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新形势下检察举报工作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2013-04-29朱毅敏唐斌周蓓莉
朱毅敏 唐斌 周蓓莉
[摘要]信息化新形势为检察举报工作提供了诸多有利条件,但同时也带来新的挑战。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开发“4+1举报信息一体化管理平台”、职务犯罪信息情报智能分析应用平台,规范举报线索的信息化管理等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信息研判难度大、保密工作任务重、应急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须结合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大背景,通过转变观念、改进技术,延伸信息化举报功能,内外实现信息共享等多种途径应对上述问题。
检察举报工作作为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是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纽带,其成效不仅关系到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还将直接影响到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支持。在社会发展高度信息化的新形势下,如何充分运用信息手段和网络技术推动举报工作,是当前各级检察机关面临的重大课题。本文以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为例,探讨举报工作如何适应信息化要求,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发展。
一、信息化新形势对检察举报工作的影响
据统计,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数量突破5亿,互联网普及率较上年底提升4个百分点,达到38.3%。随着信息时代、互联网技术等新科技革命的到来,公众越来越多地利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通讯设备从事社会活动,迅猛发展的信息化对检察机关举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信息化为公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经济的参与社会管理和反腐败斗争的渠道和途径;另一方面也为检察机关进一步拓展法律监督视野,实现举报工作科学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撑。检察机关必须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将信息化手段不断引入举报工作,这既是检察机关实现管理科学化和参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战略举措,也是“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的现实要求和必然选择。
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意识到,网络媒体是一把双刃剑。一是网络信息的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不少举报人在诉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会通过网络单方面散播信息,对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和公信力建设带来挑战;二是网络的开放性和易受攻击性为新形势下的举报安全保密和举报人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目前很多博客、微博等举报交流平台由于管理不规范、运营不成熟等原因,导致行业监管不力,流于形式,达不到高效、便民的良好效果。
二、浦东新区检察举报工作信息化建设情况
依照高检院和市检察院的要求,近年来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举报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了“4+1举报信息一体化管理平台”和“职务犯罪信息情报智能分析应用平台”,注重举报工作信息化建设,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两个平台——构建高效、便捷、准确的举报信息管理系统。
1.4+1举报信息一体化管理平台。
“4+1”平台,即 12309举报电话、网上举报、来信举报、来访举报 “四访合一”和“案件查询”系统的整合。2011年,我院举报中心共受理12309举报电话46人次,网上举报线索57件,举报信件1344件,接待群众来访共958批1280人次。“4+1”举报信息管理平台的开发运行,使举报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提升了举报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
一是突破壁垒,使举报信息處理便捷。“4+1”举报平台彻底打通了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条块分割的屏障,为举报信息处理人员全面掌握举报信息提供了技术支撑。二是提高效率,实现举报信息一体化受理。现在只要轻点鼠标,就可以掌握历次举报的详细记录,使举报信息处理人员快捷、准确做出处理。三是增强公信,确保答复口径的一致性。平台上详细记录每次历史答复,能为其他答复人提供参考依据,既维护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也保障了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同步录像,规范窗口举报受理接待。“4+1”举报平台的同步录音录像功能,将举报详情原汁原味的保留下来,平台的监控指挥系统使窗口接待区域及五个功能接待室的内部情况以多角度、全方位的实时画面呈现于监控中心和分管领导面前。通过覆盖全区域的图像显示系统、声光报警系统和RTX网络报警系统等,使窗口接待区域能够与远程指挥中心等职能部门实时联系,在第一时间内有效地控制和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确保举报接待区域的秩序正常。
2.职务犯罪信息情报智能分析应用平台。
我院于2011年4月正式开发了“职务犯罪信息情报智能分析应用平台”,同年11月完成了系统的上线试运行。此系统通过搜索涉检关键词,在互联网和局域网采集信息,结合自侦办案业务进行智能化筛选处理,并对广泛收集的职务犯罪案件类、举报线索类和基础类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分析与运用。此平台试运行至今,我院已针对互联网50多个网站、20多个论坛、博客等共计70多个频道的信息进行了不间断的采集处理,共计收集处理互联网舆情信息46万余条,其中筛选出有效高契合度情报线索80余件,汇编网络舆情摘报50余期,有效拓展了举报信息收集渠道。
(二)三项机制——打造多元、互通、规范的信息化举报工作机制。
一是积极探索多元化的举报宣传工作机制。我院组织干警下基层、进社区、访街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典型案例、开展法律咨询,还借助网络形式加大举报宣传的力度、促进广度和深度,采用网络、博客等检务公开渠道与人民群众加强反腐举报工作的交流互动。通过在现实和虚拟空间宣传举报须知、举报程序、举报政策、权利义务等内容,进一步引导群众正确依法举报,规范举报行为,提高举报质量。在举报宣传周,通过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宣传检察机关查办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和威慑作用,彰显检察机关查办大案要案的决心,震慑潜在的腐败分子,激励群众踊跃举报。
二是健全举报“两法衔接”互通协作机制。近年来,我院多措并举,不断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以下简称“两法衔接”)平台对举报工作的应用。“两法衔接”平台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间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跟踪监控、案件咨询等功能的协作机制。一方面,“两法衔接”信息平台通过浦东新区执法衔接机制成员单位将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完整的录入,我院及时进行审查,从中挖掘有价值的线索信息;另一方面,“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使得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实现了信息互通共享,检察机关可以对社会管理权力集中的相关部门和领域进行重点关注和预防,从源头上抑制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三是规范举报线索信息化管理机制。随着人民群众举报积极性的不断提高,举报数量不断增大,对举报线索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不仅事关职务犯罪侦查权的规范行使,还将影响到举报人对检察机关查案的信心与举报的积极性。现在,我院举报线索的管理基本实现了电子化和无纸化,建立了举报线索的登记、评估、审批、初查、分流、跟踪、反馈、处理等环节设置和程序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规定,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科学管理举报线索,做到每一条举报线索都能规范受理、严格审查、慎重分流、及时反馈。
三、信息社会高度发展背景下举报工作面临的挑战
(一)基础类信息收集存在壁垒,分析研判信息难度加大。
举报会激生大量的线索材料和知情人线索,掌握这些基础类信息不但可以大大提高查案的工作效率,也能促进改变传统的侦查模式。现实中一些基础类信息的收集存在严重的壁垒,特别是诸如银行、房产、工商等系统化的公共部门信息资源的收集更加困难,各部门之间协调的难度大,在政策层面也缺乏保障,使基层检察院在开展相关信息情报收集工作中难以入手。由于基础信息情报占有率低、网络信息筛选辨别针对性不高等原因,为科学有效的信息分析研判增加了难度。
(二)举报线索保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举报工作具有高度的保密性,举报中心检察人员必须具备很强的保密意识和能力。我院在举报信息接收传递、内外网的使用、密码的安全管理等方面都有着严格的保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然而,信息化条件下由于网络举报的开放性、流通性和易受攻击性增加了线索情报泄密的风险;或者一些举报人由于对检察职能与级别管辖缺乏了解,经常出现多头举报的情形,流转的次数越多,泄密风险系数越高。
(三)涉及举报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急需完善。
群众举报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急访、闹访、缠访,而且随着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有的举报人出于各种目的,会把举报经过和检察机关处理结果在网络上公布,产生影响检察机关正常开展查案工作或者有损检察形象的不利舆情。因此,进一步建立健全举报工作中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系数进行科学、客观、合理的评估,提高举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理预案,尽可能避免举报工作引发突发事件带来的社会影响,促进举报工作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举报工作人员运用信息化手段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当前,信息化手段日新月异,这对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操作和运用信息化、智能化工具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不同于以往人工录入、审批、分流、查询举报信息存在效率低、失误率高、准确性差的弊端,计算机管理举报信息表现出了流转性快、存储度好、便捷性强等特点。同时,不断拓宽的信息化举报渠道要求工作人员不仅要精通电脑和网络操作,还要注意与举报人在网络答复交流时,使用规范的法言法语。此外,网络舆情的搜集、整理、分析与评估工作的尝试运作,专门的网络舆情研判人员需抓紧培养。
四、信息化新形势下创新举报工作的对策
(一)理念更新,开创信息化举报工作新局面。
将信息化高度融入举报工作已经是大势所趋,我们应顺势而动,应势而发,更新理念,转变思路,摈弃举报信息线索“等靠要”的观念,变被动为主动,不断创新举报工作新思路,努力开拓信息化背景下举报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转变思路,加强互动交流。举报工作应从检察机关被动接受举报信息、举报人与检察机关的单向交流,转变为举报人与检察机关在QQ、微博等网络平台上的密切互动交流,使信息沟通更为便捷畅通,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举报工作的信任和了解,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好地了解民情、疏通民意,化解民怨。二是讲求实效,延伸网络举报功能。检察机关应进一步加强网络举报的宣传力度、使用广度和操作深度,切实加强网络举报实效。检察举报网站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贴近群众,网络界面功能明确、操作简便,并由专人负责,做到首问负责、全程跟踪。三是检务公开,增强举报透明度。为避免和减少人民群众对检察举报工作的不信任甚至提出诸多质疑,应将举报工作中能够公开的内容尽可能向社会公开,对于举报人关心的举报处理过程、进度、结果应当及时向举报人反馈,特别是对备受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或公共事件,应采取新闻发布会、网络发言人等方式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积极回应。
(二)技术改进,加强职务犯罪信息情报分析研判工作。
在信息化条件下,网络舆情信息浩如烟海,要在网络中搜集有价值的举报线索,必须加大技术、人员、财力等方面的投入,完善举报平台,规范管理机制,以网络信息收集平台、“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等为基础,进一步完善网上举报信息的收集、研判机制,特别要注重对某些权力集中、腐败系数高、公众关注的领域和行业的信息情报的搜集、分析和评估。
(三)功能延伸,完善举报平台中应急处理和风险评估机制。
我院的“4+1举报信息一体化管理平台”现在还未开发使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风险评估功能,这与我院要求一线业务部门在办案中根据案件性质和情节分析其中的风险因素,迅速做出合理、准确的风险评级,采取有效的应急预案的要求存在差距。由于其他部门的风险评估不能通过平台自动汇总到控申部门,影响了对移送线索风险评估的及时性。为此,要抓紧在平台上开发举报线索和执法办案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风险评估预警功能,与相关业务部门关联,以利于整合资源,快速做出合理预判,妥善应对处置。
(四)信息共享,加强内外多方联动增进合力。
检察机关应该致力于建立举报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有信息必记录、必核实、必分类、必归口、必移送、必分析,形成“一次采集、多次使用,一方采集、多方使用”的检察举报信息资源交换共享机制,为举报信息的存储、处理、传输、交换、共享业务系统运行提供保障。检察机关还应加强与纪检监察、信访、工商、金融、房产管理等政府机构和公共部门间的信息沟通,紧密联动,形成反职务犯罪的合力。
(五)管理创新,进一步规范信息化举报工作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上下级检察院举报中心以及举报中心与侦查部门之间的系统联网,提高线索分流效率和线索资源利用率,完善对线索分流、查询、催办、督办、反馈结果的信息化管理。同时,要做好信息化条件下的举报保密工作,引进高科技手段加强网络保密安全,增强线索管理人员的网络、通信保密意识。要进一步提高举报工作人员信息化运用水平,加强信息化教育培训,提高操作和运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智能工具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并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举报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