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志铭
2013-04-29某R
某R
我有两次生命,一次是出生,一次,是遇见你。
——水木年华《墓志铭》
杨家有祖训:杨家子弟,一不从商,二不从政。
之所以不许从政,起因是——杨老太爷当初是国民党高级将领,在文革时期被批斗了整整十年,杨老太太便在别人的辱骂中郁郁而终。
杨老太太的死,是杨老太爷永远的痛。
他于是认为:从政的人,稍有不慎,就会连累家人,实则大罪也。
而不许经商的原因,则更简单:老太爷认为经商是低下的。
这条家训自制定起,三十年来,无人敢撼动。
杨小天的父亲是教授,母亲是医生。
杨小天的大姐是研究员。
杨小天的二姐初时也搞学问,后来阴差阳错当上了外交官,也算从政了。
于是,自当上外交官之后,大年三十,她总是要在外面跪半小时,还不准上桌吃饭。
那时候,杨小天总是默默地扒着饭,偷偷地看着外面的二姐,然后,年逾八十的老太爷敲了敲桌子,声若洪钟地问:“小天,你最近做什么工作?”
杨小天低着头,“还在美院当辅导员呢。”
杨老太爷于是不再多说什么,继续板着那一家之长的面容,用威慑的目光环视自己的子孙,仿佛无声的警告。
(一)
杨小天是经商的,他在上海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办事处,做贸易,对外贸易。
赚钱不多,却足够他维持一份体面的生活,足够让他同居三年的女友每年去香港购物十次,还不用等特价机票。
杨小天的岁数不算小,然而对男人而言,亦不算大。
到今年五月,整整三十岁。
三十岁事业小成的男人,每天开着一辆特拉风的吉普牧马人,穿行在都市的车水马龙里。
看账、数钱、夸赞着女友新买的香奈儿,在K厅与朋友吹水。
这便是杨小天全部的生活。
然后,金融危机了。
杨小天站在机场大厅里等一个至关重要的客户,临到降落,客户突然打来电话说:取消行程。
“什么叫取消行程?”杨小天有点窝火,他已经在此傻等了两个小时。
“就是取消订单。”对方的声音无比清晰。
杨小天挂断电话,低低地咒了一字“靠!”他拿起手机,本打算通知公司的其他人,却蓦然萧索,想打电话给女友,又想起:老婆此刻正在大洋彼岸消费得不亦乐乎,他刚往她的卡上转了十万元。
杨小天有点茫然地抬头:机场上方,电子屏幕闪烁不停。
他径直走过去。
他对柜台说:“一张去拉萨的机票,谢谢。”
那是二零一零年四月五日,下午,阳光正好。
小诺没有男朋友,可是小诺不是剩女。
她尚年轻,二十五岁,站在二十岁与三十岁的分水岭处。
杨小天第一次见到小诺的时候,甚至以为她未成年。
他坐在拉萨平错旅店五楼的酒吧上,一口一口,皱着眉头喝着没有加糖的牦牛酸奶,酸透心扉。
然后,他听到一个极有感染力的声音,压得很低,神秘兮兮道:“仙足岛闹鬼的,你们知不知道?”
他留了一个心,只因他现在就住在仙足岛。
拉萨的仙足岛。传说岛底都是死人的白骨。
“我在那里住了足足一星期,每天晚上,都看到拐角处有一个穿着黑色藏袍的女人,头发那么长,把脸全部遮住了,刚开始几天,我还以为是客栈的服务员,后来问其他服务员,才知道根本没这人,等最后一天,我忍不住了,拿着瑞士刀就走了过去,哪知我刚刚靠近,那女人回头朝我这边瞧了一眼,往楼梯口一拐,眨眼就不见了!”那声音作张作致,故意装出恐怖的调调来,可是听着,却觉得清新,极有活力的样子,她继续道:“我当时就蒙了,壮起胆子,举着瑞士刀,把楼梯上上下下都找遍了,就是没找到她。到了楼下,遇到了老板,我跟她一说,她脸色都变了,迟疑了半天,才告诉我,从前也有客人遇到过这个女人,还有一个客人吓疯了呢!”
“这么邪?”周围一阵不信的哄笑。
“信不信由你,若是不信,你自己住那边去吧,反正我要搬过来。”声音的主人咋咋呼呼道,“还是离大昭寺近一点好,辟邪。”
“小诺,听说大昭寺也很邪乎的……”
“去!我佛慈悲,定会扫走一切妖魔鬼怪!”
……
杨小天没有注意她们后面的谈话,他的脑海里莫名地浮现出一个很奇怪的画面:一个穿着红色运动服的少女,举着一把瑞士刀,在阴暗蜿蜒的楼梯间,来来回回地找着那个消失的鬼魅。鲁莽而勇敢。
然后,他心目中的形象很快得到了印证。
一个红衣少女从杨小天的背后径直跑到吧台边,拍着桌子吆喝着老板,“两支青稞酒,谢谢。”
“小诺,你还敢喝酒啊,上次喝酒惹的事,现在解决没?”酒吧老板是一个留着长头发的北京男人,高且瘦,竹竿一样,五官都是细长的,细长的眼睛,细长的嘴巴,细长的鼻子,细长的脸,总是懒洋洋地笑。
小诺当场就蔫了,有气无力地趴在吧台上,讷讷道:“别提了,提起来我就郁闷。”
老板哈哈大笑,从柜台上取了两只青稞酒,递了过去。
小诺接了过来,一只手拎一瓶,转身。
杨小天终于看清了她的长相。
在看清她的长相时,杨小天愣了愣。
面前的少女,好像与方才的画面重合了:一套红色的运动长衫,里面则衬着一件白色的T恤,脖子上戴着一枚淡紫色的天珠,看着不算太昂贵的那种,但是很亮,映着她麦色光泽的皮肤,与晶亮的眼珠相辉相映,于是五官其它部位不再重要,只剩下那双黑得就要浸出来的眼睛,还有那颗圆圆的天珠。
整个人,同她的声音一般,是早晨带露的麦子,清新而活力。
杨小天盯了她足足一刻,直到她从自己身边走了过去,他才低下头,发觉自己心跳若鼓,就要从胸腔里蹦出来。
当年股市大跌,也不曾这样心率失调过。
杨小天不敢再回头看她。
身后传来一阵男男女女的喧哗声,咋咋呼呼,偶尔夹杂着小诺的声音,每响一次,杨小天就觉得心脏已不能负荷生命。
直到身后的人散了,杨小天才默默地喝完自己身前的酸奶,转身下楼。
从平错回到仙足岛的旅馆,还有十块钱的车程——拉萨的出租车,市内一律十块。
掀开平错大门前挂着的毡毯,他隐约听到有争吵声,杨小天循声望过去,见平错附近一家“大内烤脖手”的楼梯隔层下,一男一女正在纠缠。
杨小天扬唇一哂,没有太放在心上。
走了几步,那边传过几句对话来。
男人说:“你们汉族人不信教,死了要下地狱的,小诺,我爱你,我真的爱你,你嫁给我,我天天为你念佛,你就可以不用下地狱了。”
“我就愿意下地狱了!索朗扎西,算我求你了!我若是知道请你喝一杯青稞酒就要嫁给你,我宁愿这辈子再也不喝酒了!”
“小诺,你一定也是爱我的,你是不是嫌弃我不是汉人,是不是?”男人哭了起来。
见状,小诺的语气软了下来,“当然不是,只是,我们才见过三次面而已,好不好?哪里会有什么感情?不就是请你喝了一次青稞酒吗?一般朋友,都是我请客的……”
“小诺,我爱你!”男人突然不管不顾地扑了过去,将小诺压在墙角,嘴巴努向她的脸。
小诺大惊,咒了一声“靠!”然后曲膝狠狠地撞了过去。
哪知索朗扎西的力气奇大,双手压住小诺的胳膊,身体已经挨得很近。
杨小天早已冲了过去,奔到扎西的后面,揪起他的衣领,往后一拖,口中恶狠狠地呵斥道:“对我的女人动手动脚,找拍啊!”
扎西往后踉跄了一下,然后困惑地看着杨小天。
小诺同样困惑地看着杨小天。
在经过三秒钟的沉默后,小诺一挺身,挽住杨小天的胳膊,笑眯眯道:“亲爱的,你怎么才来啊?”
“他是你……”扎西看上去,是一个二十三岁左右的小伙子,穿着已经完全汉化了,只是长相还有一个藏式特征。
“我老公。”小诺的脸蹭了蹭杨小天的袖子,特小鸟依人地回答道。
“你……你们……你们都会下地狱的!”扎西在经过最初的惊愕后,突然恶狠狠地丢了一句。
“你愿意跟我一起下地狱吗?”小诺回头,无比正经地问杨小天。
杨小天看着她晶亮的眼睛,在夜色里星一样的光芒。
他的心中涌出一股豪气,豪气与浪漫。
“如果是与你一起下地狱,我甘之如饴。”他同样回答得一本正经。
小诺心想:这位大哥的演技果然不是盖的。
扎西讪讪,还准备说什么,小诺却望着他,极正气道:“无论你再说什么,我都不会答应你,我这个人别的原则没有,唯一的原则就是忠贞。我已经有了老公,就不可能背着他再与另一个男人牵牵扯扯,所以,我谢谢你的厚爱,但是,请放弃吧。”
说完,她挽着杨小天的胳膊,一扭身,无比潇洒地离开扎西的视野。
单看背影,如一只骄傲优雅的天鹅。
可是杨小天偷眼一瞧:小诺在不停地松气、皱眉、松气、皱眉,作张作致,煞是可爱。
“没追上来吧?”走了老远后,小诺问。
“没有。”杨小天往后望了望,摇头回答。
小诺赶紧松开他,拍了拍胸脯,吐气道:“终于摆脱了,你这次救了我,走,我请你喝酒,我知道拉萨有一家很好的酒吧。”
“又请喝酒,你不怕我是又一个扎西?”杨小天笑问。
小诺果然心有余悸,闻言立刻停住了脚步,警戒地看着他,端详了半天,然后摇头道:“你不会是他,因为你的眉间有川纹,你是一个严肃而且负责的人,哪怕是面对一场突如其来的感情,你的态度也会是慎重而且理智的。你就是那种典型的——好男人,坏情人。”小诺眨眨眼,然后往前走了几步,吆喝道:“快走吧,就在大昭寺后面,很近的。”
杨小天顿住脚步,看着红色的身影慢慢地在夜色里变小,他朝她喊道:“我叫杨小天。”女孩转过身,冲他粲然一笑,黑暗中,两排细碎雪白的牙齿,是雪域最耀眼的阳光。
“小诺,诺言的诺,一诺千金的诺。”
(二)
酒吧果然离大昭寺不远,弯过黑洞洞的小巷子,走过两家尚在营业的甜茶馆,他们终于看到了酒吧的霓虹招牌。
酒吧不大,小小的店面,外面除了一个招牌,什么都没有。
走进去,除了音乐,听不到什么喧闹声——这与杨小天熟知的酒吧是不同的,他印象中的酒吧,都是大声的摇滚,疯狂的扭动。
小诺朝吧台的两人打了声招呼,然后将杨小天从后面拉了出来,指着他道:“杨小天,我救命恩人。”
“他把扎西打发了?”吧台老板是一个带着毛线帽子的年轻人,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看着特别可亲可爱。
“是啊,指望你们这群没义气的去救我,我孩子都一大堆了。”小诺嘟着嘴道。
“你再不来,那位仁兄还真打算出动十几号人找你去。”圆脸老板用眼睛努了努角落的位置,笑眯眯道。
“算你们还有点良心。”小诺说着,突然伸出手去,将老板的帽子揪了下来,摸了摸他光亮亮的头顶,“多可爱的小光头啊,一天不摸就憋得慌。”
老板的绰号就叫做光头。
“去,男人的头是摸不得的。”老板光头连忙闪开,闷闷地反抗了一句。
小诺也没坚持,反正摸到了,过瘾了,也不憋闷了。
“带你去见见我朋友。”小诺回过头,招呼了一声被遗忘在旁边的杨小天,然后,朝酒吧深处走去。
酒吧的最里面,是一个不大的卡座,两排橘红色的沙发,大概能坐下十多人。
只是此时此刻,卡座上,只坐着一个人。
一个男人。
一个让身高一米八的杨小天都自愧不如的男人。
小诺坐到了那人的对面,杨小天坐到了小诺旁边。
那人打量了杨小天一眼,不知是不是错觉,杨小天感觉到敌意。
“男人怎么长得这么白?”果然,出言不善。
小诺愣愣,看了看杨小天,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胳膊,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是啊,你比我还白,嫉妒死了。”
小诺绝对不属于白皙一族,她的皮肤是那种均匀的蜜色,面前的男子,更是黑得离谱,是那种长期接受高原直射后形成的暗黑——照理说,这样的肤色很容易让人显得苍老甚至丑陋,可是对于这位足有一米八八的男人来说,那样雄健的体魄,那样冰削斧凿的五官,若不是这远古岩石般的颜色,一定无法衬出他的气势。
只一件普通的T恤,一件磨损厉害的牛仔裤,便已经让穿着冲锋衣全副武装的杨小天倍觉压力。
相比之下,杨小天确实白,长久的都市生活,上海的温言软语,水乡浓情,加上从前学习美术的历史,让杨小天有种学者的文气。放在上海,或许还称得上是运动派,放在拉萨,那就是一标准的书生。
“他是吴歌,我哥们。”小诺显然对两人之间的气场毫无察觉,兀自介绍道:“吴歌,他是杨小天,我救命恩人。”
“那个叫扎西的小子还敢缠你吗?”吴歌朝杨小天礼貌地点了点头,转而问小诺。
小诺赶紧摇头,道:“你可别乱来,我都解决了。”
“搞不定可以随时叫我。”吴歌淡淡道:“在拉萨没有我摆不平的事情。”
小诺啧啧舌,突然凑到杨小天的耳边,神秘兮兮道:“吴歌的母亲是西藏的贵族之后,土皇帝啊土皇帝。”
“现在的贵族,还有旧时的权力吗?”杨小天傻傻地问。
“如果你在拉萨,听见有人说古藏语,那就赶紧绕道。因为,那绝对是你惹不起的人物。”小诺一本正经地警告他。
“小诺,又说我坏话,对不对?”吴歌见他们咬耳朵,浓眉一轩,不客气地问道。
“哪敢。”小诺吐吐舌头,端起面前的啤酒,一口喝了大半,“好了,听歌、喝酒、废话不说!”
吴歌也举起杯子,与杨小天象征性地碰了碰。
两人仰脖,都是一口喝尽。
小诺已经转过身,面向吧台。
吧台前有一个小小的高脚椅,便是舞台了。
老板光头坐了上去,调了调弦,然后对着话筒,闭起眼,吉它轻扣,他深情地唱道:
我有两次生命 一次是出生
我有两次生命 一次是遇见你
我爱这世界 因为我爱你
我爱这世界 因为你爱我
吉它声悠扬,光头的声音有种好听的磁性,与他的形象极不相符,竟是出奇地沧桑醇厚,动人心魄。
杨小天听着听着,刚才喝得太猛,酒意上涌,头有点发晕,他转头看向身边的小诺。
小诺听得专注,嘴唇微抿,眼睛都不眨,只是偶尔,会有睫毛在轻轻颤动。
那颤动,纤微可见。
一瞬间,杨小天有种奇怪的重生感觉。
那天回去后,杨小天一直想碰见那个黑衣女人,然后他就去抓住她,回头告诉小诺:原来她是一堆白骨或者一个有冤屈的鬼魂。
杨小天在楼梯口那里等了半宿,心里没有恐惧,反而极其期待。
拉萨早晚温差很大,到了午夜,即使裹着厚厚的冲锋衣,寒意还是侵袭进来,杨小天缩了缩脖子,依旧一眼不眨地看着角落,到了凌晨一点钟,客栈里一片宁静,杨小天正打算起身舒展舒展筋骨,手机铃声突然响了。
他吓了一跳,掏出手机,心有余悸地“喂”了一声。
“杨小天!”对方一阵狮子吼,“我听肖路说,你失踪了,你现在在哪呢!”
杨小天下意识地将手机挪开一点。
肖路是杨小天的合作伙伴。打电话的则是他的现任女朋友崔敏,算着时差,崔敏那里,应该是下午吧——她也不管他这里是什么时辰,每次崔敏出国,杨小天都要被午夜铃声叫醒。
“在拉萨。”杨小天尽可能做到心平气和。
“现在公司里一团糟,你怎么跑到那鸟不拉屎的地儿去了,赶紧给我回来!”崔敏不客气道:“我三天后回上海,到时候我们再好好聊聊。”
“聊什么?”杨小天郁闷地问。
“聊你的公司,”崔敏愤愤道:“杨小天,现在经济是不景气,但是你也不能逃避啊,逃到高原去,能躲一辈子吗?肖路已经跟我说了,你们公司的订单已经被人全部放鸽子了,货物积压,一下子赔了几千万。几千万就把你吓到了拉萨?杨小天,你可是一个男人。”
“谁说我逃避了?”杨小天刚听着很火,想反驳回去,又觉得挺无趣。
是啊,在所有人眼中,他这样的行为,确实是逃避。
——这个事实,连自己都是不能辩解的。
“三天后,我要在上海看见你,怕什么!实在不行,我找老爸借钱去。”崔敏很豪气地说完,然后斩钉截铁地挂断了电话。
杨小天望着嘟嘟作响的手机,苦笑不已。
夜晚更冷了,他将衣领竖了起来,信步走出了旅馆大门。
途中杨小天叫了一辆三轮车,等那位四川师傅晃悠悠地踩到平错的时候,已是凌晨三点。
凌晨三点的拉萨,安静得像从未苏醒过。
他站在旅馆门前犹豫了一会,正打算转身走开,门突然打开了,一群人笑嘻嘻地走了出来,走在中间的,正是穿着红色羽绒服、戴着绒帽子的小诺。
见到杨小天,小诺愣了愣,也不问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只是扬手招呼道:“我们包车去纳木错看日出,还多一个车位,你去不去?”
“去。”杨小天想也不想地应承下来。
心情顿时爽朗。
神湖纳木错的日出,果然美得不像话。
杨小天从小巴车里钻出来的时候,只觉自己来到一个虚幻天地,头顶是佛光普照,而眼前,则是纤尘不染的冰雪世界。
纳木错湖,西藏第一大内陆湖,四月里,春寒料峭,它躲在冰块下,一眼望不到边。
远处雪山群立,那是天的尽头。
杨小天下意识地深深地吸了口气:干净得让人心醉的空气,伴着寒气沁入肺腑。
小诺则甩开了手,大叫着朝湖面上跑去,队员各自散了,在结冰的湖面上打闹玩耍。
杨小天用冻僵的手举起相机,镜头那一面,红衣女子是冰雪里的一团火,光耀灿烂,灼烧了他的眼。
他随即将相机塞进衣兜里,然后也跑了起来,朝小诺跑去。
小诺听到声音,回头见到他,唇角上翘,牙齿露了出来。
她的牙齿,白且晶莹。
“是不是很美?”小诺仰头望天,那静谧的晨光于是洒在她光洁的脸上,晕红了她的眉眼,仿佛有一种神圣的东西在里面。
“是,很美。”杨小天不由自主道。
“杨小天,你是干什么的?”小诺复又收回目光,一面跺着脚取暖,一面漫不经心地问道。
“倒买倒卖。”杨小天老实地回答,又问:“你呢?”
“差不多,不过我卖的是故事。”小诺笑嘻嘻道:“从别人的生活里取来,略一加工,又卖给其他人看。”
杨小天用手指摩挲着下巴,审慎地看了小诺一眼,一本正经道:“八成是邪恶的成人故事。”
“你觉得像吗?”
“挺像的。”
“为什么?”
“……你有一种很野的美。”这个回答有点不伦不类了。
小诺非但不领情,还瞪了他一眼,愤愤道:“是不是男人活到你这把年纪了,都是满脑子的色念头?”
“哪里。”杨小天很无辜地反驳道:“我以为是赞美。”
小诺没有再理他,可是,也没办法正儿八经跟他较真。
杨小天说那句话的时候,眼神很真诚。
小诺容易被真诚所惑。
其实,杨小天看着并不老,在小诺的眼里,也不过是二十八、九岁吧,身材高挑,穿着得体,是都市里事业得意、烟酒均沾的众多成功男人之一。说起来,杨小天也有不一样的地方,譬如那一晚,他说,“一起下地狱”的时候,小诺觉得他挺诗意的,那种诗意,不在言语,而是在眉梢眼角,那种淡淡的决绝与细腻。那是种写意的情怀,而写意,是世界渐渐消弭的美丽。
“先不说我是不是画成人漫画的,你却肯定是一只色大叔。”过了一会,小诺嘿嘿笑道,手举过耳朵,兔子一般抓了抓,“色大叔!色大叔!”
“小屁孩!”杨小天假装着生气,要去抓她。
小诺身形一闪,大笑着往湖中间跑去。
红色的影子,在冰面上忽闪腾挪,杨小天追得不紧不慢,只恨不得时间一直这样延续下去,也不知过了多久,前面的小诺突然停了下来,他也停了下来,他听到自己大得吓人的呼吸声。
从纳木错回来后,杨小天“高反”了。高原反应。
(三)
在小诺的帮助下,杨小天从仙足岛搬了出来,也住进了平错青年旅馆。
他住在二楼单间,小诺住在大通铺。
他一直认为女孩住大通铺不太好,可是小诺总有办法与所有人打成一片。
杨小天因为高反,吃药后昏昏沉沉地睡了一整天,到了晚上,有人敲门。
杨小天挣扎着去开了门,见小诺提着两个饭盒站在门口。
“还没吃东西吧?”她问。
杨小天点头。
“我给你打包了一碗藏面,一笼包子,将就吃吧。”小诺说着,将手中的饭盒递给他。
杨小天接了过来,信口道:“进来坐吧。”
小诺想了想,不客气地走了进去。
门合上。
屋里的光线很足,窗帘拉开,高原的阳光倾泻而入,从敞开的窗户望过去,还可以隐约见到布达拉宫的轮廓,白墙红瓦蓝天。窗外,便是一幅天成的风景,着色一流,绝佳的油画。
小诺坐在床边的木椅上,一手支颐,望着窗外的盛景。
杨小天则埋头狼吞虎咽地吃着面——他确实饿了。
屋里很安静,静得能听见彼此的心跳声。
小诺突然开口,她笑道:“还记得吴歌吗?他今天出发去不丹。”
“不丹不是一年只有五千个旅游签证吗?他弄到手了?”杨小天咬着包子,含含糊糊地问。
“偷渡。其实他上次去过一次了。跟着走私队伍,翻了几座雪山,九死一生才到了不丹边境,结果连村庄都进不去,不丹的人很实在,你没挂证件,就是不让你进门。结果,吴歌站在山头上用望远镜看了一宿,然后灰溜溜地翻山越岭回来了。”小诺边说边笑,乐不可支,“丫的还不死心,这次弄了一个假证件,又巴巴地跑去翻雪山了。”
“他这么向往不丹?”杨小天叹为观止,想起昨晚那个高大威猛的康巴汉子,他终于涌出了一丝佩服,那是男人对男人的佩服。
“吴歌就是那种想到了就一定要做到的人。”小诺耸肩道:“我挺欣赏他这点的。”
“你们怎么认识的?”杨小天问。
“在丽江宅着的时候认识的,他在束河开了家客栈。”小诺回答。
杨小天发现,她说话的时候,很喜欢笑,笑得幅度不大,刚好露出牙齿,特别干净。
她的牙齿真的很好看。
杨小天想:那样透明的牙齿,会不会是薄荷味呢?
“对了,你什么时候来这里的?怎么现在还‘高反?没有其他朋友吗?”小诺问。
也许因为缺氧,也许因为“高反”,他又觉得不能呼吸了。
小诺的声音变得模糊起来。
他突然倾过身去,冰凉的唇碰了碰她张张合合的嘴。
小诺的声音戛然而止,她没有夺门而逃,也没有打他一巴掌,只是受惊地睁大眼睛、看着他。
杨小天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我……”他尴尬地坐在床上。
“你喜欢上我了?”小诺却笑了起来,语气轻松,闲淡自然。
杨小天忽而平静下来,他凝视着她,一字一句,平缓而坚决地说:“我喜欢你。”
小诺微微一笑,然后站起来,望了望窗外的峨峨宫宇,然后回眸道:“怎么办,我好像也喜欢上你了。”
喜欢他,从男人看着她、用沉沉的嗓音,似融汇了全部身心,认真地说“如果是与你一起下地狱,我甘之如饴”那句话起。
所有人都会被山盟海誓打动。
无论世事如何变迁,山盟海誓在说出来的那一瞬,终究是纯粹的。
说完那句话后,小诺离开了房间。
杨小天一个人留在房里,咬着剩下的包子,傻傻地笑。
这是一个让人忘记俗世的地方。
清晨喝着酥油茶,吃着藏面,坐在仓姑寺旁边的甜茶馆看着来来往往前来磕长头的人们,渐渐便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一壶酥油茶很快见底了,小诺跑到前台,又拿了一壶三磅重的。
这里的酥油茶,按磅计数。
小诺今天戴着一副超大的眼镜,黑色的镜面,遮住了她一半的脸,只露出了一张小小的唇,让杨小天忆起昨天蜻蜓点水时留下的薄荷香。
这样一想,顿时觉得满世界都是小诺的味道了。
他们对面而坐,没有再说起昨晚的事情,但气氛已经出奇地和谐融洽了,他们毫无主题地聊着许多遗忘在角落的往事。杨小天说起他在美院读书的那一会,很喜欢去学校门口吃那一元钱一碗的酸辣面。小诺说,她也喜欢。
杨小天又说,他喜欢秋天甚过所有的季节,一天之中最喜欢的时刻是黄昏。
“我也是。”小诺笑眯眯道。
杨小天又道,其实从前在学校的时候,只想做一个街头画家,站在巴黎左岸的街头,为形形色色的行为作廉价的素描。
小诺说,我想做一个行吟诗人。
杨小天的筷子搅了搅沸点八十度煮熟的面条,低头道:“可惜后来我成了一个商人。”
“我也没成诗人。”小诺体贴地说。
拉萨的阳光凛冽而绚烂,他们觉得自己从未这样真实过。
中途,杨小天要去洗手间,他问清方向,然后把腰包顺手放在桌上。
包的拉链没有拉严,略一移动,里面便落下东西来。
杨小天没有注意,他急着去解决生理问题。
小诺笑笑,弯腰捡起落下的东西,是杨小天的钱包。
她信手翻开。
钱夹里侧,有一张女人的照片,打扮摩登,长相有点像欧美那边的人,五官清晰而有雕塑感,是个美人。
那是崔敏的照片。
小诺一言不发地将钱包放在桌上,然后,她安静地喝着茶,脸色很沉,了无波动。
杨小天回来了,宽宽大大的冲锋衣在人群中显得格外醒目,他一面走一面笑,“你真该去厕所看看,真是骇人,门关不上,对面就是八角街……”
“杨小天。”小诺抬起头,不知是因为阳光,还是因为红色的衣服,她的脸通红无比。
“嗯?”杨小天莫名其妙地站在原处。
“如果你只是想找一个漂亮女孩在寂寞的旅途中上床……”她冷静地说完一半,终于忍不住气愤了,气愤到哽咽,“你混蛋!”
说完,她腾地站起身,拎起包,冲出了甜茶馆。
杨小天呆了一会,等追出去的时候,只见满街的人潮汹涌,有虔诚的信徒,从他身前匍匐而过。
关于艳遇,小诺听过许多。
从前吴歌讲过,丽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也是一个寂寞的地方,更是一个无法负责的地方。
吴歌认识的一个不算熟的朋友,在南方做生意亏了,于是跑到丽江开了一间客栈。
他与来这里投宿的所有女人上过床。
后来小诺见到了他,一个三十多岁的斯文男人,架着一副金框眼镜,他啜着红酒,淡淡道:“无非是相互疗伤而已。”
然后,他凑过去,问小诺:“在这样一个美丽的地方,难道你不想要一个美丽的过程吗?”
小诺瞪了他一眼,还未回答,吴歌已经直接把小诺拎了出去。
都市是一个忙乱得让爱情流失的地方。
而喧嚣之外,又有太多让小诺不耻的放纵。
由此,她嫌恶杨小天的隐瞒与动机。
对于艳遇,杨小天也不是没有期待的。
任何独自在外的男人若是没有那一丝若有若无的期待,那么,他一定不是男人。
可是,期待是模糊的,小诺却是真实的。
他的模糊撞到了最惊心动魄的真实。
杨小天呆呆地站在人潮涌动的八角街上,望着自己钱包内层的照片,他觉得自己跟混蛋没多大区别。
崔敏要回上海了,而他,也将回上海去。
这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他流连此处,却依旧在世俗之中。
那天晚上,杨小天没有给小诺打电话,他坐在旅馆顶楼,看着夜幕中的布达拉宫,看着看着,突然无比悲戚。
小诺在楼下的房间里,她却接到了一个电话,长长的、十万火急的电话。
电话里的人说:“小诺,快回来,你哥哥跳楼了。”
小诺呆若木鸡,站在床前。十二个人的大通铺总是有人不停地进进出出,房间吵得厉害。一对刚刚从墨脱徒步回来的情侣正在骂街,一个说:“你不是男人!”,一个说:“你不是女人!”
“那就分手!”两人都是一声暴喝。
许多从墨脱徒步回来的情侣最后都以分手收场,那条满是蚂蝗、号称中国最险要的徒步路线,让人性的弱点暴露无遗,人总是在精疲力竭之下,表现的,往往是最真实的自己。而真实,都是残酷的。
小诺茫然地看了他们一眼,然后冲到楼下的订票处,她说:“我要飞回广州,最早的票,什么时候?”
“今明两天都卖完了。”
“汽车呢,火车呢?”小诺一刻也呆不下去,她要去医院探望还在危险期的哥哥。
“今天凌晨的火车。”售票员抬起头,面无表情道。
“买了!”
杨小天在顶楼坐了许久,回房又是一宿失眠,早晨起来的时候头有点痛,他吃了片芬必得,然后信步走到大昭寺前,坐在阴影下看着来寺庙朝拜的人们。
偶有喇嘛走出来,红色的袈裟,映着白色的墙,很干净的对比色。杨小天几次想举起相机,又觉得没必要——很多时候,美丽是心底一瞬的感动,相机记录下的图片,多多少少抹灭了那种美。
杨小天看了很久,突然站起来,用相机带子绑住腿,然后,学着他们,也匍匐在地,深深地磕了一个长头。
额头碰到青石板的时候,杨小天突然明白了一件事。
原来放低自己,仰视苍穹,便会发现,虔诚并不是那么遥远的事情。
那一刻,他很虔诚。
那一刻,他疯狂地想小诺,想到可以放弃一切、抵抗一切,在所不惜。
杨小天站了起来,他跑到广场中间,站在两根大大的金刚柱前,拨通了小诺的电话。
电话响了两声,接通了。
杨小天看着头顶蓝得没有一丝杂质的蓝天,大声道:“不要挂我的电话,也不要说话,听我先说完。小诺,我承认自己隐瞒了,我有一个交往了三年的女朋友,我甚至带她见了家人,也见过她的家长。可是我没有骗你,小诺,我爱你,这辈子我从未这样确定着自己爱着一个女孩。我三十岁了,我不可能一直等着你出现,我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轨道,可是现在,你出现了,你已经出现了,一切已经不同了,小诺。我必须见你,无论如何,我必须再见你一面,不然,我会抱憾终生!”
一口气说完后,杨小天如等待判决一般,提着心。
杨小天从未发现:原来时间可以这么慢的,慢如凌迟,而他要凌迟至死。
“我在火车上。”对方终于迟疑地说:“家里出了事,我要回去了。对不起。”
电话很快断了,杨小天颓然地放下手,想着她已经在时速一百多公里的火车里迅速地离自己而去,他有种被掏空的感觉。
这里依然美得惊人,却已经没有了让他留恋的魂。
杨小天订了最早的飞机。
(四)
杨小天到底没有破产,回到上海后,肖路去机场接他。开车回去的路上,肖路对他说,
崔敏已经在办公室里。
“崔敏说她要帮忙……”肖路看着杨小天的脸色,小心翼翼道:“我知道你不想靠女人,可是崔敏是你老婆,不算外人,所以……你不会生气吧?”
杨小天摇摇头,想说点什么,突然又觉得周身疲倦,也许是还不能适应骤增的气压,与城市里充盈的氧气与废气。
他什么都没说。
他已被疲倦俘虏。
那次的危机最终安然度过,有了崔敏父亲的资助,他们也算缓了口气,重新找到了客源,借着这次的合作,崔敏的父母再次提起婚事。杨小天也半推半就,带着崔敏见了家长。
杨老爷子虽然不喜崔敏的富家女身份,但是崔敏玲珑大方,很会讨人喜欢。所有的事情似乎都水到渠成,到了年底,他们结婚了。
婚后的杨小天更努力地工作,更努力地赚钱,除了下班后偶尔与肖路泡一泡清吧,倒也是一位居家好男人。
在拉萨的几天,便如同高原美如神话般的色彩一样,渐渐变成了印象,变成了背景,然后模糊成久远的记忆。有时候杨小天一恍惚,甚至不太确定,它到底有没有真实发生过。
崔敏也很努力地扮演一位好太太,可是从前玩习惯了,一时改不过来,晚上照样和那些姐妹唱歌蹦迪,时不时飞到欧洲血拼,动辄离家几月。比起婚前丝毫没有收敛。杨小天本来没想管她,可是崔敏越玩越过分,到后来,肖路都看不过眼了,拿着一张崔敏与金发碧眼帅哥的亲密合影,来找杨小天。
杨小天给崔敏打了个电话。
崔敏供认不讳,她隔着大西洋,安静地说:“其实你早就不爱我了,我们在一起,只是习惯了彼此而已。杨小天,我不是傻子。”
他们在极其友好的氛围下离了婚。过错方是崔敏,可是杨小天还是将名下资产的一大半给了她。
那是他们结婚后的第三年。
家产分出去后,除了肖路变成了杨小天的老板外,日子倒是没什么太大的变化,但是杨小天是明显颓下去了,肖路很好心地给他安排了一场又一场的相亲,从大家闺秀到艺校校花,杨小天的态度都是淡淡的,好像做好了一辈子当王老五的打算。
“你就说,你到底想要一个什么样的?!”肖路怒了。
肖路去年也结了婚。
杨小天不置可否,心却悸动了一下,莫名地想起多年前的拉萨。
那天晚上,他再次看到了小诺的消息。
消息是印在一张当地小报纸上的,在副刊栏的《好书推荐》里,编辑推荐道:“漫画家小诺用优美活泼的笔触,乐观地描绘出重症病房里发生的故事,在她的画面里,打针吃药也是一件充满阳光的乐事,她让疾病与死亡,变成了一则忧伤却温暖的童话。”
看到这则消息时,杨小天正在咖啡馆里坐着等朋友。报纸是上一个离开的客人留下来的。
他将“小诺”两字看了又看,然后上网搜索了一下这本书。
小诺的照片与书的扉页一起跳了出来。
三年了,她留着长发,脸色苍白,眉眼如初。
(五)
小诺坐在病床上,笑吟吟地望着好友米倩将一大包零食放在桌上。小诺的妈妈拉过米倩的手,念叨道:“这么一老远,怎么又跑来了。”
“不远,坐地铁很方便。”米倩脱掉外套,坐在小诺的旁边,“今天好些没?”
“好得不得了,下午我还想和你一起逛街呢。”小诺开着玩笑。
她当然知道,医生是不会允许她出门的。
“得瑟。”米倩推了她一下。小诺便就势摔倒在床上,天旋地转。
“怎么了?”米倩抢上来问。
小诺笑笑,“没事。——几天没见,你怎么练成铁砂掌了?”
米倩不敢再胡闹,在小诺倒下的时候,米倩的眼泪差点没能忍住。她赶紧站起来,抬头道:“哎,不和你瞎扯了,我去趟洗手间,憋死我了。”
她快步走进洗手间,关上门,洗脸。
好容易把脸洗得干干净净,临出门时,米倩看见排水口边堆着一簇触目惊心的头发。米倩鼻子一酸,于是又折回去洗脸了。
小诺听见了洗手间的水声,还有夹杂在水声里的哽咽声。米倩一直是个感性的孩子,真不适合来医院。
小诺叹息。
今天的病房比往日热闹。旁边的病友昨天去了。家属正在旁边收拾东西,陆陆续续一直有人来,对着空床凭吊叹息。小诺看着他们,常常恍惚,其实自己正躺在那张床上,被人凭吊。
可是这个念头一浮进脑海,她便觉得自己罪孽深重,羞愧得不敢去看正在身边的妈妈。
米倩看来是铁了心耗在洗手间了,进去半天也不出来。
小诺示意妈妈扶自己站起来,拖着吊瓶,想去敲门叫米倩。
哭就哭吧,没什么。
妈妈小心地搀着她。
病房的门再次被推开,小诺没去留意,那人却没有继续往前走,反在她的面前停了下来。
“小诺。”那人的声音有点迟疑,沙哑,仿佛刚从远方风尘仆仆赶来。
小诺抬起头。
门外的光线有点刺目,她眯起眼睛,那人的轮廓罩上一圈黑晕,面目亮得看不清。
自从那本漫画出版后,这些天一直有热心的读者过来探望她。
可小诺又觉得,这位“读者”,与其他人不一样。
久别重逢一般的熟悉。
杨小天看着面前的小诺。她与照片里的形象已经很不一样,与三年前的模样也大为改观,但是很奇怪,他看着她,却仿佛仍然看着三年前记忆里的那个女孩。即便她此刻穿着大大的病号衣,戴着帽子,脸色蜡黄浮肿,帽子边的皮肤斑驳不堪。
他知道她认出他了。她的眼睛里闪过依旧能让他怦然心动的华彩。
“杨、小、天。”她一字一顿地念着他的名字,突然就笑了起来,仿佛湛蓝的天色从这几天的阴霾里绽出来,她的笑容明艳到他心痛。
“好久不见。”杨小天微笑着,非常自然地,从小诺母亲手中,将她接了过来。
他扶着她。
小诺的母亲愣了愣,转头看向那个男人,不知为什么,将自己的位置让给了他。
她从来没有从小诺口中听说过“杨小天”这个人,却莫名地相信,这个男人与女儿是熟识的。甚至,他对她是特殊的。
“你怎么变成这样了。”他的言语里带着老朋友开玩笑般的唏嘘。
“谁知道呢。”小诺嘟嘴,表示自己很无辜。
他扶着她去敲门,米倩红着一双眼睛走了出来,一边擤鼻子,一边欲盖弥彰地解释,“感冒了。”
小诺并不揭穿她。
米倩也看到了杨小天。这个突然出现的男人让她很惊奇。
“杨小天。”他伸出手,落落大方地介绍。
“噢噢,米倩。”米倩慌忙地握住他,摇了摇。
小诺在一边笑吟吟地看着。心满意足。
杨小天就这样出现在小诺的生活里,从天而降,没有征兆,没有来路。
他几乎就在医院里住下了。
有一次米倩问他:“难道你没有工作吗?”
杨小天“哦”了一声,道:“辞职了。”
他是真的辞职了,在离开上海,前往北京的时候,他辞掉了工作,卖掉了车,带上了全部的积蓄。他想,也许小诺需要钱,也需要时间。
“那你和小诺是怎么认识的?”米倩又问。
关于他们的从前,两人都绝口不提。米倩好奇了很久。
这个男人,明显是爱着她的。
不是同情,不是好奇,他对待她的方式,既不是对待一个漫画家,也不是对待一位病人,那是男人对待女人的方式。即便女人在一日一日地憔悴枯萎,他看她的目光,仍然能在尘埃里长出花来,病房于是变成了花团锦簇。
“就是认识了。”杨小天微笑。
他的话很少,简短精悍,讳莫如深。
小诺也很少追问他的任何情况,三年时光,他的女友,他的家庭,他的故事,他不说,她便不问。
如果他们连未来都没有,过去如何又有什么关系?
小诺的妈妈也渐渐习惯了这个凭空出现的男人,有一天她做好饭菜送来,看见杨小天半倚在病床边念书。他的右手握着她的左手。
小诺半睡半醒,被疼痛折磨得神智模糊。她的手很用力,手背上的针孔连成一片,青得瘆人。
杨小天的声音始终安静而平稳,如斯温柔。
小诺的妈妈突然就流泪了。
她退出门去,倚着墙角不住地抹眼睛。
她一点也不想问杨小天的职业、家世、收入,什么家族病史,所有这些虚妄的东西,在即将临近的死亡面前,都变得轻如鸿毛。她只看到一个纯粹的男人,这个男人爱着她的女儿,这就够了。她甚至有一刻希望,这个男人其实是个天使,就这样把小诺带走吧。去一个永远没有疾病疼痛的所在。
出院前,小诺病危了一次。
米倩又拎着零食过来看她,不过那时的小诺已经吃不了那些东西了。大家便围在一起聊天。米倩说起小诺出版的那本关于癌症的漫画有多么畅销,她的邮箱里塞满了各式各样的读者来信。——小诺的病情加重后,邮箱便由米倩来管理。
小诺边听边笑,说自己画了那么多年的漫画,最后一本终于熬出头了。难道所有的艺术家都免不了身后出名的命运?
她提到“身后”两字,让杨小天心中一凉。
米倩瞪了她一眼,“你还没身故呢。”
结果,米倩的话还没落,小诺便晕倒了,整个身体抽搐起来,好像被电到的鱼一样,蹦起,落下,奇怪地扭曲,高频率地颤抖。好像人的身体并不是肉体,那是一台机器,一台没有任何人可以掌控的机器。永恒的谜。
杨小天紧紧地抱住她,米倩吓得摊在了地上,然后痛哭流涕地叫医生。
病房里很快挤满了一堆医生,杨小天和米倩被赶了出去。
米倩缓过劲来,才发现自己一直捏着杨小天的手。
杨小天的手冷得像冰。
米倩鼻子一酸,哽咽道:“没事的,没事的,小诺会活下来的。她爸爸去得早,她哥哥也走了,她说过她绝对不会死在她妈妈之前的。她说话一向算数。”
小诺说那句话时,是三年前的广州。
小诺从拉萨回来,帮着母亲料理哥哥的身后事,她说她一定不会当一个像哥哥那样的懦夫,她一定会活得比所有人都长。使劲地活。
杨小天没有应声,身上的血太冷了,冻住了一般,他甚至无法思考。
妈妈闻讯赶来时,小诺已经度过了危险期,她挂着吊瓶,乖乖地缩在被子里。
“妈,我想出院。医生说我过几天就可以出院了。”她抢在妈妈开口之前,笑嘻嘻地说。
妈妈却一点开心的意思都没有。
此时出院,便是死神来临的前奏。
小诺却一直很开心,在医院里呆了那么久,她终于能出门了。
米倩将她的衣服带了几套过来,可是小诺努力了很久,却一件也穿不进去。化疗居然让她长胖了,她现在圆嘟嘟的,衣服的尺码起码大了三号。
杨小天见了,连忙说:好容易出院,不如买新衣服吧。
他和米倩下楼帮小诺买新衣服,转了一大圈,在一家加肥加大的小店铺里买到了小诺现在的尺寸。衣服的样式很老旧,小诺千辛万苦把自己塞进那件大T恤里,然后对着镜子“靠”了一声,说:“大妈。”
“衣服问题,我明天去商场再买一件。”杨小天说。
“为什么所有韩剧里得癌症的女主角会越来越漂亮,梨花带雨,我见犹怜。怎么我一进医院就变丑了?”小诺还在嘟哝。
杨小天望着镜子里的她,急急地辩,“哪里变丑了?你哪只眼睛看见自己变丑了?”
小诺白了他一眼,“两只眼睛都看见了!”
杨小天从后面抱住她。
他其实很想告诉她,在他眼中,她始终还是那个初次见面时的红衣女孩,可是这番话,别说听的人会不信,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然而这是事实。
也许爱情,就是一场庞大的幻觉。
小诺出院了,回到她与米倩合租的房子里。米倩专门请假陪着她,妈妈也想方设法地弄一桌子好吃的,可惜她总是吐。
杨小天不方便住在女孩子的家里,就在附近的宾馆订了一间房,每天他离开时,小诺都会不舍,妈妈看在眼里,有一天,她拉住杨小天说:带小诺出去玩一趟吧,这些天总在家里憋着,那些药的副作用太大了……你帮我转告她,够了,已经够了,妈妈不怪她……
妈妈没能把话说完,杨小天轻轻地拥住她。
他带小诺去了灵山,她没力气爬山,就在山脚走了会儿。
晚上宿在民宅。
杨小天要了一间能看到山景的房间。
这是他们第一次单独过夜。
那天的山色很美,月光更美。
小诺洗完澡,坐在窗边看风景,夜风不大,可还是有树叶的簌簌声阵阵传来,偶有狗吠,映得夜晚越发宁静。
杨小天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
巨大的山体,宛如远古蛰伏的兽。皓月悬空,蓝丝绒的天空铺在山兽后面,一明一暗,惊心动魄,美轮美奂。
他突然觉得血液上涌,好像有什么东西就要喷涌而出。杨小天重新回到那一年的拉萨,他匍匐在地上,头抬起的那一刹。干净而虔诚。
“我爱你。”他说。
小诺扭过头,望着他,甜甜一笑。
“我知道啊。”那个回答,就像空气与水般自然。
她将头靠在他的胸口。
他的手臂交叉,扶着她的肩膀。
“也许我们应该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结婚。”他的鼻子挨着她的头顶,闻得久了,便能从药味里分辨出她的味道,薄荷一样清新,甜丝丝的。
“少来。——对了,我一直没有问你,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报纸,上面有你的介绍。”
“如果我没有生这场病,也许你就找不到我了,是吧?”
“也许吧。”
“她呢?”小诺笑着问,释然而平静。
“两年前我们结婚了,不过去年又离婚了。”
“敢情你这三年都忙着结婚离婚了。”
“都是瞎折腾。你呢,这三年都做什么了?”
“没什么,工作啊,和朋友聊天啊,旅行啊,然后就进医院了,三年很快。”
“一辈子也很快。”
“是啊,一辈子很快。”
两人突然沉默。
片刻后——
“杨小天。”
“嗯?”
“谢谢你。”
“干嘛,无端端道什么谢?”
“谢谢你出现在我最好的时候,也谢谢你出现在我最糟糕的时候。”
“别说谢谢,永远也别对我说谢谢。”
“那说什么?”
“什么都好。”
“……我也爱你。”
那天晚上,杨小天半夜醒来,发现小诺并不在床上。他拧开灯,终于在墙角找到了她。小诺抱着膝盖,蜷成一团,满脸的泪水。
“为什么是我呢?为什么会是我?这世上有那么多不想活的人,他们都健健康康的,我那么想活,为什么却要死了?”她抬头问他。
杨小天走过去,沉默地抱住她。
小诺拼命地蜷缩着身体,她似乎以为,只要把自己蜷得足够小,就能免受厄运的侵扰。
他很想说点什么,可是那个问题,他不能回答。
这世上很多事情,不仅仅是努力就够了,它们千丝万缕地联系在一起,绑在那个叫做命运的轮盘上,一圈一圈,牵牵扯扯,开始结束,谁又能逃得过?
就像他遇见小诺。
就像小诺遇见死亡。
最后的最后,杨小天只对她说了一句话。
“我会照顾你母亲。这一次,我不会走在她前面。”
小诺望着他,眼中华彩明耀。
这是一场关于生命的接力赛,她父亲,她的哥哥,她,现在,轮到了杨小天。他们都被绑在了同一个轮盘上。
关于承诺,关于生命与爱。
一周后,小诺永远地停止了呼吸。
从杨小天踏出首都机场开始算起,正好过了两个月又十三天。
七十四天。
(六)
杨小天在小诺的葬礼上重遇吴歌,不过吴歌似乎不太记得他了。直到杨小天提起拉萨,吴歌才恍然,“是你啊。——你变得不一样了。”
具体怎么不一样,吴歌却说不出来。
杨小天其实也发觉了,身体很静,心很静。
散场的时候,吴歌叫住他,很别扭地说:“其实我很嫉妒你。”
“为什么?”
“因为她愿意把最糟糕的一面展示给你。她一直不许我来,她只让我记住她健康开心的样子。这些年我表白了十次,被拒绝了十次。”
杨小天默默地听着,唇角含笑:他觉得自己是这世上最幸运的男人。
杨小天兑现了自己的诺言,他待小诺的妈妈如自己的母亲。
他开始重拾画笔。
他向家里坦言了一切,说到这些年的经商情况,老爷子却说他早就知道了,一直装着糊涂。
“只是小诺那孩子,可惜了。”老爷子感叹,“好好待她的家人。”
安顿好这一切后,杨小天又去了一趟拉萨。
崔敏和肖路去了机场给他送行,他们踌躇着不知怎么安慰他,反而是杨小天笑了笑,道:“不用这样,其实我觉得自己很幸福。”
“我说吧,其实你不爱我。”崔敏叹息,又叹又笑的样子。
杨小天惭愧。
大昭寺旁边的那家酒吧还在。
杨小天握着一瓶青稞酒,坐在角落。
台上的光头老板拨了拨琴弦,对着话筒说:“下面这首歌,送给一位许久不见的朋友,可惜的是,以后也永远见不到她了。”
话音落后,熟悉的旋律响起。
光头的声音依旧低沉而磁性,是一张质地绝佳的旧唱片。
我有两次生命 一次是出生
我有两次生命 一次是遇见你
我爱这世界 因为我爱你
我爱这世界 因为你爱我
杨小天任由自己流着泪,他不想掩饰,也不想理会。
邻桌的女孩们一直偷眼瞧着他,暗自揣测他哭泣的原因。终于有一个女孩按捺不住,跑过来问:“大哥,你是不是有什么伤心事?”
“没事,我很好。”他回答。
是的,他不能抱怨什么,甚至无法悲伤,他的爱情是用生死来成就的,而那场爱情,也成就了他这一世的生、这一世的死。
小诺死后,他常常听见在医院第一次见面时,小诺叫他的声音。
清脆的,干净的,天真的,一字一句。
杨、小、天。
那三个字就好像响在耳侧似的,清晰郑重,永远不会陈旧,永远不会老去。
杨小天每次在听到声音后,就会猛地回头,以为这样就能看见她来不及逃开的身影。
那里却总是空无一人。
只有碧色如洗的蓝天,一寸一寸地延伸出去,延伸到亘古不变的时间的无涯的荒凉,天的尽头。
……也许根本没有尽头。
以此纪念《滚蛋吧,肿瘤君》作者、刚刚过世的漫画家熊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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