辫子的故事
2013-04-29关玉生
关玉生
甲申 (公元1644)年的4月22日,是一个刻骨铭心的日子。这一天,李自成领导的大顺军在吴三桂和多尔衮的明清联军的夹击下战败于山海关,清军长驱直入占领北京。爱新觉罗·福临 (顺治)成了天下共主。
翌年的6月15日,福临颁布了 “剃发令”,曰: “京城内外,限10日,各省自诏令到达之日算起,亦限10日,官军民一律剃发,迟疑者按逆贼论,斩!” (注:满人习俗,从额角两端引一直线,直线以外全部剃去,仅留颅顶发,编成辫子)这就是有名的 “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令。明人习俗:未成年孩童,头发覆颈披肩;成年后,总发为髻。也就是说,明人从少年到成人一生都要蓄发。这突如其来的剃发令,犹如晴天霹雳,使明朝遗民惊恐万状,继而又化作满腔怒火,各地都不同程度地爆发了抵制剃发的运动。最为悲壮的要数 “江阴十日”。这一年的闰6月2日,江阴人因剃发举行起义,他们高呼: “宁为束发鬼,不作剃头人”的口号,在阎应元、陈明遇的领导下,和前来镇压的清军进行了殊死搏斗,坚守城池81天,杀死清军7万余人,自己也有6万余人战死在江阴城下。城破后,清军屠城,连杀10日,杀17万余人,仅有15名老小幸免。
你看,这是多么可歌可泣的斗争。明朝遗民何以如此?依我看主要是两大原因:一是传统习惯的原因,明人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一丝都动不得;二是征服和反征服的原因,清廷想用剃发征服汉人。汉人坚决反对这种征服。
如果说,抵制清初的那次“剃发留辫”尚属正义斗争的话,那么,反对民国年间的 “去辫留发”则是一种守旧抑或维护封建帝权的行为。
公元1911年,随着辛亥革命的胜利,再次出现了辫子问题。只不过这次不是蓄辫子,而是剪辫子,具有完全革新的性质。中华民国成立后的当年,发表了第29号公报,公报规定:“令到之日,限20日,官军民一律剪掉辫子,有不遵者,以违法论。”令到之后,多数人理解,踊跃剪掉了拖在屁股后面的辫子,但也有少数醉心帝制的人,长期养成扎辫习惯的人反对。那时经常有三五成群的热血青年活跃在街市,看见有拖着辫子的,趁其不备,扑上去就剪,常常是辫子落地,被剪者才从惊慌中清醒过来,一摸后脑勺,竟有嚎啕大哭的,破口大骂的,甚至还有昏厥于地的。潮流所及,那些不愿剪辫子的,就只好把辫子绾到头上,戴上个帽子,生怕别人看见。抵制 “剪辫子”最有名的要数那位 “辫帅”张勋,他为报清廷的知遇之恩 (张勋少年家贫,30岁投身行伍,在清廷的栽培下当上江南提督),一直到溥仪退位,他和他的军队还留着辫子,人称 “辫子军”。 1917年6月14日,他的辫子军开进北京, 7月1日,居然拥溥仪复辟。张勋的复辟,给京城造成了不小的混乱。有歌谣说: “不剪辫子没法活,剪了辫子怕张勋。”然而,张勋的这种倒行逆施仅存在了12天,就被段祺瑞的 “讨逆军”赶出了北京,溥仪也再次退位。民国年间的 “剪辫子运动”究竟延至何时,一般认为是到 “五四”运动,但依我看也不尽然, 1927年,国学大师王国维自沉昆明湖时还拖着个长辫子。
从以上辫子的去留,我忽然想到鲁迅先生的一句名言: “可惜中国太难改变了,即便搬动一张桌子,改装一个炉,几乎也要出血;而且即使有了血,也未必一定能搬动。”
选自《上海法制报》201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