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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代与法律

2013-04-29许绮

名作欣赏·评论版 2013年11期
关键词:酷刑刑罚道德

许绮

摘 要: 哈代是英国19世纪后期最重要的小说家,他对法律的兴趣是鲜有人知的,但他的作品无不表现出他对法律与道德问题的关注,他在反对严刑峻法的同时,又寄同情于平民百姓。出于道义与情感的原因,哈代不愿也不忍心作品中因为某种特殊原因犯罪的人物形象落得太悲惨的下场,因此为他们设计了更为宽容的结局。

关键词: 法律 刑罚 酷刑 道德

托马斯·哈代是英国19世纪后期最重要的小说家。以哈代的家世和学历背景要跻入作家之列在当时的维多利亚王朝(1837—1901)并非易事。他是先以一部爱情、阴谋、凶杀、侦破为内容的情节小说《计出无奈》打入文坛的,这部小说情节紧张,结构精巧,富有悬念,人物刻画、景色描写等方面都初步展示了哈代的艺术才华。此后他发表了长篇小说十四部,短篇小说四十余篇。哈代的文学作品中涉及法律的作品不少,他在作品中塑造了各种各样的角色,如法官、律师、法警等等。 因此从法学的角度来赏析哈代的文学作品是文学评论的重要角度或方法之一,本文试分析哈代主要作品中有关法律与道德的问题,从而揭示哈代对法律的态度。

一、哈代对法律的兴趣

“法律作为文学的主题无所不在。西方文化从一开始就渗透着法律的技术和意象。文学作品的作者一直注意着法律。”?譹?訛哈代对法律的兴趣是鲜有人知的,国内对哈代的研究主要从伦理思想、写作特点等方面入手,很少提及他对法律的兴趣。《The Unknown Thomas Hardy》一书中详细介绍了哈代对法律的兴趣,文中指出:“哈代至少有三十八次自愿充当裁判官而坐在法庭上,至少十六次作为陪审团参与审判。哈代对判决的罪犯及案列的了解,他与不同的法官、律师和大律师之间的友谊,他把法律问题写进小说,这些无不显示出他对繁琐复杂的法律程序的了解以及他在多尔切斯特法庭作为裁判官的亲身经历”?譺?訛。

哈代十六岁时就亲眼目睹了一名叫Martha Brown的女囚被处绞刑的场景,他对此做了详细的描写,甚至还了解她被处死的原因,这一行刑的场景深深地印在哈代的脑海里,几十年无法抹去。哈代对法律的兴趣还体现在他对Mary Channing 被控毒杀丈夫而处以绞杀一案的质疑,哈代认真研究了这一案例,发现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Mary Channing杀死了丈夫,同时她也没有任何犯罪动机,这个案例让哈代对法律的公正性产生了怀疑。接下来的事更让哈代寒心。在哈代目睹了第一宗绞刑之后的二三年后他又目睹了第二宗绞刑,一天早上他突然想起有人将被处以绞刑,于是顾不得吃了一半的早餐,急匆匆地赶往行刑地点,当他刚刚举起家传的大黄铜望远镜时,就看见“白色的身影从上面跌下来,镇里的钟隐隐约约敲了八下”?譻?訛。事情的突发性以及他和被绞死的囚犯独处的感觉令他震惊,他慢慢地走回家,希望自己不要这么好奇。

事实上,哈代还一直被他出生前的一次死刑执行的事件所困扰:我父亲看见四个男人被处绞刑是因为他们和其他人一起放火烧干草堆。其中一个小伙子是十八岁的男孩子。瘦得皮包骨头,处于半饥饿状态。他如此脆弱,如此营养不良,以至于他们不得不在他的脚上加上一些重物才得以把他的脖子扭断。他并没有参与纵火,只是出于年轻人的好奇而冲到了现场观看火灾——哈代父亲对他所叙说的事中没有哪一件能让生活的悲剧如此之深地印在他的脑际。这个情节被哈代写进了短篇小说《萎缩的胳臂》中,一个无辜的孩子因为好奇而卷入犯罪,把自己送上了绞刑台,这种看似荒唐可笑的事在那个年代可是家常便饭。哈代在小说中指出:“在那个年月,犯盗马罪、纵火罪、夜盗罪的人都要处死刑,一场巡回审判很少有不判绞刑的。”?譼?訛

作家早年的生活经历,必将对其日后的创作产生影响,更何况像哈代一样具有卓越观察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道德良知的作家。他对凶杀的兴趣可以描述为一种困扰,由于某种机遇或出于某种考虑,他进行认真的法律调查,这一收获对于他的创作意义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直接产生了相应的作品;二是作为一种素材储存在他形象记忆的仓库里长久发挥潜在的作用。比如他亲眼目睹的两次绞刑,其中一次成为他创作《苔丝》的核心。

二、哈代作品中的法律现象

前面提到,哈代的不少作品涉及到法律的问题,这里笔者将选几部比较典型的作品进行分析研究。

1.《计出无奈》与《三个陌生人》

在《计出无奈》(1871)之前,哈代写了第一部小说《可怜的男人和女人》,但一直没有发表,这部书稿如今已经失传,有出版商建议哈代重新写一部小说,为了迎合出版社的需求,哈代开始创作《计出无奈》,这是一个充满谋杀和神秘色彩的故事,写作手法深受威尔基·柯林斯的影响,他自认为水平远远在《可怜的男人和女人》之下。 《计出无奈》被Tinsley公司接受,但前提条件是哈代得付给他们七十五英镑。哈代在并不富有的情况下毅然付出了这笔钱,当然书很畅销,哈代也收回了大部分钱。但令他伤心的是有评论家抨击说:“作者竟大胆地设想一个拥有财产的未婚女子竟然非婚生孩子。”?譽?訛也有人指出这部小说的作者“对犯罪的细节有着低级的好奇心”?譾?訛。另有评论家指出:“它虽然耸人听闻,但没有值得推荐的。情节紧张,读起来不舒服,而且大多来自于哈代自己所阅读的书籍,人物大都是平凡的类型,都是来自于维多利亚未成年小说中各阶层的传统恶棍、女主人公和侦探。”?譿?訛哈代意识到如果他想继续搞创作,就需要朋友们的鼓励,因为他对评论界的评论太过于敏感了。

涉及到法律问题的还有短片小说《三个陌生人》(1883),它是哈代最优秀的短篇小说之一。故事描述的是一位贫困潦倒的钟表匠,因生活所迫偷了一只羊而被判死刑。在执刑的前一天,钟表匠在疾风暴雨中越狱逃走。钟表匠和准备执刑的刽子手,还有赶来和哥哥诀别的钟表匠的弟弟三个人在一家牧羊人女儿命名受洗礼的庆祝宴会上相遇了。钟表匠凭着沉着、冷静与机智逃脱了追捕,从而赢得了痛恨严罚酷刑的人们的尊敬。

犯罪是阶级社会中的普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要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必须以法律的规定为依据,它是与一定的刑法相联系的。英国法律中的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财产”,包括货币和其他一切动产与不动产,包括诉讼标的和其他无形财产。以法理而言,钟表匠偷盗他人财产,他的行为确实触犯了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犯了罪当然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于情理而言,在全家人快要饿死的情况下,偷一头羊来维持生命是情有可原的,但审判的结果却是死刑,这种刑法确实过于严酷。因此这里就涉及定罪和量刑的问题了。按盗窃罪追究盗窃人的刑事责任时,准确把握犯罪情节是准确定罪量刑的前提。但遗憾的是 “对于一切剥削阶级的法律来说,由于它的攻击矛头主要对准了广大人民群众,他们无论怎么本分、规矩,还是动辄得咎,免不了受法律制裁的命运。”?讀?訛这种荒唐的定罪方式反映了剥削阶级法律的不合理性、不公平性和残酷性,也激起了民众的不满和抗议。“第二天,为了追捕那个聪明的偷羊贼,展开了全面紧张的行动,至少在整个表面是如此。但是,打算施加的刑罚和所犯的罪行极不相称,所以当地很多老乡都对逃犯深深同情。”?讁?訛哈代曾经写到:“在那些日子里,即使你只是转动一下眼珠子也会受惩罚的。”?輥?輮?訛这篇小说是对英国议会改革前严酷法律的暴露和批判。我们不难看出,哈代是反对严刑峻法的,他把同情寄予罪犯的同时,也反映了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广大群众的心声。人的生存是要以解决温饱问题为前提条件的,因为饥饿而引发的犯罪不是内在、根本的原因,真正的导火线是阶级的压迫与剥削,可惜统治阶级是看不到这一点的,他们认为只有依靠酷刑才能维持其统治。

2.《羊倌所见》

《羊倌所见》属于哈代精于结构的小说,其中因果报应的程序,正是民间传说的典型构架。小说中公爵误认为自己的妻子和另一个男人有不清白的关系,于是在那个男人与妻子约会的那晚杀死了男人,但妻子并未前来赴约。公爵杀人的过程被小羊倌看见,于是公爵收买了他,让他保守秘密。二十二年来,公爵供小羊倌衣食,供他受教育,让他当管家。为了遵守誓言,羊倌一直怀着焦躁不安和自我谴责的心情。公爵因梦游摔死之后,羊倌把真相说了出来,并高高兴兴地承受着这件事给他带来的种种后果。这个故事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是公爵犯下的杀人罪。事实上,案发现场除了小羊倌,还有老羊倌,他们俩亲眼目睹了凶案的发生,小羊倌因为年龄小,被公爵的威胁和恐吓所吓倒。但老羊倌呢?没人知道他在现场,他为什么选择沉默?这就涉及地位和权势的问题。连小羊倌都认为这位有权有势的贵族,在自己的土地上是有权利干他要干的任何事情的,更不用说经历丰富的老羊倌了,“在农村居民中,公爵就是天神,谁冒犯了他就会没饭吃,无家可归,一命归天;谁正眼看他,就会精神上遭到伤害,目瞪口呆。”?輥?輯?訛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出卖良心也在所不惜。公爵本人也自认为自己的权势使他能为所欲为,当他得知九十四岁的老羊倌临死前把一切告诉了牧师之后,他立刻决定要收买牧师,令他封口。公爵之所以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是因为被害人的尸体一直未能找到,两位目击证人因为明哲保身没能举报。法律是保证正义公平实现的有效方式,而刑法的作用是打击犯罪,使罪犯受到惩治。刑法实施受阻直接危害是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在恶势力横行的地方,保证正义公平实现已经失去作用,在这里公爵代表了“法”,他能一手遮天,平民百姓只能屈服于他。杀人被看成是滔天大罪,但公爵却心安理得地实施它。

第二是因果报应的问题。善恶有报是一种非常普遍的宗教伦理观念,它基于人类共同的对自然和社会的有序性心里期待。尽管各种宗教关于善恶的所指不尽相同,但都主张赏善罚恶。所谓“果报”又称业报,是在自然事物的因果律中加入了人的行为因素。业即造作,是人的行语意等运作而产生的能量。每人所作的善恶之业作为因,总会得到应有的报作为果。而且这种因果关系具有“已作不失,未作不得”的绝对性。果报与因缘相结合,共同构成一种关于人生道德伦理的因果关系。?輥?輰?訛公爵的地位和势力令他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却逃不过上天对他的惩治。可以想象这些年即使不是背负着良心的谴责而生活,他也肯定是生活在害怕、恐惧中的,这也是一种报应。因为担心和恐惧,七十岁的老公爵竟然梦游到他杀死人的地方去查看已经腐烂的尸骨。回家时却从楼上摔下活活摔死了。“多行不义必自毙”, 有时赏善罚恶没有执法者,但恶者必定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3.《远离尘嚣》

哈代在另一部展示英国乡村宁静的田园生活的小说《远离尘嚣》(1874)中塑造了一个因为失恋而发疯杀人的角色——博德伍德。“他是哈代作为早期小说家的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标志。”?輥?輱?訛作为一个感情内敛、家道殷实的农场主,博德伍德是一个备受远近邻里欢迎的成员。但从表面上看,他器宇轩昂,举止文静,甚至是冷漠,他似乎是一个对女人、对感情都无动于衷的单身汉。对于他的感情生活,乡民们知之甚少。美丽、高傲的芭思希芭第一次出现在卡斯特桥的谷市上,她的美貌和风度成为男人们议论的焦点,只有博德伍德对她的魅力不以为然,“他连头也没转动一下,眼睛直盯前路最遥远的一点,不知不觉、心不在焉地从她身边驰过,好象芭思希芭的美貌只不过是稀薄的空气一般”?輥?輲?訛。为了捉弄和报复,芭思希芭寄给他一张情人卡。博德伍德收到卡片后,感情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三番五次采取激进的行为向芭思希芭求婚。当他得知芭思希芭将和特罗伊结婚时,立刻用恐吓、诅咒、利诱的办法劝特罗伊放弃,劝芭思希芭回心转意。婚后特罗伊失踪了,几乎失去理智的博德伍德对芭思希芭死缠烂打,迫使她答应七年之后和他结婚。特罗伊的出现使沉浸于喜悦与幸福之中的博德伍德受到了致命的打击,他开枪打死了特罗伊。由此可见,博德伍德对芭思希芭的爱表现为一种疯狂地想占有她的欲望,正是这种沉迷使他失去了理智。博德伍德恶意伤人按刑法应该判死刑的,但他的真诚、善良与以往作为农场主时的责任心使得村民们对他存有一些尊敬和同情之心,他们为他签名写减刑请愿书。最终他被减刑了,他将在监狱里服“随意在押”之刑,大家都觉得这是善良战胜了邪恶的结果。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村民们都知道特罗伊是一个骗色骗财的恶棍。他是贵族家庭的私生子,受过良好的教育,在卡斯特桥市当过一家律师事务所的职员,后应征入伍。在认识芭思希芭前他玩弄并抛弃了范妮,他没有与她结婚是因为后者走错了教堂让他丢了面子,他的冷酷无情最终使得范妮和刚出世的婴儿惨死街头。从作品本身来看,哈代对博德伍德也是寄于同情的,如果他因为特罗伊的死而遭受严厉的惩罚是既不合情也不合理的。哈代通过细心的伏笔揭示了博德伍德精神不稳定的事实,哈代称博德伍德是“一个压抑的男人”?輥?輳?訛,而卑鄙无耻的特罗伊之死确实是大快人心且罪有应得。哈代出于道义与情感的原因不愿、不忍让人们心目中的好人落得太悲惨的下场,因此为他设计了更为宽容的结局。

三、结论

意大利学者埃科指出:“任何艺术作品,即使已经完成、结构上无懈可击至善至美‘划上句号的作品,依然处于‘开放状态,至少人们可以以不同的方式阐释它而不致损害它的独特性。”?輥?輴?訛因此,运用不同的文艺批评理论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作品本身或解读作品中的人物形象总会有意想不到的发现,从以上法学的角度分析哈代的一些作品,我们也可获得一些启示。

首先是哈代对法律感兴趣的原因。笔者认为这与他不美满的婚姻生活有密切的关系。高万隆在《婚恋·女权·小说:哈代与劳伦斯小说的主题研究》一书中探讨了哈代对婚姻的理解和看法,在“作家与女性”这一章中作者对哈代的感情与婚姻生活做了一番梳理,并得出了一个结论:“总的来看,哈代的婚姻是失败的”?輥?輵?訛。“哈代的忧郁和挫折催发了他潜在的创造力……当他抨击婚姻制度时,实际上是在暗示他抗议的是自己的婚姻。”?輥?輶?訛哈代对自己婚姻生活的不满引发了他对整个婚姻制度的质疑,他认为应该改变僵硬的婚姻制度,使它变得更具有弹性,他甚至想废除婚姻制度。也许正是他在质疑抨击婚姻制度的同时对法律有了更深层的兴趣,这也可以从他所研究的犯罪案例看出来,不少凶案就是因为不美满的婚姻所导致的。哈代查看了不少宗卷,甚至不厌其烦地做笔记,并且对案例进行分析研究,目的只有一个:把它们写进小说。

其次是他作品所要揭示的主题。在哈代的小说中主要涉及的犯罪有偷窃罪、谋杀罪、走私罪。作者所要探讨的主要是两个方面的问题:犯罪的根源及刑罚,犯罪是诱惑和邪恶的结果。关于犯罪动机,贝卡里亚注重两个首要因素——经济条件和坏法律。“财产犯罪主要是穷人实施的,并主要出于必然性。”?輥?輷?訛偷窃活动的出现是因为财产的不平等所造成的。一无所有的人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存,必然会采取一切手段满足生活的需求。因此,盗窃是一种产生于贫困和绝望的犯罪,是不幸者的犯罪,所有权为他们保留的只是一贫如洗的地位。所以只要是偷窃不分青红皂白一律判为死罪,这就足以反映出法律的严酷性和极端性。《三个陌生人》中:“这看似偶然的剧情却深刻揭示它的必然:严刑峻罚必遭失败。”?輦?輮?訛哈代正是想通过故事表明自己的态度:用死刑来向人们证明法律的严峻性是没有益处的。对文学名著进行法学赏析应考虑作者的态度,因为从创作主体方面考虑作家的法律立场至关重要。它是一种内在的、无形的、不易觉察的决定因素。从哈代的作品可以看出,他是寄同情于贫穷百姓的,他的作品反映了他对传统的道德、法律和宗教信仰的怀疑以及坚定的反抗精神。“哈代不仅是一个伟大的小说家和诗人,而且也是一个敏锐的思想家、严肃的道德家。”?輦?輯?訛他以超越他所生活的时代目光和勇气,质疑同代人的道德态度和法律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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