题。政府财政提供的各项事业经费以及投资使很多地方政府尽量控制企业的生产能力,只要求解决最基本的供需矛盾。同时,公益事业在某一区域内存在独家垄断的权利,并不是由多家企业平均成本决定的社会成本,政策性亏损掩盖经营性亏损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5、监管规范力度不足。目前,公益事业还缺乏比较完善的市场法规和秩序,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现象依然存在,资本执行成本高。在我国,公益事业改革的历程中,我国政府现行的监管制度还尚未完善。到底是如何管,有谁管,管的内容是什么等监管制度至今还没有非常完整的规定,政出多门的现象时常发生。
6、资金来源不足,渠道单一。我国公益事业资金不足,而投资渠道也比较单一,如果仅仅只依靠国家和城市政府的财政投资,很难满足公益事业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但依然依靠政府财政拨款,这是很难满足公益事业所需的。
四、解决公益事业存在问题的对策研究
1、完善公益事业的法律体系。目前,对于公益事业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还存在很多弊端,我们必须加强和完善现行的法律制度,规范政府及相关人员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政府职能,使公益事业的受益者受益。
2、加强对公益事业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公益事业的监督体系,权责明确。现行的文教卫等事业管理部门实施的是管办一体、政事部分的混合职能。而应对未来多元化的公益事业的新格局,现行的模式已经很难适应当前的实际状态。政府设置的公共管理部门必须以全社会对不同公益事业运作主体为基础,实施一视同仁的监督管理
3、采取多元化公益事业监管方式。针对不同公益事业类型,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建立多元化公益事业监管模式,从而,有效的对公益事业进行监管。主要的监管模式有:价格上限规定、利润监管、服务成本监管等模式,因人而异,采取多元化的监管模式,可以更有效、更合理的实施监督。
4、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督作用。行业协会是对一个国家、地区乃经济有非常关键作用的权威性的社会中介机构。它可以代表成员企业利益,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连接桥梁。其行政行为不被政府束缚,而又有向政府提供行业的有关情况的义务。同时,它还可以向协会成员宣传贯彻政府的方针政策,对成员企业执行政府决策作出积极的影响。所以,政府可以利用行业协会的有利条件开展工作,使得公益事业监督管理更加有效。
5、增加资金的来源,改变单一渠道的模式。努力拓展公益事业的资金来源,改变政府财政拨款的单一模式,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公益事业的资金使用需要。同时,大力做好宣传工作,为积极参与的企业给与政策性的支持,使得各企业积极投入到公益事业中去。
五、总结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体制的逐步完善,社会多元化趋势越来越显著。因此,这些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中国公益事业组织的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组织频繁地参与社会各项公益事业活动,并在活动中积极的发挥作用。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经济的发展繁荣,我们深信在新世纪里,公益事业的发展,将在不断进步和成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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